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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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为持续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9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严格的监督管理为卫生健康行业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四、工作任务(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行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医务人员凝聚在党周围;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行风建设工作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遵规守纪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履行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

大力加强卫生健康战线党建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纳入住院医师培养和医疗机构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完善党的各级组织,积极吸纳、发展优秀医务人员入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落实《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京卫职健〔2021〕2号)要求,促进劳动者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积极参与健康管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现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8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三章区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四章市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五章附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吴强, 83979682;市总工会权益工作部谢允红,55564571;活动办公室谢婷婷,130****6515、62591713)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根据本指引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本指引所指用人单位,包括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附件1)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26•【字号】京卫组字[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卫组字〔2010〕39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市中医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海外引才计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2010年5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系统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和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2010年人才引进专项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卫生局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就做好北京市卫生局系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密结合北京市卫生局系统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作用,为推动首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2010年人才引进专项工作计划》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寻访人才、引进人才,力争201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31名。

具体引进计划见附件3。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来英为组长的北京市卫生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北京市卫生局系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组织处、人事处、科教处、财务处、宣传处及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中医管理局的有关部门组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21.02.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决定自2021年2月至11月开展北京市第一届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任务按照“源于一线,回归一线”原则和“用人单位推荐、专家团队评审”程序,在全市用人单位中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典型模范,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重点宣传相关事迹,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切实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有效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二、参与范围及组织形式活动面向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推荐,职工自愿参与”原则开展。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协调本级工会组织积极推进辖区、行业、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

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细化标准,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开展活动。

市级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负责本活动具体组织实施。

三、基本标准“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各区、县人事局、卫生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文件精神,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逐步推行“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职称管理体制。

为了完善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审组织按照人事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我市将分专业组建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相应专业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评议组,负责答辩评议工作。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库。

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从评审专家库中确定专业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完成评议和评审工作。

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提出评审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经卫生部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

二、评审方式按照人事部和卫生部要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将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在人事部和卫生部颁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具体办法之前,我市继续采取专业评议组答辩、评议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办法确定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要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分为个人自主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办法。

(一)实行自主申请的卫生事业单位的申报办法实行自主申请办法的单位,须向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0•【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药局、市医管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京卫医〔2023〕49号)要求和12345服务热线诉求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20日北京市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结合《关于印发〈北京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京卫医〔2023〕49号)要求,制定2024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目标,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接诉即办”市民反映的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以患者需求为中心、以服务提升为目标,以“三医”联动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梳理医疗服务流程,着力推进优化服务创新举措,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就医体验。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门急诊服务,提升就医体验1.优化预约挂号服务。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

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二)向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

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将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

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京卫人字[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2009〕28号)各区县卫生局,各直属单位,中央在京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为了确保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质量,北京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将分专业组建2009年至2011年“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家库的专业设置专家库的专业设置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卫生科研等专业。

各专业名称见《北京市卫生评审专家库专业分类》(附件1)。

二、专家库的组成专家库由主任委员库、专业答辩评议组组长库和成员库等三部分组成。

三、专家库候选人的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医德医风好,学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衷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审工作职责;2、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3、在本专业学术领域中有一定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答辩、评审工作。

(二)其他条件1、主任委员库遴选条件在卫生技术、卫生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为某专业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

或在实践中以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发挥管理科学的作用,取得众所公认的成就,在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者。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京卫发[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卫发〔2010〕20号)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管理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中央和北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要求,结合北京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卫生局党组2010年5月31日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大力推进首都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央和北京市人才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北京市卫生系统实际,现就加强北京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围绕首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坚持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首都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确定总体目标为:建设一支在国内外卫生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支能够满足首都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支能够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战略思维、领导水平高的卫生管理人才队伍,逐步形成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层次合理、素质优良、实力雄厚的卫生人才队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28•【字号】京卫医〔2019〕90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医〔2019〕90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5月20日经市卫生健康委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将本办法转发至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文件实施之日起停用原市卫生局制作、原各区卫生局编号使用的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5月28日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士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并符合执业注册规定条件的护士,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或备案的行为。

第三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四条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注册”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实行护士区域注册。

在本市办理执业注册的护士执业地点为北京市。

本市实施护士区域注册前已执业注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护士,其执业地点视为北京市。

第六条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护士,应当确定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全部执业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9.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三级医院:为全面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切实增加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多样化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60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9月7日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为加快推动落实《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积累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经过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经验和典型做法,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日益成熟,差异性和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二、工作任务(一)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

各区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结合“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和床位建设,支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引导辖区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护理中心、护理站等长期护理服务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2022年度优质护理先进典型的通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2022年度优质护理先进典型的通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2022年度优质护理先进典型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2022年度优质护理先进典型的通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三级医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加大护理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展现护士时代风采,号召广大护士学习先进、奋发有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要求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护理工作先进典型推荐遴选的通知》安排,经单位申报、属地推荐、专家评议,我委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了优质护理先进典型推荐遴选工作。

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一、先进护理团队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冬奥医疗保障护理团队中日友好医院胸外科护理单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护理团队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冬奥村护理保障团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护理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护理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护理团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回龙观医院康复科16病区航空总医院护理部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肿瘤科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护理团队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经开区院区护理团队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脑病中心护理团队北京市石景山医院护理团队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产科护理团队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城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团队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发热门诊护理团队北京市平谷区医院急诊科北京怀柔医院门诊护理组北京市延庆区医院急诊科护理团队二、先进个人张艳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杨燕华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郝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刘晓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马文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刘占肖航天中心医院戴晖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姜雪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朱春艳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靳翠玲北京市普仁医院张红艳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荣平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赵岳松北京市丰台区和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书云北京扶正肿瘤医院崔春涛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宋微北京市门头沟区中医医院张亚楠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马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梁萍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院许海艳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张庆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王桂梅北京市顺义区医院乔秀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刘改红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杨柳北京市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于金芳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郭亿北京市怀柔区妇幼保健院马书文北京市密云区医院袁翼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秀琴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三、老年护理示范项目北京医院基于出院准备服务的老年患者整合照护模式的构建与实施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风险管理视角下住院老年患者智能化护理模式的构建与实践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慧”识别,“智”评估—老年安全“谊“守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医院-社区联动老年慢性伤口照护模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骨质疏松照护路径降低老年髋部二次骨折发生率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以紧密型医联体为依托,建立老年专科延伸护理服务体系北京市隆福医院叙事护理在老年护理工作中的临床实践北京市海淀医院智慧安宁疗护——“安宁疗护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北京市中关村医院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综合叙事护理模式在安宁疗护病房照护质量的研究希望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关心爱护护士队伍,各先进单位、团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为首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谱写新篇章。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2017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2017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2017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5.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护理
正文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优质护理服
务评价标准(2017年)》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
为做好2017年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委修订了《北京市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201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标准适用二级及以上医院。

附件:北京市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2017年)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北京市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2017年)
备注:该标准适用二级及以上医院。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市中医管理局、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本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3月16日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本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一、“十二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十二五”时期,在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面落实《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进程中,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护士队伍数量显著增加,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注册护士总数由“十一五”末的6.7万发展为11.4万,增加70%;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5.3人;全市医疗机构医护比达到1:1.18,其中三级医院达1:1.51,二级医院达1:1.33。

护士队伍结构不断改善,全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总数的67%,中高级职称的护士占总数的14%。

全市具有专科护士证的护士人数为5826人,占注册护士数的5.1%,涉及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护理、手术室护理、糖尿病健康教育、静脉输液治疗、骨科护理、消毒供应、伤口造口、助产等专业及领域。

“北京市优秀护士”王永利

“北京市优秀护士”王永利

“北京市优秀护士”王永利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4-05-1210:41:01王永利,现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长,主任护师,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理事,中华护理学会社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护理学会委员、北京医学会护理教育委员会委员.30多年来,无论是在高强度高风险的急诊科,还是在服务于农民的基层医院(复兴医院分院),再到以维护居民健康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她始终以自己对护理事业兢兢业业的无私奉献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深得广大患者及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同仁的称赞.她善于钻研业务,成为技术过硬、业务精湛的学科带头人.尤其是近年来对社区护理事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她深入细致地对社区护理进行研究,积极探索拓宽社区护理的工作领域,完善了社区护理管理制度和体系,探讨了一系列社区护理人才培养方式,为促进社区护理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急患者所急用敬业诠释善良1981年9月王永利自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成为一名急诊科护士,由于业务精湛、组织管理能力突出,1987年起就担任了护士长.从走上护理岗位的那天起,她就立下了“病人就是我亲人,我愿长此守护病人”的誓言.之后的几年里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先后取得护理专业专科和本科学历.“快速、及时、有效”是急诊科的工作性质,复杂多变的急诊患者、触目惊心的急危重症,需要护士长不仅具有超一流的护理专长,更要有临危不惧、指挥若定的领导能力和冷静快捷的思维能力.生死一瞬间,在以痛苦、哀号、危险、繁重为氛围的工作环境里,每位医护人员都必须具备强健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专业技能.对于女性而言,这何尝不是对身心的超级挑战.有些护士干上几年就想办法调离.而王永利在急诊科一干就是十九年.一个寒冷的冬夜,一名中年男子手按上腹,面色苍白、表情痛苦的独自来到急诊科分诊台前.“我胃里疼痛难忍,快给我打止痛针吧”.王永利简明扼要地询问病史后,没有按照患者登记、排队挂号等一般程序,而是立即引导患者到抢救室做心电图检查.不料,男子勃然大怒嚷道:“我胃痛,你不给我找大夫打止痛针,却要给我做心电图,你心黑了吧,就想挣钱”.王永利急忙安慰道:您别着急,现在不需交钱,治病要紧.说着不顾病人的呕吐物污染了自己的身上、手臂上,硬是招呼其他护士一道把病人拉到检查床上平躺,快速进行心电图检查.结果提示为急性下壁心肌梗死.由于业务过硬,经验丰富,发现及时,病人得到了妥善的后续救治,转危为安.事后病人妻子特意前来拉着王永利的手说道:你们不仅是挽救了我丈夫的性命,更是延续了我们全家的完整和幸福.对丈夫当时的出言不逊表示深深地歉意.2003年一场突如其来的sars疫情,让人们接受了特殊的考验.在得知昔日一同工作的2名护士不幸染病时,她连续几天,从家中端来熬炖好的鸡汤、小米粥等.从sars病房的窗户传递进去,家中的锅碗没有了,再去买新的.透过窗子看到姐妹高热面容,身体虚弱的样子,她心痛不已.她没有被肆虐的病魔吓倒,而是马上请战也投入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一天早上王永利提前到达岗位.一位疑似sars的85岁男性患者,血压70/40mmhg,呼吸困难,口唇苍白,脉搏微弱.医生仔细检查后下达医嘱:做血气检查.她做了必要的防护后来到老人床前,一面与老人聊天,介绍检查的必要性和操作的简单过程,安抚老人,一面熟练的进行老人身体评估.由于病人血压很低,动脉搏动很微弱,为了尽量减少老人的痛楚,她没有贸然操作,反复触摸仍感没有把握.于是她毅然摘掉防护手套,裸手触摸,终于感觉到老人隐隐的动脉搏动,一次穿刺成功.老人泪流满面地说,你我非亲非故,我又这么大岁数了,你却冒着被感染的危险抢救我,不值得呀.我怎么报答你呀!王永利轻轻地说:您千万别这么说,这是我的职责,谁都有老的时候呀.从点滴做起用科学传递健康2000年接受医院领导的人事调动,王永利来到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分院,继续担任护士长工作.这里的医疗设备比较简陋、护士素质也不同于急诊科,患者大多为农民,依从性非常差,空腹血糖已达11mmol/l仍不以为然地说:“没感觉有什么不舒服,不挡吃不挡喝的”,不坚持药物及非药物治疗.因此,病情控制很不稳定.王永利根据农民患者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从传播健康知识、转变健康理念入手,组织护士制作图文并茂容易理解的卡片,插在病床床头,不厌其烦地讲解、说服.与护士一道督促患者坚持服药治疗和非药物治疗.渐渐地患者的核心指标正常了,儿女们欣喜地表示:你们可解决了我们家令人担心、几年都没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王永利注意结合当地情况,利用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手册等,从环境卫生清理、个人卫生习惯、中西药饮用的方法、春夏秋冬饮食营养等最简单基础的知识入手,宣传推广科学养生之道,并向当地村委会负责人不厌其烦地讲解普及医疗知识的重要性,深受村民群众的欢迎和赞许.倾注心血智慧引领社区护理学科发展2004年who笹川卫生奖获得者-复兴医院副院长杜雪平教授找到王永利,向她讲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部等10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阐述了防病胜于治病的道理,医院领导将全科医学纳入医院发展的重点学科之一,为使社区护理与全科医学同步发展,决定将王永利调到复兴医院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社区护理管理工作.她陷入深深的思考,20多年来,从急诊科到分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参与抢救和治疗了无数的危重和慢性病人.无论是急症还是慢性病患者,其发病大多有逐年渐进发生、发展的过程,如何能够为居民的防病、维护和促进人群的健康做更多有益的工作呢?于是王永利同志欣然来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跨入了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来到社区报到的第一天,杜院长迎面走来,“王永利,知道为什么调你来社区吗?”沉甸甸的一句话她清清楚楚记了10年,也时常自问了10年,也是她始终明白责任所在,不断进取,用行动来回答的10年.她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医改政策中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示精神,坚持以科研、教学带动社区护理专业学科发展,注重加强社区护士的能力培养和建设,以促进和维护人群的健康水平为己任,几年来,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培养打造出一支业务精湛、服务能力强的社区护理人才队伍.在社区护理专业领域成绩显著.她护理科研水平突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4项,积极参与了杜雪平教授主持的who资助的课题“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加强社区护理发展”.参与全国东部、西部、中部部分省市社区护理现状的调查,特别是陪同who驻亚太地区护理项目官mskathleenfritsh赴杭州进行调研、考察,帮助她更多的了解中国社区护理开展情况,争取who对中国社区护理发展更多的资助和支持.组织编写全国社区护理培训大纲;举办全国社区护理师资培训班,来自全国10个省市的社区护士骨干、9家护理学院选派的讲师代表们参加了培训.卫生部郭燕红副司长和世界卫生组织驻华办公室高级项目官司徒农(cristun(-)o(/)n,ph.d)参加开幕式并做了主题讲座.王永利率领她所在的社区中心6名护士与包括美国、香港、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北京大学护理学院、中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等9家大学的教授一道承担了授课任务.自2009年起,连续主持了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社区护理培训.目前已成功地举办了5期全国社区护理培训班,来自北京、上海、山东、黑龙江、吉林、河北、广东、四川、重庆、内蒙古等省市的共计300余名学员普遍反映课程设计新颖,实用性、可操作性较强,贴近中国社区护理实际需求,纷纷呼吁类似的学习班应每年举办2期.每年在中华护理学会年会上做社区护理的专题讲座.参与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社区护理学”的授课任务.以情景演示、案例分析的方式,组织多次“社区护士健康管理能力”竞赛.引导社区护士学习从个体扩展到家庭乃至整个社区的健康管理模式.在她的带领、培养打造下,全中心能够走上讲台的社区护理师资已从1人发展到目前的7-8人.10余年来,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仅打造出一支素质精良的全科医生人才队伍,与此同时也注重锻炼培养社区护理人才梯队.几年来,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王永利同志的积极带领下,社区护士们像全科医生一样有热情、有机会、也有能力参加科研、教学工作.同时,根据每名护士特点,注重分层培养使用,不断给护士创造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锻炼机会.先后有10余名护士远赴美国、日本、港澳地区学习社区护理;20余人到浙江、广东、上海、四川、内蒙、山东、新疆等10余个省市参观交流.开阔了护士的眼界,也增强了护士的责任意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的逐渐升高和发病低龄化的趋势以及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是困扰中国以及世界各国政府的突出问题.为了实现有效管理与控制,需要强调综合性的健康促进和健康维护.王永利鼓励社区护士深入社区居委会、进入中小学校、进入职业人群聚集的机关、企业,提供个体的、群体的以及家庭的健康知识宣传和指导,达到提高民众健康保健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的目的;通过行之有效的干预活动,使健康人群维护和促进了健康;将具有慢性病高危因素(如肥胖、血脂异常、膳食结构不合理、缺乏运动等)的高危人群重新拉回到健康人群,使他们延缓或最终不至于发展成为患病人群,实现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关口前移,在全体社区人的不懈努力下,降低了月坛地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病率;与此同时,为实现管理的科学性、连续性,积极倡导开发供社区护士应用的电子档案,得到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与软件工程师密切配合,目前已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站使用.填补了在国内居民电子档案中,没有护士应用的非药物干预模块的空白.目前已管理了近万人.为保障家庭访视、家庭出诊的安全性、有效性,她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相关协议书、操作流程和操作记录,有效地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和病人的医疗护理安全.这些制度还被北京市部分区县以及其他省市的社区卫生管理者采纳应用.为了探索一套适合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护理管理模式,提高社区护理管理效应,结合社区护理工作的特点,在领导支持下,王永利同志大胆尝试建立了一套社区护理工作绩效量化评价体系.为鼓励护士开展社区护理开拓性工作,她采取增加权重的方式加以引导和奖励.从评价的项目、内容、标准、分值,到结果都力争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通过绩效量化评价体系的组织实施,并运用有效的激励机制,护士们明确了工作目标,提高了护理工作质量、效率和效益.在杜雪平教授带领下,先后到中西部10余个省市,为当地的社区护士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为推动中国社区护理事业的发展,促进各省市社区护士能力的提高作出了有益的工作.王永利在北京市以及国内社区护理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1.接受北京市卫生局聘请,作为首都医学发展基金评审专家,共计参与了20个项目的评审工作.2.王永利同志先后参与了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配套文件-护理部分的制定和编写工作.3.国家人事部“全国社区护理中级职称晋升考试指南”的修订以及全国社区护士考试大纲论证工作;4.她勤于思考,乐于发表自己的专业见解,在北京市卫生局组织召开的社区护士资格考试研讨会上,提出了大胆的修改建议并获得采纳,对考核标准、考核形式做了重大修改,使考试目的不仅仅限于社区护士资质的评定,为引领北京市社区护理专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5.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参加了北京市多次医疗事故鉴定工作.6.受邀参与了卫生部“护士长及护士岗位胜任力”的测评指标论证工作.7.2013年受邀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卫生部“国家级社区卫生示范中心”现场评估工作.王永利同志为护理事业倾注很多心血和精力的同时,收获的是自信、认可和职业成就感.2007年10月她通过了北京市高评委论文答辩,成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社区卫生机构中第一位主任护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王永利同志没有满足于现状,她将继续一如继往,率领全体护理人员,以创建学习型集体为切入点,脚踏实地,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再攀高峰.。

2023年卫生局评选年度优秀医护人员的方案

2023年卫生局评选年度优秀医护人员的方案

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护人员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医护人员,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2023年卫生局决定评选年度优秀医护人员。

以下是评选方案的详细内容。

一、评选目标1.激励医护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弘扬医患关系和谐的精神,增强医护人员的医疗责任感和医疗伦理意识;3.通过优秀医护人员的典范作用,影响并带动其他医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

二、评选条件1.所评选医护人员须为卫生局直接管理的医疗机构的在职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2.评选对象要求工作勤勉负责,具备优秀的医疗技能和丰富的临床经验;3.评选对象要遵守医疗伦理,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4.评选对象在医疗事故、违反工作纪律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三、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卫生局将向各医疗机构征集医护人员的提名,每个医疗机构可提名不超过5名医护人员;2.评选材料准备:被提名的医护人员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成绩、荣誉证书、患者满意度调查等;3.评选筛选: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评定出初选名单;4.现场展示:初选名单上的医护人员需要进行现场展示,包括自我介绍、技能表演、实际操作等;5.网络投票:将现场展示的视频和材料上传至卫生局官方网站,供社会公众进行投票;6.专家评审:根据现场展示和网络投票结果,评审团将对医护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优秀医护人员名单;7.颁奖仪式:卫生局将组织庄重的颁奖仪式,为当年的优秀医护人员颁发奖项和荣誉证书。

四、评选效应1.激励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2.彰显优秀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对医务人员的认可和尊重;3.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医德、尊重医者、关心患者的良好风气。

综上所述,2023年卫生局评选年度优秀医护人员的方案将通过严格的程序和公正的评选来表彰那些在医疗岗位上杰出的医护人员,同时也将为全社会树立起一面医者仁心、患者至上的光辉旗帜,推动医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才梯队,根据北京市《“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暂行办法》,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防保、康复、中医、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

二、选拔标准熟悉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辖区居民认可度较高;专业基础知识牢固,业务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带教能力,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个远郊区可为大学专科),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专业职称,在社区卫生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距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

2.健康管理专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专业职称,在社区卫生服务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距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

3.业务骨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在社区卫生服务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的优秀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拔程序推荐选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个人申请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管理机构在综合评议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自愿填写《北京市“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各区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46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46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京卫医字〔2010〕46号)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院: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卫生部《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和《北京市“规范护理服务,争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标兵”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提升患者满意度,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局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护理质量的督导、检查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夯实基础,确保到位通过督导检查,强化护理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护士职责,按照卫生部2010年16项护理重点工作,扎实做好护理服务,确保基础护理落实到位。

(二)全面梳理,查找问题通过督导检查,对全市基础护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推广好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改进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逐步提升基础护理服务质量。

(三)总结经验,持续发展通过督导检查,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着力推动试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规范护理服务,争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标兵”活动推向深入,促进我市护理工作全面持续发展。

二、方式、范围及重点内容(一)督查方式1、结合医院管理年、质量万里行及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定期、定时对护理质量进行督导检查;2、聘请有经验的护理督查员,以抽查及暗访形式,对全市三级医院住院病区(含急诊科),进行实地检查,随机安排检查时间(早、晚、白班);3、引入社会第三方及患者评价方式,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患者、社会对医院护理的评价意见。

(二)督查范围及重点内容督导检查范围为部分三级医院和远郊区县拟建设的区域医疗中心(督查医院名单见附件),重点是试点医院的试点病区及重症监护病房。

北京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提高护士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提高护士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提高护士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1989.09.08•【字号】京人工[1989]第65号•【施行日期】198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提高护士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工(1989)第65号1989年9月8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市属高等院校: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人事部、卫生部、财政部人薪发〔1989〕22号《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的具体贯彻意见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1988年10月起,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现行各级工资标准(基础、职务工资之和,下同)均提高10%。

二、提高工资标准的具体范围凡在病房、门诊、手术室、急诊室、治疗室、供应室、地段保健、消毒科以及窥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CT室和营养科等护理岗位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并聘为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统称护士)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均属于提高工资标准范围。

除以上十四个护理岗位的护士外,在其他医技科室聘为护士职务的人员,是否列入提高工资标准范围,由医院提出意见,经主管单位审核,分别报请市、区、县卫生局视其护理工作的实质内容,予以确定。

事业单位所属的医务室和农村卫生院中主要从事护理工作,并聘为护士职务的,也可以列入提高工资标准范围。

国家机关所属的医务室中,凡1983年9月1日以前取得护士职称,现主要从事护理工作的,可暂列入提高工资标准范围,如在职称改革中不评护士的,提高部分即行取消。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计划第一批入选者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计划第一批入选者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计划第一批入选者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5.26•【字号】京卫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计划第一批入选者名单的通知(京卫发〔2010〕18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管理局,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经遴选评审,批准99名专家入选“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计划,其中,领军人才13名,学科带头人18名,学科骨干68名。

市财政对入选培养计划的专家给予培养资助,领军人才每人每年70万元,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30万元,学科骨干每人每年7万元。

资助期3年,从《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签定之日起算。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培养计划。

入选的专家及其所在单位要严格履行《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职责,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附件:“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计划第一批入选者名单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计划第一批入选者名单一、领军人才13名:贾继东北京友谊医院(消化内科)王辰北京朝阳医院(呼吸内科)王振军北京朝阳医院(肛肠外科)韩德民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学)王宁利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学)马长生北京安贞医院(心血管内科)赵冬北京安贞医院(心血管病流行病学)米杰首都儿科研究所(流行病学(儿童保健方向))成军北京地坛医院(传染病)贾建平北京宣武医院(神经病学)李坤成北京宣武医院(医学影像诊断)陈彪北京宣武医院(老年病学(神经变性疾病方向))游伟程北京肿瘤医院(肿瘤流行病学)二、学科带头人18名:李虹伟北京友谊医院(心血管内科)邢念增北京朝阳医院(泌尿外科)程晓光北京积水潭医院(医学影像诊断)姜卫剑北京天坛医院(影像医学(神经介入))潘志强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学)于振坤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学)张罗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学)刘宁朴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学)张晓君北京同仁医院(神经病学(神经眼科方向))孙永昌北京同仁医院(呼吸内科)张为远北京妇产医院(妇产科(围产医学))陈德喜北京佑安医院(细胞生物学)曾辉北京地坛医院(感染免疫)张愚北京宣武医院(神经生物学)王玉平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内科)任军北京肿瘤医院(肿瘤内科(生物治疗方向))陈克能北京肿瘤医院(胸部肿瘤外科)郝纯毅北京肿瘤医院(肝胆胰肿瘤外科)三、学科骨干68名:李建东北京世纪坛医院(耳鼻咽喉)孟然北京世纪坛医院(神经病学)谷俊朝北京友谊医院(普通外科)苏建荣北京友谊医院(临床检验)唐海北京友谊医院(骨外科)尤红北京友谊医院(消化病学)张拥波北京友谊医院(神经病学)张忠涛北京友谊医院(普通外科)胡文立北京朝阳医院(神经病学)苏丕雄北京朝阳医院(心脏外科)孙文兵北京朝阳医院(肝胆外科)肖丹北京朝阳医院(分子流行病)杨勇北京朝阳医院(泌尿外科)詹庆元北京朝阳医院(呼吸内科)张勇北京朝阳医院(泌尿外科)姜春岩北京积水潭医院(运动损伤)熊革北京积水潭医院(手外科)丁成赟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生物学)韩如泉北京天坛医院(麻醉科)江涛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刘佰运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杨新建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袁芳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病生理)张东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张建国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张巍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病学)赵性泉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病学)周建新北京天坛医院(麻醉科)陈雪清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黄志刚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刘红刚北京同仁医院(病理学)魏文斌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学)徐文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杨金奎北京同仁医院(内分泌)于子龙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周兵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朱思泉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学)杜忠东北京儿童医院(心内科)马琳北京儿童医院(皮肤病与性病)齐可民北京儿童医院(儿内科)王亚娟北京儿童医院(新生儿)谢正德北京儿童医院(病毒感染)董建增北京安贞医院(心内科)李温斌北京安贞医院(心外科)蔺洁北京安贞医院(病理与病生理)刘静北京安贞医院(心脏病学)刘兴鹏北京安贞医院(心脏电生理)任学军北京安贞医院(心内科)杨娅北京安贞医院(超声影像)李传友北京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内科学)张宗德北京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免疫学)阮祥燕北京妇产医院(妇科内分泌)王红星北京安定医院(司法精神病学)侯本祥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李宏军北京佑安医院(影像诊断)曾晓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生物控制)白玫北京宣武医院(生物医学工程)笪宇威北京宣武医院(神经病学)谷涌泉北京宣武医院(血管外科)胡永生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吉训明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宋为群北京宣武医院(康复医学)王培昌北京宣武医院(检验医学)王蓉北京宣武医院(神经生物学)王悦华北京宣武医院(普通外科)张兰北京宣武医院(药理学)骆成玉北京复兴医院(普通外科)梁峰北京市大兴区医院(心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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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卫医字[2010]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0.01.07
【实施日期】2010.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0〕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弘扬南丁格尔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护理人员爱岗敬业,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促进护理事业全面发展,北京市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国际护士节之际,开展“北京市优秀护士”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卫生系统共评选“北京市优秀护士”30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经护士执业注册的在岗护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临床护理人员(包括合同制护士);
(二)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护理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五)专业理论知识丰富,护理技术操作娴熟,业务水平高,成绩显著;
(六)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
(七)近3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四、推荐方式及要求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公开公示的方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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