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网友版
郑州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郑州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附件1青苗费补偿标准名称等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包括蔬菜、瓜类、草莓)备注一130015004000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叶、油料等作物;3.蔬菜包括茄果类和叶菜类。
二1100 1300 3600三960 1100 3400附件2建(构)筑物类补偿标准名称标准规格备注平房砖木结构495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砖混结构620元/平方米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楼房砖木结构550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单层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砖混结构680元/平方米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框架结构1080元/平方米主要承重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或预制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内外墙普通抹灰钢结构800元/平方米主要承重为工字钢支撑或做板顶厂房砖混结构460元/平方米净高4m、石棉瓦顶、砖墙530元/平方米净高4m、空心板顶、砖墙钢混结构1200元/平方米含钢吊车梁或航吊、钢柱框架结构1100元/平方米净高6米以上仓库砖混结构400元/平方米石棉瓦顶、砖墙510元/平方米空心板顶或铁皮顶、砖墙窑洞砖、石砌窑500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内墙普通抹灰、水泥地面土窑340元/平方米无人居住窑100元/平方米简易房四面墙210元/平方米门、油毡或石棉瓦顶、砖或石砌墙简易棚二面墙以上120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无门、钢架棚(顶棚为钢结构,以钢骨架支撑,无围墙)畜禽舍砖混结构120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水泥地面、混凝土板或预制顶简易结构55元/平方米砖或石砌墙、油毡或石棉瓦顶地坪水泥、砖地坪38元/平方米素土夯实、60mmC10砼垫层、80mm砂垫层、20mm水泥砂浆面或红砖铺面彩板房单层或多层210元/平方米厂房260元/平方米道路混凝土面120元/平方米人工挖路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25mm粗砂、180mmC25砼面沥青路面116元/平方米人工挖路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100mm碎石、50mm沥青砼面碎石路面68元/平方米土路10元/平方米围墙土围墙35元/平方米二四砖墙(墙高≤2m)80元/平方米人工挖地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50#混合砂浆砌240mm红砖墙、砌墙架二四砖墙(墙高>2m)85元/平方米人工挖地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50#混合砂浆砌240mm红砖墙、砌墙架电力通讯线路木线杆440元/根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水泥线杆(8m≤杆高≤10m)780元/根水泥线杆(杆高>10m)1200元/根无线水泥杆180元/根渔塘土筑12000元/亩包括鱼苗损失费、土石方工程及配套设施;废弃渔塘按正常标准的60%补偿混凝土硬化塘20000元/亩砖石砌25000元/亩迁坟一棺一墓24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大棚连栋温室420元/平方米钢、砼骨架连栋大棚200元/平方米钢、砼骨架日光温室100元/平方米脊高3.8米~4.5米80元/平方米脊高2.6米~3.8米大棚45元/平方米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双拱钢骨架20元/平方米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单拱钢骨架小桥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1200元/平方米简易桥720元/平方米涵洞石盖板涵(跨径≤2m)600元/米石盖板涵跨径(2m<跨径≤4m)1800元/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m)1440元/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m<跨径≤4m)2160元/米PVC 地埋管4寸57元/米3寸32元/米2寸21元/米1寸12元/米沼气池砖、石砌360元/立方米含材料补偿水渠、水池、窖类土渠12元/立方米含土方量的补偿石砌水渠、水池96元/立方米砖砌水渠、水池120元/立方米井机井深50m-100m(水泥管)140元/米 1.山地(丘陵)区机井补偿标准参照原郑政文〔2009〕127号文执行;2.每眼机井控制20亩。
郑州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
大棚
连栋温室
420元/平方米
钢、砼骨架
连栋大棚
200元/平方米
钢、砼骨架
日光温室
100元/平方米
脊高3.8米~4.5米
80元/平方米
脊高2.6米~3.8米
大 棚
45元/平方米
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双拱钢骨架
20元/平方米
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单拱钢骨架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200元/平方米
简易桥
720元/平方米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2m)
600元/米
石盖板涵跨径(2m<跨径≤4m)
18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m)
144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m<跨径≤4m)
2160元/米
PVC
地埋管
4寸
57元/米
3寸
32元/米
2寸
21元/米
1寸
12元/米
100元/平方米
简易房
四面墙
210元/平方米
门、油毡或石棉瓦顶、砖或石砌墙
简易棚
二面墙以上
120元/平方米
砖或石砌墙、无门、钢架棚(顶棚为钢结构,以钢骨架支撑,无围墙)
畜禽舍
砖混结构
120元/平方米
砖或石砌墙、水泥地面、混凝土板或预制顶
简易结构
55元/平方米
砖或石砌墙、油毡或石棉瓦顶
地坪
水泥、砖地坪
1.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2.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月数发给被拆迁人过渡补助费;
3.先安置后搬迁,不发放过渡补助费;
4.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郑州市金水区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标准
郑州市金水区农村拆迁政策补偿标准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发展,为了许多城市对当地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地区进行拆迁改造。
想要合理拆迁自然就会有相适应的拆迁政策。
但一个城市的管辖范围十分广阔,不同片区间的经济文化差异较大,所以其中包含的地区的拆迁政策都会有所不同。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郑州市金水区农村拆迁政策的法律资料。
请你仔细阅读下文。
▲金水区农村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如下:▲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
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郑各单位:为了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物价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市区征地时对各种农作物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1、根据我市农业生产水平和物价变动水平,在郑州市市区征用耕地的补偿按附表一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2、在郑州市市区征用果园地的补偿,按附表二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
3、在郑州市市区征用渔塘时,按附表三所列年产值标准计算补偿;渔塘设施按附着物补偿。
二、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按附表四所列标准和实际数量计算补偿。
三、关于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
国家建设征地后,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的,因征地形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三分之二,由用地单位负责安置,每征用一亩耕地安置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最多不超过5个人。
安置途径为:1、由用地单位负责安置,用地单位无法安置时,可在市土地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委托有接受能力的单位安置;2、被征地单位的村办企业安置;3、被安置人员要求自谋职业的,可填写申请表,经村、乡、区、市有关部门批准,允许自谋职业。
凡是被安置人员,一律转为非农业户口。
安置人员被招为集体企业工人的年龄,男性16-35岁,女性16-30岁;被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的,按国家规定办理;村办企业安置和自谋职业的,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
每安置一人,由建设用地单位支付12000元,其中,城市人口补贴费4000元,劳动安置补助费8000元。
城市人口补贴费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后转交同级财政;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转付给安置人员的单位。
自谋职业人员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由土地管理部门转付给被征地单位。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金水区2014重点项目进度
6 王庄城中村改造
1-8号楼现在正在进行内外装饰装修及后 2010.8- 期修缮;9-14号楼主体已经封顶,11、 2018.12 14号楼内部隔断已经做到25层,13号楼 内部隔层做到31层 4幢楼内外粉刷,设备安装,自开发一期 占地292.1亩,建筑面积85.31万平 2006土方开挖、试桩、垫层施工、筏板钢筋 2015 方米 及筏板砼浇筑等基础施工 2012.3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 安置区主体封顶 2016.10 总占地约142301平方米,总建筑 面积80万平方米。是一个集国际 2010二期已封顶三期手续办理中 高尚住宅、白金五星级酒店、天 2014.12 地购物广场 2012.06 占地325.1亩,建筑面积97.83万平 B5-2、B6-1地块已建至10层,售楼部已 盖 方米 2016.12 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 2009.12014.12 N-04 N-08主体已经完工;N-07 N-09正 在做基础;N-03幼儿园主体已经完工, 配套设施正在建设
安置房建设
经八路
城改办
安置房建设
2015.12 2018.12 20152017 正与市规划局对接
大石桥
城改办
安置房建设
南阳新村城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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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街坊牧专老校 11 区部分项目安置区建 前期 北林路16号 设 第352、356街坊农大 12 部分地块项目安置区 前期 东风路南、丰庆路东 建设 十二里屯周边遗留地 13 块旧城改造安置区建 前期 东风路丰乐路 设 关虎屯生活广场暨周 14 边第422街坊旧城改 前期 丰产路南、经五路东 造安置区建设 银河化纤厂家属院及 15 周边348街坊项目旧 前期 丰庆路西、东风路北 城改造安置区建设 16 郑州市皮革市场旧城 前期 城东路东里路 改造安置区建设 郑州油泵油嘴厂家属 前期 北环文化路 院改造安置区建设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郑政通〔2015〕2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郑政通〔2015〕26号2015年6月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实施201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15〕771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412.3660公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郑州市实施201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1. 宇通路南、中州大道西。
2. 京广铁路东、中州大道北。
3. 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大王庄村、小王庄村、八郎寨村。
4. 管城回族区南曹乡郎庄村、小湖村、苏庄村、姚庄村。
5. 东风渠东、北四环南、文化路西、开元路北。
6. 天河路东、北四环南、清华园路西、开元路北。
7. 固城路东、香苑路南、金河路西、滨河路北。
8. 中央东路东、纪元路南、贾河路西、苏屯路北。
9. 航海东路以南、经开第一大街以西。
10. 经南八路以南、经开第十七大街以东。
11. 经南三路以南、经开第九大街以西。
12. 南三环以南、经开第八大街以东。
13. 经南五路以南、经开第六大街以西。
14. 岔河北路以南、传媒路以西。
15. 经北四路以南、经开第十八大街以西。
16. 科学大道南、瑞达路东。
17. 凯旋路西、化工路北。
18. 垂柳路东、科学大道北。
19. 郁香路西、科学大道北。
20. 西四环辅道西、银桦街北。
城中村改造项目 陈寨将启动拆迁工作
城中村改造项目陈寨将启动拆迁工作3月27日,郑州市政府公布2014年度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涉及城建、交通、生态廊道、城中村改造、市场外迁等方面。
被称为郑州八大断头路之一的东明路(丰产路—农业路)打通工程被列入今年任务。
银基商贸城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外迁。
今年6月前,备受关注的陈寨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启动。
交通4月起体验郑州环线“80迈”从2011年起,郑州市确定了由中州大道“代班”东三环,远期规划向东扩至107辅道。
可是这位“代班”者上任以来,表现得始终不称职,很多道路到了中州大道,就成了断头路,而绕行则加剧了航海路等主干道的拥堵。
自去年年底,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陆续通车,郑州市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连接起来,减少了跨区域交通流进入核心区,缓解了周边主干道的交通压力。
例如北三环一层与索凌路、丰庆路、文化路等相交路口的交通压力有很大缓解,道路通行顺畅。
但是实际上,由于中州大道的缺席,三环线只发挥了不到一半的通行能力,刚刚感受到时速80公里的快感,到了中州大道附近就得转线。
因此,对于郑州的环路畅通来说,4月份中州大道的畅通,绝对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目前中州大道三条下穿隧道还在施工,其中红专路和纬四路预计今年10月完工,沈庄北路将于明年3月完工。
届时,郑州市区将增加3条通往郑州东区的道路,金水路、农业路、郑汴路的拥堵也将大大缓解。
十字枢纽“栓塞” 预计最快2015年9月得到缓解三环快速化,在2014年将让郑州市民感受到畅通郑州的幸福初体验。
但是,接下来陇海路快速路、金水路准快速化、农业路快速化等工程也将陆续开工,出行时你可能要注意一些时间节点。
比如,郑州南北枢纽花园路紫荆山路准快速化工程,3月份已经进场施工,预计到2015年年底完工。
东西干道金水路准快速化工程同期开始,这也意味着两条在紫荆山立交桥“十字枢纽”交会的主干道,将同时进入“半休假”状态,而这样的局面得到改变,可能最快要等到2015年9月金水路准快速化工程完工。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 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有了进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被提请会议审议。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行修改,待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则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
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豫建住保[2014]1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豫建住保〔2014〕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局(中心):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新开工64万套,基本建成27万套的年度目标任务,抓好保障房分配和入住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2014年3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成2014年新开工项目建设计划报批工作,完成今年建设计划项目选址手续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组卷上报,并同步展开农用地征收补偿、勘察设计、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目明确施工节点和责任人员。
市、县规划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选址把关,严格落实“三不”原则,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基础设施配套的项目,不得办理选址和规划审批;6月底前,列入2014年新开工项目计划的,必须全面开工建设。
要优化保障房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积极引导建设单位参照《公共租赁住房优秀设计方案汇编》,合理利用套内空间布局,优化户型设计。
加快推进续建项目建设,2014年9月底前,2010年度及以前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竣工并分配入住,2011年度开工的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基本建成(含竣工)进度要求。
二、加快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重点。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拆迁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
而拆迁补偿标准,则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郑州市 2014 年 142 号文件所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旨在保障拆迁工作的公平、合理与有序进行。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份文件中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
对于被拆迁的房屋,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货币补偿的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的。
评估机构的选择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在建筑面积的计算上,文件有着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合法的建筑面积将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计算补偿。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并非一概而论地不予补偿。
如果能够证明该建筑是在合法建设的基础上形成的,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也会给予适当的补偿。
但对于那些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产权调换方面,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1 的比例进行安置。
安置房屋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如果安置房屋的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被拆迁人需要按照规定的价格补交差价;反之,如果安置房屋的面积小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拆迁方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
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也在补偿范围之内。
室内装修的补偿根据装修的档次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附属设施如门窗、水电设施、炉灶等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因拆迁而造成的搬迁费用,文件也有明确规定。
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如果需要临时安置,还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被拆迁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安置时间的长短来确定。
在商业用房的拆迁补偿上,情况相对复杂一些。
对于正在营业的商业用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会考虑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的用途、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文档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文档Zhengzhou City Village transformation method docume nt编订:JinTai College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文档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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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现象。
狭义上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
下文是小泰收集的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中村转制及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市政、房地产、民政、公安、发展计划、财政、审计、劳动保障、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的改造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城中村转制第六条城中村转制,是指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
转制后的城中村按城市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的通知
郑政〔2003〕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三年九月三十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中村转制及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市政、房地产、民政、公安、发展计划、财政、审计、劳动保障、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的改造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城中村转制第六条城中村转制,是指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
转制后的城中村按城市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第七条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依法全部转为国有土地,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
第八条列入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撤销村民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就近划归城市街道办事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九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中村转制中侵占、私分和破坏农村集体资产。
城中村转制中集体资产的处置,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充分尊重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利,保障全体成员有效行使对集体资产处置的决策权、监督权;(二)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兼顾长远发展和近期利益。
2014年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等工程
一是完成宇通项目供水管网建 设;二是完成宇通项目临时污 水泵站及管网建设;三是完成 供宇通项目燃气项目建设;四 是完成区内临时泵站及管网的 建设;五是完成中油变电站的 建设。
一是启动园区永久性污水设施及管网 建设;二是完成园区内规划变电站的 建设;三是完成园区新的供水管网建 设;四是开展园区管网敷设工作;五 是启动弱电管网建设项目。
2014年园区内六横五纵十一条 骨干道路全面开工,其中,航 海路东延、物流大道、故城南 路、芦医庙大街、前程大街、 红日路、金沙大街、牟兴大街 等在2014年底实现通车,基本 奠定园区内通外联的交通网络 框架。
二、生态廊道
三年内完成园区生态廊道建设 共15公里的建设任务。建设内 容:道路两侧绿化、游路等。
一是完成园区供水网络体系建 设;二是完成园区相关区域变 电站的建设;三是继续开展园 区管网敷设工作。
2012-2014年,启动5个精品专 业园区建设,建设区域性公共 信息平台。计划完成15平方公 里的开发建设目标;全部企业 五、产业集聚 (一)产业集 年营业收入达到240亿元;固定 区 聚区 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80亿元,其 中:物流企业投资预计完成60 亿元,工业项目投资预计完成 80亿元,基础设施及其它投资 预计完成40亿元。
2013年启动12个自然村的安置区建设 工作,安置区建设用地约52.5公顷, 安置人口12713人。计划启动白沙镇 所属的南寺村、袁庄、小韩庄、小张 庄等4个自然村安置区建设;启动九 龙镇所属的东贾、彭庄、肖庄、吴保 庄等4个自然村安置区建设;启动郑 庵镇所属的路庄、贾堂、小郑庵、小 杜庄等4个自然村安置区建设。
2014年,计划完成15平方公里 的开发建设目标;年度企业营 业收入达到240亿元;固定资 产投资累计完成180亿元,其 中:物流企业投资预计完成60 亿元,工业项目投资预计完成 80亿元,基础设施及其它投资 预计完成40亿元。
郑州城中村补偿标准
郑州城中村补偿标准
郑州市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村
的改造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
针对郑州城中村的补偿标准,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以期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合理的补偿标准,保障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针对城中村居民的住房补偿标准,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房价水平以
及居民的实际需求。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指导价、居民的住房面积和居住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住房补偿标准,确保居民能够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住房补偿。
其次,对于城中村居民的生活补偿标准,我们也需要进行合理的制定。
生活补
偿标准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物价水平、居民的生活水平和需求,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居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另外,对于城中村居民的就业补偿标准,我们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制定。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居民的就业问题,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就业补偿标准,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或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确保居民的就业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对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补偿问题,也需要进行综合考虑
和合理制定。
比如对于居民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问题,都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标准制定,确保居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针对郑州城中村的补偿标准,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合理制定住房补偿、生活补偿、就业补偿以及其他补偿标准,确保居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和研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合理的补偿标准,共同推动城市的发展和进步。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doc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现象。
狭义上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
下文是我收集的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欢迎阅读!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中村转制及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市政、房地产、民政、公安、发展计划、财政、审计、劳动保障、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的改造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城中村转制第六条城中村转制,是指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
转制后的城中村按城市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第七条城中村的集体土地依法全部转为国有土地,村民由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
第八条列入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撤销村民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就近划归城市街道办事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九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中村转制中侵占、私分和破坏农村集体资产。
城中村转制中集体资产的处置,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充分尊重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利,保障全体成员有效行使对集体资产处置的决策权、监督权;(二)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兼顾长远发展和近期利益。
2014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14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规定于《房屋登记办法》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及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城中村改造一直是市政工作的重点之一。
城中村改造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而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就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需要向被征地农民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等。
这些补偿费用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城市更新的长远利益。
城中村改造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当前的居住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制定补偿标准时,政府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更新后的土地利用规划,确保补偿标准与城市更新规划相适应,避免出现后续的纠纷和问题。
再次,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还应当注重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需要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援助。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与被征地农民的沟通和协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确保补偿标准能够得到被征地农民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工作,政府需要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充分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确保补偿费用的支付不会给财政造成过大的压力,同时也要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综上所述,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城市更新的长远利益、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合理、公正的补偿标准,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郑政文[2014]142 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附件1
青苗费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名称
等别
粮食作物经济作物
园艺作物(包括蔬
菜、瓜类、草莓)
备注
一1300 1500 4000 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
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叶、油料等作物;
3.
蔬菜包括茄果类和叶菜类。
二1100 1300 3600
三960 1100 3400
附件2
建(构)筑物类补偿标准
名称标准规格备注
平房砖木结构495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净高3m、
附件3
果树类补偿标准
附件4
林木类补偿标准
附件5
过渡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
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郑州拆迁过渡费如何规定
郑州拆迁过渡费如何规定对于郑州拆迁过渡费如何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新标准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在校中⼩学⽣交通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以及电话、互联⽹络、管道燃⽓、暖⽓、有线电视等固定设备的拆装费⽤。
其中互联⽹络、管道暖⽓、有线电视、空调等为新增内容。
此次出台的指导性标准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由郑州市拆迁办和市物价局共同制定郑州拆迁安置法规补助费之变化搬迁补助费⽼标准:按⼈头⽀付新标准:按⾯积计算住宅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积每平⽅⽶发给被拆迁⼈10元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按15元发。
期房安置发两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次。
被拆迁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补助费发给房屋承租⼈。
新标准的最⼤特点是实现了以建筑⾯积确定搬家费。
现⾏的搬迁补助费是按照⼈头⽀付,⼀户3⼈补助200元,每增加⼀⼈添30元,计算⿇烦,不科学,不合理。
新标准按⾯积补偿搬迁补助费,从根本上遏制了某些被拆迁单位钻政策空⼦,发“拆迁财”。
如曾经有⼀单位被拆15平⽅⽶的营业房,却虚报职⼯⼈数40名,骗取⾼额拆迁补助费。
郑州拆迁安置法规补助费之提⾼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民宅每平⽅⽶每⽉3元新标准:民宅每平⽅⽶每⽉8元按规定,在过渡期内,被拆迁⼈⾃⾏安排住处过渡的,拆迁⼈应当⽀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具体标准以下:住宅房:实⾏期房安置的,被拆迁⼈⾃⾏解决临时安置房的,在临时安置期间拆迁⼈按被拆迁房屋建筑⾯积每平⽅⽶每⽉8元的标准发给被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
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拆迁⼈⼀次性⽀付3个⽉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多层住宅临时安置期限不超过18个⽉,⾼层住宅临时安置期限不超过30个⽉,超过议定临时安置期限的,按《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
⾮住宅房屋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期房安置按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8%⽀付,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4%⽀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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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郑州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网友版(仅供参考)
一、符合改造补偿标准的人群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能够证明房屋是合法拥有,应当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这里所指的标准就是指有房产证的标准).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土地和房屋不得分开进行买卖.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将所拆迁的房屋和土地一起进行补偿,不得分开补偿.所以,补偿标准应当是按照实际丈量的平方数乘以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违章建筑不包括在内)进行计算.
二、两种改造补偿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和投融资工作的意见》,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三、最新改造补偿方案
根据最新城中村补偿标准显示,2014年补偿方案与2013年相差不会太大,标准如下,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后,要按照人均住房安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商业用房不小于10平方米标准安置,允许以激励的方式按成本仅供参
考
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房面积总和不大于90平方米。
建成区外规划区内(含规划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合村并城,人均住房安置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商业用房安置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同时,3层以上不予赔付。
附09年郑州金水区改造补偿方案:
白庙村的标准是:三层以下1:1,三层以上3:1赔付。
西史赵村的标准:每人(含儿童)200平方住宅,另外每人20平方的门面房。
凤凰台的标准是:三层以下1:1,三层以上3:1赔付。
另外每人50平方的门面房。
四、认真落实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居民住宅和使用燃气、暖气的其他建筑面积,按规定减半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除此之外的建筑面积暂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墙改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暂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城中村土地出让政府收益金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外,其余部分一次性全额拨付给区政府,用于该城中村改造规定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拨付上述资金的同时,由市发展改革、规划、财政部门同时明确该城中村范围内应由区政府修建的基础设施项目。
五、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有关土地管理问题
城中村村民安置用地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自办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以按划拨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村民房屋已经拆迁、但本村组土地无法满足安置和配套开发的,由区政府在本辖区内协调其他土地捆绑解决。
仅供参
考
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配套开发用地可以依法进行抵押贷款。
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城中村储备土地时,要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区政府要按职责配合完成土地储备工作。
注:所有内容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仅供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