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安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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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安置管理办法

毕业生就业安置管理办法

毕业生就业安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二、就业安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就业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就业指导中心是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

2、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如校园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等。

3、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包括职业规划、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方面的指导。

4、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审核和管理工作。

5、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库,跟踪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三)各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组成。

其主要职责包括:1、开展本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教育工作。

2、协助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本学院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

3、及时了解本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就业情况,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

三、就业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一)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获取招聘信息。

2、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就业洽谈会,收集招聘信息。

3、利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收集招聘信息。

(二)对收集到的招聘信息,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筛选、审核和整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校园公告栏、班级群等渠道及时发布,确保毕业生能够及时获取。

四、就业指导与培训(一)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

(二)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作为必修课程开设,向毕业生传授职业规划、求职技巧、就业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3篇)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3篇)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祖国振兴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三条我国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

____,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设立校、院两级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所属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院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的就业工作;讨论决定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一级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在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国家、____省和____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细则,部署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2、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____和统计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3、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把就业网站作为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信息传播的主阵地;4、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服务;5、负责联系用人单位,____在学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____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6、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7、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8、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9、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预测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提供参考意见;10、____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11、布置、协调、指导、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情况;12、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____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13、负责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5、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为了实现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一、就业安置目标我们的目标是为每一位毕业生提供适合的就业机会,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地进入职场并展开他们的职业发展。

同时,我们也致力于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优秀的人才支持。

二、就业安置措施1.就业服务中心的设立为了更好地提供毕业生就业服务,我们将设立就业服务中心。

该中心将提供各种就业相关服务,包括职业咨询、简历编写指导、面试技巧培训等。

我们将聘请专业的就业顾问团队,确保毕业生能够得到个性化、专业化的支持。

2.校企合作项目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项目,我们旨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我们将与一些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开设校企合作项目。

这些项目将为毕业生提供实践机会,让他们能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积累经验和技能。

3.就业资源共享平台我们将建立一个就业资源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毕业生可以获得最新的就业信息、招聘信息和职位推荐。

企业也可以在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寻找合适的人才。

这将为毕业生和企业搭建一个高效便捷的沟通桥梁。

4.校园招聘活动我们将定期举办校园招聘活动,邀请各类企业到校园进行招聘。

这将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并为企业提供一个了解和选拔人才的平台。

5.创业支持计划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我们将提供创业支持计划。

该计划包括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基地的提供等。

我们希望能够激发毕业生的创业热情,推动他们在创业领域取得成功。

三、就业安置效果评估为了评估我们的就业安置工作效果,我们将建立就业追踪调查系统。

通过对毕业生的调查,我们将了解他们是否顺利就业,并获得他们对我们就业安置工作的反馈意见。

这将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和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四、总结我们的就业安置实施方案旨在为每一位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实现顺利毕业与就业。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持续改进,能够为毕业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工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毕业生系具有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

第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国家制定的现行方针政策为导向,以服务学校建设与发展,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成才为宗旨。

2、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服务社会的义务,毕业生个人志愿要与国家需要相结合,自觉服从国家利益与经济建设大局,学以致用,报效祖国。

3、学校有指导、帮助毕业生就业并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必要服务,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合法权益的义务。

4、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5、在就业选择过程中,毕业生应诚实向用人单位介绍学校及自己的情况,充分细致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在充分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就业协议。

6、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应共同遵守协议,信守承诺,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单方不得擅自违约。

7、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章就业政策第四条学校支持毕业生结合自己的专业选择适合于自己发展的就业单位,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和国家急需人才的单位、地区就业;支持毕业生升学进一步深造;倡导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五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遵照以下基本政策:1、对于非定向招生的专科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调控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选择就业单位;2、不能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一次性推荐或自荐就业。

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如有工作岗位需求,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推荐;3、选择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不能解决其户口、档案关系的,可选择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或与用人单位协商将户口、档案材料转至相关人事代理机构或托管部门。

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就业工作机构以及职责 (2)就业中心岗位职责 (5)岗位1(主任岗) (5)岗位2(副主任岗) (5)岗位3(科员) (6)岗位4(就业专员) (6)毕业生就业指导 (7)毕业生就业推荐 (7)毕业生就业方式 (8)就业协议 (8)违约 (9)户口、档案托管 (10)出国(出境)留学、工作 (11)就业方案编制 (12)派遣 (12)就业纪律 (13)其它规定 (14)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14)就业指导人员工作制度 (16)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上报制度 (17)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19)毕业生资源信息上报制度 (21)缓就业申报审核暂制度 (22)就业指导人员工作制度 (23)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指导服务 (25)总则第一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十三五”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需要结合起来,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特别是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自主择业为主、学校推荐为辅、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部分,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人理想是否得以实现,更是维护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认真做好每一个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我院“以学生为本,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的重要体现。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我们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学院品牌得到家长承认和社会认可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为规范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提高就业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生。

就业工作机构以及职责第四条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省教育厅要求的“一把手工程”。

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完整版)

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完整版)

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完整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全面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有关就业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二条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和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

强化系部、班主任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的责任,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各系部的日常工作中,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程序和激励机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毕业生就业职能部门,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招生就业办主任、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全体成员、教务科长、学生科长及毕业班班主任为成员。

实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领导,招生就业办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参与,毕业班班主任落实的三级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模式。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

(二)研究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听取职能部门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年度报告。

(四)向学校提出实施教学计划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制定招生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招生就业办开展工作。

第五条招生就业办工作职责(一)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制定本校就业指导工作有关规定,编制就业工作方案,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二)开设就业指导课,组织和开展就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三))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办理签约手续、编制上报毕业生信息资源情况,毕业生派遣工作。

(四)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就业指导,毕业生思想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制度

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制度

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制度1.背景介绍现代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大,毕业生就业已经成为各大学院校面临的重要问题。

然而,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和复杂的社会环境,如何提高毕业生就业率,成为摆在高校面前的重要任务。

2.意义和目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的目的是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使他们能够尽快适应社会生活和工作环境。

此外,毕业生就业服务还对激励学生、提高学校声誉和发展校园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3.协调机构设置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制度需要设立一套完善的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各方面的工作。

该机构应由学校、学院、企业和政府共同组成,以确保毕业生就业服务的顺利进行。

4.信息采集和管理为了提供有力的就业服务,需要建立健全的毕业生信息系统。

通过对毕业生的专业背景、个人能力和求职意愿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采集和管理,可以更好地与用人单位对接,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5.就业指导和辅导毕业生通常对就业市场缺乏了解和经验,需要专业指导和辅导。

为此,可以设立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求职技巧培训、职业规划咨询和模拟面试等服务,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竞争力和求职效果。

6.创业指导和支持创业已经成为一种就业的新选择,为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是毕业生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可以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和创业实践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支持。

7.校企合作推进就业学校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对毕业生就业至关重要。

通过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的实习基地和研究项目,学校可以及时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并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岗位安排,增加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8.招聘会和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招聘会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校可以定期举办招聘会,邀请一些知名企业和就业平台来校招聘,为毕业生提供多元化的就业选择。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校园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方便毕业生获取就业机会。

9.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毕业后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03.24•【文号】教学[1997]6号•【施行日期】1997.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发教学[199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3、收集和发布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方针与原则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在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二条继续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重点引导学生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党政机关及重要事业单位、部队、军工企业、主流媒体、重要金融单位、三甲医院等九大行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照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服务国家需要,履行协议、信守承诺。

第四条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并提供具体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过程第五条毕业生情况登记毕业生均须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毕业研究生由学生本人登录清华大学就业信息网(),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打印自动生成的《清华大学拟毕业研究生毕业时间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教务部门签章后,由院(系)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本科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供。

第六条确定生源地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

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以其工作地为生源地;其他情况均以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

第七条确定毕业去向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分为五类:1、签约就业:取得工作地区户口指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2、国内深造:包括推荐读研、读双学位或考硕、博及做博士后,并且已被录取;3、出国(境)深造:包括国(境)外读硕、博及做博士后,且已被录取;4、灵活就业:除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外的其他就业形式,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四种形式;5、回省待就业或不就业。

毕业生应依据学校当年度相关通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毕业去向,并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确定毕业去向的手续。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一、引言就业安置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方案旨在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提升,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机对接。

二、实施目标1. 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将毕业生就业率提高至90%以上。

2. 推动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促使毕业生能够找到与专业对口、岗位匹配度高的工作。

3. 实现毕业生就业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通过与用人单位的深度合作,确保毕业生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4. 优化就业服务: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实施步骤1. 就业宣传与指导为毕业生提供详尽的就业宣传与指导,包括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形势分析、职业规划指导等。

组织开展就业创业讲座、招聘会等活动,为毕业生搭建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流的平台。

2. 就业信息发布与匹配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为毕业生提供最新的招聘信息。

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将招聘需求与毕业生的专业背景相匹配,推荐合适的工作机会给毕业生。

3. 设计个性化就业方案根据毕业生的专业背景、求职意愿和就业环境,为毕业生设计个性化的就业方案。

包括制定求职策略、提供求职辅导、推荐岗位等,帮助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

4.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提升、就业技巧培训、实践能力提升等,帮助毕业生在职场中更加出色地展现自己。

5. 职业咨询与指导设立职业咨询与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咨询与指导服务。

包括职业测评、就业规划指导、职场适应指导等,帮助毕业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惑与问题。

6. 就业跟踪服务建立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定期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为有就业需求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和帮助。

通过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和发展动向,为进一步的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四、实施保障1. 提供专业人力资源支持:增加就业指导师、职业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数量,提供就业方面的专业支持与服务。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一、引言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为了切实解决就业问题,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率,特制定本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在一定时间内,帮助_____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确保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_____%以上,为社会提供稳定的劳动力资源。

(二)具体任务1、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

2、加强职业培训,提高求职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3、积极与企业合作,开拓就业岗位,促进供需对接。

三、实施步骤(一)信息收集与分析1、对失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进行登记,了解其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和技能水平。

2、收集企业的招聘需求,包括岗位类型、数量、技能要求等。

3、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就业市场的供需缺口和趋势。

(二)职业培训与提升1、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求职者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2、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如电工、焊工、计算机操作、营销技巧等。

3、邀请企业专家和行业能手进行授课,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三)就业推荐与对接1、对完成培训的求职者进行就业推荐,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合适的人才。

2、组织企业招聘会和专场面试活动,为求职者和企业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3、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了解求职者的就业情况和企业的满意度。

(四)政策扶持与保障1、宣传和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扶持政策,如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

2、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3、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资源保障(一)人员配备成立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配备专业的就业指导人员和培训教师,为求职者提供优质服务。

(二)资金投入争取政府财政支持,设立就业安置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招聘会组织、就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三)场地设施建设就业培训中心和招聘会场,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办公设施,为就业安置工作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方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激励同学乐观投入职业进展,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同学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本管理方法。

其次条本管理方法适用于学院本科生和争辩生的就业工作。

第三条学院将通过加强就业指导、供应就业信息和制造就业机会等方式,挂念同学实现抱负的就业。

第四条同学就业工作应遵循诚信、公正、公正的原则。

其次章就业指导第五条学院建立就业指导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同学就业指导工作。

第六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供应就业指导课程,挂念同学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和行业的进展趋势。

第七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供应就业指导服务,包括个体询问、就业技巧培训和职业规划辅导等。

第八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定期开展就业讲座和聘请活动,挂念同学了解就业政策和求职技巧。

第1页/共4页第三章就业信息第九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建立健全同学就业信息系统,供应全面精确的就业信息。

第十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定期更新就业信息,包括聘请信息、行业动态和就业政策等。

第十一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供应共性化的就业信息推送服务,挂念同学获得适合自己的就业机会。

第十二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乐观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并将其反馈给同学。

第四章实习和就业指导第十三条学院鼓舞同学乐观参与实习,并供应实习机会和指导。

第十四条学院实习管理机构应组织和管理同学实习工作,确保同学实习过程的平安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学院实习管理机构应与实习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实习单位的需求,供应适合实习需求的同学。

第十六条学院实习管理机构应组织实习讲座和实习阅历共享,挂念同学提升实习力量和就业竞争力。

第五章校内聘请第十七条学院应组织校内聘请活动,为同学供应就业机会和沟通平台。

第十八条校内聘请活动应公正公正,杜绝任何形式的诈骗和虚假宣扬。

第十九条学院应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同学供应牢靠的就业机会。

第六章就业质量监控其次十条学校应组织就业质量监控工作,了解毕业生就业的结果和满足度。

关于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

关于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

关于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完善我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正确指导、合理组织毕业生有序流动,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用工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就毕业生推荐就业安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1、毕业生就业应服从学校的统一推荐安置,也可按照教育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双向选择的精神,自谋职业。

2、毕业生必须认真填写推荐安置就业申请表。

推荐安置就业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报名考核费、证件办理费、交通费、就业管理准入费和跟踪服务管理费等)按规定一律由本人自理。

该费用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收取,开始发生后,恕不退回。

3、毕业生在接到学校推荐就业安置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接受用工企业的面试、笔试、口试、体检等用工考核,违者视为自动放弃。

4、毕业生经用工企业考核后,未被录用,可再次申请,由学校进行第二次推荐就业安置,若原缴费用超支,新发生的费用仍由本人自理。

5、毕业生经用工企业考核合格被录用的,享受度用期待遇,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

因具体企业之间的差异,毕业生在待遇和试用期等方面不得相互攀比。

6、凡被用工企业录用的毕业生,学校负责指导签定有关协议。

就业后的毕业生如擅自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责任自负。

学校不再接受其再次推荐就业安置的要求,情节严造成恶劣影响者,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毕业生在推荐安置就业前,应接受学校就业指导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度教育,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安置。

毕业生就业后应继续接受学校协助企业所进行的教育和管理。

8、毕业生一般在毕业后一年内安置完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安置:①身有残疾,患有传染病或严重疾病者;②未能取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者;③不服从学校推荐安置去向者;④严重违法违纪者。

9、其它事项①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②本规定中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③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

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

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

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纷纷出台了各种政策和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的普及,高校毕业生的数量越来越多,就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为了帮助毕业生尽快找到稳定的工作岗位,2003年,我国开始实施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

二、制度目标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的目标在于实现毕业生良好就业,落实人民群众对于教育回报的期望,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制度内容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包括就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岗位安排和政府扶持四个主要内容。

首先,通过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市场情况,提高求职技巧。

其次,通过就业创业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创业管理知识,增加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再次,通过岗位安排,协助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稳定就业。

最后,通过政府扶持,给予一些特殊群体的毕业生一定的经济补贴和创业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就业创业。

四、制度优势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有着明显的优势。

首先,这一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学校和政府的作用,协调资源,提供就业服务。

其次,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能够有效减少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再次,该制度能够保障毕业生的校园择业权益,使他们不受不公平的用人单位拒绝。

最后,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多机会了解不同行业,从而制定更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

五、制度挑战尽管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有很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毕业生数量庞大,政府和学校的资源投入有限,无法满足所有毕业生的需求。

其次,在一些落后地区或行业,毕业生就业仍然面临严峻的困难。

再次,部分毕业生对于制度的依赖过度,缺乏自主意识和创新能力,影响就业质量。

最后,一些用人单位对于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持保留态度,认为毕业生缺乏实际工作经验,难以胜任工作。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管理办法一、引言现代社会中,高校毕业生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是社会的未来,是国家财富的希望。

然而,当前并不是所有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够顺利地找到工作。

一部分困难群体甚至连最基本的生计都难以维持。

因此,为了帮助这些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并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我们特别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毕业生基层就业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基层就业机会和管理服务,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其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 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2)根据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和能力要求,向其提供短期和长期工作岗位。

(3)建立全方位的服务体系,提供就业咨询、技能培训、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服务。

(4)鼓励创业,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内容1. 就业服务(1)提供岗位信息,向毕业生推荐合适的岗位。

(2)制定和实施就业创业指导计划,为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技能等方面的帮助。

(3)开展行业信息调查,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前景的分析和预测。

(4)制定就业政策、法规等相关文件。

2. 管理服务(1)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及学习记录的保存和查询服务。

(2)管理毕业生就业信息,定期反馈就业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服务内容。

(3)提供就业保障,对在基层单位任职的毕业生进行职业培训、工作指导和服务。

(4)鼓励并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扶贫、助学、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安置和评价1. 安置(1)基层单位根据需求和能力要求,安排毕业生就业。

(2)基层单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重点安置。

(3)基层单位对接家庭困难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建议安排至本县(市、区)企事业单位或公共机构就业。

2. 评价(1)基层单位对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业绩成果等进行实时评价。

(2)基层单位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以激励其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

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

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

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是指大学校园内为毕业生提供有薪工作机会的一种安置方案。

在中国,大学就业形势严峻,大量毕业生面临就业难题。

因此,实施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可以帮助大学毕业生平稳过渡到社会就业,解决就业问题。

首先,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团队,负责进行毕业生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

这个团队由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可以通过与毕业生一对一的交流,了解他们的兴趣爱好、专业素养和就业需求,为他们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方案,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此外,这个团队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

其次,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需要提供有偿实习机会。

实习是大学生进入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但实习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例如租房、交通费用等。

因此,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可以为毕业生提供一定的实习补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实习。

同时,安置方案还可以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有偿实习岗位,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专业能力,增加就业竞争力。

此外,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还可以为毕业生提供就业补贴。

在毕业生找到工作之前,他们面临着无法自给自足的困境,可能需要依赖家里的经济支持。

安置方案可以为毕业生提供一定的就业补贴,帮助他们渡过就业难关。

这不仅可以减轻毕业生的经济压力,还可以增加他们找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最后,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还可以开展就业培训活动。

对于毕业生来说,技能和能力的提升是找工作的重要保障。

安置方案可以邀请专业的培训机构或企业人员来校园进行就业培训,帮助毕业生提升求职技巧和就业素养,增加他们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

总之,大学就业有偿安置方案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了有薪工作机会,并通过职业规划、实习补助、就业补贴和就业培训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这项方案旨在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就业安置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就业压力的增加,如何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成为各高校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更好地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特制定本就业安置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本就业安置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指导与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就业意识,促进他们顺利就业,为社会发展培养优秀人才。

三、实施步骤1. 就业指导与培训为了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我们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就业指导与培训活动,包括就业政策解读、职业规划、简历制作技巧、面试技巧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些活动,帮助毕业生提升就业竞争力和求职技巧。

2. 创业支持与指导本就业安置实施方案将积极鼓励毕业生创业,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创业导师制度、创业培训课程等方式,引导毕业生了解创业风险和机遇,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帮助他们成功开展创业活动。

3. 实习实训机会为了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我们将积极与各企事业单位合作,争取为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通过与企业的合作,毕业生将有机会接触实际工作岗位,了解企业运行和管理,提升实践能力和就业技能。

4. 就业推荐服务除了帮助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我们还将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将毕业生的个人情况和求职意向进行匹配,为他们推荐合适的职位和公司,并积极协助他们与用人单位对接,提供推荐信和推荐面试的支持。

5. 后续跟踪与帮助本就业安置实施方案还将建立完善的后续跟踪与帮助机制,对已就业的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就业满意度。

同时,为他们提供职业发展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四、实施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本就业安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我们将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区域分布、就业满意度等指标,来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方案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五、实施责任与监督本就业安置实施方案的实施责任由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他们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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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安置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就业安置工作依法、严格、规范、顺利、有序地进行,切实搞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保护合格毕业生就业安置权益,及时处理就业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地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合格毕业生是指在校全日制学生(包括普通计划招生、校企合作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和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的其他非全日制培训中有就业要求并取得毕业资格(结业资格)的学生。

第二条就业安置的原则和领导机构
(一)贯彻“学校推荐、自主择业、企业委托培养、双向选择”的就业方针,学校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提供就业信息,进行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原则;
(四)优秀毕业生优先安置就业的原则;
(五)成立学校就业安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成员由就业安置办公室、办公室、招生处、学生处、教务处、各系部等部
门的负责人组成。

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就业安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就业安置程序
(一)核定年度待安置学生名单并收集相应信息:
1、学生处需提供应届毕业生的准确名单,并填写《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汇总表》、《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实习就业登记表》、《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实习就业申请表》、《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提前离校(辍学)学生名录表》并报就业安置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2、教务处会同系部、班主任根据毕业生在校表现,提供《临沂市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业、技能、品行、行为表现一览表》,并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分等次排序。

3、就业安置办公室办汇总本条第1、2项后,提交学校就业安置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确定需安置的学生名单及安置顺序。

(二)就业安置办公室公开发布考察合格的用人单位信息;
(三)学生到就业安置办公室指定地点张贴的招聘公告、学校网站查看招聘信息,并通过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
(四)就业安置领导小组根据就业安置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一般不低于招聘名额的1.2;
(五)就业安置办公室按照学校就业安置领导小组确定的基本原则,组织学生参加用人单位面试;
(六)就业安置办公室组织面试合格学生体检;
(七)就业安置办公室向学生处、部系、班主任征询安置意见;
(八)就业安置办公室向学校递交就业安置报告并通报、公示安置结果;
(九)对经过本条第五、六、七、八条款程序合格的学生,学校与毕业生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十)就业安置办公室组织,选派老师护送学生到就业单位,领取用人单位接收函件。

第四条就业安置规定
(一)就业招聘面试规定:
1、毕业生在就业安置期间,必须积极主动与学校配合,完成毕业前的相关手续,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征得家长同意后,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活动;
2、学生参加用人单位的招聘面试时,必须穿着得体,举止文明礼貌,主动大方地配合学校和用人单位
的面试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合格毕业生范畴,学校不予安置就业:
1、未完成学业或学业考试考核未达到毕业要求,教务处评价为不合格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未撤销,学生处德育考核评价为不合格者。

3、实习期间不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管理,实习鉴定不合格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放弃要求学校安置工作的权利,入学时与学校签定的安置协议书自动失效,学校不予安置工作:
1、每位合格毕业生享有三次选择单位的权利,但三次通知面试均不到场参加,或三次面试均找不到本人者;
2、自愿报名参加面试,经学校审查合格,用人单位面试选中,
又无故拒绝前去就业者;
3、不尊重自身能力和身体条件实际,提出不合理安置要求,经教育引导仍坚持己见者;
4、完成了在校期间的基本教学内容,自己自愿寻
找实习就业单位,经批准并办理完离校手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承担就安置责任:
1、患有先天性疾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身体有明显残疾或精神类疾病,用人单位不能接受者,学校不承担安置责任,但可协助安置工作;
2、因欠费等原因未办理离校手续者,暂不安置,待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予安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承担重新安置义务:
1、因不能吃苦或其他非用人单位责任等原因,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未向学校报告而自动离职者;
2、因违犯规章制度,或其他个人表现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者;
3、因触犯国家刑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惩处或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者。

第五条附则
(一)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学校就业安置办公室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人才交流方针,努力寻找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努力为合格毕业生提供更为宽泛的就业范围。

(二)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有责任为学校提供各种有用招聘信息并给予通力配合,以保证我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对用人单位来人、来函、来电等索要毕业生的,均需与学校就业安置办公室联系,由就业安置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接洽、备案登记并负责进行考察。

学校其他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代表学校为毕业生安置工作(或者变相安置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行政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就业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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