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班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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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劳务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项目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劳务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所属班组,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进入施工场地,各班组负责人(班长)必须将本班组所有进场人员造册上报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
2、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的管理人员,未经工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离开也必须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书面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如累计发生三人次时,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天(单次罚款除外);
3、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上报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
4、劳务班组人员与上报管理办公室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管理办公室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一切后果,全部由班组责任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班组责任人承担,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5、班组责任人严禁将其所签订的分包工程转包给其他人。
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7、确保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验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要求所完成的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需二次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直接施工班组责任人承担。
8、对每个分包项目中的每道工序必须先做样板,待样板经(甲方)专业工长验收合格后按照样板施工,如未做样板或样板验收不合格而大面积施工的,若出
现返工,班组责任人除对返工所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负责,并处以500元罚款,承担项目工期延期责任。
9、若甲方因质量、进度、安全对本公司进行罚款,公司现场管理办公室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罚款,且公司驻地管理办公室有权追加罚款的权利。
10、施工班组必须按照设计图严格施工,对不按照设计图要求、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施工造成的返工浪费、质量事故的班组,除由责任人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外,并对班组处罚300元/次。
11、在施工过程中,前一道工序的质量未得到甲方(工程项目部)、监理部的检查认可,不得进行后续工序施工,若不按照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根据对工程影响的大小,对班组责任人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12、严格执行质量“三捡”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组首先进行自检,然后班组与施工员(技术工长)进行复检,与下道工序进行交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进行自检、复检和交接检查或无记录,或记录不清楚、不真实的,每发生一次管理办公室对该班组责任人处罚100元—300元/次。
13、对甲方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严格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继续整改外,对施工班组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500元。
14、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任何情况下不得破坏其他工序的成品和半成品,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爱护项目所有财产,注重成品保护。
中联集团铜仁监狱迁建项目
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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