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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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第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教职工请销假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与科研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科研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原则请销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请销假。

2.透明性:请假和销假流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教职工知晓相关规定。

3.合理性:请假理由应真实合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请假种类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几类:1.事假: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

2.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需提供医生证明。

3.年假:根据工作年限享有的带薪年假。

4.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有的假期。

5.其他假期:如婚假、丧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请假流程第五条请假申请1.教职工需在请假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说明请假理由及请假时间。

2.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需向直接上级(如部门负责人)申请;超过三天的,需报至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3.病假需附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事假、年假等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请假审批1.直接上级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并在两日内给予回复。

2.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应在审批时,综合考虑请假理由、工作安排等因素,确保请假申请的合理性。

3.对于特殊情况(如长期病假、事假等),可由人事处进行审核,并作出相应决定。

第七条请假通知1.获得批准后,教职工应及时将请假信息通知相关同事和学生,以确保工作和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

2.工应在请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第四章销假流程第八条销假申请1.工请假结束后,需填写《销假申请表》,说明请假情况及复岗时间。

2.前,应将《销假申请表》提交给直接上级审核。

第九条销假审批1.上级应及时审核销假申请,确认教职工按时复岗。

2.疾病请假需附上医生出具的复诊证明,且需在医师建议下进行复岗。

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固定劳动合同员工和临时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出来,并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四、名称本制度名称为《请销假管理制度》。

五、内容1.请假管理(1)员工如需请假,应在请假日前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

(2)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及时告知员工审批结果。

(3)员工获得审批通过后,应在请假当天前自行交接好工作,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离开。

(4)员工应在请假期间如实记录请假事由,并在请假结束后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2.销假管理(1)员工应在请假期满后的第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销假申请。

(2)部门负责人收到销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确定员工何时归岗。

(3)员工销假后,应如实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进展等情况,并迅速投入工作中。

3.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而离岗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将受到口头警告、记过、降职乃至开除等处罚。

(2)伪造请销假记录者,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责任主体本制度的实行单位为公司。

七、执行程序本制度立即实施,各部门应按照规定认真执行,并及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对屡教不改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九、法律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的请假及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针对请假及销假行为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职工请销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三、请假的种类和条件1. 事假:请事假应提前向直接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门报备,提供请假原因并需提供合理证明材料。

2. 病假:请病假需提供医生病假证明,,并向直接主管报备。

3. 年休假:职工可根据公司规定享受年休假,需提前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4. 婚假、产假、哺乳假等特殊假期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请假程序1. 事假:提前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请假原因需符合规定。

2. 病假:提供医疗病假证明,并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3. 年休假:提前书面申请,获得公司批准。

4. 特殊假期:提前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五、销假程序1. 事假:请完假后,应及时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提供请假证明。

2. 病假:提供医生病假证明,复工后及时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3. 年休假:年休假结束后,应提前一周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4. 特殊假期:结束后,请及时向公司报备。

六、违规处理1. 超期未销假的,每日扣1天工资。

2. 假期无合理证明的,扣全月工资。

3. 偷懒、偷偷请假的,可能会被开除。

七、其它1. 请假期间,职工需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2. 请假期间需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不得非法外出、参加不正当活动。

3. 不得重复请假,不得在一年内请假超过规定天数。

八、制度的解释权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公司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职工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02
请假类型及规定
病假
01
病假定义
教职工因疾病或非工作原因受伤 ,需要暂停工作进行医疗的假期 。
请假手续
02
03
病假期间待遇
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 假建议书,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 理请假手续。
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享受 相应的医疗期待遇,工资及津贴 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事假
事假定义
01
教职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假期。
保障教职工权益
为教职工提供合理、灵活 的请假安排,保障其合法 权益,同时促进教职工身 心健康。
提高管理效率
规范请销假流程,减少管 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适用范围及对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全体教职工, 包括教师、科研人员、行政管理 人员等。
适用对象
教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 工作岗位时,应依照本办法规定 进行请销假。
其他特殊假期
特殊假期定义
除上述假期外,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 的假期,如参加学术会议、承担重要 任务等。
请假手续
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请 假事由、时间及工作安排等,经批准 后方可离岗。特殊假期期间的待遇根 据具体情况而定。
03
请销假流程
请假申请与审批
请假申请
教职工因故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明确请 假类型、起止时间、事由等,并提交给直接上级审批。
人性化管理
在保障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未来 的请销假管理将更加注重人性化 管理。例如,为教职工提供更加 灵活的请假方式、更加完善的休 假制度等,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力。
国际化趋势
随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未 来大学教职工的请销假管理也将 与国际接轨。例如,参考国际先 进的管理理念和做法,结合大学 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假期分类 (2)第三章休假审批 (5)第四章附则 (6)附件一:员工休假申请表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全日制在岗员工。

第二章假期分类第三条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特别假。

第四条法定假1.按照国家规定,法定节日包括。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休假半天;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法定节日的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病假1.员工病假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历、诊断证明或建议休息单(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须出示医保定点医院病假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否则,视为事假。

3.员工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和岗位工资月发放部分的50%,无绩效工资。

但员工连续休病假15天以上,或年度内休病假累计30天以上,超出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4.员工因打架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而受伤的休假,不按病假处理。

5.公司有权对有疑问病假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员工虚造病例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并记大过一次,且该月无绩效工资。

第六条事假1.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外出,按事假处理。

2.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或年度内请事假不得累计超过60天,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事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七条婚假1.员工结婚,给予三天婚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晚婚(女性年满23周岁、男性25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晚婚时间以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准)奖励十五天婚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请销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请销假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机关干部纪律性,增强集体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病假管理制度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xxx 主任批准,转办公室备案。

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医院诊断书或请假条,由所在单位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

2、根据新政办[19xx]97号文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⑴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龄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⑶工龄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⑷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5、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不计算工龄。

6、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14周岁以下子女患病时,职工可凭疾病证明享受护理假,男女双方全年累计各不超过23天,须向办公室领导按程序请假审批,将证明和假条转政府办公室备案。

7、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二)事假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由办公室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备案。

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不超过二十五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事假超过二十五天的,超过天数按本人工资70计发。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四篇)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四篇)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是企业内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影响着员工的工作情绪和效率,同时也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

下面是一个示例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休假类型:- 年假:根据员工工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假期政策确定。

- 病假:员工身体不适时可以请假,需要提供医生的证明。

- 事假:员工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如参加婚丧嫁娶等,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 调休:员工可以将年假余额用于调整工作时间,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2. 请销假流程:-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时间、事由和联系方式。

- 主管审批:上级主管需要根据员工的请假申请和工作情况做出审批决定,并告知员工是否批准。

- 销假申请:员工需要在请假结束后及时向上级主管提出销假申请,并说明实际请假天数。

- 主管确认:上级主管需要确认员工请假天数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 休假制度管理:- 员工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休假申请,并尽量避免在重要项目或关键时期请假。

-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绩效情况,制定年假的使用规则,并定期进行假期结余调整。

- 公司可以采取轮流休假或者分批休假的方式,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 员工休假期间可以安排替代人员或者分担工作负担,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违规处理:- 如果员工违反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勤,公司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警告、罚款或者停职处罚。

- 违反请销假制度严重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以上是一个示例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企业还应该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员工普及休假和请销假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合规意识。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二)根据集团下发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暂行)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现将我厂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一、关于轮休及假别规定1、轮休及法定节假日1.1、每月可轮休的天数为四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销假行为,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请假管理。

1. 请假种类。

工作人员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

请假种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不得违规使用其他假期进行请假。

2. 请假流程。

工作人员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情况。

请假申请需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3. 请假期限。

请假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不得擅自延长请假时间。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期限,应当提前向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获得批准。

二、销假管理。

1. 销假流程。

工作人员在请假期满后,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销假申请,说明请假期间的具体情况,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工。

2. 销假时限。

工作人员应当在请假期满后的第一天复工,并向主管部门提交销假申请。

逾期未提交销假申请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请假期间的变动。

如请假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请假人员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变动请假时间的,视为违规处理。

2. 请假期间的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在请假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工作安排和通知。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请销假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按照单位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后可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六、结语。

请销假管理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请假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做到请假有规可循,销假有据可查,共同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率。

以上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第一条教职工请销假的基本原则为规范大学教职工的请销假管理,营造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请销假的适用范围及定义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大学所有教职工。

2. 定义:(1)请假:指教职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正常工作安排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向单位申请请假。

(2)销假:指请假期满后教职工需向单位申请返回正常工作岗位的情况。

(3)特殊原因:指因丧偶、生育、重大家庭疾病、家庭重大事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

第三条请销假的办理流程1. 请假流程:(1)教职工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请假申请。

(2)请假申请书应包含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等信息,并由教职工本人签字。

(3)所在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核请假申请,如符合条件,则予以批准。

(4)请假期间,应由教职工详细记录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2. 销假流程:(1)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于工作日开始当天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销假申请。

(2)销假申请书应包含销假起止时间等信息,并由教职工本人签字。

(3)所在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核销假申请,如符合条件,则予以批准。

(4)销假期间,教职工应从事正常的工作岗位职责。

第四条请销假期限1. 请假期限:(1)病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教职工因病请假,每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事假:教职工因重要事务不能参加工作的,每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 销假期限:教职工请假期限过后,需立即归还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特殊情况的请销假管理1. 丧偶请假:(1)教职工因配偶去世,可申请丧假。

(2)丧假期限为3至7天,具体情况由所在部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定。

2. 生育请假:(1)教职工因生育孩子,可申请产假。

(2)产假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具体期限由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外出公务请假管理1. 外出公务请假:教职工因公务需要外出,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请假申请,相关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职工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管理办法

职工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管理办法

职工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院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全院职工组织纪律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职工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管理办法。

一、请销假管理办法及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全院职工除按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节假日休假外,因个人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休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丧假等假期,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要求1.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计划性请假。

请假人务必提前五个工作日在OA 办公系统上填写《xx市中医医院请销假申请单》。

2.病假。

请假人应及时填写《请销假申请单》,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填写的,应按请假流程电话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由科室负责填写《请销假申请单》。

病假应一并附上医疗证明,一般情况原则上应提供我院出具的医疗证明。

其中我院设有的专科,需提供我院开具的医疗证明;我院未设有的专科,需出具由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外地就医者除了出具就医医院的医疗证明,还需同时出具就医记录。

凡是无法提供我院出具的医疗证明的,应提供经医务部审核的情况说明。

3.事假、丧假等临时性请假。

请假人应及时填写《请销假申请单》,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填写的,应按请假流程电话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由科室负责填写《请销假申请单》。

(二)请销假流程1.普通职工请假流程请假时间3 天以内,请假流程:科室负责人审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组织人事部请销假管理人员审核—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审核—组织人事部备案。

请假时间3 天以上(含 3 天),15 天以内,请假流程:科室负责人审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组织人事部请销假管理人员审核—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审核—请假人部门分管院长审核—组织人事部备案。

请假时间15天及以上,请假流程:科室负责人审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组织人事部请销假管理人员审核—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审核—请假人部门分管院长审核—请假人部门分管院长审核—院长、书记审核—组织人事部备案。

请销假管理制度(4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4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制度请销假。

第一章请假一、请假时间及要求1、员工请假在____天以内的,须提前____天提出申请;请假在____天以上____天以下者,需至少提前____天提出申请;请假一周以上者需提前____天提出申请。

2、需请假员工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按照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交于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后请假方可生效。

3、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必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二、请假审批权限1、一般员工。

请假时间____天以内,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____天以上(含一天)____天以内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____天以上____天以内(含____天)由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时间____天以上(不含____天)经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

2、中层及中层以上员工。

请假时间半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半天以上____天以下(含____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时间超过____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董事长批准。

3、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都需要由董事长批准。

4、因领导外出,无法按程序签批时可越级签批;董事长不在,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总经理代签。

以上请假审批权限适用于所有请假类别。

三、请假类别及流程(一)事假1、员工因合理原因办理私事,需要本人作请假处理,按照规定作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事假流程。

请假人员至少提前一天领取《请假申请单》,填写完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案后请假方可生效。

3、请事假期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对员工考勤进行调整。

4、事假超过一个月(含____个月)公司予以辞退。

5、事假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二)病假1、员工本人因病、伤等,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请销假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第三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

2. 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由直接上级审批,并报上级领导审批,直至总经理审批。

3. 员工请假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处理。

4. 员工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等。

第五条员工请假期间,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第六条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销假程序第七条员工请假期满后,需及时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八条员工销假时,需在请假单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

第四章请假规定第九条员工请假期满,需按时返回公司上班,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条员工未按时销假,视为旷工,公司有权扣减工资,并按照旷工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需提前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延长。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期间,如遇紧急工作,需及时与公司联系,协助公司处理相关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章请假种类及规定第十七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可申请事假。

事假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病假:员工因生病需要请假,可申请病假。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规定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1. 引言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大学教职工请假和销假的流程,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请假和销假的效率,为大学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和便利。

2. 请假流程教职工请假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教职工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请假申请,申请应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期限等信息。

2.单位领导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在24小时内通知教职工。

3.若请假时间小于三天,教职工可以直接请假;若请假时间超过三天,教职工需要向上级单位提出请假申请。

4.上级单位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教职工和所在单位。

5.教职工请假期间,应按请假类型和请假期限进行工资和绩效考核的调整。

3. 销假流程教职工销假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教职工请假期满后,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销假申请,申请应包括销假时间、销假事由等信息。

2.单位领导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在24小时内通知教职工。

3.若销假时间小于三天,教职工可以直接销假;若销假时间超过三天,教职工需要向上级单位提出销假申请。

4.上级单位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教职工和所在单位。

5.教职工销假后,应及时返岗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4. 请销假记录为了便于管理和查询,每位教职工的请销假情况应建立相应的记录。

记录包括教职工的请假时间、请假事由、销假时间、销假事由等信息。

请销假记录应由所在单位负责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

5. 惩罚措施教职工违反请销假管理办法的,将面临相应的惩罚措施。

具体惩罚措施根据违规情况的轻重而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绩效考核等。

6. 其他事项其他与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相关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7. 结论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请假和销假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单位和教职工应共同遵守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某单位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

某单位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

某单位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员工请销假及假期待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销假原则1. 员工请销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法、事前申请、事后报告的原则。

2. 员工请销假应当符合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要,不得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营。

3. 员工请销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二、请销假种类1. 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15天。

2. 病假:因病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3个月。

3. 婚假:员工结婚的,可以申请婚假。

婚假最长不超过3天。

4. 产假:女员工生育的,可以申请产假。

产假最长不超过90天。

5.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可以申请丧假。

丧假最长不超过3天。

6. 年休假:员工每年享有5天的年休假。

年休假可以分次申请,但最长不超过10天。

7. 探亲假:员工因探望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15天。

三、请销假程序1. 员工申请请销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领导审批请销假申请,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3. 员工在请销假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

4. 员工请销假结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销假情况,并提交销假报告。

四、假期待遇1. 事假: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待遇。

2. 病假:病假期间,员工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病假工资按员工正常工资的80%计算。

3. 婚假、产假、丧假: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4. 年休假:年休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5. 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员工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五、违反请销假规定处理1. 员工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请销假,或者请销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员工请销假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范本

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范本

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为了规范员工请销假及辞旷工事宜,确保企业管理的公平、公正和高效,制定如下请销假及辞旷工管理规定范本。

二、请假管理规定1. 请假申请1.1 员工在请假前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预计归岗日期,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或证明文件。

1.2 请假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员工请假的原因,特别是有特殊情况或特殊需求的员工,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请假批准2.1 直接上级应及时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并书面通知员工是否批准。

2.2 如遇到特殊情况,直接上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请假的时间和期限。

2.3 如员工请假时间超过连续三天或多次请假累计超过五天,直接上级需将请假申请上报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由其做出最终决定。

3. 请假记录3.1 人力资源部门或所在部门应建立和维护员工请假记录,包括请假日期、请假原因、请假天数和归岗日期等信息。

3.2 员工请假期间,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进展和交接事项。

4. 病假管理4.1 员工如因病需要请假,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提供病假证明,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病假制度享受相应的待遇。

4.2 预防性病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并提供医生的证明或建议。

5. 事假管理5.1 员工如需要请事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2 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长时间的事假,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由其做出审批决定。

5.3 如员工请假期间涉及重要事项或需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应提前与上级沟通和安排。

6. 年假管理6.1 员工年满一年后,有权取得公司提供的带薪年假。

6.2 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年假,并在请假期间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

7. 未经批准请假处理7.1 如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将被认定为旷工,视情况扣发工资或做出相应处罚。

7.2 紧急情况下,员工如需擅自离岗或请假,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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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修订)1总则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总部请销假管理,明确集团各项休假福利政策及请销假审批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包括考勤、规定假种、调动人员请休假管理、请销假审批程序、管理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期间请销假审批程序等,适用集团总部全体员工。

法定节假日共计10天,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以及国庆节3天。

休假工龄自与海航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员工在集团内各企业之间调动的,其工龄连续计算。

考勤、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由部门考勤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各部门对考勤、请销假负有监督、审核责任。

2考勤员工未经请假而晚于规定时间到岗或早于规定时间离岗在2个小时以内的,视为迟到或早退;2个小时(含)以上的视为旷工,旷工按整日计算。

各部门考勤管理员应严格进行部门考勤登记,负责填写“海航集团考勤统计报表”,于每月3日前以公文流转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分发人力资源部备案。

各部门留存每月考勤记录以备查验,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追究部门第一负责人及考勤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发1-3个月绩效工资的处分。

对于迟到/早退者,按50元/次进行扣罚,累计在每月工资中相应扣减。

连续旷工不足15天,累计旷工不足30天的,旷工期间薪资福利停发;如连续旷工15天(含)、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30天(含)的,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

3规定假种集团总部规定的假种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女员工四期假、陪护假、工伤假、节育假、献血假、年休假、探亲假等11种假种。

各规定假种,休假天数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根据国家规定,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确定为天(按整数日计为21天/月)。

4事假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21天。

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5病假员工因病请假超过1天以上的,必须凭医疗中心诊断单办理请假手续;工作地无医疗中心的须凭地、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

员工患有重症疾病或传染病的,必须经当地地、市级以上医院检查,医疗中心复检确认痊愈后方可返岗工作。

病假在2个月(含)以内的,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连续病休在2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内的,自第3个月起按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福利补贴;连续病休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按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福利补贴、50%基本工资。

6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给予婚假3天;晚婚(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增加5天(晚婚共可休8天);婚假只限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使用。

婚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需前往料理丧事的,可给予丧假5天;员工直系亲属或配偶父母在外地,可另给路途假2天。

丧假路途费用报销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国内)及探亲费报销管理办法》(海航集团财〔2004〕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8女员工四期假产假8.1.1女员工单胎顺产给予3个月产假(累计63天),难产增加产假11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1天;8.1.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疗中心意见,给予11天至21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给予30天产假。

8.1.3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产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在海南省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修订后,参照新政策执行。

哺乳假8.2.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不含往返路途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计),也可以合并使用。

8.2.2年哺乳时间合并一次使用,使用天数的计算办法为:(12个月-已休产假月数)×21/7,哺乳假合并一次使用天数如遇小数点则四舍五入。

8.2.3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出勤;哺乳假合并一次使用期间视同出勤。

8.2.4哺乳假合并一次使用时必须自产假结束后第一天开始申请。

女员工在月经期间持医疗中心证明需要休息者,可休息1天,视同出勤。

怀孕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占时间视同出勤。

9陪护假公司员工的妻子生产,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陪护假5天;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可另给路途假2天。

陪护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10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需在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部门进行申报,由其所在部门电话通知医疗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并于3个工作日内上报书面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的按工伤处理(条件不符的,按病假处理)。

工伤假最多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者,经保险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伤期间视同出勤。

11节育假凡经医疗中心证明,男女员工实行节、绝育手术以及检查所需的时间,均视为节育假。

员工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经医疗中心确认后按照工伤假处理(条件不符的,按病假处理)。

节育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12献血假参加公司组织的献血活动的员工可享受3天献血假,献血假期间视同出勤。

献血假在献血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

13年休假年休假期间视同出勤。

从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1年后可休年休假10天,并记为满1年当年的年休假;以后凡日历年增加1年,年休假增加1天,最长可休年休假为15天。

(如:某员工2005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2006年7月1日起可休2006年年休假为10天,2007年1月1日起可休2007年年休假11天,依此类推)。

申请年休假需按“整天数”计算,如不足整天的,核假时自动取整(如天则按1天计算)。

在计假年度内员工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安排年休假(如当年年休假休完后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累计事假>14天;累计病假>21天;累计病、事假>18天;产假>21天;工伤假>63天。

部门副职(含)以上干部,年休假有效期为1年,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不能顺延至下年度使用;部门副职(不含)以下人员年休假有效期为2年,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可顺延至下年度使用。

13.5.1集团总部各部门需在年初做好部门年休假计划安排,确保干部及员工正常休假。

有效期内未休完的年休假,原则上不再进行年休假补偿。

14探亲假凡与配偶、父母(含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仍为员工所供养的抚养人)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且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住宿地相隔一百公里以外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分为:14.1.1一年一次探父母假14.1.1.1未婚员工休假工龄满1年后可以享受每年15天的探父母假;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1天。

14.1.2一年一次探配偶假14.1.2.1已婚员工休假工龄满1年后可以享受每年21天探配偶假;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

14.1.3四年一次探父母假14.1.3.1已婚员工休假工龄满2年后可以享受四年一次探父母假(即每四年为一个休假周期,在一个休假周期内可自行选择休假时间,如本休假周期内未使用该假期,逾期不再有效),每次21天,不得提前使用。

员工探亲可申请路途假2天,探亲路途费用报销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国内)及探亲费报销管理办法》(海航集团财〔2004〕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14.2.1探亲假如在一年内分次使用,对于同一种类探亲假,路途假和路途费报销一年只享受一次。

探亲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员工探亲时如遇丧事、急性病、意外伤害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托部门申请续假,并上交有关机关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及病丧假等证明(以盖有公章的证明为凭),分别按丧假、病假和事假处理。

15年休假及探亲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5天。

16调动人员的请休假管理调动人员(含离职人员)原则上应在调出企业将可享受的假期(当年及上一年)休完。

调入集团总部的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调出企业休完假期的(未休完的假期在集团总部休假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调出企业综合管理部出具休假证明,可在调入后继续申请休假;如涉及相关休假补偿等问题,需由原调出企业负责办理。

16.2.1调入集团总部后,将依据集团总部请销假相关规定执行。

调出集团总部的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总部休完假期的,经调入企业同意,可在调出前申请办理转假手续。

如本人与集团总部劳动合同一旦解除,且又未申请转假的,视为各种假期已享受完毕。

17请销假审批程序为规范请销假管理,在呈报请销假公文时,标题须按“关于××(姓名)申请休××年(年度)××假(假种)的请示”格式进行申报。

除请1天(不含)以下的病、事假可通过电话或当面请销假以外,其它均应通过公文流转办理。

确属紧急情况不能及时上报公文的,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内补报公文并在公文中说明情况。

请假获得审批同意后,公文暂不结束,转至请假者节点,以便请假者在休假结束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不履行相应报批手续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集团总部部门正职(含)以上管理干部请销假审批程序依照《海航集团管理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海航集团人〔2006〕249号)文件执行;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含)以下人员均按以下程序执行。

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含)以下人员请休假审批程序:17.5.1部门完成审批的假种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

17.5.2申请休病、事假在1天(含)以下者,可视情况简化请销假程序,当面或电话报请部门领导批准即可,但要求请假者主动配合考勤记录人员做好相应考勤记录。

17.5.3申请休病、事假在1天以上、年休假、探亲假者,应填写《请休假审批表》通过公文流转报至部门考勤管理员→部门第一负责人。

17.5.4除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外,其它规定假种报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核假管理员。

17.5.5请休假申请经批准、核假后视为有效。

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含)以下人员销假审批程序:17.6.1销假办理完毕后,公文结束(视为本次请销假结束),公文分发至相关领导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17.6.2常规销假程序:休假者根据已申请的休假时间,需在休假完毕次日(逢节假日顺延)返回工作岗位开始上班的2小时内将原呈报的《请休假审批表》公文流转至对应假种的核假人进行销假处理。

17.6.3提前销假程序:休假者如需要提前销假,由部门确认情况属实后,将公文流转至对应假种的核假人,由核假人依照个人提前销假申请及确认意见办理提前销假手续,并将未使用的假期相应在记录中减除。

17.6.4续假申请及审批程序:如在已申请的休假截止时间仍不能返回工作岗位者,应提前按请假程序向相关领导提出续假申请,说明续假的原因、明确假种及续假时间等,按照各假种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续假;如续假手续未被审批完毕而未能按时到岗办理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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