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经营点位经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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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广场多种经营管理规范

万达广场多种经营管理规范

万达广场多种经营管理规范一、经营理念多种经营的总体经营方向是“点缀广场商业氛围使之成为经营亮点,同时作为商场经营品类和服务项目的功能补充”,旨在塑造万达广场品牌、带动人气,促进商户销售。

品类选择上以能让顾客“驻足”的商品类别为主。

二、多种经营的概念多种经营主要指在万达广场商户租赁区域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长期固定点位(柜位、外广场零售商亭)、ATM机、宣传点位(内广场广告灯箱、道旗、外广场道旗、LED)、仓库、内外广场促销展示及其他(地下停车场区域配套经营)等六大类形式。

三、多种经营点位规划及点位设置1、点位规求多种经营点位(含固定点位、ATM机、宣传点位、临时促销点位)设置区域包括室内步行街(一层扶梯下方、广场出入口、通道、中庭、电梯间及通道墙体等区域)、室外广场及停车场等区域;室内步行街多种经营长期固定的租赁点位原则上只允许设在广场首层(或地下一层)扶梯下方位置,点位长度、宽度不得大于电扶梯,最大高度不得大于扶梯与上一层扶梯天花板接合处,且应按美观、大方、简洁的原则设置,不得对消防安全等造成任何妨碍;每个广场设置的长期固定租赁点位最多不超过三个(若电扶梯个数少于三个,则按电扶梯个数设置);步行街二层(含二层)以上,应保持原步行街设计,严禁设立长期固定租赁点位。

室外广场长期固定租赁点位的零售商亭设置必须报集团规划院审批批准,且符合广场整体外部形象要求,确保品牌档次要求;广场出入口内侧、通道及电梯间原则上仅限于ATM机设置,且不能影响消防安全要求;短期品牌推广性质的营销活动或经营点位可以设置在中庭及外广场,中庭及广场出入口不得设置长期固定租赁点位,严禁在步行街中庭、广场出入口及主通道摆设特卖花车和举行各类特卖活动,非经集团商管公司书面批准,各主力店不得在公共通道区域设置各类临时促销点位或举行促销活动;不得将固定点位以临时促销形式上报;内外场宣传点位的设置以集团统一规划为主;凡占用消防通道,阻挡消防设施,影响客流疏散,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以当地消防机关的规定为准),严禁设置任何点位。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锦荣悦汇城多种经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促进锦荣悦汇城多种经营业务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锦荣悦汇城室外商业街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外广场、临街公共区域、通道、连廊等,以及所有形式的广告位。

三、定义及点位设置要求1.多种经营是指主要指在锦荣悦汇城商铺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内外场的长期固定点位:一般是指用于经营期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零售或服务类业态的长期固定点位内外场临时点位:一般是指用于活动期/经营期在2周以下的临时促销、路演或会展活动等活动到期即可中止使用的点位宣传点位:内外场的广告位、灯箱,LED屏,道旗,吊幔,电梯厅,轿厢等各种用于宣传的点位ATM机、仓库及其他(地下停车场区域配套经营)创收形式停车场收入不属于多种经营收入的范畴。

2.多种经营点位的设置区域:包括室外街区各楼栋内(一层扶梯下方、广场出入口、通道、连廊、中庭、电梯间及通道墙体等区域)、外广场、外立面、临街公共区域及停车场等区域。

3.原则上禁止在室外街区大中庭、广场出入口、主通道摆设特卖花车和举行大型特卖活动;凡占用消防通道,阻挡消防设施,影响客流通行,存在安全陷患的位置(以当地消防机关的规定为准),严禁设置任何点位。

4.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等须经商业公司审核批准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多种经营点位编号及面积规范1.多种经营点位及相关文件的编号须按照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制定的统一标准编号。

2.多种经营点位编号要求a)固定点位——由大写字母D(内场)、WD(外场)和4位阿拉伯数字(内场),4位阿拉伯数字(外场)组成,例如:D1101(第一个数字1表示楼栋,第二个数字1表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和地面一层),D2101(表示二号楼1层),WD1101(表示1号楼1层外场),数字排序则按照点位顺时针方向位置编号。

b)临时促销点位——由大写字母LD(内场)、WLD(外场)和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WLD1101(表示1号楼附近1层的外场临时促销点位),数字排序则按照点位顺时针方向位置编号。

多种经营现场管理手册

多种经营现场管理手册

木地台警示标识
黄黑线警示标识
儿童娱乐点位管控
1.1 长期点位管控要点
1.4 员工行为管理
1、员工行为管控等 同于步行街商户行为 管理,详见附表。
序号
检查项
1 营业员行为 2 营业员行为 3 营业员行为 4 商品陈列卫生 5 包装物品
6 开店前准备
7 商品的陈列
8 卫生管理
9 展架管理 10 经营行为 11 物品摆放 12 拒绝签字
多种经营现场管理手册
综述
综述
1.1 目的 针对广场内多种经营点位的管理现状,结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品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手册,目的是有
效规避多经点位安全风险,提高现场品质管控能力。 本手册中内容若与制度及规定存在不一致时,以制度及规定内容为准。
1.2 执行 XX广场所有多种经营点位需参照此规范进行日常管理。
1.1 长期点位管控要点
1.3 现场管控要点 1、多经商户要于9:10参加步行街晨会,9:30完成清洁工作,进入工作状态。并服从各部门管理; 2、所有长期多经点位均要参与步行街闭店三关检查; 3、木地台边沿需增加警示标识,防止顾客摔伤造成投诉; 4、卷帘下方的多经点位,不得放置货柜、需在卷帘下方地面两侧加贴黄黑警示线; 5、儿童娱乐等具备风险因素的多经点位管控要点:安全责任书、免责声明、自检机制、每月检查; 6、每周定期清洁顶部卫生积尘,营运部每周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
整,不允许翘边或起鼓; 8、使用冰箱或制冰机的水吧点位,必须在配电箱内设置24小时单独供电回路。
1.1 长期点位管控要点
顶部以上线路穿线管
低烟无卤(WDZB)阻燃线
地面使用木地台装饰
地面使用木地板装饰
地板边沿使用不锈钢压条

多门店管理制度

多门店管理制度

多门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多门店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多门店是指具有连锁经营或分支机构的企业组织,通过分布在不同地理位置的门店来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多门店,包括零售业、餐饮业、酒店业等各类多门店。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多门店的管理行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员工和业务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门店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多门店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多门店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安宁,保护环境和资源。

第七条多门店应当不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第八条多门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

第九条多门店应当注重对客户的服务和满意度,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多门店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促进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多门店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总部和门店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总部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运营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总部的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多门店的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负责对各门店的绩效考核和评价。

第十四条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绩效考核制度,负责员工的薪酬和福利管理。

第十五条总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定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办法,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和业绩分析。

第十六条总部的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调研和策划,制定营销方案和促销活动,负责企业品牌和形象的宣传和推广。

第十七条总部的运营部门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制定运营制度和流程,负责产品供应和库存管理。

第十八条门店应当设立门店经理办公室、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运营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门店经理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制定门店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负责对员工的考核和培训。

《多种经营管理规范》

《多种经营管理规范》

1.多种经营1.1概念定义多种经营指在XXXX广场除步行街、XX商铺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从事的经营活动。

1.2经营理念多种经营的经营理念是:点缀广场商业氛围,使之成为经营亮点,作为商场经营品类和服务项目的功能补充,带动广场人气并促进商户销售,为集团增加收入,从而提升投资回报率。

2.预算制定2.1时间要求(1)总体原则年度规划中的点位包括当年使用点位以及新增点位。

合同期内点位预算定价按合同期内价格,合同期结束后点位预算定价遵循以下标准:1)固定点位租金标准不得低于该区域商铺最高租金标准,且到期调整递增率不得低于10%。

2)营销点位:租金标准应结合区域、位置、面积、市场行情、季节变化等因素综合设定。

租金标准应针对平日、周末、节假日有所区分。

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竞争对手同等区域、同类活动的租金标准。

对于主力店或者连续7天以上营销活动的大客户,可给予不低于平日租金标准60%的长期合作价格。

(3)仓库、ATM机租金应符合商管总部制定的《仓库租金标准指导定价》(详见附件),且本年度租金标准不得低于上年度该点位实际租金。

(4)宣传点位租金不得低于当地竞争对手同类项目的租金标准,只允许收取租金及能源费,能源费不单独收取,核定后并入租金。

制作费及安装费均由商户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收取进场费、推广费等其他费用。

(5)其他点位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竞争对手同等区域、同类活动的租金标准,其他点位到期调整递增率不得低于10%(6)商业管理事业部营运中心营运管理部负责对各地方商管公司多种经营租金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监督与管理。

3.点位设置3.1点位类型多种经营点位包含固定点位、宣传点位、营销点位、仓库、ATM机以及其他点位六类形式。

3.2点位编号(1)点位编号采取3位数字,自001-999:1)001-499为固定点位001-099室外固定点位;B1-001-099为步行街负一层固定点位;B2-001-099为步行街负二层固定点位;101-199为步行街一层固定点位;201-299为步行街二层固定点位;301-399为步行街三层固定点位;401-449为步行街四层固定点位;451-499为步行街五层及以上楼层固定点位。

购物中心多种经营管理

购物中心多种经营管理

购物中心多种经营管理1 规划预算管理1.1 营运等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确定的经济指标和多种经营创收指标,按点位、面积、经营品类、租金标准、商品质保金标准、平效、可实现收入月份进行统一规划,每年11月5日前编制完成次年多种经营点位图、规划方案和年度预算,上报审批;1.2 多种经营点位租金标准按区域、位置、面积、市场行情、季节变化等因素设定。

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上一年该点位实际收益。

内场固定点位单位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区域商铺租金标准。

内场和外场临时促销点位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同等区域租金标准;1.3 多种经营保证金标准按合同期限长短、金额大小来设定,原则上不得低于2个月租金标准;1.4 商品质保金按经营商品品类设定,原则上不得低于2000元;1.5 租金标准、保证金标准、商品质保金标准必须报审批,作为内部审批多种经营项目的依据;1.6 多种经营点位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编号;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新增多种经营点位,需经签批形成《新增点位规划说明》。

2 合同审批管理2.1 多种经营合同使用统一文本;未使用统一格式文本的,法务审核;2.2 按模板格式,建立合同台帐并编制《多种经营创收报表》,实时更新。

3 现场监督管理3.1 多种经营商户在选择上需符合以下原则:经营业态、品类不能与在铺经营商户产生冲突,应与广场商铺经营品类互补;商品品牌形象好,知名度高;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经营定位;经营者提供的相关证照齐全;3.2 在固定点位商户和经营期限超过一周的临时促销商户首次缴费入场后,向其注明点位编号、经营者、经营期限(其期限到下一个缴费期为止)。

营运在季度、半年、年终考核时作为重要的检查项;3.3 于经营期限不超过一周的临时促销商户在缴费入场后,需加强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做出处理;3.4 需严格执行对多种经营商户的形象标准和安全标准,对于形象差,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商户需及时调整;3.5 需按照要求,对多种经营商户的从业人员加强服务礼仪、仪容仪表的培训与考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时要求商户调整;3.6 营运每季度对多种经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经营性场规章制度

经营性场规章制度

经营性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经营性场所,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经营性场所,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经营性场所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市场规则,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组织结构,保证业务有序进行。

第五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体验。

第六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

第七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性场所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二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八条经营性场所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不得从事无证经营活动。

第九条经营性场所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漏税。

第十条经营性场所应当按照统一价格制度,明码实价,不得哄抬物价。

第十一条经营性场所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变相收费。

第十二条经营性场所应当遵守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不得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三条经营性场所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合理安排商品陈列布局,保持卫生整洁。

第十六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加强员工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廉洁从业。

第十七条经营性场所应当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实施价格垄断、欺诈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内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管理职责,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九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制定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权限和责任,加强员工培训。

第二十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杜绝财务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二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

第二十三条经营性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紧急事件。

万达广场多种经营管理规范

万达广场多种经营管理规范

万达广场多种经营管理规范一、经营理念多种经营的总体经营方向是“点缀广场商业氛围使之成为经营亮点,同时作为商场经营品类和服务项目的功能补充”,旨在塑造万达广场品牌、带动人气,促进商户销售。

品类选择上以能让顾客“驻足”的商品类别为主。

二、多种经营的概念多种经营主要指在万达广场商户租赁区域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长期固定点位(柜位、外广场零售商亭)、ATM机、宣传点位(内广场广告灯箱、道旗、外广场道旗、LED)、仓库、内外广场促销展示及其他(地下停车场区域配套经营)等六大类形式。

三、多种经营点位规划及点位设置1、点位规划及位置要求多种经营点位(含固定点位、ATM机、宣传点位、临时促销点位)设置区域包括室内步行街(一层扶梯下方、广场出入口、通道、中庭、电梯间及通道墙体等区域)、室外广场及停车场等区域;室内步行街多种经营长期固定的租赁点位原则上只允许设在广场首层(或地下一层)扶梯下方位置,点位长度、宽度不得大于电扶梯,最大高度不得大于扶梯与上一层扶梯天花板接合处,且应按美观、大方、简洁的原则设置,不得对消防安全等造成任何妨碍;每个广场设置的长期固定租赁点位最多不超过三个(若电扶梯个数少于三个,则按电扶梯个数设置);步行街二层(含二层)以上,应保持原步行街设计,严禁设立长期固定租赁点位。

室外广场长期固定租赁点位的零售商亭设置必须报集团规划院审批批准,且符合广场整体外部形象要求,确保品牌档次要求;广场出入口内侧、通道及电梯间原则上仅限于ATM机设置,且不能影响消防安全要求;短期品牌推广性质的营销活动或经营点位可以设置在中庭及外广场,中庭及广场出入口不得设置长期固定租赁点位,严禁在步行街中庭、广场出入口及主通道摆设特卖花车和举行各类特卖活动,非经集团商管公司书面批准,各主力店不得在公共通道区域设置各类临时促销点位或举行促销活动;不得将固定点位以临时促销形式上报;内外场宣传点位的设置以集团统一规划为主;word 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凡占用消防通道,阻挡消防设施,影响客流疏散,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以当地消防机关的规定为准),严禁设置任何点位。

多门店规范管理制度

多门店规范管理制度

多门店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店的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门店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范管理制度。

二、门店管理组织结构1. 门店分为总部、分部和实体门店三级管理层,总部负责整体规划和决策,分部负责协调各实体门店的运营,实体门店负责具体的营销和服务工作。

2. 总部设立董事会、管理层和各部门,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层负责具体管理事务,各部门负责运营、财务、人力资源等具体工作。

3. 分部设立经理组织机构,由总部指定人员担任,负责协调各实体门店的经营。

4. 实体门店设立店长和各部门经理,店长负责整体经营管理,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业务。

三、员工管理制度1. 招聘录用(1)对员工的招聘要求进行明确,按照招聘岗位的需求制定具体的招聘标准,确保招聘的员工能够胜任工作。

(2)招聘流程要规范,经过面试、笔试等环节,选择合适的人才。

2. 培训考核(1)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等内容。

(2)定期开展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3)定期进行员工的考核评估,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调整。

3. 激励奖惩(1)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2)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四、门店经营管理制度1. 经营计划(1)总部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分部和实体门店进行具体的分解和执行。

(2)实体门店定期进行经营评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2. 服务质量(1)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投诉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2)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改进服务。

3. 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门店的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2)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营的透明和合规。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隐患排查(1)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准备。

2. 消防安全(1)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演练。

物业经营点位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经营点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经营点位的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确保物业经营秩序,保障业主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区域内所有经营点位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经营点位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2. 保障业主利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3. 促进物业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物业品质。

第二章经营点位的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经营点位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营点位申请:1. 经营者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提交经营点位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物业管理单位对经营点位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经营者的合法身份、经营项目的合法性、经营点位的环境影响等;3. 审核通过后,经营者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经营协议。

第六条经营点位的使用:1. 经营者应按照经营协议约定使用经营点位,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经营者应保持经营点位内外环境整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共区域等;3. 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经营点位的维护:1. 经营者应负责经营点位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2. 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 经营者应定期向物业管理单位报告经营点位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经营点位的监督:1.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经营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经营者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整改或取消经营资格;3. 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业主对经营点位的投诉和举报。

第九条经营点位的变更:1. 经营者需变更经营点位时,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物业管理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经营者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新的经营协议。

第三章保障措施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经营点位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制度落实。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经营点位的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1.目的1.1.对公司各项目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的规划、租赁及日常管理进行规范,确保符合项目整体形象,提升经营效益。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一级商业和物业公司场内外广告位租赁发布、场地租用、网站等。

3.术语与定义3.1.广告位:商业范围内为承载发布广告的而预留的位置。

广告位包括户外墙体广告位、主力店广告位、以及开业前已地产公司审批同意的纳入各公司多种经营收入的步行街、停车场、外广场等部位的广告位。

3.2.多种经营:指在商业范围内商户租赁区域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为广告位租赁、场地租用、网站等。

旨在塑造商业项目品牌、带动人气,促进商户销售。

多种经营点位设置区域包括步行街、室外广场,广场出入口、通道、楼顶、墙体、停车场、仓库、电梯间等区域。

4.职责4.1.商业公司推广策划部4.1.1.负责制定、修订广告位管理制度;4.1.2.审核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位经营预算;4.1.3.审核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位新增或调整方案;4.1.4.审核广告位整体外包及多种经营点超期租赁合同;4.1.5.指导、监督各一线商业公司对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的日常管理。

4.2.商管公司各下属一线商业公司企划部、一线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客服部4.2.1.负责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位和整体规划和经营预算;4.2.2.负责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位新增或调整方案;4.2.3.负责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招租工作,起草租赁合同;4.2.4.负责对广告位及多种经营点的日常管理。

4.3.商管公司各下属一线商业公司物业管理部、一线物业公司工程部负责广告位电源、灯光、框架等维护。

4.4.商管公司各下属一线商业和物业公司财务部负责相关费用收取与支出;4.5.商管公司各一线商业和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4.5.1.负责广告位政府报批及公关协助、落实;4.5.2.负责审核租赁合同。

4.7承租人自行负责政府报批、画面制作、安装、维护等。

5.关键活动5.1.广告位管理5.1.1广告位的新增或调整1)在经营过程中,如一线商业公司对原规划的广告位需调整改造或新增广告位时,应考虑广告位与整体环境形象的融合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和谐性,同时还应根据每个区域的功能特点,合理控制广告位设置的数量,使其疏密有序,错落有致。

多店管理制度

多店管理制度

多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多店管理制度,提高经营效率,保护经营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个人拥有多家连锁店、分店或加盟店的情况,旨在统一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条多店管理制度包括分店管理、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商品采购、客户服务等各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分店管理第四条分店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需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分店的选址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人口密集程度进行合理规划,需要提前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

第六条分店的装修和陈列应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标准进行,保持品牌形象的一致性。

第七条分店经营者需要根据公司的统一要求进行商品采购,并按照指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第八条分店的服务标准应与总店一致,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分店应按时完成销售数据报表的上报工作,以便总部对销售情况进行监管和分析。

第十条分店经营者需定期参加总部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政策变化。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分店员工的招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需要经过详细的面试和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福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也不得剥夺其休息权利。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为员工购买符合要求的劳动保险,并且及时为员工报销医疗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需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将得到奖励,表现不佳的员工将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使其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需规定明确的员工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员工能够遵守公司规定并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对于分店的财务管理,必须进行明细账目的记录和统一报表的上报工作。

第十九条分店的财务情况需随时报告给总部财务部门,做到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条分店的收支情况需按时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3篇)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网点管理,提高商业网点经营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网点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商业网点,包括商场、超市、专卖店、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商业网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二)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第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业网点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设立与经营第五条商业网点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二)符合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三)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要求;(四)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五)有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六条商业网点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

第七条商业网点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一)商品质量管理;(二)价格管理;(三)商品售后服务;(四)消防安全管理;(五)卫生防疫管理;(六)环境保护管理;(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

第八条商业网点商品价格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第九条商业网点应当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条商业网点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商品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商业网点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商业网点应当加强卫生防疫管理,确保食品卫生,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商业网点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网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营业执照的合法性;(二)商品质量和价格;(三)售后服务;(四)消防安全;(五)卫生防疫;(六)环境保护;(七)消费者权益保护。

物业多种经营管理规定

物业多种经营管理规定

物业多种经营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多种经营项目的管理,保证物业经营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定适用于各物业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物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住宅小区等。

2. 经营项目的范围2.1 商业性经营项目商业性经营项目指的是在物业项目内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商店、餐厅、娱乐场所等。

2.2 服务性经营项目服务性经营项目指的是在物业项目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维修、保洁、安保等服务。

2.3 公共设施管理项目公共设施管理项目指的是对物业项目内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的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游泳池、健身房等。

3. 经营者的选拔和评估为保证物业经营的质量和稳定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对经营者进行选拔和评估,并签订相关协议。

3.1 经营者选拔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经营者。

选拔过程应公平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经营者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3.2 经营者评估经营者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经营者的管理经验和能力•经营者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3.3 协议签订经筛选出合适的经营者后,物业管理公司应与其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经营项目的管理4.1 商业性经营项目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商业性经营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租金管理:制定合理的租金标准,并按时收取租金。

•招商管理:积极引入有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的商户,提升商业区域的吸引力。

•经营监督:定期检查商户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布局规划:合理控制商户的类型和数量,确保商业区域的内部竞争平衡。

4.2 服务性经营项目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对服务性经营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岗位培训:确保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服务质量监督:定期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标准。

•投诉处理:及时处理居民或租户的投诉,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卤味店多店管理规定(3篇)

卤味店多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卤味店经营行为,提高卤味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卤味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卤味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市范围内经营卤味的多店企业。

第三条卤味店多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二)统一标准,规范经营;(三)严格监管,责任到人;(四)持续改进,提升品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旗下所有卤味店的经营管理。

第五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整体运营。

第六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员工培训制度;(二)卫生管理制度;(三)质量管理制度;(四)财务管理制度;(五)安全管理制度;(六)投诉处理制度。

第七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定期对旗下卤味店进行巡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产品管理第八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卤味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选用优质原料,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原料。

第十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原料质量。

第十一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四章店面管理第十四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统一店面形象,包括店面设计、装修、招牌、广告等。

第十五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确保店面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六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十七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十八条卤味店多店企业应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顾客投诉。

多种经营点位经营管理规范

多种经营点位经营管理规范

精心整理多种经营点位租赁管理规范1.预算管理1.1总经理负责组织企划部等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确定的经济指标和多种经营创收指标,按点位、面积、经营品类、租金标准、商品质保金标准、平效、可实现收入月份进行统一规划,每年11月5日前编制完成次年多种经营点位图、规划方案和年度预算1.2多种经营点位租金标准按区域、位置、面积、市场行情、季节变化等因素设定。

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点位实际收益。

内场固定点位单位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区域商铺租金1.31.42.2.12.2一年的,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由总经理审核。

合同时间超过一年的,或者单项合同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由集团签批。

2.2.3多种经营项目符合年度点位规划和预算,合同期限不超过3个月(含),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1万元(含),综合体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2万元(含)的,由内部审批,审批流程为:经办人、运营管理中心经理、保障部、分管运营副总,总经理;各部门须严格执行合同内部签批程序,并将完成审批后OA 流程打印,与合同原件一并存档备营运部复核。

2.2.4各部门上报的多种经营合同(含新增点位)与点位规划或预算不符合,但不影响年度指精心整理标完成,且使用统一合同格式文本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即可转发执行。

2.2.5各部门上报的多种经营合同不符合点位规划或预算,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并对经营指标完成有重大影响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及总经理共同签批同意后转发执行。

2.2.6多种经营合同审批中相关人员审核重点为:营运副总或运营管理中心经理负责审核多种经营项目形象及合同附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核管理费、保证金、商品质保金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总经理负责全面审核并评估与周边商铺经营业态关系,不得对其经营产生影响。

2.2.7在公司OA系统中上报多种经营合同时,需在“相关流程”一栏明确填写合同摘要。

含:点位编号、点位面积、合同期限、合同类型(新增点位、新签合同、续签合同)、是否低于租344.14.24.3租金标准、保证金标准、商品质保金标准必须报运营管理中心,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作为公司内部审批多种经营项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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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经营点位租赁管理规范
1.预算管理
1.1总经理负责组织企划部等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确定的经济指标和多种经营创
收指标,按点位、面积、经营品类、租金标准、商品质保金标准、平效、可实现收入月份进行统一规划,每年11 月5 日前编制完成次年多种经营点位图、规划方案和年度预算
1.2 多种经营点位租金标准按区域、位置、面积、市场行情、季节变化等因素设定。

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点位实际收益。

内场固定点位单位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区域商铺租金标准。

内场和外场临时促销点位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同等区域租金标准。

1.3 为了使多种经营年度预算的制定更加切合实际,符合公司共同利益,多种经营预算都会在实际收入的基础之上,进行(+/—)10%左右的调整,对达不到要求的差额部分要进行详细的原因说明,包括具体的项目及数字分析,对当年新开业的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调整的比例不在此范围内。

1.4审批后的年度多种经营预算按月进行分解,每季度对多种经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未完成指标的须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并于次月3 日前上报运营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对未完成指标的部门进行重点跟踪、指导,以保证指标的完成。

2. 合同及审批管理
2.1 文本管理:多种经营合同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多种经营管理合同》统一文本,并由总经理签订;未使用统一格式文本的,须报公司法务部进行审核。

2.2 审批管理:
2.2.1《多种经营合同》签定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元(不含)以上,综合体多种经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2 万元(不含)以上,或合同期限超过3 个月(不含)的,必须提前15 日上报审批。

2.2.2 各部门上报的多种经营合同符合点位规划或预算,合同期限超过3 个月(不含)但未超过一年的,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5 万元(含),由总经理审核。

合同时间超过一年的,或者单项合同金额超过5 万元(不含),由集团签批。

2.2.3 多种经营项目符合年度点位规划和预算,合同期限不超过3 个月(含),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1 万元(含),综合体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2 万元(含)的,由内部审批,审批流程为:经办人、运营管理中心经理、保障部、分管运营副总,总经理;各部门须严格执行合同内部签批程序,并将完成审批后OA 流程打印,与合同原件一并存档备营运部复核。

2.2.4 各部门上报的多种经营合同(含新增点位)与点位规划或预算不符合,但不影响年度指标完成,且使用统一合同格式文本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即可转发执行。

2.2.5 各部门上报的多种经营合同不符合点位规划或预算,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并对经营指标完成有重大影响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及总经理共同签批同意后转发执行。

2.2.6 多种经营合同审批中相关人员审核重点为:营运副总或运营管理中心经理负责审核多种经营项目形象及合同附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核管理费、保证金、商品质保金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总经理负责全面审核并评估与周边商铺经营业态关系,不得对其经营产生影响。

2.2.7 在公司OA 系统中上报多种经营合同时,需在“相关流程”一栏明确填写合同摘要。

含:点位编号、点位面积、合同期限、合同类型(新增点位、新签合同、续签合同)、是否低于租金标准、租金递增(无递增也要注明)、经营项目(品牌)、商品品类、合同金额(总额)、租金水平(元/月)、保证金、质保金、其他费用(附说明)、其他要说明的情况(含新增点位和低于规划价格点位)。

2.2.8 在公司OA 系统中上报多种经营合同的附件中须附:合同文本、点位图、效果图(新增或新签合同)、展台照片(续签合同)、对方公司资质(乙方为个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固定点位要简要说明租户的经营能力、商品的定位、销售预期以及可以带来客流类别。

2.2.9 严禁各部门以任何名义拆分合同。

杜绝多种经营的转租、租金随意浮动等现象。

2.2.10 对于多种经营商户的资质管理方面,对于没有合法手续、没有经营实力的小商户今后原则上不予审批,鼓励形象好,有经营实力及经验的商户进场经营。

2.2.11 规划内合同要约没有变化(含租金上浮)、形象没有变动的多种经营续签合同及符合规划的租赁合同只需要完成公司审批流程,每月5 日上报运营管理中心即可。

3 台帐管理
公司须建立合同台帐并编制《多种经营创收月报表》,实时更新。

4 保证金管理
4.1 多种经营保证金标准按合同期限长短、金额大小来设定,原则上不得低于2周租金标准;一次性付清合同期全部租金的,各地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此项费用。

4.2 商品质保金按品类设定,原则上不得低于2000 元,不得与现场自营产品冲突;
4.3 租金标准、保证金标准、商品质保金标准必须报运营管理中心,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作为公司内部审批多种经营项目的依据。

5 现场管理
5.1 人员管理,现场促销、售卖等相关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着装等须符合本公司运营管理需求,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5.2 展位摆放管理须符合本公司企划要求,由运营中心审核并做相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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