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手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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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公司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治理方法》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进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公司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需遵循本方法。
第三条劳务作业分包的定义及范围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其范围包括: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木工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架线作等类不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劳务分包治理流程(附件1)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劳务治理工作领导小
组,副组长由书记及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劳务分包治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公司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劳务合同治理以及主管部门为施工生产科,并设许多于1名的专职治理人员,要紧职责有:(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地区劳务治理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劳务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劳动力使用打算。
(三)负责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入围审核和作业队伍资格等级考评,公布年度《劳务合作企业预审登录名册》。
(四)负责组织监督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组织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及人员备案工作。
(六)负责组织劳务用工及劳务费支付情况的检查、指导及监督工作。
(七)负责组织劳务治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劳务治理评比表彰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九)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劳务纠纷。
(十)负责组织对进场的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参与劳务分包治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必须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劳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书记及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对本项目劳务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部劳务主管部门为施工治理部,要紧职责有: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地区劳务治理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劳务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依照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劳务分包款,严禁直接向劳务队长支付劳务分包款,对分包工程产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三)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支付劳务人职员资情况。对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职员资的,项目部能够对劳务分包企业所使用的劳务人员采取直接支付工资的措施,所支付的工资在劳务分包款中扣除。
(四)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治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有权清退不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劳务承包人。
(五)负责组织申报本单位年度劳动力使用打算及所属工程
项目劳动力的调剂和转移工作。
(六)负责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入围申报和作业队伍资格等级考评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负责统一收集,集中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等相关手续的上报工作。
(八)负责组织、参与、处理劳务纠纷,建立健全本单位劳务治理基础资料档案。
(九)负责组织对进场的劳务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按照国家及地点有关规定,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差不多生活设施,保证劳务人员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标准。
(十一)制造业余文化学习和娱乐条件,配备一定数量的书报、杂志、电视、棋牌等文化用品和文体活动设施,满足劳务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
项目部的相关部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参与劳务分包治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劳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专、兼职劳务治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项目使用劳
务分包企业作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治理人员,500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1名兼职劳务治理人员。(配备标准必须符合地点及地区有关政策)
项目部专、兼职劳务治理人职员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治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二)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劳动力治理员开展日常工作。
(三)负责协助组织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招标前期预备工作。
(四)将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留存项目部备查。
(五)督促、配合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治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备查。
(六)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治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施工队长《授权托付书》。
(七)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日内,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是否依
法与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治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留存项目部备查。
(八)经项目经理授权,具体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培训考卷留存备查。
(九)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企业劳动力治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月报表》、《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及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十)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发放劳务作业人职员资情况。
(十一)与各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治理员紧密配合,开展项目劳务治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治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十二)经项目经理授权,每月负责组织“项目劳务治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对劳务分包企业队伍考核评价工作,并参与劳务纠纷处理。
第八条进场的劳务分包作业队伍应设许多于1名专职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