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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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指南【模板】

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指南【模板】

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指南1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家、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要求,规范XX市塑料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XX市塑料制品行业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环保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当本指南要求与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要求有冲突时,以新颁布的要求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XX市范围内塑料制品行业,包括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292所包含所有行业,指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活动;不包括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以及塑料鞋制造行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塑料制品业。

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压、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工艺加工各种塑料制品的工业,以及回收的废旧塑料为原料,通过再生的方法产生新的合成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

挥发性有机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1—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塑料薄膜制造。

指用于农业覆盖,工业、商业及日用包装薄膜的制造。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指各种塑料板、管及管件、棒材、薄片等的生产活动,以及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连续挤出成型的塑料异型材的生产活动。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指塑料制丝、绳、扁条,塑料袋及编织袋、编织布等的生产活动。

泡沫塑料制造。

指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经发泡成型工艺加工制成内部具有微孔的塑料制品的生产活动。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指用吹塑或注塑工艺等制成的,可盛装各种物品或液体物质,以便于储存、运输等用途的塑料包装箱及塑料容器制品的生产活动。

浙江省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浙江省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浙江省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9月目次前言 (1)1适用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生产工艺与VOCs产排情况 (4)5污染预防技术 (4)6污染治理技术 (6)7环境管理措施 (9)8VOCs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11)附录A (13)附录B (14)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推动橡胶制品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以当前技术发展和应用状况为依据,可作为浙江省橡胶制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

本指南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橡胶制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50469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27632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200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26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12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AQ/T4274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验收基本标准总体要求所有

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验收基本标准总体要求所有

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验收基本标准一、总体要求(一)所有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二)鼓励回收利用VOCs废气,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宜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分类收集,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净化处理率不低于90%,其他行业总净化处理率原则上不低于75%。

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1.对于5000ppm以上的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总净化效率达到95%以上。

2.对于1000ppm~5000ppm的中等浓度VOCs废气,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总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

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3.对于1000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处理,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或生物处理技术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有组织废气的总净化效率原则上不低于75%,环境敏感的区域应提高净化效率要求。

4.含非水溶性组分的废气不得仅采用水或水溶液洗涤吸收方式处理,原则上禁止将高浓度废气直接与大风量、低浓度废气混合后,采用水或水溶液洗涤、低温等离子体技术或生物处理技术等中低效技术处理。

5.凡配套吸附处理单元的含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应事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装置进行预处理。

6.对于催化燃烧和高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的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的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橡胶行业标准废气治理技术方案

橡胶行业标准废气治理技术方案

作者简介:冯雅(1993-),女,工程师,硕士,目前主要从事轮胎机械设备制图工作。

收稿日期:2020-11-131 橡胶生产废气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橡胶工业在工业领域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从改革开放以后,伴随我国汽车工业的崛起,带动与其紧密相关的橡胶工业也发展迅速。

然而生产橡胶排出的废气会对动物和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橡胶制造生产工艺对废气产生有很大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生胶如丁苯橡胶、氯丁、顺丁等,在规定的储存及使用条件下并不会产生毒害作用[1]。

在橡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易在加热过程中释放出来,会造成空气污染。

除此之外,在炼胶、压延、硫化等工序的高温塑炼和氧化过程中,生胶也会释放出毒害气体;原材料中部分有机物由于沸点低,也会在加热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从而造成污染。

橡胶轮胎行业产生的挥发性污染物主要包含恶臭、工业粉尘等,由于污染物成分多种多样,且生产工厂排放量大,因此会对导致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对人类健康也会造成威胁。

橡胶轮胎废气成分[2]大致可分成六类:(1)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2)胺类:苯胺类、环己胺、三甲胺、二甲胺等;(3)粉尘类:炭黑、胶粒等;(4)含氯的化合物:酰胺、吲哚类等;(5)含硫的化合物:硫醇类、硫醚类、二氧化硫等;(6)含氧的有机物:醇、酚、醛、酮、有机酸等。

危害人类健康的橡胶轮胎废气中,无机物包含硫橡胶行业标准废气治理技术方案冯雅1,柴方刚2 ,刘小荷1,刘培华1(1.青岛双星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400;2.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400)摘要:本文针对橡胶行业标准提出了密炼车间和压延/硫化车间的废气净化方案。

废气治理设备预处理采用干式过滤净化废气。

利用复合光催化主机对废气进行光氧催化和后处理,并注入低温等离子以降解异味污染物。

蓄热式燃烧利用蓄热式热氧化焚烧炉RTO 净化废气,三室RTO 废气分解率高于99%,热回收率高于95%。

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一、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涉及储罐的企业重点学习,对标排查检查重点和治理要求自查自纠自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选型不符合标准要求,呼吸阀泄漏排放突出,采样口和人孔等储罐附件、泡沫发生器、浮盘边缘密封及浮盘附件开口(孔)管理不到位,储罐呼吸气收集处理效率低下。

排查检查重点。

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煤化工、焦化、制药、农药、涂料等行业以及储油库、港口码头为重点,逐一排查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含中间罐)罐型、存储介质、容积、存储温度、浮盘边缘密封类型及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工艺类型和运行情况,建立储罐排查清单;检查检测储罐附件、浮盘附件、呼吸阀等泄漏情况和治理设施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去除效率。

治理要求。

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根据储存挥发性有机液体的真实蒸气压、储罐容积等进行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方式选型。

重点区域存储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内浮顶罐罐顶气未收集治理的,宜配备新型高效浮盘与配件,选用“全接液高效浮盘+二次密封”结构。

鼓励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固定顶罐或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内浮顶罐宜配备压力监测设备,罐内压力低于 50%设计开启压力时,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泄漏检测值不宜超过2000μmol/mol。

充分考虑罐体变形或浮盘损坏、储罐附件破损等异常排放情况,鼓励对废气收集引气装置、处理装置设置冗余负荷;储罐排气回收处理后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应进一步优化治理设施或实施深度治理;鼓励企业对内浮顶罐排气进行收集处理。

储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除内浮顶罐边缘通气孔外);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储罐附件的开口(孔)应保持密闭。

二、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存在的突出问题。

上装式装车废气收集效率低;装车废气多数采用“冷凝+吸附”工艺处理,由于运行维护不到位,难以稳定达标排放;罐车、装车有机废气回收管线接口泄漏严重;部分港口码头已建油气回收设施由于船舶未配备油气回收接口或接口不匹配等原因闲置。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VOCs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VOCs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印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VOCs排放。

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1.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

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

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一、引言橡胶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部门之一,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橡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遵守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是必要的。

二、VOCs的定义和危害1. VOCs的定义:VOCs指那些在大气中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包括多种化学物质,如苯、甲醛、二甲苯等。

这些化合物具有低沸点和高蒸气压,易于从液体或固体物质中挥发出来。

2. VOCs的危害:VOCs是典型的空气污染物,其排放会导致大气污染和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和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

VOCs 对人体健康也有潜在危害,长期接触可能引发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问题和致癌风险。

三、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1. VOCs排放限值:制定合理的VOCs排放限值是控制橡胶行业污染的重要手段。

具体限值应根据不同橡胶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进行科学设置,以确保达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目标。

2. VOCs排放监测与报告:橡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VOCs排放监测系统,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放数据。

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评估企业的环境表现和改善效果至关重要。

3. VOCs治理技术要求:为了减少橡胶行业VOCs排放,应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如低挥发性溶剂替代、封闭操作、废气净化等。

同时,应加强对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其有效、稳定地减少VOCs排放。

4. VOCs排放许可管理:橡胶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VOCs排放许可证,并接受相应的监管和检查。

未取得排放许可证或超过许可范围的企业将面临处罚和关闭整治等行政措施。

四、推动橡胶行业VOCs治理的措施1. 政策引导: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橡胶行业VOCs治理相关政策,包括激励政策、处罚政策和税收政策等,以推动企业主动采取减排措施。

2. 技术支持:政府和行业协会可以加大对橡胶企业的技术支持力度,提供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信息,帮助企业实施VOCs治理措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5•【字号】台政办发[2011]124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严整治、促转型、保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力度,倒逼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医化、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印染、造纸、制革等八大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结合今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化解一批环境污染纠纷,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一)全面彻底查清污染源底数。

在前期排查铅酸蓄电池和电镀行业的基础上,扩大排查范围,加大排查力度。

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医化、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印染、造纸、制革等八大行业污染源情况。

全面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调查,彻底查清入河排污口、污水收集处理、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染源、生活服务业等情况。

要明确排查工作责任,将责任分解到乡镇(街道)、落实到村、具体到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梅品文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 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VOCS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VOCS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卬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VOCS排放。

到XX 年底,基木完成化工、表而涂装、包装卬刷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己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卬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精品文章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VOCS治理方案郑州启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xx)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6297-xx)要求。

2.全而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 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与政策汇总

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与政策汇总
(DB 44/814-2010)
2010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6-2010)
2010
印刷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5-2010)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
标准
2010
制鞋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7-2010)
2016
控制指标 ➢ 苯、甲苯、二甲苯 ➢ 总VOCs
控制形式 ➢ 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 ➢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控制指标 ➢ 苯、甲苯、二甲苯 ➢ 总VOCs
控制形式 ➢ 单位涂装面积 VOCs 排放量限值 ➢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VOCs有什么危害:一是臭氧的重要前驱物。在夏季阳光灿烂的高温天气条 件下,NOx和VOC与氧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臭氧。臭氧已经成为我市首要 污染物,2015年我市全年超标9天均为臭氧超标,2016年超标12天中有10 天为臭氧超标。二是PM2.5的重要组成。三是VOCs臭气成为环境投诉的热 点难点问题。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 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征收 VOCs排污费。
1.1.3 国家VOCs防治政策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2016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 计划》(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提出“推进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 减,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到 2018 年,工业行业 VOCs 排放量比 2015 年削减 330万吨以上”。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下同)综合治理,降低的排放总量,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印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排放。

到年底,基本完成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采取适当措施尽可能回收排入火炬系统的废气;火炬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点火系统,确保通过火炬排放的点燃,并尽可能充分燃烧。

橡胶行业标准废气治理技术方案

橡胶行业标准废气治理技术方案

橡胶行业标准废气治理技术方案发布时间:2021-04-15T13:40:43.417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2期作者:初金林[导读] 作为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驱物初金林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车间摘要:作为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驱物,VOCs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对气候变化产生影响。

因此,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在一系列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出台后,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的PM2.5污染有了明显改善,但与过去相比,PM2.5浓度仍处于较高水平。

同时,VOCs仍然是北京、天津、河北等重点地区O3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的通知》(齐欢[2017]121号)。

该文件要求,到2020年,将实施关键领域的实施。

重点行业VOCs减排总量下降10%,尤其是橡胶等重点行业。

如果有必要,人们应该。

关键词:橡胶工业;VOCs;治理技术引言橡胶产品是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生产的各类橡胶产品,包括废旧橡胶回收橡胶产品。

橡胶产品通常包括三角带材、密封胶、轮胎、运输带、汽车v带材、各种类型的运输设施(例如速度带、交通锥等)。

浙江台州是三门县台州市三角带、输送带、五带等重要的橡胶生产基地,分别占全国生产的35%、20%和15%以上。

橡胶工业形成了一定的局部集聚效应,主要是在三门县和天台县。

其中珠澳市是三重橡胶县的另一个城市,三个大门90%以上的橡胶企业分布在珠澳市省级公路沿线;天台县橡胶企业主要集中在红蔡市、三河市红山工业园区。

产业集中可为产业发展提供极大便利,如提供充足的人才流动,开拓上游和下游产业链,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1橡胶工业VOCs橡胶广泛用于轮胎、管道、胶带和电缆的制造,是我国经济的主要基础产业之一。

橡胶混合物产生声音,例如纤维织物的浸渍、干燥、压力和硫化物。

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

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

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橡胶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领域,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

VOCs是一类对人体和环境都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橡胶行业VOCs 排放标准的现状与发展,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现行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概述目前,我国橡胶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主要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管理。

其中,适用于橡胶工业的主要标准是《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该标准主要针对橡胶及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气体、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规定,并包含了VOCs排放限值、排放监测与控制、污染物综合排放指标等内容。

根据GB 37823-2019标准,橡胶行业按照不同生产工序划分为四类排放源:橡胶制品制造工艺过程、胶乳制备生产工艺过程、胶粘剂制备生产工艺过程以及橡胶助剂制备生产工艺过程。

具体的VOCs排放限值则根据不同工艺过程和产品类型进行了细化规定。

二、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的现状1. 排放标准实施情况国家对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的实施进行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也加大了对橡胶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2.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尽管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但橡胶行业的VOCs排放问题仍然存在。

一方面,在一些地区和企业中,对排放标准的遵守情况不够理想;另一方面,排放标准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此外,由于技术和投资限制,一些小型橡胶企业无法采取有效的VOCs治理措施,加剧了环境污染问题。

三、橡胶行业VOCs排放标准的改进建议为进一步改善橡胶行业的VOCs排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1. 加强监管与执法加强对橡胶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各生产企业严格遵守VOCs排放标准。

橡胶制品废气排放标准

橡胶制品废气排放标准

橡胶制品废气排放标准
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一直是环保监管的重点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我国对橡胶制品废气排放制定了严格的标准。

本文将对橡胶制品废气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废气排放管理工作。

首先,橡胶制品废气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排放方式、排放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不同类型的橡胶制品生产企业,其废气排放标准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生产工艺来确定具体的标准要求。

其次,针对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废气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等,我国相关标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另外,针对橡胶制品废气排放的监测和监管工作也备受重视。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废气监测系统,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同时,环保部门也会定期对企业的废气排放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

最后,作为橡胶制品生产企业,应该积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气排放。

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减少废气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橡胶制品废气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

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废气治理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橡胶制品废气排放标准,提升环保意识,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一、总体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治理,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污染。

坚持将VOCs污染整治与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相结合,科学制定VOCs污染重点行业分类整治方案,开发推广应用重点行业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确保VOCs高效净化,有效推进VOCs减排。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分阶段完成全省VOCs污染整治任务,确保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周边环境质量达标,大幅度减少VOCs污染引发的信访投诉。

建立健全VOCs污染监测预警与监管体系,全面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二、整治范围我省13个主要VOCs污染行业全部纳入此次整治的范围(见附件1),根据这13个主要行业VOCs污染物排放量排序,确定化工、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化纤、木业、制鞋、生活服务业等10个行业为此次整治的重点行业;根据重点行业的区域分布,确定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8个城市为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区;根据VOCs污染物减排需求,确定全省“第一批” VOCs 治理项目43个。

— 1 —三、总体目标通过此次整治,全面解决我省主要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

到2015年,基本完成重点城市以及炼化与化工、涂装、合成革等3个重点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全面完成“第一批”VOCs治理项目,全省VOCs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重点行业现役源VOCs排放总量在2010年国家规划基数52.7万吨的基础上下降18%。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13个主要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基本建成VOCs监测、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VOCs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分3个阶段实施,各阶段目标如下:第一阶段:2013年为启动阶段。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简介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简介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 度简介
VOCs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框架
VOCs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已颁布)
环境保护法 (已颁布新法)
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国十条)
重点行业VOCs污 染控制技术指南
(制定中)
已经制定两项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
技术政策
管理条例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技术政策
管理条例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治理设施第三方 运用制度 (制定中)
工程技术规范
工程建设规范与 设施运营规范
排放标准体系
办法实施细则
设施环保验收 设施核查监理
技术性法规
(一)《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共分为五章27条)
( 公告 2013年 第31号 2013-05-24实施)
二、相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介绍
环境保护法 (已颁布新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
技术政策
管理条例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规范
工程建设规范与 设施运营规范
排放标准体系
办法实施细则
设施环保验收 设施核查监理
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
(一)已有的VOCs国家排放标准(截止到2014年)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vocs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技术政策管理条例最佳技术导则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工程技术规范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建设规范与设施运营规范排放标准体系设施环保验收设施核查监理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量申报制度总量制度溶剂使用与申报制度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办法按日处罚制度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制定中环境保护法已颁布新法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已颁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已经制定两项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技术性法规行政性法规一相关法律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二相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三技术性法规控制技术体系建设情况一相关法律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技术政策管理条例最佳技术导则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工程技术规范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建设规范与设施运营规范排放标准体系设施环保验收设施核查监管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量申报制度总量制度溶剂使用与申报制度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办法按日处罚制度环境保护法已颁布新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政性法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vocs污染防治的标志性文件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一、总体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治理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污染。

坚持将VOCs污染整治与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相结合科学制定VOCs污染重点行业分类整治方案开发推广应用重点行业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确保VOCs高效净化有效推进VOCs减排。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分阶段完成全省VOCs污染整治任务确保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周边环境质量达标大幅度减少VOCs污染引发的信访投诉。

建立健全VOCs污染监测预警与监管体系全面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二、整治范围我省13个主要VOCs污染行业全部纳入此次整治的范围(见附件1)根据这13个主要行业VOCs污染物排放量排序确定化工、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化纤、木业、制鞋、生活服务业等10个行业为此次整治的重点行业;根据重点行业的区域分布确定__、__、__、__、嘉兴、__、__、__等8个城市为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区;根据VOCs污染物减排需求确定全省“第一批” VOCs 治理项目43个。

四、主要任务(一)优化空间布局 1.优化产业布局。

进一步深化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

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

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海岸生态防护带等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

积极推动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严格各类产业园区的设立和布局。

各类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应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开展规划环评通过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确保区域、行业发展整体规模、布局等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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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二O一五年七月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浙江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2014-2017年)》(浙政办发〔2014〕6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现参考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工作要求,特制定《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以指导台州市轮胎制造业外的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及环境管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当本规范与国家、省新颁布的相关要求有冲突时,以新颁布的要求为准。

本规范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起草,由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

企业的具体整治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

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本规范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目录1 整治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橡胶制品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塑炼........................................... 错误!未定义书签。

混炼...........................................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打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浸胶(涂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压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硫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再生胶......................................... 错误!未定义书签。

脱硫........................................... 错误!未定义书签。

捏炼........................................... 错误!未定义书签。

精炼........................................... 错误!未定义书签。

挥发性有机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整治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加强源头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完善废气收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提升末端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强化监督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信息公开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公开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信息公开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VOCs相关监测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字及图件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相关责任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浙江省橡胶制品业VOCs整治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 适用处理工艺一览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 信息公开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整治目标通过污染整治,基本解决台州市橡胶制品业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

根据《台州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整治方案》及台州市环境保护厅分年度整治目标,按时、有序地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通过实施VOCs 污染整治行动,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周边环境质量达标。

——至2015年底,橡胶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50%。

——至2016年底,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VOCs污染排放水平有效降低,建立健全的VOCs污染监管体系,完成橡胶制品业VOCs污染整治示范区建设,橡胶制品业呈现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至2018年底,全面完成橡胶制品业整治,形成完善的橡胶制品业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橡胶制品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橡胶制品业(C291)是指以天然及合成橡胶为原料生产各种橡胶制品的活动,还包括利用废橡胶再生产橡胶制品的活动(不包括橡胶鞋制造)。

包括:轮胎制造(C2911),橡胶板、管、带制造(C2912),橡胶零件制造(C2913),再生橡胶制造(C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C2915),其他橡胶制品制造(C2919)。

本规范所述的橡胶制品业是指除轮胎制造(C2911)外的其它橡胶制品业。

塑炼俗称轧炼,指采用机械或化学的方法,降低生胶分子量和粘度以提高其可塑性,并获得适当的流动性,从而满足混炼和成型等进一步加工需要的过程。

混炼将塑炼后的生胶与配合剂混合,放在炼胶机中通过机械拌合作用,使配合剂完全、均匀地分散在生胶中的一种过程。

混炼后得到的胶料被称为混炼胶,俗称胶料。

打浆用溶剂将混炼胶溶解成流体状物的一个过程,所得产品俗称胶浆。

浸胶(涂胶)浸胶是将织物或线绳浸入胶浆中,使织物或线绳附上胶膜的过程。

浸胶可提高织物、线绳与橡胶的粘着力,增加制品的耐剥离及多次压缩变形性能。

涂胶是将胶浆涂复于织物表面以获得一定厚度胶层的工艺过程。

它可以作为压延前的底涂加工,也可作为胶布的加工。

压延即利用压延机或压出机将橡胶预先制成形状各种各样、尺寸各不相同的过程。

硫化把塑性橡胶转化为弹性橡胶的过程。

它是将一定量的硫化剂加入到由生胶制成的半成品中,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保温,使生胶的线性分子间通过生成“硫桥”而相互交联成立体的网状结构,从而使塑性的胶料变成具有高弹性硫化胶的过程。

再生胶橡胶生产中的废料和废旧橡胶制品经过粉碎、化学与物理加工,去掉硫化胶的弹性而恢复塑性和粘性,使其重新获得与生胶混合和硫化的能力,从而重新应用于橡胶工业中的一种橡胶原材料。

再生橡胶是一种替代生胶使用或部分与生胶并用的塑性材料。

脱硫脱硫主要使用在再生胶生产工艺中。

即用不同加热方式或其它传能及其相应设备,使胶粉在再生剂/软化剂参与下,获得具备有类似生胶性能的化学物理降解过程。

捏炼对脱硫后的胶料进行捏炼,增强橡胶塑性的过程。

精炼对捏炼后的胶料进行再加工,除去塑化后胶粉中的颗粒,使胶料进一步增塑并改善再生胶加工性能的过程。

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指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国家环保部最新发布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将VOCs分为烷烃、烯烃、芳香烃、炔烃的C2~C12 非甲烷碳氢化合物,醛、酮、醇、醚、酯、酚等C1~C10 含氧有机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类152 种化合物。

本规范的VOCs范围为常规意义上凡是具有挥发性或者半挥发性,造成大气污染的有机化合物,不具体区分相关种类。

3 整治要求加强源头控制1、优先采用清洁、环保型原辅料,如环保型的促进剂、防老剂等。

再生胶生产禁止使用附带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橡胶,淘汰矿物系焦油添加剂,鼓励使用石油系列产品和林化产品,发展无臭环保型再生胶。

2、规范原辅料、溶剂贮存。

所有有机溶剂进行密闭式贮存,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置装置;大宗有机物料要求储罐贮存,并管道输送;减少小型桶装物料使用。

3、鼓励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强、废气产生量少的生产成套设备,推广应用自动称量、自动配料、自动进料、自动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炼胶工序优先选用密炼机,粉碎工序优先选用低线速切割搓丝粉碎系统,脱硫工序采用常压连续脱硫设备,捏精炼工序采用“三机一线“、”四机一线”或“九机一线”等高速比捏炼机、精炼机组成的精捏炼变频联动调节设备,逐步淘汰常规开放式炼胶机进行炼胶作业。

4、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添加剂的调节和装备的提升,降低各工序操作温度,降低生产过程VOCs的产生;炼胶工序优先采用水冷工艺;打浆、浸胶、涂胶等工序在独立密闭空间内进行,并对溶剂进行回收,对尾气进行收集处理;再生胶生产企业,逐步推广物理再生法(即脱硫),减少化学再生法使用,特别是水油法、油法再生。

完善废气收集在废气的收集上要做到“全面、高效”。

首先,废气收集装置应涵盖所有产生VOCs的工序装备,如塑炼、混炼、压延、硫化、定型、脱硫、打浆、浸胶等生产环节以及溶剂储罐、溶剂贮存车间等易产生VOCs的区域。

其次,优先进行密闭收集,在无法密闭收集的情况下,安装集气罩进行引风收集,确保较高的废气收集率。

1、对密炼机出料口进行密闭化处理,在进出料口设集气罩局部抽风,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

2、在开炼机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局部抽风,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

3、在硫化机群上方安装大围罩引风装置,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

当该采用硫化罐时,硫化罐泄压宜先抽负压再常压开盖。

4、打浆、浸胶、涂布工序应在密闭空间、密闭设备内进行,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在有机溶剂储罐安装呼吸阀,并接入废气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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