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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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 工程项目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务工入场管理
1.项目部建立劳务工的花名册,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每一位劳务
工的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劳资人员仔细审阅劳务工身份证的有效性,并复印备案;
3.熟知《工人入场须知》,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本工
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劳务工考勤管理
1.上下班实行脸部识别考勤,临时工(帮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
超过10天者,实行脸部识别考勤;
2.劳务工确属实际出勤,出现漏考勤、忘记考勤的现象,经施工员
确认后2天内到项目部劳资人员处办理签到手续,每个月签到不能多于5次;
3.劳务工被发现有考勤弄虚作假现象,当月考勤记录作废,
并开除
处理;
4.劳务工非因请假、工伤连续5天不出勤,当离职处理;
5.每月5-10日项目部根据上个月考勤机数据记录制作考勤汇总表,
劳务工对上月出勤情况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如果与实际出勤不符,及时与劳资人员核对考勤信息。
三、劳务工伙食费与工资发放管理
1.当离职处理项目部在施工单位、班组在劳务工入场后第二个月开
始向劳务分包负责人支付伙食费,发放标准为每天20元/人,人数以申请伙食费当天该施工单位、班组考勤机录入人数为准;
2.工资表由施工单位、班组根据考勤汇总表编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到公司财务部备案;
3.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的工资,应由项目部在应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约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班组的进度款及结算款支取,若不够发放劳务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班组承担差额部分;
4.施工单位、班组向工人发放工资时,必须委派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工人领取工资,劳资人员要做好发放工资全程记录。若施工单位、班组以各种借口摆脱项目部劳资人员监督发放工资,
一经发现,收回本次工资款项并对施工单位、班组罚款1000-2000元;
5.劳务工领取工资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如无此身份证,施工单位、班组可拒绝支付工资;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部在施工工地在公示栏处公示每次工资支付情况。
7.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8.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9.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薪资发放
公司实行薪资下发制。每月6日支付员工上月薪资,薪资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10.每月薪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考核结果编制工资发
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11.新录用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考勤,工作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计
发薪资。试用员工、特聘员工次月6日一次性发放上月薪资。辞职、辞退或调离的员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第四条、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可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种劳动保险费用;
(三)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四)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
(六)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五条、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
1.考核结果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100%,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50%-90%,不称职者不发放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