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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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部令第33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纪律(一)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参加国家级考试、省级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还需带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学生进入考场后需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参加校内考试时,因故证件不全者,必须在考试前办理好有学生本人照片及辅导员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的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二)学生应按规定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学号顺序或指定的座位就坐,不得擅自调动或挪动座位。

校内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成绩(期末及总评成绩,下同)记为“缺考”。

(三)校内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离场。

未交卷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四)试题、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由考试工作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除教师指定和允许携带的书籍、参考资料、所需用具(如制图仪器、计算器等)外,学生随身携带的书包、书本、纸张、手机等物品必须放在考试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考试中禁止私自互相借用文具,如需借用,必须经过考试工作人员同意。

(五)考场内要保持安静,考试开始后考生之间禁止交谈。

如有试卷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向考试工作人员询问,不得询问他人。

不得要求考试工作人员解释题意。

(六)考生禁止在考场内睡觉,经考试工作人员劝阻无效者,令其离开考场。

(七)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试纪律

考试纪律

考试纪律1.学生必须持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开考后30分钟才准许交卷离开考场。

不交卷不准离开考场,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准再重新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对于不听指挥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考试资格。

3.学生进入考场,必须依照规定对号入座。

4.答卷时只能使用钢笔或圆珠笔(限兰、黑两色),使用铅笔和红笔书写无效。

5.闭卷考试时,桌子上只准放试卷、稿纸和必要的文具。

其它任何内容的书籍、笔记本、作业本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试卷如有字迹不清之处,学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提出,但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其它要求。

7.学生必须按时交卷,不交卷者,考卷作废。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内停留或翻阅他人试卷。

不得在考场及附近议论考试内容或高声喧哗。

考试铃响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离开考场。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作弊处理:(1)书籍、笔记本、作业或于考试有关资料带入考场,放置或隐藏在可观察范围者;(2)偷看带入考场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或他人试卷者;(3)交头接耳或以各种方式传递记号者;(4)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接传答案、交换答案及草稿纸等)者;(5)不按规定就座或冒名顶替者;(6)不经监考人员允许传递计算器者;(7)有意在试卷中做与答案无关的标记者;(8)在评卷时被认为是雷同卷者;(9)其它监考或巡考认为是作弊的行为;(10)在考试过程中,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传递考试内容的。

学生考试纪律制度

学生考试纪律制度

学生考试纪律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考试纪律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考试纪律制度1一、进入考场时,只能带必需的笔、尺、橡皮等。

课本、资料、书包等,应统一放在规定的'地方。

二、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不可在试卷上作其它标记。

三、考试开始才能开始答卷。

四、按规定用铅笔、圆珠笔或钢笔答题字迹要端正、清楚。

五、答题要写在试卷规定处,书写格式正确。

六、提前十五分钟进场静休,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才可交卷出考场。

七、保持考场安静,不可说话,不可喧哗,不可在考场外逗留或谈论。

八、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可夹带偷看,抄袭或者有意让人抄袭,不可接传答案或交换答案。

九、考试终了,立即停笔,等监考老师点清试卷,无差错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可带走试卷。

十、违反以上纪律者,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扣分、取消本次考分等处分。

学生考试纪律制度2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安静等待考试。

2、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钢笔、圆规、三角板等规定的文具用品,随带的.书籍和有关的学习材料统一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4、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有秩序退出考场;不准乘交卷之机相互交流、涂改;不准将答卷带出考场。

5、平时进行各科测试或随堂练习,纪律要求同上。

6、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该学科考试成绩作零分,品德等第降一级,必须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学生考试纪律制度】。

学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学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学生考试纪律的规定
(一)考场规则;
1、考生携带考试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场必须按指定次序就坐,不得自行更换。

3、考生进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和资料,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和计算工具。

4、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场,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黑色墨水和钢笔或圆珠笔答卷。

6、考生需向他人借用文具及计算工具时,应经监考老师同意,并由监考老师亲自传递。

7、考生于考试中途一般不准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要经监考老师同意,试卷反面朝上置于桌上,暂时离开考生在场外不得与他人交谈,更不能做违反考试纪律的事情。

8、考生在考场外必须保持安静,服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应以自己的真实水平答题交卷,并不为他人作弊提供任何方便。

9、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及草稿纸一并上交。

10、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考试时,必须事先持有有效证明,报经教务处批准,事后按规定安排补考。

(二)违纪处理
1、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要严肃处理,根据错误情节给予操行降等和记过以上处分,成绩为“零”分。

2、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作弊者,无论主动与被动,均按作弊处理。

3、凡因作弊以零分处理的和旷考的均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

在毕业前有悔改表现的,由本人申请,班主任提交教务处审查同意后,准予同意安排补考一次。

(完整版)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完整版)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考试纪律一、按照规定时间,考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进入考场后,按安排的座位就座,安静待考,不得擅自挪动位置。

根据考试需要,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

书包一律放到考场外面。

二、考场内必须保持良好秩序,考试中无特殊原因不允许上厕所;不得提前交卷。

提醒同学们要严肃认真对待考试,要培养自己拼搏到底的不认输精神,并且期中成绩还要按一定比例纳入期末调班总评,希望同学们珍惜考试拼搏的机会。

三、进入考场,除允许携带的必要文具外,不带其他复习材料,更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

(若带了应按老师要求关机放到指定位置)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手机等电子物品在身上,不论是否开机或使用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拿到试卷后,应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考号、班级、姓名、座位号,不能书写在装订密封线外。

答题卡信息一定要涂准确。

五、应在规定时间、规定地方答题,开考铃响前不做试题,结束铃响后立即停止答卷,及时交卷,在监考老师,允许后方能起立离开考场。

退场时,不得将试卷带走。

拖延不交者,试卷作废。

六、考生对试卷有问题时,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漏题及字迹不清时可举手提问。

七、特别强调,考试不允许趴着睡觉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违者经监考教师提醒不改的将记录班级姓名交给年级组长。

年级组长上报学校并告知班主任并将当天的考试表现通知家长。

八、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场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夹带有关资料进入考场未主动交出,无论得逞与否。

2.答卷过程中打手势传递信息、传递纸条或有关资料。

3.偷看他人答卷,举起试卷或故意侧身让他人抄袭。

4.无论关开机,手机不允许在身边。

5.在阅卷中发现的雷同试卷两人均按作弊处理。

十、仪表不合格,不按校规穿校服不允许进入考场。

十一、其他违纪行为按相应的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同学们,优良的学风校风,纯净的学习生活氛围,严肃的考风考纪,需要你们来维护。

同时一旦发现有任何考试违纪行为,我们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考试纪律与提醒事项

考试纪律与提醒事项

考试纪律与提醒事项考试是评估学生知识和能力的重要方式。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有一些考试纪律和提醒事项需要大家遵守和注意。

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前,请务必了解并遵守以下考试纪律:1. 准时到达考场。

确保提前到达考场,避免因迟到而无法参加考试。

2. 携带必备证件。

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以便进行身份核实。

3. 严禁作弊行为。

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都是违规的,包括但不限于抄袭、传抄答案、使用通讯工具等。

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按考试纪律进行处理。

4. 禁止交流和交换物品。

在考试期间,请不要与他人交流或交换任何物品,如考试纸、书籍和计算器等。

5. 尊重监考人员。

请遵守监考人员的指导和要求,不得干扰考试秩序,否则将按考试纪律追究责任。

考试提醒在参加考试前,请注意以下几点提醒事项:1. 提前备考。

充分了解考试的范围和要求,并进行充分的备考。

2. 合理安排时间。

考试期间时间有限,请合理安排答题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完成考试。

3. 注意细节。

在答题过程中,请仔细审题,注意问题的要求和细节,避免因粗心导致错误。

4. 控制情绪。

考试紧张是正常的,但请保持冷静和积极的心态,不要因紧张影响正常发挥。

5. 提交答卷。

在考试结束后,请及时将答卷交给监考人员,并确保答卷的完整和准确。

以上是考试纪律和提醒事项,请大家自觉遵守。

希望大家都能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和潜力。

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考试院日期。

考试纪律守则

考试纪律守则

考试纪律守则
考试是评估学生知识和能力的重要方式,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学生必须严守考试纪律。

本守则旨在明确学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和行为规范。

1. 考试准备
在参加考试前,学生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这包括但不限于:
- 仔细阅读考试公告和相关材料,并了解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 准备必需的文具、证件和其他考试所需的工具。

- 在考试前适当休息,以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2. 考试现场
学生在考试现场需遵守以下规定:
- 准时到达考场,按照指定座位就座。

- 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模式,并将其放置在指定的放置处。

- 不得携带任何未经允许的物品进入考场。

- 不得与其他考生交谈或作出任何干扰他人的行为。

- 严禁抄袭或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他人的答案、使用未经允许的参考资料、通信设备或与他人合谋作弊。

3. 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学生应按照规定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交流或翻阅考试材料。

任何试图窃取试题或干扰考试秩序的行为都是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4. 处罚与后果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该科目成绩作废或被评为零分。

- 暂停或取消参加其他考试的资格。

- 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考试纪律守则的主要内容,学生参加考试时务必严格遵守。

通过遵守考试纪律,我们能够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也能够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和能力。

学生考试纪律

学生考试纪律

学生考试纪律
一、学生应以诚实的态度,认真地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考试,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二、必需佩戴校卡,准时进入由学校统一编排的考室,按考号入座,不得擅自改变座位。

三、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室。

四、除必要的文具用品、书写工具、空白草稿纸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进考室,考试用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放好。

(特别注意手机与计算器不能带入,否则以舞弊论处)
五、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

以任何形式舞弊者本科目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入档案。

六、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但不得私下谈论。

七、考试前应做好充分准备,考试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室,确有特殊情况要举手请示监考教师,经过监考教师同意,并认真填写特殊情况报告单后才能进行特殊情况处理,否则以舞弊论处。

监考教师要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报告考场情况。

八、提前交卷的应远离考场,不得在考场或走廊逗留,不得高声谈笑、喧哗、吵闹。

九、考试结束铃响后,学生必须立即停笔,将考卷按顺序整理好
放在桌子上迅速离开考场,不得拖延时间。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具体表现与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考试纪律要求(考前宣读版)

考试纪律要求(考前宣读版)

考试纪律要求及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考试纪律1.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场,按座号入座。

参加考试,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场,书包等其它物品必须放在指定地点。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出现夹带小抄、偷看、抄袭、传条等作弊行为。

3.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自谈论,借机喧哗。

听从监考教师的要求,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不得与监考教师争辩,以免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4.除有特殊情况经监考教师批准外,任何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5.考试期间不允许喝水,以防弄湿答题纸,更不允许吃东西,嚼口香糖等其它违纪行为。

6.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进入考场。

违者,按作弊论处。

7.任何同学不允许提前交卷。

8.交卷时试卷应按顺序叠好,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作答。

9.两场考试间隙,不允许出现疯打闹等现象。

违者严肃处理。

10.爱护考场内的物品,损坏者照价赔偿,还将给予个人考核扣20分,班级考核扣5分的处罚。

凡是出现以上行为者,要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尤其是参与作弊行为的,无论是主动抄袭者,还是被动提供答案者,均要给予校纪处分,该科成绩以零分计,记入学生德育档案,当年度思想品德等级不能为优秀,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标兵、十佳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已经上报表彰名单的班主任,请及时到政教处撤回对相关同学的表彰。

附: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学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处分,并通告全校及学生家长。

处分共分五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者,可降一级处分;反之,则增加一级处分;两次以上违纪者加重处罚。

受处分的时限一般为六个月,受处分期间,每两周到政教处汇报由班主任和组长签字的表现情况,并接受两节课的校规校级教育。

期满表现良好者,经班主任同意,个人可向学校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政教处调查同学、老师属实后,可撤销处分。

若期间仍表现不好,不能解除处分,直至延期到毕业前夕,如果表现仍不好,则处分不予解除,记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通常由学校制定,以下是一般的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试守则:
1. 准时参加考试,不早退、不迟到。

2. 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安静。

3. 携带本人考试证件,如学生证等,以便核对身份。

4. 尊重他人,不交头接耳、互相抄袭或传递答案等违规行为。

5. 答题内容必须真实、独立完成,严禁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

6. 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

二、违纪处理办法:
1. 携带或使用禁止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将没收物品,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交头接耳、互相抄袭或传递答案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规定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多次出现作弊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学校将按照学校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措施。

以上是一般的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具体内容还应参考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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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要求及违纪舞弊处理办法

考试纪律要求及违纪舞弊处理办法

考试纪律要求及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弘扬校风、端正学风、严肃考风,建立良好的考场秩序,规范学生在考场中的行为,望各位同学认真聆听,把握精神,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考试纪律要求1、学生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按照规定时间,讲究秩序,安静进入指定考场。

2、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考号到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挪动桌椅。

3、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考试文具,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记载课程内容的纸片、计算器、手机及其他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一律记作舞弊。

5、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好班级、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不得在密封线以外填写名字等,不得中途更换笔色答卷。

6、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答题;学生在答卷时不得擅自互借文具。

7、考试开始5分钟后,学生不准再进入考场。

考试中途无特殊原因不能上厕所,不得提前交卷。

8、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有特殊情况应向监考教师说明;学生交卷后,不得在教室周围逗留,影响他人考试。

9、考试期间不得与他人说话,有疑问可举手,请求监考教师解释(只限于试题印刷不清,不得解释试题),不得左顾右盼,看别人答卷。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停止答题。

10、考试结束时,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收卷,退出考场,拖延不交者,试卷作废。

退场时,不得将试卷及答题卡带走,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

考试违纪处理办法1、所有作弊考生学科成绩记作0分。

2、所有作弊考生的姓名、班级及时通报在学校电子屏幕、学校黑板报等地方。

3、学校政教处对作弊考生视情节轻重和学生态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云台初级中学 2020-6-5。

考试纪律范文

考试纪律范文

【学校】考试纪律一、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准考证,并放在课桌上备查,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位置入座,并清理座位范围内物品。

迟到10分钟者不得入场,该门课程按缺考论处。

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三、考试中一律使用统一发给的草稿纸。

考试前考生必须把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等物品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四、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至座位。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随意走动、交头接耳。

考试时间若未事先宣告均为2小时,考生应做好准备。

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下必须离开考场时,应有监考人员陪同。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如有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可以举手询问,监考人员须当众回答。

七、凡参加考试者,因身体突然发病终止考试时,考试成绩以卷面成绩计。

八、一经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必须立即停笔,按监考人员要求交卷并迅速退出考场,不准与他人交谈。

拖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按考试违纪处理。

考生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大声喧哗,干扰考试继续进行。

九、考试时,若有人要求或强迫考生为其提供作弊条件,考生必须坚决拒绝,并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否则,不论是否出于自愿,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均按伙同作弊论处。

十、考生必须事先备齐考试所需文具,考试中不得互相借用,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准许。

十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

对拒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其考试,宣布试卷作废并勒令其退出考场。

十二、开卷考试时,考试所带书籍、笔记等不得相互传看,否则按违纪论处。

十三、口试抽签以1次为准,不得要求更换。

十四、违反考试纪律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该生考试违纪情况一并记入学生成绩单和档案。

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

学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

学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一.考试纪律1.考生应严格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2.考生要按照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提前10分钟到考场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考处理。

3.除作图题外,其他答题一律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进行答题。

4.不得携带课本、学习资料进入考场。

5.学生对考题字迹不清须询问时,要在开考后举手发问,保持考场肃静。

6.考试开始时,在密封线内规定处书写学校、班级、姓名、座位号,密封线外一律不得书写学校、班级、姓名、座位号等内容。

7.考试时,不准吃零食,保持座位及周围卫生。

不得随意走动,违犯者给予该生通报批评。

考试未结束不得离开考场。

决不允许提前交卷。

8.学生带应交试卷离开考场作旷考论,该课程成绩作零分计算。

9.考试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作弊行为恶劣、情节严重,给予该生警告处分;该科成绩0分计。

①合谋作弊的主谋者。

②请他人代考者。

③冒用他人名字④考试作弊二次者。

⑤已构成考试作弊,不服从处理,肆意纠缠或顶撞监考人员者。

10.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作弊,给予该生警告处分;该科成绩0分计。

①夹带:在试卷下、文具盒等处放有与考试有关的公式、笔记、小抄件或将有关考试内容写在手臂等处者。

②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试卷者。

③传递纸条、索要答案或提供答案者。

④交卷时,看别人答案或听别人说题而改答案者。

⑤故意在密封线外书写姓名、班级、考试号者。

址坊中学。

考 试 纪 律

考 试 纪 律

考试纪律
一、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非本考场学生,不得入场,迟到30分钟的,不得入考场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直尺、量角器、橡皮等。

随带的书籍、书包等物一律放在教室讲台前面。

三、考生进入考场,即对号入座,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保持考场安静、整洁。

四、考生在试卷分发后,须清楚正确地把学号及姓名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铅笔只能用于作图或打草稿)。

用红笔、铅笔答题的,不予给分。

六、考生答题时,不得在座位上任意发问,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涉及对试题内容有疑难时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或提示。

七、考生在答题时间,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

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场。

离场时须将试卷、草稿纸交给监考教师。

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冒名顶替,不准任意讲话,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不准在试卷下面垫任何东西,违者以考试作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试卷作零分处理。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卷翻放,离开考场。

十、注意考场安全,在考试期间,非本考场监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要保持考场的整齐清洁。

学生考试纪律

学生考试纪律

学生考试纪律
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改换座位。

2、考前清理桌面,考试时桌面上只能摆放必备文具用品,不得摆放与考试无关的课本、练习簿等物品。

3、每场考试前10分钟,学生进入考场,保持安静,检查考试用品。

4、监考老师发卷后,学生应先查对试卷科目和页数,写明学校、班级、姓名、考号,然后答卷。

学生答题,
除一二年级学生可以用铅笔外,其他年级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书写。

5、学生答题要做到仔细审题。

认真思考,工整书写,注意复查,独立完成,并保持试卷干净整洁。

6、学生答题遇有疑难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遇有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示意,教师答询。

7、考试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讲话、不得左顾右盼、不得私自传送物品,外出上厕所需经老师许可,所有学
生不得提前交卷。

8、考试时间到,学生立即停止答卷,不得互相讲话,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

9、考试过程中如有夹带、传抄、换卷、代考、暗示答案等作弊行为的,经核实后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果不
听劝告继续有作弊行为,试卷成绩按0分计算,并计入学校学科成绩。

考试期间,在试卷上作明显标记、涂画或使用涂改液,均按作弊对待。

10、尊重监考教师和巡考领导,严禁无理取闹、扰乱考试秩序、顶撞威胁监考教师等不良行为。

考试纪律

考试纪律

考场规则一、学生按自己的名字对号入座,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考试用纸(包括草稿纸)一律统一提供,学生不得自备。

二、学生必须按时进人指定的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该课程作无故缺考处理。

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不准喧哗,保持考场安静。

考试开始30分钟后准许交卷离场。

试卷和草稿一律不准带离考场,否则,试卷作废,成绩作零分计。

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案。

不准互相交谈、讨论解题和核对答案;不得翻阅书籍,笔记等资料;不得窥视他人试卷;不得互借计算器;不得夹带纸条,传递纸条,偷换试卷和草稿纸;不得将与考试有关内容写在桌子上。

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违反者,以考试舞弊论处。

四、考试前学生应把全部书籍、笔记、资料等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不得放置课桌上和抽屉内。

考试完毕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要求补充答卷;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考题情况;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谈论;更不得离场后再进场考试。

违反者,以考试舞弊论处。

五、学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和启示。

六、答卷时,除作图需用铅笔外,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考试结束铃响后,学生应立即交卷,不得乘机制造混乱或舞弊。

收卷时拒不交卷者监考教师需在监场报告单上注明,考试成绩按“0”分计。

监考须知一、监考人员任务是:领、发、收、送试卷;负责考场监督检查;检查学生证或胸卡;核实缺考人数;填写考场记录(签名);密封、装订试卷。

二、监考人员监考时不准抽烟;不准使用通讯工具;不准阅读书报、谈笑或当场批改试卷;不得任意离开考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违者,按教学差错处理。

三、监考人员考前半小时到考务办公室签到,领取《考场规则》和监考标志,认真听取关于本场考试的具体要求。

监考要佩带监考标志于胸前,在指定的考场监考。

四、考前20分钟发放密封考卷袋,监考人员应检查封条是否完整,考试科目与本次考试课程是否相同,然后进入考场,并要求考生将书籍、笔记本、书包等有关资料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座位号就坐,前后对齐;预备铃响后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考前5分钟将考卷袋拆封,先核对试卷数量与考卷袋右上角数字是否一致,在考前两分钟开始把试卷依次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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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
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带齐必要的文具,按指定座位对号入座,不得移动课桌改变考场设置。

所带书籍一律放到展台上。

3、考生要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发卷后,在规定位置填写卷头。

考试终止
信号发出后立即起立按老师要求交卷。

4、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注意保持卷面的整洁。

5、考生必须独立答卷,合理分配时间,认真答题,仔细检查,考出最佳
水平。

6、考卷不准故意全面展开为他人提供作弊的可乘之机,否则视为双方作弊。

7、考生在考试之前做好一切准备,考试期间不得互借文具,不准出考场,不准提前交卷。

8、考生不准传抄、窃视、损卷、损稿纸、夹带、交头接耳。

有问题举手,待老师允许后起立说明。

9、迟到15 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

不准在考场外面高声谈论和喧哗。

10、要服从监考老师指挥,不准夹带书籍资料,禁止企图作弊。

11、凡是违反以上规定者,均按违纪论处,广播通报批评,扣除班级
量化积分2 分;情节严重者,把其违纪行为记入个人电子档案中并取消其“三
好学生”和“远征奖学金”评选资格。

各位班主任要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好考试纪律,并在考场等处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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