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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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学校基建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建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提高工程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保证投资项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基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基建招标工作小组。

该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基建处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行政和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本管理办法具体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二章范围及方式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的代建、可研报告的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原则上应纳入省、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所有招标程序及招标办法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下同)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项目代建、可研报告的编制、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工程类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价低于前3款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的代建、可研报告的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不在省、市招投标规定范围内的,应按照校内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

校内招投标方式有:校内公开(邀请)招标、询价竞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下同)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以上的;3、项目代建、可研报告的编制、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工程类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以上的;4、经学校集体决策并报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纳入校内招标范围内的项目。

XXXXXX大学学校学院单位基建修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XXXXXX大学学校学院单位基建修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XXXXXX基建修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深化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XXXXXX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2000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2003第30号)、《XXXXX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XXX 〔XXXX〕XXX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接受XXXXXX纪检、监察部门、教代会的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建修缮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的审批权限,按照《XXXXXX财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支出的权限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立项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不得进入招标程序。

第四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基建修缮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不论使用何种渠道的资金,都必须进行招标,并签订双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廉政合同》)。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相关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在招标前先履行审批手续,获得批准。

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应当在招标前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六条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不得将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的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进行假招标。

严禁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

若发现投标人之间有上述串通投标的行为,取消招标,并取消该投标单位3年内在我院的投标资格。

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XXXXXX的招标活动。

第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XXXXXX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报省教育厅基建和监察部门备案。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4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4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询价、开标、评标、中标及文件归档等。

第三条招标项目分为国际招标、限制性招标、一般公共招标等类型,按照各自的不同程序进行招标。

第四条招标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效率优先。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五条招标文件由项目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概况: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年度安排等。

2. 投标资格要求:包括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等。

3. 投标文件编写要求:包括文件格式、内容要求、文件份数等。

4. 报价要求:包括投标价编制方式、报价内容要求等。

5. 担保要求:包括投标保证金要求、质量保证金要求等。

6. 合同要求:包括合同签订方式、合同支付方式、合同履约要求等。

7. 其他有关内容。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依据项目经理的批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三章招标公告发布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当在政府指定的招标发布媒体上发布,同时可以在大学内部的网站或其他适当的媒介上发布。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规模、招标范围等基本信息。

2. 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地点、文件费用等相关信息。

3. 报名报到时间、地点、报名费用等相关信息。

4. 开标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5. 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提前合理时间,确保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了解招标项目。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获取和咨询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到招标文件发布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设置过高的费用或者附加不必要的条件。

2024年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设计、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招标活动,也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学校相关部门应依法对招标活动实施监督,招标活动及其参与人员均应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五条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包括:(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含____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____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低于上述标准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应进行公开招标:1. 项目总投资额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国家融资,且政府投资或国家融资金额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三)监理(主要为施工监理,含招标代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第六条校内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包括:(一)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材料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二)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三)监理(主要为施工监理,含招标代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本(2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本(2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成效。

本制度适用于大学内部的各类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二、招标准备阶段1. 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及建设需求;(2)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3)建设资金预算;(4)拟定的工期计划;(5)拟定的招标时间和流程。

2.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说明;(3)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规定;(5)应征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

3. 招标公告发布(1)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招标平台和媒体上发布;(2)招标公告应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及截止时间。

4. 应征文件的递交(1)应征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2)应征文件应包括资质证明、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材料;(3)应征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规定。

三、招标评审阶段1. 评审委员会组成(1)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技术经验;(2)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聘应公示,保证其独立、公正、客观。

2. 应征文件的评审(1)评审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应征文件;(2)评审过程应实行匿名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性;(3)评审委员会应对应征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并做出评审意见。

3. 技术交流会(1)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技术交流会,与应征单位就技术方案等进行深入交流;(2)技术交流会应记录并留存相关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四、中标及合同签订1. 中标公示(1)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2)中标结果应在指定的招标平台和媒体上公示。

2. 中标通知(1)评审委员会应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2)中标通知应包含中标价、工程进展计划和合同签署的具体要求。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大学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提高工程招标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大学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

第四条招标管理部门是我校建设工程招标的负责单位,具体职责由校领导确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工程招标的公告、文件的编制、发布和管理。

第六条我校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应遵循节约和便民的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招标过程的管理和效率。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八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招标管理部门组织,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大学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调整。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明确工程名称、招标范围、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等信息。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名条件、文件的格式要求等。

(三)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工程的各项量证,确保投标人对工程量有充分的了解。

(四)技术规范: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要求,详细定义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五)合同范本:提供招标合同的样本,规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和要求。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经招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

第三章招标公告的发布与投标人报名第十一条招标公告的发布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灵活选择适当的媒体和方式进行,以确保广泛地了解招标信息。

第十二条招标公告应注明:(一)招标文件的名称和编号;(二)工程的基本情况和招标范围;(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四)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第十三条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二)投标人的近期经营情况介绍;(三)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证明;(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大学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大学工程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办法,确保公正、透明、高效的招标采购流程,并维护大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财务的科学管理。

遵循该管理办法能够有效提升招标采购工作的质量,推动大学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发展。

2. 规章制度2.1 招标范围大学工程招标采购适用于大学工程建设所需的物资、设备、服务等项目。

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金额,招标范围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2 招标程序2.2.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公开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投标选择的方式。

公开招标的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等重要信息,并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单位申请招标文件,并缴纳文件获取费用(如有)。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严格保密。

•开标评标:指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的开标活动,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评审。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2.2.2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向预先确定的供应商发出邀请,邀请其参与竞争投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的程序包括:•制定邀请供应商名单:采购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制定邀请供应商的名单,并保证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

•发送邀请函:采购单位向邀请供应商发出邀请函,并附上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编制:邀请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严格保密。

•开标评标:指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评审。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所有邀请供应商发送通知。

2.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和概况:明确项目的名称、规模、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截止时间等。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大学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和大学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招标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招标管理责任,包括招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等。

2. 招标方式:确定大学建设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规定了招标方式的程序和具体操作。

3. 招标条件:明确了招标参与条件,包括资质要求、经验要求、财务实力要求等。

4. 招标文件:规定了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标准等。

5. 招标评审: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程序,明确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6. 中标与履约:明确中标结果的公示方式和中标合同的签订程序,规定了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限等。

7. 违规处理:规定了招标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违规行为的认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8. 监督和投诉:明确了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和投诉方式,保障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是大学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依据,保障了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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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_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_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_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招标竞争公平程度,规范企业招标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大学建设工程的招标管理过程。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经过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及部门多次审议,经过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具体制度1.制度名称: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大学建设工程的招标管理过程。

3.目的:为规范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招标竞争公平程度。

4.内容:(1)招标人应当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并在规定范围内采购。

(2)招标人与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

(3)招标人应当保证招标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等进行审核、核实。

(5)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内容负责。

(6)招标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公平、诚信。

5.责任主体:(1)招标人:负责组织大学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负责;(2)投标人:负责提交投标文件,并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内容负责;(3)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6.执行程序:(1)招标人应当制定招标文件并公开招标。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组织招标工作的实施。

(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规定参加投标,不得串通欺诈、恶意竞争;(5)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7.责任追究:(1)对于招标人和投标人不遵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受到批评教育,并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不遵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以上制度若有任何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下发通知执行。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保障大学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大学建设工程的招标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招标范围大学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校园建筑、实验室设备、教学设备、信息化建设、环境工程、交通设施等。

三、招标程序1. 前期准备:招标人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招标条件等,并向公众发布招标公告。

同时,招标人设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委员会,负责招标评审工作。

2. 招标文件领取和投标:有意参与招标的承包商须前往招标人指定的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参标文件、企业资质证明、合同履行能力证明、工程技术方案等。

3. 招标评审:招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的资质、技术能力、业绩等。

评审结果应公开透明,招标人应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评审结果。

4. 中标确定:招标人根据招标评审结果,确定中标者,并与中标者达成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工程内容、时间进度、费用支付方式等。

5. 履约管理:招标人对中标者进行工程履约管理,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中标者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保质保量交付使用。

四、投标商资格要求1. 投标商应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等。

2. 投标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能够按时、按质完成类似工程项目。

3. 投标商应具备充足的人员和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完成工程任务。

五、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相关内容,确保投标商能够全面了解工程要求。

2. 招标文件应详细列明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确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评审的需求。

六、招标评审1. 招标评审委员会应由技术、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是指大学在进行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定和管理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大学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招标范围和适用对象:明确适用于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和适用对象,例如建筑工程、设备采购等。

2. 招标文件编制:规定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3. 招标方式:确定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4. 招标条件和资格要求:规定承包商或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格、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等。

5. 招标过程:明确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的流程和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包括投标截止日期、开标程序、评标过程等。

6. 评标方法和标准:确定大学建设工程评标的方法和标准,包括技术评分、报价评分等。

7. 中标结果和合同签订:规定中标结果的公示方式和合同签订的流程,保证中标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 监督检查和违约处理: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内容,以及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措施。

9. 投诉和争议处理:建立投诉和争议处理机制,确保投标人对招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提出申诉。

大学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一致,并根据大学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该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某高校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某高校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工程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建工程指校园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及附属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改、翻修和维护等项目。

基建工程招标包括基建工程相关的施工、服务及货物等招标项目。

服务项目为学校各类基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货物项目为与工程建设有关,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第三条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方式干扰招标活动,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资产、基建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实践教学中心、监察处、审计处的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

其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确定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

(二)负责公开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审定招标计划、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审查投标单位的入围资格;确认中标结果等。

(三)负责组织和领导重点招标项目投标单位的调研和考察。

(四)负责对重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及重大决策问题向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报告。

(五)负责处理招标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基建处,负责招标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九江学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草案)

九江学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草案)

九江学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基建工程招标投标的范围如下: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安装、地基基础、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预算经费超过5万元的已建房屋的更新、扩建、大型维修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凡校内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计算出的勘察、监理、设计费用分别超过5万元的,除按规定应到省、市政府专业招标机构招标的以外,均应进行校内招标。

以上范围工程预算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由基建处在预算基础上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商.在1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在预算基础上由基建处直接发包,不列入招标范围。

第二章招标投标组织及职能第三条学校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

(另行下文)领导小组的职责为:讨论决定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并批准招标投标中的重要文件;检查招标投标过程中关键程序和关键事项,确定中标单位等。

第四条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基建处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预算员及监察室、国资处、财务处、工会的工作人员等组成。

基建处负责人任招投标工作小组组长。

招投标工作小组的职责为:对经学校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制作招标文件、自制或委托他人做控制价,组织标前会、开标会、评标会议;与中标单位办理签订合同、协议等手续;检查监督招标项目的落实情况等.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五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装饰装修和技术改造、设计、监理、勘察等工程,应当进入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工程在特殊情况下,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进行校内招标。

主要程序是:(一)向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同级监察部门办理招标告知事宜;(二)办理自行组织招标审查备案;(三)编制招标文件并制定评标办法;(四)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并办理报名手续;(五)对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进行预审并选定投标人;(六)发放有关招标资料,举行招标答疑会并组织投标人勘察施工现场;(七)设有标底的,编制招标标底;(八)组建评标委员会;(九)接收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十)举行开标会议;(十一)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十二)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备案报告;(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十四)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办理备案。

XX大学建设工程招标办法

XX大学建设工程招标办法

XX大学建设工程招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为确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而依法进行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由基建处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建筑面积超过10000㎡的设计或预估合同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的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公司依法招标(以下简称外部招标)。

预估合同额低于50万元而高于5万元的设计、监理、施工项目由基建处组织招标(以下简称内部招标)。

第六条建筑面积超过10000㎡或预估合同额超过50万元的设计项目,招标前应到济南市建委设计处备案。

经省发改委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前应到济南市建委市场处备案。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九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并符合相关要求:(二)投标;(三)开标、评标、定标;(四)监督管理。

第三章招标前期工作第十条招标前期工作主要有:(一)招标文件的起草、审核;(二)整理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三)公开发布招投标公告,确定被邀请投标单位,发投标邀请函;(四)发售招标文件(召开发标会议);(五)踏勘现场,统一答疑。

第十一条外部招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起草撰写,基建处、审计处、监察室审核。

内部招标的招标文件由基建处起草撰写,审计处、监察室审核。

基建处主要审核工程技术及设备、材料供应部分,审计处主要审核经济部分,监察室主要审核法律适用程度及监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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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工程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建工程指校园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及附属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改、翻修和维护等项目。

基建工程招标包括基建工程相关的施工、服务及货物等招标项目。

服务项目为学校各类基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货物项目为与工程建设有关,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第三条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米取任何方式干扰招标活动,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负责人
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资产、基建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实践教学中心、监察处、审计处的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基建工程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

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确定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

(二)负责公开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审定招标计划、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审查投标单位的入围资格;确认中标结果等。

(三)负责组织和领导重点招标项目投标单位的调研和考察。

(四)负责对重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及重大决策问题向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报告。

(五)负责处理招标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基建处,负责招标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
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学校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接受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审核相关资料。

(三)组织拟定并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

(四)组织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状况、技术力量等进行考察。

(五)组织并实施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查。

(六)对按照规定应纳入建筑市场招标的事项,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建立建设项目投标人信息库和信誉档案。

(八)向招标工作小组汇报招投标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

(九)配合做好招标采购中的投诉以及法律纠纷等相关事宜。

(十)负责招投标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立卷存档。

(十一)完成招标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方式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等文件规定。

建设规模及施工合同估算价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规定要在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七条基建工程建设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在公开招标规定限额标准以下、按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批复的采购方式,由学校委托具有工程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按照政府米购程序执行。

第八条基建工程项目在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以下的,由学校委托具有工程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第九条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形式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的招
标,由总承包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学校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其招标活动应接受学校和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十条特殊项目招标方式。

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规定,以下情况可不进行招标。

项目发生时,经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通过谈判签订建设项目合同。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国务院令613号)。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国务院令613 号)。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国务院令613号)。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务院令613号)。

(五)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六)抢险救灾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七)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八)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
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办法)。

(九)潜在投标人少于三个,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十)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国务院令613号)。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一条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规定需要履行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已通过,立项审批手续已取得批准。

(二)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第十二条依法必须在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一)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应具备招标代理资质。

(二)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编制,学校各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组织招标代理单位、学校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召开招标文件讨论会。

2.学校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学校各相关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3.招标文件确定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报省大办审核备案。

(三)发布公告: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依法在政府指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校园网上发布。

(四)招标代理单位根据投标人报名情况,对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向相关部门征询或组织资格预审评审会,全面审查投标人资
格,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名单。

(五)组织由3人以上的小组对施工企业、设备和材料生产厂家、服务咨询机构进行考察
(六)招标代理单位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七)招标代理单位及有关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问题,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现场踏勘、答疑。

(八)投标: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应当拒收。

投标单位少于三个的,招标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九)招标代理单位组织评标,完成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公示评标结果。

(十)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单位整理、归档招标资料
档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三条属于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在建筑市场招标之外的项
目,按照学校政府米购管理办法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招投标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由学校、总承包单位双方共同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由学校会审商定,经学校盖章后方能生效。

(三)招标控制价原则上按合同中的暂估价确定。

(四)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学校1人,总承包单位1人,其余专家由学校纪检监督部门从政府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五)评标结果报学校认可盖章后生效,中标样品的规格、色调和档次由学校确定并封存,招投标资料汇总报学校备案。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督,列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会议,并对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六条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禁止招标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收受投标人好处。

如有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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