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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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1]40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20

【实施日期】2011.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40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清洁度,减少垃圾二次污染,提升城市品位,全力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决定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市更清洁、百姓更实惠”为目标,通过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环境卫生素质和环境生活品质,提升绍兴的城市品位,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洁净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实现“三减三提”的目标,即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减少市民乱扔乱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减少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机械化作业率,提高城市环境清洁度,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满意度。

三、工作原则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认识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在全市形成上下一心、部门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管理机制,突出城区、街道、社区在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三)严管重罚,综合治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来约束和规范市民日常行为,依法查处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数字城管”的监督考核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效率。

(四)标本兼治,重在长效。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有力促进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再上新台

阶。

(五)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清洁城市”问题,扩大市民参与度,在共建共享中提升市民的生活环境品质。

四、工作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1年3月-2011年4月)。制订工作方案和考核体系,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组建社区环境卫生协管员队伍和清洁城市志愿者队伍,举行清洁城市志愿者出征仪式;开展清洁城市志愿者上街服务,落实单位承包市区主要路段,确保“天天都有志愿者”;全方位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的宣传工作。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4月-2012年12月)。围绕打造“清洁城市”目标,增设必需的环卫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机械化作业率,完善城区网格化保洁机制,组织志愿者上街服务。对照要求和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3年1月以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深化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成果,让市民和国内外游客共享清洁的城市环境。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3年内每年新置环卫作业车10辆,市区122条道路和沿街商铺全面实行垃圾机械化收集,市区29条主次道路实行夜间机械化清洗保洁。按照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2年内新增主次道路果壳箱2456只,全面增设景区周边、公交站点果壳箱,提高垃圾收集率,减少垃圾落地量。

(二)推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1年1月-6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发放公开信,进行人员培训,定制垃圾袋和垃圾桶,建立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4月-9月,在市区7个小区内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试点,选择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投放试点,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后期达到生

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20%的目标;2012年,巩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成果,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围(沿街店铺、餐饮行业、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60%的目标;2013年-2015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达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率80%的目标。

(三)治理垃圾乱扔乱倒行为。按照越城区每个社区配备1名协管员的标准,成立社区环境卫生协管员队伍,负责不良行为劝导、信息采集、日常督查、捡拾等工作。组建清洁城市志愿者队伍,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或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募,负责做好宣讲、劝阻、捡拾、监督等工作。

(四)加强摊点市场垃圾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市区农贸市场、道路夜宵摊点、早餐点、流动水果摊点的垃圾收集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环卫设施,落实保洁人员和经费,推行净菜上市,打造清洁的市场环境;要督促沿街商店、摊点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一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拖帚、一只畚箕),负责清理各自产生的垃圾,加强店摊周边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加大对乱扔乱倒生活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完善清洁城市的机制。完善城区网格化保洁机制,增加网格密度,缩小保洁面积。建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机制,确保净车出场,减少施工对道路的污染,加强建筑垃圾偷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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