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
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建构与研究
第一章导论1.1 选题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一.研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意义1.在一定意义上,一部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但在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哪一个王朝能够真正解决好中央与地方关系这个政治难题;2.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世界现代化和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3.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权利的逐步下放,地方政府的自主意识开始觉醒,由于自身利益驱动,地方要求扩张权力的呼声日趋高涨,但是传统的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惯性作用阻碍了两者关系的合理化,科学化;4.由于改革前期的放权让利政策使得“诸侯经济”形成,损害了中央权威。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一)拉焦尔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三模式论1.政治性分权:多属联邦制模式,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比例为1:1,即两者权力对等。
特征:地方领导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地方在财政上高度自主。
2.行政性分权3.行政权转让(二)罗斯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构想罗斯指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应是丰富多彩的,它们之间可分为如下模式:1.相互独立模式;2.相互依存模式;3.单方依存模式。
(三)艾伦词条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类型1.合伙型,又称合伙论或合作关系论。
2.代理型。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中央与地方之间彼此职责权限的划分,主要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利配臵体现出来。
实质是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关系。
四.中央与地方关系内容1.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2.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3中央与地方的法律关系。
第二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建构原则一.几种代表性看法(一)“市场取向”的原则1.以市场为基础配臵资源;2.中央与地方权责对称原则;3.集中与分散协调原则,坚持适度集中和合理分散相结合,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4.法律规范保护原则,明确中央与地方权利权限。
(二)“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统一原则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的作用和职能上;多样性,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的作用和职能上。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引言中国是一个拥有广阔地域和多民族特征的国家,具有复杂而独特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
然而,在当代中国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下,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在不断调整和演变。
本文将深入探讨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并分析其现状和特点。
1.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问题。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中央政府拥有决策权、宏观管理权和监督权,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执行中央政策、管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
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增加,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逐渐复杂化。
一方面,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
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地方的资源、发展水平和民情民意作出一定的调整。
这种权力分散的体制有利于保障地方的利益和促进地方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民主和参与的实现。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为了保持国家统一和协调发展,也需要保持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控制。
中央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来规范和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确保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不偏离中央的指示和要求。
这种权力集中的体制有利于中央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的整体利益。
2.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财政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方面。
在中国的财政体制中,中央政府是财政资源的主要调配者,而地方政府则是财政资源的主要使用者。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既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支持和依赖,又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财政独立性和自主权。
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分税制度来向地方提供财政支持。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用于补偿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的成本和损失。
分税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合理划分税收收入的机制,让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和税收收入。
然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也存在一些问题。
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是中国政治体系中的两个重要层级。
中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地方则是中央在不同区域内的代表,负责管理和推动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紧密,因此探讨中央地方关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在中国政治体系中,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垂直层级体系,即各级政府之间构成了上下级关系。
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是由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地市政府组成的三级结构。
中央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掌握着对地方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权力。
而地方政府职责则是根据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指导方针,负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事务等相关工作。
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核心问题是权力如何进行分配和控制。
在分配方面,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具有重要地位。
而地方政府的权力主要集中在本地区的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
在控制方面,中央政府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政策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指导和调整。
同时,地方政府也需向中央政府汇报和请示相关权益事项,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是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延伸。
中央政府的发展战略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
同时,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也会影响中央政府的政策方向。
因此,中央与地方拥有紧密的利益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是双向的,中央有利益的实现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和推进。
地方经济的发展与中央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密不可分,因此地方政府也要考虑其在中央政策中的地位和代表地方利益的角色。
同时,地方政府也要认识到中央政府在发展中国全局中的重要作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和合作,确保整个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央和地方如何协同合作。
在政策制定、权力分配和实施方面的合作是中央与地方协调关系的关键。
在实践中,中央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需要经常倾听地方的意见和反馈,改进自身制定的政策并完善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与制衡机制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与制衡机制近年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一直是政治学者和社会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随着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这种权力关系的制衡机制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及其制衡机制。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关系在中国政治体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主要是集中型结构。
然而,地方政府也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和决策权。
这种集中型结构是建立在中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之上的。
同时,中央政府有着坚实的控制力,可以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和监管。
整个政治体系的运作是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
尽管中央政府有很大的权力,但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自主权。
地方政府可以独立开展一些项目,也会制定一些相关的政策,例如独立制定税收政策。
这样的政策制定,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许可和认可。
在地方政府的工作中,一些有关经济、社会改革等的事项需要在当地解决,不需要中央政府参与,这也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关系的制衡机制尽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权力集中型结构,但是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们都认为,特别是对于一个大国的政府而言,应该建立一种有效的制衡机制。
在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制衡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制度:法律是制衡权利的最有效工具之一。
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来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
这些法律可以强制执行,同时也可以对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例如,中央政府可以针对地方政府在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和惩治。
2. 政策制定: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来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
中央政府可以对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制定和推行,地方政府需要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来制定地方政策。
中央政府也可以利用财政政策等手段来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
3. 监督机制:中央政府可以通过监督机制来监督和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
例如,在一些重要的领域中,中央政府可以派出专业人员来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
公共管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
公共管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公共管理是一门关注政府以及其他公共组织如何有效地管理资源、制定政策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学科。
而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就是探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作用、权力关系和合作模式。
这一研究领域既涉及理论探讨,也关注实际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与挑战。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演变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要从历史中找到根源。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中央政府对地方政权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权的延伸和代理,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受制于中央。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地方政权逐渐崛起,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权力机构。
现代国家的建立,使得中央与地方关系面临新的挑战和变革。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权力分配在现代国家中,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是一个核心问题。
权力分配涉及到权力的来源、范围和行使方式。
不同国家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各不相同,这取决于国家的制度设计、历史传统和政治文化。
有的国家采取集中式模式,中央政府掌握大部分权力,地方政府只有有限的自主权;而有的国家则是分权式模式,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分散并各自独立。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采取了混合式模式,在特定领域或层次上分权,而在其他领域或层次上集中权力。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作与对抗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既存在合作关系,也存在对抗关系。
合作是基于共同利益和互相依赖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公共政策的协调一致。
合作可以提高政府的决策效率和政策执行的效果,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然而,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利益冲突和权力竞争,这可能导致对抗的局面。
对抗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的偏向,甚至对中央政府的指导与要求进行抵制和反对。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可能采取控制手段对地方政府进行干预和制衡。
四、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因素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形成和演变离不开一系列影响因素的作用。
首先,制度因素是决定中央与地方关系形式的关键。
最新 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精品
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服务型政府职能的界定,不仅需要对政府与社会、市场三者关系进行梳理,还需要对政府内部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明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的黄金分割点,尽量减小因权责不明而导致在决策传导和执行过程中的能量损耗,实现政府整体行政效率的最大化。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历史任务,而认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现状,发现问题,协调矛盾,才能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一、历史上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发展史上少有的,在没有强大外力威胁下自然发育形成的、拥有强力中央集权的文明,自古就有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的传统,这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好处显而易见,有利于促进民族融合、国家统一、抵御外敌等,使中国成为地区内唯一的强大帝国。
这种模式的坏处也十分明显,如内部利益不易协调,地区间差异使得中央的政策无法得到贯彻,在中央对地方缺乏有效管制的时候,就会产生全国性的乱局等。
在我国建国后改革开放前,中央与地方关系大体上维持了这种地方对中央绝对服从的模式,表现为中央高度集权,地方自主权和发言权较小,即便有部分权力下放,但仍有权责不明、缺乏科学性以及临时性较强等特点。
改革开放后一段时期,中央将部分经济权利和政策制定权下方地方,但分权仍然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从而有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
分权过于盲目,为了分权而分权,导致中央在这一时期宏观调控能力变弱,最终造成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区间差异迅速拉大、城乡发展不平衡、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等后果。
二、当前中央与地方关系存在的问题(一)政府层级设置过多1.市管县缺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条规定,我国地方层级共包括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等)、县(包括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特区、林区、县级市等)、乡(镇、民族乡等)三级。
而在实际行政运作中,却又在省与县之间加入了“市”这一级别。
中央与地方政府协调发展的研究
中央与地方政府协调发展的研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快速发展,各地区之间的差距也逐渐加大。
这时,政府协调发展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发展,不仅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等多方面的发展,也关乎着国家的整体形象和对外竞争力。
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发展问题上,首先要谈论的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在我国政治体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中央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地方则具有相应的管理和自主权力。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处理好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协调关系,发挥各方的优势,发挥中央对地方的引导、协调、监督和支持作用,实现全国统一、各地特色的协调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一,导致了中央与地方之间协调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
针对这个问题,中央政府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为地方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保障。
这些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支出、产业政策、市场准入等方面。
中央提出了“统筹规划、地区协调、重点突破、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旨在通过中央向地方提供合理的政策支持,推动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而地方政府也要在这方面负起责任。
地方政府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合理规划地方经济发展,重视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当地产业、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等优势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通过完善市场化机制、打造硬件设施、塑造人才环境等方面,为中央政府的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当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并不是简单的“向上向下”关系,而是双向的。
地方政府需要向中央汇报地方工作情况,吸收中央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改进。
中央政府也需要关注地方政府的实际工作,听取地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联系方式,不断优化政府服务。
此外,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协调发展的问题上,还需要更加注重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的思路。
试析央地关系变迁 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
试析央地关系变迁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1.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不断推出政治、经济等层面的改革,央地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变迁。
本文将试析央地关系变迁及分权对地方政府竞争的影响。
2. 央地关系变迁2.1 央地关系分类央地关系是指中央政府与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一般分为“属地关系”和“政权关系”两个方面。
属地关系强调地方政府的对中央政府的从属地位。
地方政府只是行政管理的执行机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直接的管辖权。
政权关系强调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政治认同度。
当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目标相一致时,地方政府会把自身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2.2 央地关系变迁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央地关系发生了变迁,从之前强调属地关系为主,向政权关系逐渐转变。
地方政府的发展也日益受到中央政府的关注,政府在财政、法律、经济等领域的分权逐渐得到了推行,地方政府的行政自主权显著提高,使得地方政府既有利益驱动,又有足够的自主权。
3. 分权对地方政府竞争的影响3.1 地方政府主动竞争随着分权的推行,越来越多的行政权力下放至地方政府。
这让地方政府有了更多的权力和资源,从而促进了地方政府之间的民主化竞争。
小城镇和地区的竞争是地方竞争的一个具体实例。
由于一些地方得到了更多的经济和技术支持,使得其相对于其他地区更加具有竞争力。
地方政府也积极寻求投资和增加就业机会等吸引力,以此从而加强经济竞争力和公共服务质量。
3.2 地方政府合作竞争虽然地方政府的竞争日益激烈,但是它们也可以相互合作,以实现共赢的局面。
城市之间、地方之间的合作互利共赢是地方政府竞争的另一种形式。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共同投资开发工业园区或者共同承办复杂的工程项目,以此来实现能源和资源的共享。
3.3 中央政府的角色中央政府在分权时的角色十分重要。
尤其是对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中央政府需要发挥引导作用,促进其合作以及共同发展的愿望。
此外,中央政府也应该承担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政府在实行分权时的表现,以消除不良后果。
新形势下中央政府与地址政府关系研究
新形势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作者:刘鹏时间:2010-04-22 浏览次数:4962 次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问题自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整个国家的治理和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
一、新形势下构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政治发展意义在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主要是中央与省级辖区政府之间的关系,与政府间关系相比,中央与地方关系主要侧重于政府体系的垂直结构的层级节制,而不包括水平性的政府间横向关系。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是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基于利益关系之上的权力分配关系,它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分配关系。
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焦点主要是中央集权对地方分权,将政府权力视为封闭体系,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视为对立竞争的状态。
其实,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应该是开放体系,是处在不同层级的平等的行为主体。
从博弈的角度看,其关系是“非零和”博弈,是能够达到双方“共赢”。
新中国成立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一体化,地方政府完全受制于中央政府,几乎看不出地方利益和自主权力的诉求和体现。
中央政府虽然也主动尝试了对地方权力的调整,但以20世纪50年代的第一次放权和60、70年代的“收权——放权——再收权”的失败收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体制转型初期简单的放权让利到分税制改革后的选择性再分权,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权力下放的力度加大,中央向地方和企业双重放权,并扩大了大中城市的管理权限,地方利益诉求随着地方权力和职能的扩大而膨胀,促使地方政府成为地方区域内独立的具有经济发展目标和自我利益诉求的行为主体。
由于权力下放较快,约束不足,由于利益驱动,有的地方各行其是,在一些干部身上暴露出来本位主义、分权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从政府的结构来看,我国中央政府缺少自己的执行机构,中央政策的执行依赖于地方政府。
浅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
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摘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的中轴线,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大体而言,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产生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就是世界各国政府都无法回避的重要的、甚至是核心的问题。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理顺与否和一个国家或王朝的兴衰成败呈正相关关系: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比较协调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和强盛;而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相互对抗矛盾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陷入动乱和衰退之中。
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一部国家史或王朝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历史。
一、历史回顾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于秦朝,它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自汉代以来,通过打击诸侯王势力,削弱武将军权,分割地方官权利,中央集权日益加强.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权利的过于集中也带来了,外戚宦官专权等弊端,致使政局长期动荡.到了宋代,通过杯酒释兵权,收精兵,消实权,制钱谷等措施,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的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维护了国家统一安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另一方面,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却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导致了积贫积弱的结果.地方分权的活动:汉初的七国之乱,唐中期的安史之乱以后出现的藩镇割据的局面,后来进一步发展为五代十国,至北宋初年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藩镇为体才得以解决。
北宋以后中央在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中已处于绝对上风.影响:积极--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有利于稳定政局,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消极--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的依赖和服从,地方缺乏自主权,难以实施有效管理二,西方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模式西方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模式大体有三种:联邦分权模式、单一集权模式、单一分权模式。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与纠正方式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与纠正方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政治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由于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中央和地方之间可能存在紧张的关系,这可能有潜在的负面影响,如政策落实不足、不合理的财政开支、腐败等等。
因此,如何纠正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以促进政府效能和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讲,中央政府在法律和政策制订上有绝对权力,但在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性。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政策制订、财政分配、监察考核和信息沟通等方面。
首先,政策制订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中央政府应根据国情和发展需要,制订长期和中期经济、政治和社会政策,以全国和各地区的发展需求为主要考量。
同时,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和人口状况,确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项目。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地方政治和经济利益,采取不合理的政策和行动,这可能给经济、社会和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中央政府应通过解释和强制手段,确保地方政府的实践符合中央政策制订者的意图。
其次,财政分配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第二个重要的关系。
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和其他收入,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的公共事业和经济增长。
然而,地方政府可能会在财政开支上透支和浪费,追求政治和个人利益。
因此,中央应建立有效的财政监管机制,确保地方政府的开支透明和财政收入充足。
同时,地方政府应严格遵守财政规则,加强预算管理和项目评估,防止财政浪费和腐败。
第三,监察考核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最基本的管理方式之一,也经常被广泛关注和评论。
地方政府通常会对中央政府的指导和规定不予理会,或者是特意间接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政治利益执行。
对于这种情况,中央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地方政府依据中央政策制订实质进行管理工作。
同时,监察考核制度应该更加细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地方政府的监管效果。
最后,信息沟通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2023年,中国正处于政治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政治制度改革对于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探索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问题之一。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采取的是高度集中的政治制度,中央对地方有着严格的掌控和管理。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各地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越来越受到关注。
随着地方政府的改革和建设,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和创新驱动力。
同时,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干预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因此,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长期的矛盾和热点问题。
二、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的问题1.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矛盾。
地方政府经常出现“属地意识”和“发展观念”等差异,与中央政府的政策不太协调。
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会在国内外丑化中国,制造政治禁区,引发舆论焦点。
2.政绩观念与中央政策不协调。
在许多地方,地方政府官员经常会为了自己和地方政府的政绩而追求所谓“GDP 至上”,甚至不顾张弓射大鹰,导致采取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措施。
3.资金分配重不均,升迁机会不普遍。
在一些地方,中央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予地方政府,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倚靠权力,背后的资源逐渐被垄断,高层人才交流区域也有所限制。
4.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拍卖等不规范行为。
在某些地区,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公有财产管理颇为混乱,专业知识缺乏或不专业化,使得资产管理不得体。
三、解决方案1.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通过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监督相应的地方政府机构,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使其更加透明和规范。
2.建立更加均衡的资金分配机制。
应当在中央和地方建立更加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将资金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化,解决当前财政不足的局面。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腐败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些都是影响中国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的决定因素,如何彻底根除这些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解决中央和地方责权关系,统筹兼顾,平衡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政治上完全从属于中央,政治领导由中央任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呈现着不同的态势。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实质上形成了党统帅下的政治集权结构,各级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中枢各基本要素的放射。
中央通过对国家纵向与横向的政府机构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进行领导,同时,通过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党组,通过上下对口机构设置,使党的组织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党作为领导力量和执政力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将整个社会整合在党的组织网络之中,形成一个执政党高度集权的权能共同体。
党的权力的过度膨胀使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不能形成实质上的政府权能结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体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党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代替了国家机构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陷入了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即无法有效容纳不断膨胀的领导事务,也无法集中精力调查研究做好党的决策。
一、中央和地方在政权管理的矛盾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也就是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国家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在一国政治、行政关系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种关系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亦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彼此职责权限的划分, 它构成了政府内部的纵向权力结构, 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
能否正确处理这两者关系, 合理配置行政的纵向权力结构, 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和行政活动的稳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故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行政学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 也深受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地方政府的设立,是为了满足地方居民的共同需要(个人需要的加总)。
地方政府代表本地区居民的利益,照本地区居民的意愿和偏好做事。
地方政府最了解本地区居民的意愿和偏好。
中央政府的设立,是为了满足全国居民(公民)的共同需要(个人需要的加总)。
中央政府代表全国公民的利益,承担着地方政府不适宜承担却又是公民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公共设施。
如国防、外交、收入再分配(自由流动的条件下),跨地区的公共设施、宏观调控……等。
在我国,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长期实行的高度中央集权体制存在着种种弊端。
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所作的以“放权让利”为主线的改革和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 原有体制下中央集中过多的状况已有较大改观。
但传统体制的弊端尚未完全根除, 同时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如宏观调控中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分析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经济和社会所呈现的多元化特点和利益格局上的冲突日益明显。
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更为复杂,宏观调控也面临诸多复杂的利益关系,集中表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中央政府的许多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并不积极执行,造成两者的政策博弈进入白热化。
最近几年,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减轻农民负担、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等问题上,都可以看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策博弈的影子。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经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其转轨之路也得到许多学者的称道。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浅谈十六大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摘要】: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是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的重要部分,也是我国党政工作的重点。
自十六大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一直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那么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又是什么呢?本文将对此展开论述。
【关键词】:政府间关系中央地方变化趋势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问题自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整个国家的治理和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
下面我们将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进行具体分析。
一、政府报告中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指导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是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基于利益关系之上的权力分配关系,它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分配关系。
从博弈的角度看,其关系是“非零和”博弈,是能够达到双方“共赢”。
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召开。
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明确指出:“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七年多来,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2007 年 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就是统筹兼顾。
统筹兼顾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主要措施就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
2012年11月,十八大也强调“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外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我国政府体制中的两种不同而又有着密切联系的两种机构。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者在作用上不可替代,要求两者在明确划分两者权限的同时,赋予中央控制地方政府的相应权力,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体制因素的条件下形成的,这种关系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体制的转型,正在发生改变。
为此,在当前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我国进行政府职能改革的趋势下,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了。
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它们的职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之间职能发挥的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政府职能的改革,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并且建立一个较好的政府决策机制,促进我国政治水平的发展。
当前学术界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研究主要从两个主要的方面进行研究。
一个是对中央与地方在权限上的划分进行的研究;一个是从中央控制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格局安排主要内容是权限划分。
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规定了它们存在的相互不可取代性,也规定了两者的某些权限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权限划分,实际上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在权限划分上必然存在一个极限,即有些权限必然只可能由其中一个来承担,即存在一种应有的权限。
例如有些维护国家统一和独立的权限只能由中央政府来行使。
同样的,如一些与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它只可能由基层地方政府完成。
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限的划分,这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地方体制、政府层次、历史传统相联系。
对于各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安排中权限划分的比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不同结构国家和不同地方体制国家之间,就其中央与地方两者所拥有的基本权限进行比较;一是在国家结构、地方体制相同国家间,在其他权限划分的差异上进行比较。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与矛盾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与矛盾一直是中国政治的热点话题。
这种关系的矛盾始于我国大规模开展经济改革以来,我国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加快了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又面临着种种难以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就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
在解决这种矛盾的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需共同努力。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由中央与地方在权力分配、利益分配、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分歧所导致的。
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具有独立行使职权的权力,然而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的竞争和分配又十分复杂。
在这种复杂的政治环境下,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一旦矛盾激化,就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整个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在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时,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有所取舍,要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中心,不断调整各自在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权力,实现权力平衡。
其中最重要的是确保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在此前提下对地方实行更加积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以此来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
一种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矛盾的方法就是政府间的分级管理。
在这种管理制度下,地方政府可以独立办理一些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政策,同时中央政府则拥有更多的政策制定、审查和批准权力。
此外,中央政策的执行也需要在地方政府的有力配合下才能够取得更好的实效。
在政府间的分级管理下,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发展获取更多的资源、政策和收益,从而逐渐促进中央与地方的协作与合作。
在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矛盾方面,中央政府还要加大对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对较为落后的地区。
要通过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鼓励地方政府做好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同时,中央政府还要重视地方政府的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别是要关注地方官员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通过这些方法不断地推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协作和合作。
总体来看,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矛盾是我国政治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之一。
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论文
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摘要: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确切涵义是中央权力机构与地方权力机构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一个社会法定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分配关系。
构建面向21世纪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战略时应注意:继续稳步推进国家与社会分权;实现政治体系内部权力分配的集分平衡。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集权地方分权集分平衡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模式[1](一) 中央集权主义基本观点: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一体化。
核心:强调中央集权的集权和权威,强调中央政府在整个社会和控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意义:第一,中央集权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第二,有利于提高中央政府的权威,消除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第三,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特别是对后起国家的超越式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有利于后现代国家走向现代化。
(二) 地方分权主义地方分权式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强调将国家的主要权力分散给各地方行使,中央政府主要管理一些全国性的重大事务。
核心:地方自治基本理论:民生主义地方权力固有说或地方权力让与说行政辅助理论(三) 均权主义均权主义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分配上保持一种平衡的均势。
这种观点是综合以上中央集权式和地方分权式这两种模式基础上的发展,可以说是一种折中的办法。
这种观点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上,寻求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平衡和地方自治的合理性。
均权模式不否认权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集中与分散的重要性,但认为更重要的应是职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工与协调,只有如此,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才能在合理的职能关系基础上得到合理的解决。
二、设计和建构面向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具体思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和发展,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结构和文化观念等方面的诸多变迁已经形成并可能进一步深化,政府系统的生存与发展不能无视这些重要的变化。
“现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已进入一个关键的发展期,我们应当设计和构造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体制框架,不断完善我国有自身特色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并为中国在21世纪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体制基础”[2]。
中国政府间关系的现状与改革 2
• 一、我国政府间关系的现状
• 二、我国政府间关系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政府间关系的进一步调整
一.我国政府间关系的现状
(一)传统模式:等级控制模式 特征:
1.在政府间的结构关系上,主要体现为层级隶属
2.在政府间的权利分配上,实行中央集权 3.在政府间的横向关系上,阻隔多而孤立
(二)中国政府间关系的新发展
1. 政府间关系在协调中发展
(1)中央政府权力下放,地方自主权扩大 (2)地方政府之间出现了联合与合作局面
2.发展中仍然存在矛盾
中央缺权与地方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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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 •
我国政府间关系存)权力下放导致中央政府缺权 (2)中央对地方的适度放权缺乏民主 (3)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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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对策 • (1)创建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 • • (2)提供制度化的政策安排 • • (3)建立和完善制度化的监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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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政府间关系存在的问题 • (1)地方政府缺乏合作的理念 • (2)地方政府缺乏合作的法制保障 • (3)地方政府缺乏合作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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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国政府间关系的调整
• 1.简化政府组织间的层级关系 • 2.地方合理分权 • 3.加强政府间横向合作
• • • • (1)国家主持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引导区域地方合作 (2)多元化发展区域经济 (3)地方政府积极组建地方性合作机构 (4)建立补偿机制,促进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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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问题自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整个国家的治理和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
一、新形势下构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政治发展意义在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主要是中央与省级辖区政府之间的关系,与政府间关系相比,中央与地方关系主要侧重于政府体系的垂直结构的层级节制,而不包括水平性的政府间横向关系。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是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基于利益关系之上的权力分配关系,它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分配关系。
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焦点主要是中央集权对地方分权,将政府权力视为封闭体系,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视为对立竞争的状态。
其实,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应该是开放体系,是处在不同层级的平等的行为主体。
从博弈的角度看,其关系是“非零和”博弈,是能够达到双方“共赢”。
新中国成立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一体化,地方政府完全受制于中央政府,几乎看不出地方利益和自主权力的诉求和体现。
中央政府虽然也主动尝试了对地方权力的调整,但以20世纪50年代的第一次放权和60、70年代的“收权——放权——再收权”的失败收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体制转型初期简单的放权让利到分税制改革后的选择性再分权,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权力下放的力度加大,中央向地方和企业双重放权,并扩大了大中城市的管理权限,地方利益诉求随着地方权力和职能的扩大而膨胀,促使地方政府成为地方区域内独立的具有经济发展目标和自我利益诉求的行为主体。
由于权力下放较快,约束不足,由于利益驱动,有的地方各行其是,在一些干部身上暴露出来本位主义、分权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从政府的结构来看,我国中央政府缺少自己的执行机构,中央政策的执行依赖于地方政府。
我国中央行政机构国务院的部、委、局、署是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
这些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政策的制定以及宏观规划与指导,几乎都没涉及到政策的执行。
我国的国务院主要起一个政策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以及总的最高的监督职能的作用,中央的政策是通过中央——省——市——县——乡(镇)这种金字塔式的层级逐级向下执行的。
地方政府毕竟不等同于中央政府的执行部门,代表地方的利益并更容易产生自己独立的利益(分税制加剧了这个情况)。
中央立法不执行,委托各地方政府执行,在执行上,中央依赖于地方,这是中央政令不畅的重要原因。
中央受制于地方,地方也受制于中央,做事的时候两级政府很难行动,难以发挥“两个积极性”。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影响因素1、非政治因素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的国家,山峦江河的纵横交错,使许多地方被分割成彼此隔离、经济上相对封闭且有独立性的区域。
这些地理环境方面的因素影响了政府间纵向关系。
为了确保国家的领土完整统一,中央政府给予地方,特别是落后偏僻地方更优惠的财政补贴。
也因为地理环境的巨大差异导致各地方发展极不平衡,在资源贫乏的地方对中央政府的依赖就更多,所以,在这些地方实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方针更容易,而在资源丰富的经济发达地方,往往对中央政府的权威构成极大挑战。
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在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中央到地方有效的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
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因素,政府间的纵向关系变化与经济发展周期是同步的。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反复变化,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就是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同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导致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的紧张,发展落后的地方对中央产生怨恨,以为中央政府分配的资源不公平,经济发达地区对中央产生离心,不愿将财富分与他人共享。
还有科学技术发展等因素也影响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拉近了各地的距离,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也便利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使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方针能更有效的实行。
2、政治因素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是权力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划分形式,但是却深刻地影响了一个国家政策的形成机制和执行机制。
在中央集权制条件下,中央政府集中国家权力是最主要的方式,地方受中央的制约,中央政府负责协调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央政府所制定的全国性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地方所制定的政策不能与中央政府的政策相违背。
在地方分权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条件独立制定自己的政策。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地方政府,所有的地方政府,都不过是中央政府的派出和代理机构。
改革开放后,由于“放权让利”,地方政府在很多领域内,获得了较大的权利,而地方政府权力尤其是经济权力的扩张,改变了它们在政府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和角色,这当中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中央放弃了经济上统管权力,地方经济自主能力的增强无疑扩大了自己的权力领域,使得它们由集权体制下单纯的中央政府的派出和代理机构转而成为相对独立的行为主体,从而也就极大地改变了垂直控制模式下那种被动执行政策,消极执行命令,不独立思考和行事,出了问题负不起责任的行为模式。
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处理政府间纵向关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运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制约政府间纵向关系的影响因素各有不同,没有两个国家的政府间纵向关系发展模式完全相同。
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相当于经济体制改革无疑是滞后的,这给政府间纵向关系的协调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一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之有效的政府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此相关的政府间纵向职能配置、权责分配、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改革也不够彻底,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色彩,所有这些都成为了中国政府间纵向关系协调发展必须克服的症结。
三、当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存在的问题随着中央对地方政府的适度放权,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慢慢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从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应该是中央集权结构有向均权发展的趋势,当然也只是趋势而已,总体上来讲还是集权(人大立法权、国家的司法权、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行政权、经济上的宏观调控),然而,高度的集权却在一定程度讲中央欠缺权力,很多的政策没有足够的权力使它们得到落实,即使中央有权力,但权力在传送的过程中在一步步地被拦截,很多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却没人管或者管不了,有利可图的事情很多部门争着去管,导致权力的施行的相互冲突以及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改革开放后,政府关系改革中中央对地方政府的适度分权缺乏民主。
当然中国政治制度在理论上高度集权,但改革开放后权力在慢慢分散化到目前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其实毛泽东时代的已经存在着分权运动,改革开放后,在邓小平同志主持的经济上改革开放下,分权改革则使得分权状态深化了。
为了促进民主政治的完善,权力从中央政府分到各级地方政府甚至是社会,但在分权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和制度下的民主,使得一方面,由于权力已经分给地方政府使得中央政府感到没有足够的权力;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抱怨没有权力,因为所有权力从理论上说仍都属于中央政府,地方只有使有权,且没有制度保障,中央政府随时都可以把权力收回。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加上中央的放权使得当前地方保护主义越来越明显,地方政府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策略,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设置直接抗衡中央的调控;各地方政府之间相互攀比,盲目发展,大搞形象工程,政府行为短期化;为了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实施经济封锁,人为的割裂市场,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很大程度是由于中央让权过程中的非制度化,使得很多权力被地方滥用了。
这些问题的存在当然也有其内在原因。
中央的缺权和地方觉得无权这种现象的产生,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存在的这些怪象,不能说是因为中央对地方的分权,它可以说是不正确分权下伴随的产物,一方面,分权缺乏必要的制度作保障,使得权力从中央到地方运作的过程中没有一套很好程序或制度来保障权力顺利运作,为民服务以及避免权力被拦截,同时中央缺权也是因为权力中央性的流失,中央不断给地方政府权力,而人民的力量没有通过民主的方式为中央权力的有效性提供足够的政治上的支持,这样单孔的输出无疑会导致中央权力的减少。
另一方面,分权时没有制度下的民主和对民众负责的机制,中央在分权时没有培养地方政府对民众负责的意识,其实中央增强地方的权力目的是让民众在生活中更好的体验到国家的权力,让地方政府更接近民众,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未能很好的体现“集中”和“民主”的有效结合,在某种程度上,既缺乏集中的制度方法,也缺乏民主的制度方法。
合理的分权以及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需要既集中又民主的,需要从集中和民主方面做文章。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毫无疑问,地方经济权力在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也在不断增强,利益也在不断的独立化,简单地套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这样一种经济的分散化也一定程度导致政治权力的地方化和分散化,影响了集中性,即中央的权威性,权力在地方政府一层被割断,民主没有完全对理性的人们所开放,所使得人民性不好发挥。
四、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对策1、创建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打破“职责同构”的政府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政府间权力结构,将奠定中国政府间纵向关系调整的框架性基础。
创建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必须建立相应的权力结构框架,即要在实现政府间纵向分权的基础上,强调中央政府的“再集权”,促进政府间合作与互相依存关系的形成,完善在政府间纵向权力监督保障体制。
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首先应看到,政府是有限政府,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要受到监督和制约。
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归根到底是由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政治利益关系决定的。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还是两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利益均衡是中央与地方关系动态平衡的实质性内容。
改革开放的经验已经证明,一个有权威的、能对社会发展进程实施有效领导的中央政府,是社会变革时期能以较小代价赢得快速平稳发展的重要保证。
但是,中央所集之权只能是依法应属于中央的那部分权力,而不应是所有的国家权力;中央不应侵犯依法应属于地方的那部分权力。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政活力。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权力是基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形成的政治权力主体对政治权力客体的一种制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