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合集下载

刑法案例分析张子强案-PPT文档资料

刑法案例分析张子强案-PPT文档资料
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公开作出一审 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子强等5人死刑。 号称“大富豪”的张子强犯罪集团几年里横行于香港和内地,绑架 抢劫,走私武器,运输爆炸物,令香港一班豪极人物对其亦规避再三。 2019年1月10日京穗港三地警方秘密开会,1月26日在汕尾拿下张子强 及同伙。8月26日,香港警方突袭张子强在港住处和亲属住所,逮捕了 15名涉嫌为张子强洗钱的张的亲属,冻结了1.6亿港元的物品。11月12 日张子强等5名主犯被判死刑。在审判张子强集团的日子,在广州中院 周围军警荷枪实弹戒备森严。其间,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叶刘淑 仪表示,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子强犯罪集团人员的审判,无损香港的司法 管辖权,人们不应对香港的司法独立产生疑虑。显示出的独立性在于, 在广州,张子强的6.6亿元人民币黑财悉数充公;在香港,11月3日香港 高等法院撤销了律政司对张子强集团成员13名亲属的财产冻结令,认为 现阶段证据不足以冻结这1.6亿多港元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物业住宅、 珠宝、游艇、古玩、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内地传媒对张子强案的报道相 当有限,但黑社会这个名词将会愈来愈多地挂在人们嘴边。 2019年,张子强的名字无人不知。 张子强另一个出名之处,是香港警方似乎对他无能为力。不是抓不 到他,而是抓到他以后,又不得不放他出去,每次他手上都高举着一个 “V”字。
4

张子强很快开始涉入B社会,并成为小头目,人称 “一哥”。他12岁就开始进Pol.ice局,16岁第一次坐 牢,在香港作案无数,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 的记录。成年以后的张子强,尽管已结婚、成家、生 子,但并没有“金盆洗手”,在抢劫劳力士得手后, 他又开始了新的阴谋。 1991年7月12日上午,也就是 劳力士案件的一年半以后,香港某银行要调配一部分 现金到美国。由香港卫安护卫公司的装甲解款车运送 这批现金到启德机场,然后空运到美国,其中有美金 1700万,港币3500万,总值约港币1.7亿元。 • 卫安护卫公司的装甲解款车开进启德机场的仓库 区,车子在货运行政楼前停下。其中一名押运员下车 走进行政楼办手续,另外三名手持猎枪的押运员两人 站在车头,一人坐在车厢里,担任警戒。

刑法ppt课件

刑法ppt课件

刑罚的适用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罚个别化原则
根据犯罪人的个人特点、罪行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犯罪人判处适当的刑罚。
刑罚的执行与消灭
刑罚执行
指将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活动。
定罪分析
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以认定该官员构成 贪污受贿罪。
量刑考虑因素
受贿金额、手段狡猾程度、对社会的危害程 度等。
案例三:非法拘禁罪的定罪与量刑
01 02 03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非法剥夺 他人人身自由。
案例描述:某男子因债务纠纷,强 行扣留他人,限制其人身自由。
定罪分析: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 可以认定该男子构成非法拘禁罪。
$number {01}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2
刑法ppt课件
目录
• 刑法概述 • 犯罪论 • 刑罚论 • 刑法分则各罪详解 • 刑法中的特殊制度与规定 • 刑法实践案例分析
01 刑法概述
刑法的定义与性质
刑法的定义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的性质
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 利益的重要法律,具有强制性和 惩罚性。

犯罪预备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 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 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
行犯罪的形态。
犯罪既遂
指已经完成犯罪并达到 既遂标准的形态。
03 刑罚论
刑罚的概念与种类
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 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刑法教学课件ppt

刑法教学课件ppt

案例二:盗窃罪案例分析
总结词
探讨盗窃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及辩护要 点
详细描述
通过对一起盗窃罪案例的深入剖析,讲解盗 窃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以及在辩护过程 中应注意的要点,帮助学生全面了解盗窃罪 的法律适用和辩护技巧。
案例三:贪污罪案例分析
总结词
探讨贪污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及辩护要 点
详细描述
量刑制度
总结词
量刑制度是指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时 ,根据犯罪人的罪行、犯罪情节、悔 罪表现等因素,依法决定对犯罪人适 用的刑罚幅度的制度。
详细描述
量刑制度需要考虑犯罪人的罪行、犯 罪情节、悔罪表现、前科情况、自首 立功等因素,以决定对犯罪人适用的 刑罚幅度。量刑制度还包括从轻、减 轻、免除刑罚等规定。
02 犯罪论
犯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犯罪的定义
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 行为。
构成要件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依法应承担刑事 责任的人。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所 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
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总结词
刑法的目的和任务是制定和实施刑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包括刑法的立法目的、司 法目的和社会目的等。
详细描述
刑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等;而刑法的任务 则是通过惩罚犯罪、预防犯罪和教育改造罪犯等方式来实现这些目的。
刑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刑法立法、司法和执法的核心 准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 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等。

刑法ppt课件

刑法ppt课件
执行程序
包括判决生效后的交付执行、执行过 程中的减刑和假释等程序,以及执行 完毕后的释放和安置帮教等后续措施 。
04
罪刑各论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和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包括叛变、叛乱、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以及间谍、资敌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 为。
危害结果等因素。
共同犯罪
01
02
03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 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包括简单 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组织性共同犯罪和任意 性共同犯罪等。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 和帮助犯等。
单位犯罪
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的轻重取决于犯罪行为的 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危害不特定 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
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包括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 危险物质等行为,破坏公共设施 、交通工具等行为,以及恐怖活
动等行为。
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的轻罪行为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犯罪行为等。
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相关规定,处罚的轻重取决于犯罪行
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
贪污贿赂罪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受贿行为,侵犯国家财产所有 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犯罪。
包括贪污罪、受贿罪等。
常见的单位犯罪类型
常见的单位犯罪类型包括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环境污染罪等。

《刑法第三章》课件

《刑法第三章》课件
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因 此刑法第三章对于保护公民权益、维 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章节主要内容概览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罪名,这些罪名 主要涉及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健康和生命等权利。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 这些罪名主要涉及侵犯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游行、示威等民主权利。
故意伤害罪
总结词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详细描述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 康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 接故意。
非法拘禁罪
总结词
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 为
详细描述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 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客观 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为故意。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的 正常运营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THANKS 感谢观看
03 刑法第三章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一:故意杀人罪案例
总结词
家庭矛盾引发,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详细描述
此案例涉及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因长期与被害人存在不和,最终采取极 端手段杀害了被害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不仅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还对社会造成了极大 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故意伤害罪案例
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 公众的安全意识,让人们 了解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 措施。

《刑法》完整ppt课件

《刑法》完整ppt课件
网络犯罪的证据往往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具有易篡改、易灭失等特 点。因此,在证据收集和认定过程中,需要采取专业的技术手段,确保 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追究问题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组织性、隐蔽性等特点。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
VS
缓刑制度
指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 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
假释制度与减刑制度
假释制度
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 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假释。
ERA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的概念
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危害社会并依法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特征
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 罚性。
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 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 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 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
01
02
03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04
05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 秩序罪
走私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
0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01 03
过失致人死亡罪
02
故意伤害罪
侵犯财产罪

《刑法》完整课件(精品课件).ppt

《刑法》完整课件(精品课件).ppt

刑事 责任
饭中。邓某吃饭后在午睡时毒发身亡。经查, 何某在作案时正好是14岁生日这一天。
年龄 问题:14周岁生日当天投毒杀人的该不该定罪?
精品ppt课件,下载后可编辑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自然 人主

பைடு நூலகம்
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阶段,对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 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刑事责
令其停车。被告人不仅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中
途两次急刹车,将贾某摔下。李某见贾某被摔后,
不仅不停车,反而驾车离开现场。贾某被摔成重型
闭合性颅脑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
精品ppt课件,下载后可编辑
罪过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
问题:李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吗?
分析: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
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 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精品。ppt课”件,下载后可编辑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
概念
犯罪主体对于他所实施的危 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 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 罪动机等因素。
精品ppt课件,下载后可编辑
精品ppt课件,下载后可编辑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 是刑法所
罪 保护的而
客 体
为犯罪行 为所侵害 的社会主
概 义社会关
念 系。
犯罪客体是刑法 所保护的那一部 分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 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关系。
正正 确确 定量 罪刑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大致可分为:第一,未满14周岁的人,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Guilty/not guilty
h
3
Legal Analysis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任何 行为,如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时,均不构成 犯罪,因此《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 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 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 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 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h
2
Does his behavior constitute a crime?
Judgement of the court:法院判决认为,被告 人乔甲,虽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 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其社 会危害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 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 规定,对乔甲宣告无罪。
h
5
其二,乔甲的盗窃数额虽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 的标准,但盗窃的数额是否较大,不是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界 限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其他犯罪情节考虑。被告人乔甲 采取的是趁乔乙不注意而秘密窃取的方法获得财物的,不 像其他盗窃犯罪分子那样用拔门撬锁、挖墙掏洞等性质比 较恶劣的手段,并且乔甲每次窃取的财物数额很少,而不是 将所见到的乔乙财物全部拿走,因而综合本案的全部情况 看,乔甲的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三,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要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所以, 乔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对被告人乔甲作出无罪判决 是正确的。

《刑法》完整课件

《刑法》完整课件

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注意:①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之便,3种情形;

②主观方面不以占有为目的,以归个人
使用为目的

公物。
③客体只是公款+特定款物,客体不包括
五、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
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
第三节 刑罚
二、刑罚的裁量
缓刑
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必须是拘役或
条 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犯罪分子留在社会上不致再危害社会。
刑法第73条对缓刑考验期作了规定:“拘役的缓刑考 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 不能少于一年。”
判处死刑?
分析: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
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 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肖某无期徒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 人不适用死刑,也包括不能适用死缓,因为死缓 是死刑执行的一种制度,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
2、刑罚的裁量
刑罚的裁量指审判人员在裁量决定对犯罪人应处的刑罚时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人适用的制度。
四、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 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 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刑事授课课件PPT

刑事授课课件PPT

罪刑法定原则
01
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
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02
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
越法律的特权。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03
指对一切公民都适用同样的法律,不因种族、性别、职业、社
会出身、宗教信仰和居住条件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证据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查证属实, 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据必须合法取得
证据必须依法取得,不符合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 据。
证据必须充分、确实
证据必须充分、确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证明犯罪事实。
05
刑法分则案例分析
案例一: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刑事授课课件
目录
• 刑法概述 • 犯罪论 • 刑罚论 • 刑事诉讼 • 刑法分则案例分析 • 刑法前沿问题研究
01
刑法概述
刑法的定义与性质
01
刑法的定义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02
刑法的性质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利益,以国家名 义制定或认可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刑法的基本原则
犯罪主体
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犯罪客观方面
指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
犯罪主观方面
指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 失。
犯罪形态
犯罪预备
指为了实施犯罪行为 ,准备工具、制造条
件的行为。
犯罪未遂
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行为,由于犯罪分子 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刑法——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刑法——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完整版ppt课件
5
案例一 1.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犯罪? A.甲偶尔强拿强要低年级学生少量财物的 B.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够较大,使用暴力威胁情节轻 微的 C.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 处罚 D.法院认定甲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判决 免除处罚
完整版ppt课件
完整版ppt课件
பைடு நூலகம்
14
【答案及解析】(1)甲致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不作为犯。 另故意杀人罪通常需要作为行为构成,而甲以不作为构成该罪,是不纯 正不作为犯。(2)乙抛弃丙且知道甲、丙母女生活在困难之中,构成遗 弃罪,属于不作为犯。但是,因为“遗弃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所以 乙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甲乙同样以不作为形式损害了丙的权益,但是 二人的犯罪性质是不同的。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①主观认识不同, 甲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不作为行为发生丙死亡的结果,具有杀人的 故意(间接故意);而乙没有这种程度的认识,只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故 意。②作为义务的程度不同,甲是唯一照料丙的人,因此甲对保障丙的 生存具有极强的作为义务;而乙可以合理期待有甲照料丙,其对丙生命 权益而言,作为义务程度较低。所以甲乙对丙的危害都要负刑事责任, 但是负责的程度是不同的。
完整版ppt课件
24
2.甲在火车上盗窃到乘客的一个提包,下车打开 看,发现内有一支手枪和一份国家绝密文件,没 有其它财务。甲连同提包内中的物品一同抛到一 池塘中。(1)甲是否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 国家秘密罪?(2)假如甲没有将枪支丢弃,会有 何种影响?
完整版ppt课件
25
(答案及解析)甲不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因为甲只有盗窃得故意,没有盗窃枪支和国家秘密的 故意。 (1)要点是:1、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对某一“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所谓“构成要件事实”是指分则条文中 规定的事实,就本题中涉嫌的盗窃枪支罪而言,盗窃行为和盗窃对象“枪支”,属于该罪的构成要件事实,行为人 对此事实有认识才能成立该罪的故意。换言之,犯罪故意必须是“具体犯罪”得故意。即盗窃罪、故意杀人罪这样 具体罪名中的具体故意,而不仅仅是“有意而为”的意思。本题中的张某在盗窃时 并无此认识,仅有盗窃(普通) 财务之认识,故因为缺乏盗窃枪支故意而不成立盗窃枪支罪。本案中,甲偷包虽然是有意为之的,但是这种故 意只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有意偷窃,尚不能确认具有特定犯罪的故意。虽然足以认定有盗窃的故意,但是尚不 足以证明具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故意,所以只能认定成立盗窃罪,不能认定成立盗窃枪支罪、非法获取国 家秘密罪。2、对犯罪对象的认识(认识因素)或“追求”” (意志因素),是认定特定犯罪故意的重要内容,本案 的家有追求窃取财物(盗窃罪对象)的故意,所以,尽管事实上不是财务,也因此而未获得财务,却可以认定 为盗窃未遂;相反,甲没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认识(不知 包中有枪,国家秘密)也没有这种追求(目的), 虽然客观上盗窃了枪支、国家秘密,也不成立该罪,假如甲本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故意,那么,即使事实 上未得手,也应当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未遂)。3、“认识”与“意志”的关系。假如甲知道“认 识”到包内有枪而执意窃取,通常认为它是追求该结果的。如果明知包内有枪因为贪图包内的财务而不顾及枪支 的问题,可能是一种“放任”态度,即对盗窃(财务)是直接故意的,对盗窃枪支是间接故意。但是明知包内有枪, 对盗窃枪支的心态有时需要参考事后行为认定。假如甲盗取枪支后又持有,就很难排斥具有直接故意了(恐怕 甲无法令人相信他没有偷抢得意愿)假如甲得手后留下财务丢弃枪支,倒是可以印证他“当时”的确不是希望偷枪 结果发生,可以认为是(盗窃枪支的间接故意)。

《刑法》完整 ppt课件

《刑法》完整 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2018.5.30
《刑法》完整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罪 第三节 刑罚 第四节 几种常见的犯罪及其处罚 第五节 几种常见职务犯罪
《刑法》完整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基本原
则 三、刑法的效力范

《刑法》完整
一、刑法的概念
概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

罚的法律。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更加广泛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刑法》完整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甲系某县机械厂职工,与女工乙在同一车
间上班。两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但两人都已结婚,也 不想离婚。两人的奸情后来被乙的丈夫发现,并向该 县法院告发。经该县法院审理,以通奸罪判处甲有期 徒刑一年。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问题:通奸是不是犯罪?
《刑法》完整
一、犯罪的概念
犯 罪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 社会危害性。
的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

刑事违法性。
征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刑法》完整
二、犯罪构成
案例:某甲是一个瘦削脸庞的男青年,23
岁,精神正常,在元旦的晚上,隐藏在僻静 的胡同里,当他发觉一个妇女,手提黑色皮 包,匆匆从胡同口走过来,他就迎上去,一 拳把那妇女打倒,抢得皮包后撒腿就跑。
《刑法》完整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
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 律的特权。”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对任何公民,不论其民 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等有何不同,都应当一律平等地适用 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定罪上平等、量刑上平 等、行刑上平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5
案例三 1.甲、乙二人为中学时代的好友,久别重逢,欣 喜异常。二人热烈拥抱,并像学生时代那样用拳 击打对方。不料甲一拳打到乙的肚子以后,乙感 到不适。一个小时后即晕倒。甲忙送乙急救,但 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乙脾肿大异常,受甲一拳 的冲击而破败,大出血死亡。甲的行为与乙死亡 结果有没有因果关系?甲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12
【答案及解析】(1)甲构成玩忽职守罪。甲身为警察, 在战友与罪犯搏斗时有义务也有条件履行自己的职 责二放弃职责,“袖手旁观”,造成战友牺牲的严重 后果和恶劣影响。(2)甲是以不作为的形式构成犯罪 的。甲相对于应当做的事项(与罪犯搏斗),端坐 不能、视而不见,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行为。(3)是 纯正不作为。因为玩忽职守罪的行为方式中就包含 不作为行为(不履行职责),而甲也是以不作为行为 构成该罪的,所以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2
2.主刑的种类有哪些?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3
讲授内容: 专题 刑法 学习任务四 刑法案例分析
4
能力目标:能够独立的分析判断简单的刑事案例 知识目标:运用具体的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前几 次所讲授的刑法知识掌握程度做具体的了解 素质目标:通过本次具体的案例分析课,分析判 断刑事案件,对学习刑法学有更大的帮助
5
案例一 1.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犯罪? A.甲偶尔强拿强要低年级学生少量财物的 B.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够较大,使用暴力威胁情节轻 微的 C.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 处罚 D.法院认定甲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判决 免除处罚
6
【答案】AB 【解析】不选CD,因为免予刑事处罚和免除处罚 都是认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而第13挑“但 书”,是不认为犯罪的,适用的法律依据、认定的 性质均不同。
9
3.甲17岁,甲的母亲乙因为甲过早与丙恋爱而将其赶
出家门。并换了门锁。甲得知乙回娘家之后,就和丙
一起将乙家的门锁撬开,在家居住。又因为无钱吃饭,
就将家中的彩电、洗衣机、冰箱各一台及分体式空调
四台(约价值18000元)变卖得款3150元。案发后,公
安机关将空调一台和洗衣机一台追回发还,其余物品
获退赔14500元。
A.甲构成盗窃罪,丙构成甲的共犯
B.甲不构成犯罪
C.丙构成盗窃罪
D.甲、丙均不构成犯罪
10
【答案】D 【解析】盗窃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可以 成立盗窃罪(不排除可以构成盗窃罪)。但是,根 据司法解释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盗窃案区别对 待。考虑到本案中甲未成年,甲的家长处理问题 欠妥、涉案金额不大等因素,不作犯罪处理较为 合理。
16
【答案及解析】(1)说到因果关系,首先需要了解最简单的(必要) 条件关系:“假如没有A就不发生B”,A就是B的条件。在因果关 系学说中有一种主张把条件当作原因,被称为“条件说”。我国学 说通常认为因果关系有“必然的”也有“偶然的”,承认部分“偶然 的”现象也有因果关系。对于偶然的因果关系,接近于按照“条件 关系”来掌握。就本例而言,甲击打乙肚子,通常不会造成死亡 结果,只是恰巧乙脾脏肿大极端脆弱,才发生了死亡结果。尽 管事出偶然,甲的行为仅仅是引发脾破裂的条件,也认为有因 果关系。照此掌握,不难发现理论上掌握的因果关系稍稍超出 我们的常识,比常识上理解的因果关系范围要宽泛一些。这是 值得注意的,因为往往在这种地方容易出错误。
11
案例二 1.警察甲与队友乙、丙一同执行追捕案犯任务,3人乘中巴车 途中有3名歹徒。歹徒A拔出手枪威胁乘客要钱(车上约有8名 乘客),另一歹徒B也抢去了甲的财物,B搜乙时,发现乙有枪 便喊起来,A赶来用手枪指着乙,乙与A争夺枪支,枪响击中 一歹徒C的膝盖,弹头又弹射击中B的左腿。乙仍在与A争抢 手枪。此时,甲距乙约一米,但甲却视而不见,端坐不动。 已受伤的B从甲身边走到车前拿出灭火器,又拐回用灭火器猛 砸乙头部多次,甲仍拒不相助。乙倒下后,A向其腹部开了一 枪,并抢走其配带的手枪及子弹。甲是否构成犯罪?以何种 行为形式构成犯罪?是纯正的不作为还是不纯正的不作为?
13
2.甲(女,24岁)在M国留学时与乙同居生下女婴丙, 后甲被乙抛弃。甲、丙母女生活极端困难,乙得 知后仍不闻不问。后来甲又结识新男友丁。为了 获丁欢心,甲经常将丙留在家中,自己到丁家陪 伴丁。某日,甲在事先没有与任何人打招呼的情 况下,把丙单独留在家中自己到丁家连续住了10 天。其间,丁曾询问甲谁照看孩子,甲骗丁说, 她雇了保姆照看。丙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甲、 乙各应当负什么责任?
法律基础知识 专题四 刑法 学习任务四 刑法案例分析
1
复习提问:
1.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以及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2.甲、乙、丙三人为某单位保安,多次警告收购废旧家 具的丁不要进入院内。丁仍乘他们不注意时,溜进院内。 被甲乙丙三人抓获。带到办公室罚款350元,三人还用 拳打丁数下。甲乙丙三人的行为: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敲诈勒索罪 C.构成寻衅滋事罪 D.不构成犯罪
8
【答案】D 【解析】刑法第13条“但书”的适用:情节显著轻 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可作治安处罚。
14
【答案及解析】(1)甲致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不作为犯。 另故意杀人罪通常需要作为行为构成,而甲以不作为构成该罪,是不纯 正不作为犯。(2)乙抛弃丙且知道甲、丙母女生活在困难之中,构成遗 弃罪,属于不作为犯。但是,因为“遗弃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所以 乙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甲乙同样以不作为形式损害了丙的权益,但是 二人的犯罪性质是不同的。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①主观认识不同, 甲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不作为行为发生丙死亡的结果,具有杀人的 故意(间接故意);而乙没有这种程度的认识,只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故 意。②作为义务的程度不同,甲是唯一照料丙的人,因此甲对保障丙的 生存具有极强的作为义务;而乙可以合理期待有甲照料丙,其对丙生命 权益而言,作为义务程度较低。所以甲乙对丙的危害都要负刑事责任, 但是负责的程度是不同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