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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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培训是指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技术手段,让受训者达到预期的水平提高目标,提升战斗力,个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训练都称之为培训!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借鉴参考。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篇1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

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

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

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

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模版(3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模版(3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师生权益,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的所有师生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的教育培训活动的场所。

第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依法办学,注重师生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科学合理的教学活动。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师资队伍,提高师资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师资管理第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教师。

第十条招聘教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教育培训机构的要求。

第十一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有责任感和爱心,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相关教学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严禁缺课和代课。

第十四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第十五条教师应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身心健康发展,及时进行学情分析和评价。

第十六条教师应遵守机构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得违反教育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评估,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得缺课或迟到早退。

第十九条学生应尊重教师和其他学生,遵守教育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学生应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作业。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主动参与课堂活动,积极提问,与教师和其他学生互动交流。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保护教育培训机构的财产和设施,不得损坏或滥用。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篇1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

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

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

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规章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规章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保障师生权益,创造良好教育环境,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任何经营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学校、辅导机构等。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循诚信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学生的身心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关注师生成长,倡导切实可行的教育理念。

第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培育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提倡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对师资队伍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持续改进。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机构管理体系,确定机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每位员工进行具体分工,合理利用人力资源。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进行规范化招聘,要求招聘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及时奖励或惩罚。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统筹全局,灵活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机构发展战略。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教育政策,制定教学计划,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严格规范教学行为,不得传授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侵犯师生权益。

第十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关注教学质量,对教学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纠正问题。

第二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确保教学设施的完好,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满足学生需求。

教培规章制度

教培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机构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职工、学员及培训机构内部各项活动。

第二章教职工管理第四条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第六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关心学生,做好课后辅导工作。

第七条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九条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十条学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教师,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纪律。

第十一条学员应按时参加教育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

第十二条学员应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财产,保持教学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学员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员应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教学计划应科学合理,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和考核方式。

第十八条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

第十九条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创新精神。

第二十条教学评价应客观公正,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3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3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是指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和运作的行为准则和规定。

1. 机构的宗旨和目标:明确机构的宗旨和目标,规定机构为学生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宗旨和目标。

2. 机构的结构和职责:规定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3. 学员的招收和注册:规定机构招收学员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学员的注册流程和要求。

4. 教学质量要求:明确机构教学质量的标准和要求,规定教师的教学要求和评估制度。

5. 课程设置和培训计划:规定机构的课程设置和培训计划,明确各课程的内容和时长,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6. 学籍管理和评估:规定学员的学籍管理制度,包括学员的考勤记录、成绩评定、学籍档案管理等。

7. 学费和退费:明确学费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规定学员退费的条件和程序。

8. 纪律和安全:制定学员纪律和考勤制度,确保学员的纪律和安全。

9. 师德和职业道德:规定教师的师德和职业道德要求,确保教师的教学行为和言行举止符合职业道德规范。

10. 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规定奖励和惩罚的方式和标准。

11. 机构的财务管理和公开透明:确保机构的财务管理规范、透明和公开,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程序。

12. 学生投诉和申诉:建立学生投诉和申诉处理机制,保障学生权益和解决纠纷。

13. 紧急处理和救援:规定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救援办法。

14. 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确保机构的教学资料、机构信息、学员信息和教师信息的保密,并规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和修订,以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包括学校、培训中心、教育机构等。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守教育教学和社会道德的底线,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14篇】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14篇】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14篇】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

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

内容包括: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

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三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三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运作,保障学员的权益,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为规范,保护学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和学员。

第二章学员的权益第五条学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并享受公平、合理的服务。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提供真实、准确的教学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保障学员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学员个人信息。

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保证学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教学环境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学员享有进行投诉的权利,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并及时处理学员的投诉。

第十条学员享有选择退费的权利,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协议退还学员已支付的课程费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第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明确教学目标,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和进度,并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聘请专业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师资培训制度,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评估制度,跟踪学员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第四章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第十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经济稳定。

第十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第二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学员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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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各岗位的编制及定编
1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各职能部门对职位的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员工的聘用
1.各职能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4.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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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用期的期限为一个月~实习人员应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始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训中学习的各方面知识
6.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制定的薪酬标准发放。

8.员工试用期满3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

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订聘用合同。

9.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1.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2.员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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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6.学校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核实~对符合聘用的经校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前台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校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1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8.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学校不续签聘用合同的~终止合同手续。

1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2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学校以前~必须交还学校
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
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奖励
1.本校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用人部门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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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审核
3)校长批准
、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
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
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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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恶劣的;
10.泄露学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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