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
项目奖惩制度
项目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为加强xxx 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规范专业施工及分包单位管理行为,明确其管理责任,制定本项目部对专业施工及分包单位的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部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令责任单位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按时整改的,执行本细则。
1.1 项目部月综合检查评比优胜队奖励 1000 元/次;1.2 样板验收批(一次通过、获得好评)奖励 300 元/次;1.3 每半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500 元;1.4 项目部月综合检查评比中的优秀员工(安全标兵、质量标兵)奖励 200 元/次;1.5 获得业主和监理直接奖励的,项目部追加同额奖励;1.6 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或者业主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受表彰的施工队分别奖励 10000 元、 5000 元、 2000 元、 1000 元/次;1.7 优秀施工方案和有关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举措或者技术攻关成果奖励 500~5000 元/项;1.8 项目部认为应该表彰的其他事项(包括完成项目部任务及其与其他施工队的协调配合)视情节赋予奖励;1.9 项目经理视业绩给有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2.1.1 违反变更批准程序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造成损失的追加损失价款 2~3 倍的罚款;2.1.2 违反工程质量报验程序而擅自施工的,处以罚款300~500 元/ 起;2.1.3 不按规定时间申报自检资料的,处以罚款200 元/每道工序;自检验收与项目部专检符合度小于 90%的,每小于 1%处以罚款200 元;2.1.4 不按规定时间申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分别处以罚款1000 元/天、 100 元/天;2.1.5 无方案或者未进行技术交底而施工的,分别处以罚款3000 元/起、500 元/起;2.1.6 进场材料、设备在 24 小时内不报验的,处以罚款500 元/天;2.1.7 进场材料、设备不经项目部和监理验收即使用的,处以1000 元/起罚款;2.1.8 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责令责任单位清除出场并处以1000 元/起罚款;2.1.9 未执行自检、交接检制度的,处以罚款300 元/次;2.1.10 未经项目部和监理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造成损失的追加损失价款 2 倍的罚款;2.1.11 未办理工序开工申请报告或者混凝土浇筑申请而擅自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1.12 未经样板验收即大面积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1.13 由于保护措施不力而导致成品、半成品污染或者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并处以罚款500 元/起;2.1.14 未办理模板拆除审批手续而擅自拆模的,处以罚款1000 元/ 起;2.1.15 现场材料、设备、过程产品在 24 小时内未进行标识的,处以.罚款100 元/件;2.1.16 未按规范规定留置标养和同条件试块及试件或者管理不善造成技术资料参数不全的,处以罚款1000 元/起,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2.1.17 由于值班人员脱岗,造成标养室温、湿度记录不全或者延误的,处以罚款200 元/小时,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2.1.18 检验批质量不合格,未按《项目部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0 元/检验批;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处以罚款1000 元/起;延时整改的,处以罚款100 元/小时;整改不力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并同时执行整改延时处罚;2.1.19 由于措施不力造成定位控制桩破坏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1.20 不按《项目部施工日志填写规定》填写、上报施工日志的,处以罚款50 元/天;2.1.21 监理例会上点名批评的,处以罚款300 元/次,上周例会提出的问题未安排或者整改不力,本周例会再次提出的,处以罚款500 元/次;2.2.1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或者教育(包括考试)不合格即上岗作业的,处以罚款100 元/人﹒次,并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罚款200 元;2.2.2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而施工的,处以罚款1000 元/起;2.2.3 不按规定时间报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处以罚款200 元/天;2.2.4 未按规定进行分部份项安全技术交底即施工的, 处以罚款500元/起;2.2.4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责令住手作业、清除出场并处以罚款500 元/人﹒起;并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罚款1000 元;2.2.5 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经备案、检测、安装验收及定期检验即.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5000 元/起;2.2.6 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或者特殊环境下维修保养而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缺失、失灵或者设备带病作业的,处以罚款2000 元/起;2.2.7 未按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处以罚款1000 元/ 起;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处以罚款200 元/人;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合格而使用的,处以罚款2000 元/项;2.2.8 未佩戴或者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处以罚款50 元/人﹒起;2.2.9 未佩戴或者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处以罚款100 元/人﹒起;2.2.10 木工、钢筋、砼、场内运输等施工设备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即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 1000 元/处;2.2.11 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而擅自施工的,处以 1000 元\起处罚;2.2.12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项目部或者监理工程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2000 元/起;2.2.13 未按《施工现场暂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用电布置和使用的,处以罚款500 元/处;2.2.14 不按项目部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而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2.15 擅自拆除、挪移安全及消防设施、器具的,处以罚款500 元/ 起;2.2.16 在建建造内设置办公场所、宿舍、仓库或者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2.17 占用、阻断消防通道的,处以罚款 500 元/起;2.2.18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处以罚款 2000 元/次;造成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2.2.19 不执行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继续施工的,处以罚款 1000 元/起;延时整改的,处以罚款 100 元/小时;整改不力的,处以罚款 500 元/起,并同时执行整改延时处罚;2.2.20 监理例会上点名批评的,处以罚款 300 元/次;上周例会提出的问题未安排整改或者整改不力,本周例会再次提出的,处以罚款500 元/ 次;2.3.1 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与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包括工装、安全帽的型式与颜色),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2.3.2 施工作业现场禁止吸烟,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2.3.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实行登记制度,违者罚款50 元/人﹒次;2.3.4 现场应根据项目部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每日清扫、适时洒水,确保无垃圾、扬尘,违者罚款 100 元/处﹒天;2.3.5 违反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处以罚款200 元/处;2.3.6 不按总平面图布置搭设临舍、安装机械、堆放材料的提出批评,不及时整改的处以罚款 1000 元/起;2.4.1 由于计划不周和方案报批、检验批报验延时及资源不足等自身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的,由责任单位赔偿受损单位施工工程价款1‰~ 3‰/天;2.4.2 每半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 元;2.4.3 造成关键路线工期延误的,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2.5.1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处以罚款 100 元/ 半天;2.5.2 未经项目部允许,擅自向物流公司申报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的,处以罚款100~500 元/起;2.6.1 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处以罚款 2000 元/起,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2.6.2 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未及时向项目部报告的,处以罚款10000 元/起;2.6.3 未兑现劳务工资而发生劳务纠纷,造成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2000 元/起。
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施工现场、项目部和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安全奖惩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奖惩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奖励规定第四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奖励:(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二)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三)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四)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奖励形式:(一)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彰;(二)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三、惩罚规定第六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处罚:(一)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二)隐瞒事故、虚报事故或伪造事故记录的;(三)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四)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行为。
第七条惩罚形式:(一)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二)对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吊销相关资格证书,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实施与监督第八条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由我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引言项目部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项目安全、有效推进工程进度的重要环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企业良性发展的关键。
为了更好地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促进各类安全活动的有效开展,建立完善的奖罚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示范岗位奖励项目部设立安全示范岗位,安全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被评为示范岗位,并获得相应的奖励。
示范岗位工作人员应每月参与全员安全培训活动,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巡检等工作。
2. 安全意识及行为奖励项目部每年评选每个班组的安全意识及行为奖,每个班组每年至少评选出一名安全标兵。
安全标兵将得到奖金及荣誉证书的奖励,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3.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项目部将定期组织安全技能竞赛,涉及安全操作、紧急救援等内容。
竞赛成绩优秀的个人及班组将获得奖金、礼品或晋升机会等奖励。
4. 安全创新奖励员工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安全管理及防灾减灾方案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或学习进修机会等。
安全创新奖励旨在鼓励员工勇于创新,推动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5. 安全管理贡献奖励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卓越贡献的员工将被评选为安全管理贡献奖,获得奖金、荣誉称号以及职称晋升等奖励。
这一奖励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责任追究在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人的追究工作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追究的力度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责任人的失职情况进行区分。
2. 事故分析及责任认定项目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并确定责任人。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责任人的失职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停职、降职、解聘等。
3. 安全教育及培训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安全岗位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一、前言: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安全,各大工程项目都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完善的管理。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的实施细则就是其中的一个管理方法。
正确执行安全奖惩制度,有利于项目部推行安全管理,威慑违规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二、概述: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项目部内安全生产管理中表现突出或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人员和单位予以奖励或处罚的一种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适用惩罚,对安全生产中表现良好的进行奖励。
三、奖励项目: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2. 安全生产三好职工奖;3. 安全生产创新和改进奖;4. 安全生产质量先进单位奖;5. 整改措施优秀单位奖。
四、惩罚项目: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处罚;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五、实施细则:1. 评价标准: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的实施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一般是在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评价标准包括安全文化氛围、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技术防护、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检查监督和安全服务。
2. 发放方式:项目部安全奖励的发放方式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3. 处罚方式:项目部安全惩罚的计分办法,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要制定严格的评分标准,规定每一项安全行为和违规行为的扣分数,按得分的高低进行分级处理,进行处罚。
4. 操作程序: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的程序通常包括提名表的填写、提名材料的审核、提名表的签名、奖励发放、处罚通知和纪录的登记等步骤。
六、总结: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实施细则的制定,为项目部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指导和支持,有利于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在实施安全奖惩制度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及项目的顺利进行。
施工生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公司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表彰先进,激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工程项目稳定健康安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在各年度预算时,做好满足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预算,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部门和个人。
本办法合用于项目部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
凡是在季度、年度安全无事故活动中,成绩显著,并达到下列条件的部门及个人,项目部酌情赋予表彰和奖励。
1.坚持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中主要议事日程,在项目生产活动中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内容和记录。
2.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工作成绩显著。
3.认真做好安全技术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和劳务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基础知识。
4.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含劳务工)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考核记录。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能及时处理。
6.能按时上报安全报表,年度安全生产总结。
项目部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项目部实际生产活动情况,制定安全奖励标准。
1.季度安全无事故活动期内,职工出勤天数不足本季度日历工天数三分之一的无奖,出勤天数在本季度日历工天数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半奖,出勤天数在本季度日历工天数二分之一以上全奖,待工、长病、入学、外单位助勤人员、旷工、受行政处分或者拘留者无奖,发生轻伤事故及事故苗子的责任者无奖。
2.在安全无事故活动中,对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及个人,经公司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赋予一次性奖励。
项目部安全生产未达到管理目标时,发生普通以上事故(不含),扣发项目部全员年度安全奖。
1.发生普通及以下安全事故,项目部负全责的情况下(部份责任时按项目部承担责任的比例)赋予以下处罚:(1)死亡1~2 人(含劳务工),项目部罚款 5万元,同时纳入项目经理考核指标,事故处理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前言在建筑项目中,安全问题是一项十分严峻的问题。
因此,在开展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应该高度重视安全问题。
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安全奖惩制度,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推动项目安全工作的开展。
安全奖励1. 安全优秀个人奖安全优秀个人奖是对在安全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获奖标准:•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安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积极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配合项目部进行处理;•积极参与施工交底,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并在现场落实;•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帮助他人,推动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优秀班组奖安全优秀班组奖是对在安全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班组的表彰和奖励。
获奖标准:•班组成员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安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班组内部开展每日安全交底,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并在现场落实;•班组内部形成了良好的安全氛围,同心协力、互相监督,达到了比较好的安全效果;•班组成员之间配合默契,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安全先进单位奖安全先进单位奖是对在安全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获奖标准:•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安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连续半年或一年时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了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通过现场巡检、自查自纠,未发现安全隐患,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安全惩处1. 安全批评安全批评是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个人或班组的责任追究和批评教育。
批评标准:•在施工现场发现明显安全违规行为;•逾期未完成安全工作任务,疏于管理;•发生轻微的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未及时处理。
2. 安全罚款安全罚款是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个人或班组的罚款惩处。
罚款标准:•个人或班组负责人,未按照项目部安全要求组织安全交底,每次罚款200元;•个人或班组负责人,在拆除、挖掘等施工项目时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护,每次罚款500元;•个人或班组发生较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铁矿项目部安全奖罚制度
铁矿项目部安全奖罚制度一、背景介绍铁矿项目部作为矿山生产的重要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制定并实施安全奖罚制度是必要的。
二、安全奖励措施1. 安全文明生产奖(1)树立安全文明生产典型,评选每月1名“安全先进个人”和每年1名“安全先进个人”。
(2)奖励金额:每月1名“安全先进个人”奖励500元,每年1名“安全先进个人”奖励5000元。
(3)评选标准:个人工作积极主动,安全意识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率为零,无违章操作记录。
2. 安全工作创新奖(1)鼓励员工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创新方案和措施,评选每月1个“安全创新团队”。
(2)奖励金额:每月1个“安全创新团队”奖励2000元。
(3)评选标准:提出的创新方案具有实施可行性,能够有效提升工作安全性和效率。
3. 安全教育培训奖(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训,评选每月1名“安全教育培训模范”和每年1名“安全技能能手”。
(2)奖励金额:每月1名“安全教育培训模范”奖励300元,每年1名“安全技能能手”奖励3000元。
(3)评选标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学习成绩优异,有较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技能应用能力。
三、安全惩罚措施1. 违章操作处罚(1)对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个人档案。
(2)情节严重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事故责任追究(1)对于事故责任明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对事故责任较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降职等处理。
3. 安全隐患整改奖惩(1)对积极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表扬并奖励200元。
(2)对不履行上报安全隐患职责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个人档案。
四、安全奖罚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安全奖罚制度的执行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由专门的安全奖罚小组负责具体的评选和处罚工作。
2. 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五篇)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____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全体职民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天津市业主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组织机构,责任明确,资料齐全,配有专职安全员,人员稳定。
1.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职责明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操作规程齐全,并认真执行。
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3、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年末有安全生产总结。
1.4、安全生产教育有记录。
《安全生产法》宣传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5、每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有记录。
1.6、安全生产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1.7、安全生产事故无漏报,隐瞒不报现象。
1.8、安全生产宣传有内容,安全标志,安全标语醒目,安全操作规程挂牌齐全。
1.9、每项工序都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2.奖惩情况2.1奖励制度: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2.1.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及个人;2.1.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机械设备隐患、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2.1.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2.1.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2.1.5、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2.1.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2.1.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2.1.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个人。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依据《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奖励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三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指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限度,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四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事故,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条进行处罚。
第五条对安全隐患的处罚原则:安全检查过程中,首次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项目部应对严重隐患立即整改,对一般隐患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
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重复发生的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六条对于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七条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八条安全隐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九条严重安全隐患界定:⒈安全管理方面:⑴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等。
⑶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
⑷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无记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⑸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厂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等⑹特种作业:特种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无证操作的。
⒉文明施工:⑴施工现场:随意吸烟、道路不畅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不明显的。
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规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等。
⑶现场防火:未办理消防合格证;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3、脚手架: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设。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质量事故、问题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把我项目工区建设成为亮点工程、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成为地铁项目的排头兵;树立公司项目形象,贯彻落实对项目高质量、高标准的监管职责,督促专业、劳务公司(班组)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进而消除施工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和冒险性。
根据国家和广州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等规定,特制本细则。
第一章安全质量总体要求一、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的全部内容,若劳务合同条款与本制度有雷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二、如分包单位未按图施工,或不按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交底施工,或不按现行国家规范施工而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事件,处罚分包或劳务单位5000元至100000元。
并自行按规定返工,赔偿项目材料及机械费用,承担建设单位处罚,同时还应当赔偿项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在现场收方或签证工作中,如分包或劳务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处罚分包或劳务单位5000元至50000元。
四、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的,每发现一次处罚分包或劳务单位5000元至10000元。
五、对项目部、监理或者业主单位等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的,每次处罚分包或劳务单位1000元至5000元。
如班组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监理或者业主等单位对我项目下发罚款通知书,我项目将有权在验工计价中对其加倍扣除。
六、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或劳务单位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措施,如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并造成施工成品损坏的,罚分包或劳务单位500元至1000元,并承担修补的费用。
七、严格按照我项目工作计划进度表进行施工,除特殊原因外,延误所造成的抢工费用由班组自行承担。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四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奖励措施:1. 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3.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4. 安全生产意识强、行为规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激励奖励;5. 安全生产技能水平高、现场管理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技能奖励。
二、惩罚措施:1. 未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责任程度进行相应处罚;2. 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罚;3. 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4. 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5. 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工整顿、罚款等。
三、奖惩实施程序:1. 对于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由项目部门进行评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对于未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由项目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 对于其他奖惩情况,由项目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证据,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决策;4. 奖惩决定及执行情况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惩实施评估:1. 对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奖惩实施效果评估,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性;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奖惩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是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长沙科技新城项目达到长沙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保障生产和全体员工的安全,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整洁的施工环境,结合长沙科技新城项目情况,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施工秩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侵犯公司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以下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一、奖励项目:
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经营单位与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及时救助伤员,保障工人的安全,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3.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4. 在安全生产督查中没有发现安全隐患,并且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可获得安全生产奖励。
二、处罚项目:
1.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除了按行业标准进行处罚外,还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警告。
3.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处罚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警告和停工整改。
4. 违反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规定,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防护用具的,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以上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一般性内容,具体规定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三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优秀的项目部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部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3.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提出创新理念、发展新技术或实施新举措的项目部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安全违规罚款:对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项目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确定。
2.安全责任人罚款:对安全责任人在安全管理方面失职失责的项目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安全责任人的失职失责程度确定。
3.暂停施工处罚: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多次违规行为的项目部进行暂停施工处罚,直到整改到位并经评估合格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4.撤销承包资质: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多次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部撤销承包资质,终止其在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合作。
三、实施机制:1.建立奖罚评定委员会:由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评定奖罚对象、奖罚标准和奖罚形式。
2.制定奖罚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奖罚标准,涵盖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和方面。
3.执行奖罚制度: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部及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的项目部及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确保奖罚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奖罚标准和形式进行修订,以更好地激励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二)是为了增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管理效果,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1. 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对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项目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 安全生产管理优秀个人:对具有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5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一、奖惩规定: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凡在施工中发险情时排除万难除或避免了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发生,项目经理部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2)对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有创新,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者,根据创新效果在大小,对创新者给予不同的奖励。
(3)对于能严格安全管理创优良达标的项目经理部,给予奖励。
(4)对坚持原则,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和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奖励。
2、奖励金额的来源和办法奖励金额的来源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单位罚款项目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总公司列支,但处罚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列支它用。
奖励办法:(1)项目部:工程开工后接受市建委安站的监督和检查,以安站确定的安全达标工地,为依据给予奖励。
(2)班组和个人:项目工程部根据班组和个人的业绩报总公司安全部门审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奖励的金额:项目部:工程达标后奖励制度1000-____元;班组:班组集体奖励金额平均每人____元;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____元。
二、违章处罚规定:无专项用电方案、照明回路未分开、布线混乱达不到要求的工地,用电未经安站验收的工地三、对违章者的处罚:1、总公司安质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检查,开具整改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签字后,转交总公司财务科,由内部银行代扣。
2、对于多次违章不改的违章者,建议除处罚外,应消除出场或下岗。
3、对违章者处罚项目,总公司对项目部处罚,再由项目部落实到违章者。
四、考核办法由总公司安技科对各项目部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考核项目部。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2)是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运行的一套规则。
以下是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的一般内容:一、奖励方面1. 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没有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奖励。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1. 引言在现代化工程中,安全是保障项目稳定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是建立在安全生产基础之上的一种用于管理和监督项目整个生命期的政策,旨在建立一种积极向上的管理文化,以促进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和行为的规范。
2. 奖惩制度2.1 奖励制度为了鼓励员工、团队和企业积极进行安全生产,根据评价指标,项目部将按照以下五种方式奖励:1.优秀个人奖:表彰在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奖励现金、证书、荣誉等;2.优秀团队奖:表彰在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团队,奖励团队现金奖、荣誉称号等;3.优秀管理奖:项目部将定期按照一定标准对各项安全管理进行考核,对得分高的管理者予以奖励;4.优秀创新奖:鼓励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检测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5.安全星级奖:通过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积累的星级进行评定,奖励一定款项。
2.2 惩罚制度为了更好地促进员工、团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中遵守标准,接受安全培训,并且积极参与安全活动,项目部将按照以下五种方式予以惩罚:1.个人警告:对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小疏漏和违规行为予以警告;2.团队警告:对团队安全管理中出现的瑕疵和问题予以警告;3.罚款:对重大安全违规行为进行扣款处理;4.降级:对在安全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的项目经理进行管理职务等级降级处理;5.开除:对严重违规的员工进行开除处理。
3. 奖惩实施细则3.1 评分规则为了科学合理地评定员工安全行为和表现,提高评价的透明度,项目部将根据以下标准来对评分细则进行制定:1.安全行为:员工健身、安全教育培训等;2.安全技能: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流程、日常维护等;3.安全管理:员工带领团队进行安全现场管理等。
3.2 安全评分周期及评价方式项目部将设立1个评价周期,在该周期内,项目部管理将根据上述标准分别对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考评,以员工的平均分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3.3 奖惩管理调整原则在员工安全奖惩管理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员工个人安全行为表现等情况发生变化,因此项目部领导将根据员工安全行为实际表现情况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
是为了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进行奖励或惩罚。
一、安全奖励制度:
1. 案例奖励: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进行评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鼓励大家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 先进个人奖励:对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3. 安全意识教育奖励:对参与安全意识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安全意识的员工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关注安全问题。
4. 集体奖励:对项目部整体安全管理成绩突出的团队进行集体奖励,激励团队积极开展安全工作并取得好的效果。
二、安全惩罚制度:
1. 迟到早退惩罚:对个人迟到早退现象进行惩罚,如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奖金。
2. 安全违规罚款: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罚款,并要求整改行为,确保安全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和改进。
3. 严重违规停工处理:对于安全违规行为严重的人员,可以依法进行停工处理,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重新进行安全培训。
4. 考核评定降级处罚:对于安全表现不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情况的人员可进行降级处罚,以警示他人,加强安全管理意识。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安全奖惩制度,具体的制定和执行应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执行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和惩罚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防止为主, 综合治理”旳安全生产方针, 深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旳发生, 保障职工在生产、生活中旳安全与健康, 树立反习惯性违章旳长期有效机制, 项目部特制定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在项目部范围内实行严格旳奖惩制度, 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明显成绩和特殊奉献旳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对在生产中严重失职,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旳, 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详细奖罚制度规定如下:一、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下列奉献之一, 经项目经理同意予以500~2023元奖励:1.在危机关头, 排除险情, 防止重大旳机电设备、交通、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或人生伤亡事故发生旳;2.发生事故时积极急救, 防止事故扩大, 使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3.保证本工程能规范施工, 不发生任何轻伤事故, 保证本作业面没有安全隐患旳;4.研制、革新、引进安全技术, 经有关部门鉴定, 实际效益(效果)明显旳;5、重大施工项目(含单项工程)施工组织中, 做到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及时, 审批、交底、实行认真负责, 防止事故发生, 保证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行之有效, 对保证生产计划按期实现目旳, 生产经营效果有明显作用旳;6、在发生机械事故、防洪抢险、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时, 积极坚决采用有效旳安全技术措施, 防止或减少事故损失旳。
二、惩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100元, 并通报批评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带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
2.违反持证上岗规定, 无证操作各类设备, 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操作旋转设备戴手套。
3.工作中随意穿越、移动防护遮拦;攀登脚手架、不走安全通道, 上、下攀爬脚手架, 跨越沟道、孔洞等。
4.揭开沟道、孔洞盖板作业时不挂警示标志, 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及时恢复原样。
5.作业过程中抛扔传递工具、材料、设备等。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共5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共5则)第一篇: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附件:项目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一、奖惩凭证项目部月度安全考核通报,各类安全检查下发的奖惩通知书。
省、市各级行业管理机构、总监办等各级管理人员在对本项目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过程中受表彰(或批评)的部门或个人,作为奖惩凭证。
二、奖惩条款(一)考核奖励1、安全工作检查及安全责任考核1)依据公司《项目部重大安全目标专项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精神,项目部年度通过考核评价为省级“平安示范工地”称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奖励实施按照“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中的奖惩措施进行奖惩。
2)凡经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项目部每月安全大检查中表现优异的职能部门、施工队,给与1000~2000元奖励。
3)各职能部门成绩进行累计全年,考核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给予部门责任人1000~2000元奖励;部门人员200~500元奖励;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不予奖惩;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施工队考核参考此标准。
4)各岗位安全责任考核每月考核,累计全年,考核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给予岗位考核奖励500~800元;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不予考核奖惩;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给予岗位考核罚款200~500元;施工队考核也参考此标准。
2、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队或个人,给予奖励200~1000元。
1)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表现优异的,在各类安全劳动竞赛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2)及时发现并上报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或对施工现场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措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3)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考核处罚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处罚1)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其金额概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项目部作业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三篇)
项目部作业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是项目部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提高班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项目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奖励:根据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安全成绩突出的班组进行表彰,以激励先进,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工作出色的员工进行表彰,鼓励其发扬模范作用,同时激励其他员工的学习和努力。
3. 安全生产创新奖励:对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取得实效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
4. 安全生产培训奖励:对参加并通过安全生产培训的班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学习和提高安全意识。
二、惩罚措施1. 安全违章行为扣分:根据班组出现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扣分,根据扣分情况对班组进行相应惩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班组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3. 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处理:对未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班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奖金、降低评定等级等。
4. 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处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班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是项目部针对班组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奖惩要公正:对于得奖的班组和员工要公正评定,确保公平性,不偏袒个别人员或班组,避免褒奖不当。
2. 执行要及时:在发现安全违章行为或事故发生后,务必及时进行处理,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不给予逃避、纵容以及互相包庇的机会。
3. 奖励和惩罚要合理:奖励和惩罚的力度和措施要与实际情况相对应,在奖励和惩罚的过程中要秉承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激励和警示的效果。
4. 激励为主:在实施奖惩措施时,要注重激励的作用,既要给予承认和奖励,同时也要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责任意识,以达到长久的安全生产效果。
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一、概述为了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提高全体项目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
奖惩制度是项目部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旨在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纠正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奖励事项1. 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的员工对于工作中积极、热情、认真负责的员工,项目部将根据日常表现情况,根据工龄、工作岗位、升迁职称等因素给予不同级别的物质激励。
2. 安全生产创新的员工对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提出创新性建议和方案的员工,经评定采纳后,将分别按照提议、方案的难度、实用程度、经济效益等受到不同额度的奖励。
3. 安全生产表现出色的员工在日常工作的执行中或应急处理中,出现突发事件,员工能够果断处置、组织协调、主动参与、勇敢救援等表现优异者,将受到表扬,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者物品奖励。
4. 安全受伤事故率降低的员工为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员工意外事故率越低,项目部越能保障自身生产力、安全与稳定。
因此,每当员工任务完成后,将对员工的安全受伤事故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年度评定结果分别给予安全奖励,以资鼓励。
三、处罚事项1. 操作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大者对于在操作中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执行或出现安全隐患较大的情况下,项目部将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纪律处分等处罚。
2. 工作中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者对于工作中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按程序执行、有恶意违反企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下,将给予纪律处分、调离危险岗位、解聘等惩罚,同时要求其进行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深刻反思。
3. 擅自带入危险物品或药品者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因人而异、因事而变,在施工现场,项目部会要求身体有不适、疑似传染病人员、在外未取得食品检测、危险物品等不得进入工地现场。
一旦发现该规定被员工违反,则根据其治理前未取得许可的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于影响到工程规划和进行工程的员工更会进行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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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四公司宁启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规范参建员工安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依据宁启铁路股份公司《宁启铁路工程建设激励约束考核实施细则(暂行)》、局指挥部《安全质量奖惩实施细则》,结合我管段建设项目部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对在安全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奖罚
第一条项目部每月开展安全标准工地专项检查评比,对获得第一名的工点,奖励该施工班组2000元,对第二名,则奖励该施工班组1000元。
第二条项目部开展争当优秀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活动,每月评选3人,对当选的优秀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按名次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800元、500元。
第三条各工区实现年度无轻伤以上事故,无一般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的,奖励工区长5000元,奖励该工区技术主管4000元,奖励工区施工员2000元(如有),奖励负责现场的主要技术人员每人2000元。
第四条各工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扣罚各工区的约束激励考核工资,并取消年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章安全处罚细则
第五条发生安全事故单位,分别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现场安全管理
(一)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按每发现一人或一处罚款50元。
1、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穿拖鞋、高跟鞋、
硬底易滑鞋
;
2、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
3、风枪手、砼喷射砼、砼工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隧道内施工不穿反光背心、马甲者。
5、氧气乙炔混放(小于3米)。
6、游人进入工地未驱赶。
7、施工辖区的安全标识牌倒地、不规整。
第七条高处作业(2米以上)
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处以每人100至1000元罚款。
1、高处作业无围栏和安全网,防护设施搭设不规范、安全网不封闭,登高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特别注意:翻模施工:钢筋绑扎前有封闭的栏杆、脚手板;混凝土浇筑前有兜底的安全网)
2、高处作业中物料堆放不当有滑落危险,上下传递物件随意扔投、抛掷;
3、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高空作业时,未搭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
4、安装、拆卸2米以上的模板,未搭脚手架、未设防护栏杆;
5、高处作业上下未设置联系信号配备通讯装置;
6、上下交叉作业未设置防护措施;
7、夜间作业,无充足照明设施。
8、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搭设不牢固、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第八条施工用电
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电力线路架设零乱、不牢固或不按规定架空或埋地;
2、电源线老化、未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或绝缘损坏、接头处裸露未包扎;
3、未采用三箱五线制,不符“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开关箱和配电箱不标准或防护不到位,擅自扩大熔丝容量或金属丝代替熔丝;
5、检修电器或登高作业无人监护;
第九条爆破作业
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处以200元/次罚款。
1、爆破作业未经项目部派出所或安监部许可的;
2、违章、违规装药放炮;
3、未设立爆破安全警戒区和固定、流动警戒哨,未定时鸣哨警戒,爆破员、安全员等人员未到位放炮,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除警报;
4、爆破余药当日未清点登记,退回原库,在工地过夜或私存炸药;
第十条隧道施工
(一)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按500元/人(次)罚款。
1、洞内爆破作业时,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地带;
2、运输车辆人货混装,施工人员有扒车,追车行为或强行搭车;
3、洞口、平交道口、狭窄场地未设置缓行标志,洞内倒车无人指挥;
(二)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1、进洞不戴安全帽;
2、洞内电线拖地,照明不足;
3、洞内机料堆放混乱,无警示标志;
4、衬砌台车、防水板台车、开挖台架内轮廓上未显示限界,未设置设警示标志、未设置安全防护网;
5、洞口施工区和洞内衬砌台车、防水板台车未设置消防器材;
6、洞内存放燃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洞内明火作业、取暖;
7、台车围栏过低,跳板、梯子未安装牢固,引入台车的电线无有效绝缘措施。
8、初支未紧跟掌子面,仰拱、二衬距离掌子面超过规定要求;
9、开挖工法与实际围岩类别不相应;
10、开挖台车、衬砌台车等施工台车未使用安全电压的;
11、超前地质预报不及时,未按要求进行监控量测;
12、洞内积水、积泥较严重的;
13、洞内机械车辆行驶超速、车灯损坏、无保养维修记录的;
14、仰拱施工无警示标志、栈桥架设不稳的。
第十一条桥梁施工
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处以100元/处罚款。
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1、机具、机料等堆放在基坑坡顶线2米以内,开挖的土石方堆放距坑、槽
80cm以内,堆放高度超过1.5m,构成安全隐患;
3、挖孔桩施工不规范,≥10m深孔未采取机械通风和排毒措施,周围无围栏和警示标志,提升设备无限位、防脱钩装置,人员上下未使用安全爬梯;
4、钻(挖)成孔或挖孔暂停时孔口未设盖防护,夜间未悬挂警红灯;
5、脚手架、模板上、悬灌梁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
6、模板强度、刚度不够,加固不牢固,存放不符安全要求或无倾倒措施;
7、拆除模板场未设立禁区标志,拆下的模板、材料、工具直接向下抛扔;。
8、模板、钢筋、工具等吊装过程作业起重机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
9、脚手架搭设未按搭设方案施工,架子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0、跨路施工在交通线路上未实行交通管制,未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在施工场地出入口未设置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未开启灯光示警标志,施工完毕现场警示标志未恢复;
11、违反起重操作规程或十不吊;
第十二条路基施工
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处以200元/处罚款。
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1、高边坡施工无防高坠、防滑坍措施,未按要求设观测点进行观测;
2、弃碴场无挡护设施,对交通道路、民房或其它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3、施工便道不安全,危险地段未设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出现边坡坍塌不及时加固处理;
4、陡坡施工存在重叠作业,未设拦挡设施防止落石伤人,坡面松动危石未清除,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汛期在滑坡体搭建工棚,机具转移不及时;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
项目部检查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实际情况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1、主要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无安全防护检测设备;
施工机具无防尘防雨罩,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未按规定接零接地,无漏电保护;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电焊机电源未用自动开关,无降压及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标未穿管保护,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
;
3、机动车辆司机无证上岗,违章行车或载人,制动装置不灵敏;
4、气瓶存放和使用不符合要求;
5、塔吊和吊车起重设备施工时吊物上站人、吊物浮动或歪拉斜拖、锐角、刃角不垫好、超负荷起吊、刹车装置失灵、现场无人指挥的或信号不清楚;
6、起重作业时重物自由下落;
7、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室未切断电源的;
8、4级风以上进行塔身升降作业、6级风以上进行起吊作业;
9、夜间施工照明不足。
第十四条雨季和夜间施工
1、六级以上大风和暴风雨天气进行起吊作业;
2、雨天施工机械和用电设施无防雨棚或防雨棚搭设不牢固;
3、雨后起吊作业未进行起吊机械本身安全性检查;
4、下雨天露天情况下进行钢筋焊接、对接施工作业;
5、雨天和夜间施工没有专人指挥、现场无安全员监督值班的;
6、用电设备、危险地段(深基坑、水塘、河边等)无明显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的;
7、夜间施工照明不足;
8、夜间作业施工人员不得少于2人;
9、施工结束未切断电源的。
第十五条对项目部下达的整改指令落实不力的处罚
对项目部检查人员(安全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包含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次处罚1000元,对态度蛮横拒不整改的处罚2000元;对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责令停工。
第十六条在项目部每月开展安全标准工地专项检查评比中,对获得倒数第一名的工点,处罚该施工班组1000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安全处罚的指导思想:个人违章罚个人,班组违章罚班组,班组长(现场负责人或值班人)对安全管理不配合处罚班组长(现场负责人或值班)。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规定的其他违反施工组织、安全规程、验收标准和设计(变更设计)的情况,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独处罚。
第十九条罚款由项目部财务部在当月拨付的工程款(或个人工资卡)或借款中扣除。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3A标项目部安全部负责解释。
中铁十四局三公司向莆铁路FJ-3A标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附件:
安全奖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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