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来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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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护人员外出进修行为,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范围包括专业进修、学术研究、教学培训等。

第三条进修单位包括国内外大专院校、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进修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

第四条进修期限包括短期进修、长期进修等。

第五条进修内容包括学习、科研、参观、实践等。

第六条进修资助包括学费、差旅费、食宿费、购书费等。

第七条进修归口管理单位为医院人事处。

第八条进修单位需与医院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第九条具体进修安排由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专业需求和个人申请情况做出第二章进修途径第十条医院根据本院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面向全院医护人员选拔具有较强专业素质和进修意愿的人员。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医院进修公告、政策法规和要求,积极申报参加外出进修计划。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进修途径,包括公派出国留学、国内公派进修、自费出国留学、自费国内进修等。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技能要求,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进修资格。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院和进修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计划,积极参与各项进修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结束后,应当按照进修单位要求提交结业报告,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分享交流。

第十六条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进修单位的管理规定,勤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进修人员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进修管理第十八条医院人事处负责医院全院进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第十九条医院人事处要认真负责进修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第二十条医院人事处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

第二十一条医院人事处要及时总结进修人员的学习成果和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奖惩。

第四章经费保障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合理安排进修经费,保障进修人员的学习、实践和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条进修人员应当按规定用于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得擅自挪用。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外出进修应以提高业务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第四条医院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外出进修: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拥护医院发展方向,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进修:1. 近三年内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到处罚者;2. 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 近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4. 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5.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程序第六条医院人员申请外出进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审批;4. 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进修。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 向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进修手续;2. 按照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3.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效果:1.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外出进修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定期了解进修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2.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汇报进修情况;3. 外出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医院工作的所有外来技术人员,包括进修人员、外聘专家、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对外来技术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进修人员管理第四条进修人员需提前向医院提交进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医院进修。

第五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进修人员报到时需签署《外来进修人员协议书》,并自带工作衣、听诊器及专科进修所需的必备常用物品。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参加活动不得少于10次,进修半年者不少于5次。

第八条进修人员须在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日到所进修科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进修资格。

第三章外聘专家管理第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业人才;(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外聘专家与医院签订《外聘专家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外聘专家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外聘专家在医院开展诊疗活动时,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兼职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兼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业人才;(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与医院签订《兼职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医院对外来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等方面。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外出进修条件:外出进修分为专项进修、专科进修。

专科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专项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符合以下规定者,方可申请外出进修。

(一)资格条件:医生、护士已注册为在本院执业,医技人员已取得技士以上(含技士)或药士以上(含药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所从事的专业,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专业理论,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胜任进修工作任务。

(二)工作年限要求:1、专科进修基本条件:(1)医生: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生在本院聘任医师职称后工作满 3 年。

(2)医技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技人员在本院被聘任技士或药士职称满 3 年。

(3)护士:在本院被聘任护士职称,工作满3 年。

2、专项进修原则上选择短期的专项进修。

3、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医务科合理安排,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进修审批与管理:根据全院业务发展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需要,由科室制定年度进修计划,根据外出进修的条件择优派进修人员。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填写《林头镇大衙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计划表》,提出书面申请。

(见附件)2、医、技人员的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报医务科加意见盖公章及备案,护理人员的进修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并签字后报护理部加意见再转医务科盖公章及备案。

3、医务科或护理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

4、申请进修人员要签进修合同。

进修完毕后回本院上班要实行相关专业知识授课。

5、申请人员填写进修医院的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进修医院。

6、进修结束前 2 天电话告知科主任和医务科或护士长和护理部。

7、进修结束后按进修计划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两个星期内提交进修总结以及进修鉴定或证明。

8、进修费用由医院另定,(住宿尽可能住集体宿舍)。

某某医院2021年2月6日附件: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成近成果名称和形式、发表刊物、时间及获奖情况果三年的科研。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三、进修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临床实践经验。

3.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初级职称且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

4. 拥有进修意愿,愿意接受进修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四、进修申请与审批1. 申请人需填写《医院外出进修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审核后,报医务科审批。

2. 医务科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申请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3. 经审批同意的外出进修人员,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学习。

2. 进修期间,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期间,如需请假,须提前向进修单位申请,并经医务科批准。

4. 进修期间,医院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5. 进修期间,如有违反进修单位规定或出现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将取消进修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进修期满及考核1. 进修期满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所在科室和科教科进行考核。

2. 考核合格者,由医务科颁发结业证书。

3. 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进修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民营医院外出进修制度范例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各科室需综合考虑,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安排进修。

需对进修人员的进修目的进行充分论证,明确进修内容,并规划进修结束后在院内开展的新技术项目。

每年____月的最后一天,应将下一年度的进修计划提交科教科,由科教科转交医院科技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进修医院的级别应根据发展计划,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特别批准。

二、进修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医疗专业进修人员需具备本科学历并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中专学历需工作____年以上,或已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专业进修人员需为护师及以上职称。

特殊情况由院长特别审批。

医务人员在每个职称阶段仅允许一次半年以上的进修机会,每科室每年原则上仅可安排医疗、护理各____人进修。

以下情况在____年内不得派出进修: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罚者;病、事假超过____个月者;发生医疗事故者;不服从分配者。

三、进修人员需与医院签订《外出进修协议》后方可离院。

四、进修人员须遵守本院及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进修期间不得更换专业或无故中止学习。

如需延长或提前返院,需事先取得进修单位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如违反规定、医院规定或擅自终止进修,进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按《医院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进修____个月以上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进修____个月及以内者,报销____次往返车费。

六、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应在____天内向科室和科教科报到,提交《进修人员鉴定表》、进修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进行全院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讲座。

进修人员应在____年内按照进修协议开展____项新技术新项目。

七、进修人员自进修结束回院工作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调离、辞职或更改专业,否则需承担相应进修费用。

来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科教科负责来院进修人员的接收、安排、结业鉴定等管理工作。

二、来院进修人员需为公立医院在职员工,中专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专科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工作____年以上,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____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____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____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____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____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____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____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____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____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____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____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

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人员结业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篇一: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使外派进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院实际,经研究对医务人员进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急需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4、应具有一年及一年以上本院执业工作经历。

5、院部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情况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在每年年终拟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外出进修人员的名单,进修内容、进修医院及时间等内容,报医务科备案;或由本人向医务科科教干事提出申请及可行性报告,由医务科一周内回复是否同意。

2、经医院同意并符合进修条件者,在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并提供进修目的或计划的报告一份,以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报医务科备案。

3、医院审批同意后,由申请进修人员或所在科室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下载进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报批后寄出,医务科进行备案。

三、办理离院程序1、外出进修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应将行程时间上报医务科、人事科,以便安排工作。

2、到医务科领取离院审批表,经科室、人事、财务同意后(已婚育龄女职工进修半年以上还需经计生专干同意),签定进修协议。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1、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

2、原则上护理、医技进修时间3-6个月;医疗进修时间半年至一年。

3、进修费、住宿费由医院报销。

原则上应由进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不能安排住宿者,经医院批准可以自行联系住宿,无论统一安排或自行联系住宿费用每天上限为40元(省外)、20元(省内)。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医务人员根据医院专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每年11月份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外出进修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提交进修计划及相关材料。

2.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提出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第十条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请假、延期或提前返院,应事先征得进修接收单位同意并报请我院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外出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

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

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____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____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____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

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各科专业发展需求,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个人必须服从科室安排。

二、凡安排外出进修必须按医院要求联系进修,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改变专业。

三、进修人员条件: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2.有明确的进修目标,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3.住院医师一般安排到省内上级医院进修,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因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等确需到省外进修者,经科室同意、医院批准方可进修。

四、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脱产进修3个月以上,无特殊原因、进修不得超过一年。

五、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申请表》,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部备案。

六、对备案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科室不予排班,凡未按医院要求进修或弄虚作假者,医院不予认可,且不报销进修费用、不出具进修证明。

七、进修期间住宿:如接收医院提供住宿的,必须在医院住宿;八、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需经接收单位同意、医院每月不定时抽查,如进修当月抽查不在岗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进修期间连续两次抽查不在岗者不报销进修费用。

九、进修期间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外出进修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医院,本人要求调动的应退回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进修费、差旅费等。

十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部报到,并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进修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医务部存档,科室组织由医务部和科教科参与的科内讲课,必要时由科教科安排进行院内讲课,经考核合格后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考核表》,医务部出具《完成进修合格证明》后方可报销进修费用,以后将进修学到的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中积极推广应用。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推动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确保外出进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选派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选派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循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以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选派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1. 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实践经验,工作表现优秀;3.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4. 持续关注医学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有强烈的求知欲望;5.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6. 科室及医院认为其他应选派进修的条件。

第三章选派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人员选派程序如下: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科室需求,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建议;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选派进修人员名单;4. 对选派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5.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进修。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持与科室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促进科室业务发展;4. 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5. 进修期满后,按时返回医院,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扎实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院外出进修人员。

第二条:外出进修必须以本院技术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为原则。

第三条:外出进修由个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登记,最后由院委会审批。

院方可根据业务需要,直接选送相关人员外出进修。

第四条:进修人员签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院方医务科应加强监管不定期抽查进修纪律落实情况。

第五条:进修期间每月应向所在科室主任汇报学习情况。

第六条:外出进修人员医院发放全额档案工资。

第七条:进修期间产生的进修费用,经医务科审核同意,由院方、所在科室、进修个人三方平均承担。

第八条:进修期满必须参加医务科组织相关理论、能力、综合考核。

考核总分值为300分,考核总成绩达到200分以上,并且理论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1.回院入科前,进行理论考核。

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测试占70分,向院方汇报进修收获和成果占30分。

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通过。

2.回院入科后1个月后,进行能力考核。

采用随机抽查或现场演练业务技能的形式进行考核,评定结果为熟练掌握100分,基本掌握60分,部分掌握30分,未掌握0分。

3.回院入科满3个月,进行综合考核。

包括科室测评,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主任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40分、合格25分、基本合格15分、差0分;分管领导评价,评定结果为优秀30分、合格20分、基本合格10分、差0分。

第九条:理论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立即停发室奖励绩效1个月,次月进行补考。

第十条:考核总成绩低于200分的,停发科室奖励绩效3个月。

第十一条:进修期满考核合格的,无违犯本办法进修期间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报销个人承担进修期间产生的费用。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派参加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派进修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为目标;(二)以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为宗旨;(三)以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为方向。

第二章外派进修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进修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具备进修条件的人员;(二)个人申请: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可向医院提出申请;(三)医院选拔:医院根据科室推荐和个人申请,结合医院发展需要,选拔合适人员。

第五条外派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二)业务水平较高,具备进修所需的业务技能;(三)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年龄、学历等符合医院要求。

第六条外派进修人员派遣程序:(一)科室推荐或个人申请;(二)医院审核通过;(三)签订进修协议;(四)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外派进修人员管理第七条外派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二)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积极参与进修单位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四)保持与医院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

第八条外派进修人员应定期向医院汇报进修情况,包括:(一)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外派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带动科室整体业务水平提升。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进修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奖励:(一)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三)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派进修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处罚:(一)通报批评;(二)取消进修资格;(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包括外派人员选派、进修过程、考核评价、返回医院等工作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派人员进修管理,确保进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为医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派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派原则:1. 优先考虑业务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2. 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科室需求,合理选派进修人员;3.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进修,拓宽医务人员知识面。

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派程序:1. 各科室根据进修需求,提出进修人员名单;2. 人力资源部门对进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3. 组织评审小组对进修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最终选派名单;4. 经医院领导批准后,通知外派人员。

第三章进修过程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参加进修单位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加强与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进修期间,医院与进修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进修人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九条进修结束前,进修人员应向医院提交进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等。

第十条医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综合素质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延长进修期限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返回医院第十二条进修结束后,医院应安排进修人员回到原工作岗位,结合进修所学,开展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第十三条返回医院后,医院应组织进修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外派人员进修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医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医院外来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来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外来人员进修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收的各类外来进修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药师等。

三、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医学事业。

3.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且在选送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进修期间的工作和学习。

5. 符合选送单位及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进修程序1. 选送单位向我院提交进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我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修人员进行筛选。

3. 筛选通过的进修人员,由我院发放进修通知书。

4. 进修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并签署进修协议。

五、进修期间的管理1. 进修人员应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进修人员应按照科室要求,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调换科室。

4. 进修人员不得擅自离院,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和医务科申请。

六、考核与结业1. 进修期间,我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2. 进修期满,考核合格者,我院将颁发结业证书。

3. 对考核不合格者,我院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延长进修时间、终止进修等。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我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外来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来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外来进修管理工作,提高进修人员的学习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2. 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临床工作。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进修手续办理1. 外单位人员来院进修,需经医务处及接收进修科室主任审批同意,护士需经接收科室护士长同意,科主任审批签字,护理部备案。

2. 进修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由科教科审核同意,填写《进修审批表》,安排入科学习。

3. 学生实习,由校方联系,带学校实习证明,由科教科统一安排。

四、进修期间的管理1. 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进修期间所需的服装及听诊器等物品自备。

3. 进修时间、进修科目不准自行调换,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报请科主任和科教科批准。

4. 进修期满前一周,进修人员应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考核与评定1. 进修期满后,由科室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

2. 科室根据考核结果,对进修人员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进修人员回去后工作的参考。

3. 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经科教科审核盖章后,发放结业证书;3个月内的不发结业证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2. 各科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质量。

3. 进修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进修等处理。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外来进修人员的管理,提高进修质量,为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医院外来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外来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外来人员进修管理工作,提高进修人员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来我院进修的医师、技师、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修条件第三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医疗工作。

4. 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选送单位注册。

5. 年龄不超过50岁,无医疗事故记录。

第三章进修手续第四条进修人员需向医院提交以下材料:1. 进修申请表。

2.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 执业证书复印件。

4. 选送单位出具的同意进修证明。

5. 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条医院收到进修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进修通知书。

第四章进修期间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进修人员需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参加活动不得少于10次。

第八条进修人员需接受科室的带教,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得擅自转科、退学,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申请。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医院规定、影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进修人员,医院将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进修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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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外来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本中心接受皮肤性病相关专业的进修人员,科教科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中心接受的进修人员必须有一定专业基础,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患有慢性疾病、传染病及女同志妊娠期、哺乳期不予接纳。

三、选送单位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由科教科审核资格,并与进修科室及后勤服务中心协商后,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进修生发出进修通知。

四、进修生按通知书按时报到,并办理进修相关手续。

五、进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不收受“红包”和回扣,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否则取消进修资格。

六、进修人员要服从进修计划安排,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也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

如需延长学习时间,需重新填报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科教科批复。

七、进修人员入科后,服从科主任的安排,按照科室的培训计划逐步学习。

各业务科室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生,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带教任务。

八、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九、进修人员应参加本单位规定的政治及业务学习和活动,否则
取消进修资格。

十、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不行使处方权。

十一、进修人员要爱惜医疗设备和科技资料,借阅病历、X光片、书籍等要按规定办理手续,按期归还。

如损坏物品和器械者,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

违反此规定者,立即终止进修。

十二、进修期间能按中心要求完成进修计划的进修人员,由科教科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进修时间满半年以上者,同时按相关规定予以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十三、进修生进修期间无探亲假。

因病需休息者应持医生的疾病诊断证明,向所在科室请假;请假三天内由科室主任审批,4—7天由科教科审批;一周以上由所在单位来函同意。

违反规定,本中心有权酌情取消进修资格。

进修期限分别为一年、半年、三个月的累计请事假天数相应不得超过15天、7天、5天,超假者不发结业证书。

十四、因进修生违规取消进修资格的,一律不退还进修费;因不可克服的困难,单位出具证明须终止进修的,进修1个月内按3个月扣除进修费,超过一个月按半年扣进修费,超过半年按一年扣进修费。

十五、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本中心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十六、进修结束前两周内,由科室对其进行医德鉴定以及专业理论、操作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理论及技能考核记录交科教科存档。

十七、进修结束前一周内由个人和科室填写进修鉴定表并交科教科加意见和盖章,办妥手续后一周内离开单位。

十八、进修时间要求:为了更全面的培训进行生,进修时间最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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