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度假区考核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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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旅游度假区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全省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度假目的地,真正把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先行区、旅游休闲度假产业集聚区、旅游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依照《XX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坚持科学导向、注重质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四项原则,对旅游度假区实施动态考核机制,真正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促进作用,实现旅游度假区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三条XX省旅游度假区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次,在每年3月份进行,考核对象为XX省内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
第二章指标设置
第四条重点考核旅游度假区规模质量、功能形象、管理服务、发展潜力、附加指标5个方面,附加指标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实际发展需要,适当增设若干指标。
第五条考核指标体系设定5类目标。其中A类目标“发展水平”设8个单项指标,B类目标“功能形象”设5个单项指
标,C类目标“管理服务”设5个单项指标,D类目标“发展潜力”设4个单项指标,E类目标“附加指标”若干。
第六条考核权数总值设为500分。其中A类目标“发展水平”80分,B类目标“功能形象”100分,C类目标“管理服务”100分,D类目标“发展潜力”160分,E类目标“附加指标”60分。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省旅游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成立XX省旅游度假区考核组,开展具体考核工作。
第八条考核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细则和实施方案,对度假区考核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抽查,撰写考核报告。
第九条建立XX省旅游度假区统计制度,加强旅游度假区统计信息化管理,实施旅游统计季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个季度的下个月15日前,上报各项统计数据信息。全年四次的季报数据视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旅游度假区考核程序:
(一)下发通知。省旅游局下发开展XX省旅游度假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自查申报。各旅游度假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和考核台帐,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旅游局,同时完成旅游度假区统计信息系统
的自查申报。
(三)材料审核。考核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或不实的单位要求限期补充完善和修改。
(四)现场考核。考核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各申报材料进行考核,并采取抽查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抽查比例为全省旅游度假区总数的30%。
(五)结果审查。考核组根据材料审核及现场考评情况,形成考核结果。
(六)批准发布。考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公开发布。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由省政府向旅游度假区所在地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度假区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通报。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排名居前的旅游度假区评定为优秀(按总数的15%确定),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旅游度假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为期一年的限期整改;对连续2年考核排名末位的旅游度假区,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其省级旅游度假区资格。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XX省旅游度假区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XX省旅游度假区考核指标体系
注:考核权数总值为500分,根据总分排序确定参评单位排名。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一、定性指标的计分
考核组根据参评单位所报材料及现场考评情况,对有关定性指标作出综合评分。
二、定量指标的计分
考核组依据各参评单位提供的各项考核指标的原始数据,按
照指标权数及所有度假区该项指标的最佳值综合计分。
指标分值=指标数值系数×指标权数;
指标数值系数(正指标)= ai/Ai×lOO%:
指标数值系数(逆指标)= Ai/ai×lOO%:
i:表示考核体系中任意一项指标;
ai:表示某一旅游度假区i指标的实际值;
Ai:表示参与考核的所有度假区中i指标的最佳值(正指标为最大值,逆指标为最小值)。
例如:在考核某旅游度假区年度实际投入总额指标时(则i.年度实际投入总额),若其年度实际投入总额为10亿元(则ai=10亿元),假如有15家旅游度假区参评,其中年度实际投入总额最大的一家为20亿元(则Ai=20亿元),该旅游度假区年度实际投入总额指标数值系数为(10亿元/20亿元)×lOO%=0.5;已设年度实际投入总额指标权数为20分,则该旅游度假区年度实际投入总额指标分值为0.5×20分=10分。
三、其他
考核计分表中对单项指标考核有详细规定的,由参评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包括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考核组依据详细规定计分。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