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关于退运需补交关税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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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

《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关税是税法一里面的重要内容,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希望能帮到大家!【内容导航】:(一)关税的退还(二)关税补征和追征【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七章第28讲关税【知识点】:关税的退还、补征和追征(一)关税的退还1.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2.纳税人发现的,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可造成关税退还的四类情形:(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4)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二)关税补征和追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

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

海关发现的,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关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4年)A.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纳税B.进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物的24小时以后,向货物出境地每天申报纳税C.关税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D.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2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关税【答案】A【解析】选项B: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物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出境地每天申报纳税;选项C:关税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D: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关税。

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一、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帐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存)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次月根据上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一般企业不做此笔会计处理,因其是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不影响增值税的核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借:银存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存)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一般企业不做此笔会计处理,因其是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不影响增值税的核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借:银存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三、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销售收入是免税的,不计提销项税额,用于来料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直接计入成本。

退运需要的报关资料和退运流程

退运需要的报关资料和退运流程

退运需要的报关资料和退运流程首先需要确认出口报关方式,如果出口是买单报关,那么现在有2种方式可以选择:1、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2、报关进入保税仓库,在保税仓库里面进行返修后复出口,这样进口不用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出口也不再享受退税优惠。

如果出口时候按照一般贸易报关,建议按退运方式操作,这样可以直接退回工厂,具体需要具体的条件如下:退运方案:国外返修品经海运或空运发往香港,由物流公司安排车辆去香港仓库提货,企业只需提供返修品的商品编码,品牌,型号,数量等基本报关要素,即可完成EDI电子申报,货物第二天即可进入保税物流公司仓库,工厂派技术工人和维修设备进区维修。

保税区低廉的仓储成本和工厂自派工人使整段操作的成本大幅降低,同时节省时间,以免错过产品海外销售季节。

首先要确定到底是退运还是返修1,如果退运是指出口的货物因为货物的原因客人不满要求退货,只用退回来。

如果是是退运,那么就涉及退税,外汇原路返回2,返修是指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的原因要求退运回来返修然后再发往国外,如果是返修就还有个在规定时间内金。

退运返修流程:1. 双方同意退运,并签订退运协议,中英文各三份正本。

2. 退运提单,到货通知书。

3. 由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证书,一正一副(由客户说明产品因哪些问题而导致不能作业,如果客户不提供证书,那么由收货人出具,必须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被海关查到情况不相符,后果严重)4. 发票、装箱单、合同(这个是中文的,由收货人提供,但前提是客户要提供这批货的发票装箱单)以上的那些都是收货人与国外国客户共同做的,下边的由收货人自己向当地的海关要做的功课。

1. 货物进境修理申请报告(这个是写给货物到达目的港口的当地海关,例如:新风港)2. 货物退运说明(这个是写给国家税务局的,要注明,复出口还是不复出口,写这个说明,只要是向税务局借原报关出口的资料,核销单,报关单、出口专用发票等的,结果已经核销,退税了,要出份已办结税务证明正本)3. 保证金保证函。

出口退税与增值税政策

出口退税与增值税政策

出口退税与增值税政策在全球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项常见的政策手段,旨在鼓励和促进国家的出口业务。

在国际贸易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通过减少企业的成本负担和提供经济激励,出口退税政策被广泛应用于许多国家和地区。

本文将探讨出口退税政策与增值税政策之间的联系。

一、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在企业将产品或服务出口至国外时,通过将企业在出口环节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市场销售时应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还或免除,以达到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竞争力的目的。

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出口竞争力。

进口环节增值税作为一种间接税种,意味着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但在出口过程中,企业仅需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而无需缴纳出口环节增值税。

通过退还或免除这部分增值税,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从而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

其次,出口退税政策还可以促进外贸发展,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政策有助于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份额,从而增加国外直接投资、吸引外资,并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通过促进外贸发展,国家出口业务的增加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完整闭环。

最后,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国家外汇收入和经济平衡具有积极的作用。

通过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提高企业的利润率和竞争能力,从而增加国内外汇收入。

同时,通过提高企业的出口行为,还可以减少国内市场的供应过剩问题,实现国内外市场的均衡发展。

二、出口退税政策与增值税政策之间的关系出口退税政策与增值税政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相互影响。

增值税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而在出口退税政策中,企业在出口过程中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可以进行退还或免除。

首先,出口退税政策是增值税政策的一种具体体现。

增值税作为一种普遍存在于国内市场的税种,对企业进行征收,其中包括了进口环节和出口环节。

而出口退税政策侧重于对境外市场的出口行为进行激励和补贴。

海关货物退运流程规定最新

海关货物退运流程规定最新

海关货物退运流程规定最新
海关货物退运流程规定最新:
1、退运进口通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

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2、退运出口通关手续
因故退运出口的境外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进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

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口时,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出口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

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

第五: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对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会计处理1.已申报免退税,发生退关退运的⑴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应在发生次月冲减少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2)如果属于跨年度,按下列会计分录处理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红字)同时,调整原出口货物结转销售成本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3)外贸企业对出口退税款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系统中无法冲减原免退税,采取补缴出口退税款方法,将出口退税还原到进项税额科目,并与计提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同时,结转征退税率之差与税金计算的差额: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如果是跨年度,需将免退税调整为征税的,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按内销征税时,冲减外销收入,增加内销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并将出口应税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填报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资料(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用于抵扣计提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税额)月底,计算应纳税额,申报交纳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地(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地(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2.未申报免退税,发生退关退运的⑴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应在发生次月冲减少外销收入。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涉税程序出口退运”,就是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的退货,简称“退运”,是针对出口销售的货物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出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范围。

纳税人发生“出口退运”,与内销业务发生退货,因其涉税流程有特殊性,所以有不同。

出口货物是涉及退税或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有较多企业咨询,现根据相关政策,对税收方面涉及“退运”的程序,综合整理介绍如下:一、出口货物退运的涉税处理总政策: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发生退运的,按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

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缴税款。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再出口,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税款的税收缴款书为进货凭证,与其他出口凭证一起,申报办理退税。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转为内销的,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对出口货物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发生退运后再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退运证明按规定期限核销。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运办理的手续: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申请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后,据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二)《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四)发生退运关单对应的原《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五)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记载有退运证明信息的磁盘。

【老会计经验】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处理技巧

【老会计经验】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处理技巧

【老会计经验】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处理技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规定: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修理修配发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入凭证。

其应退税额按照零部件,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计算。

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后委托生产企业修理修配的,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应单独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开具的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开给外方的修理修配发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入凭证。

其应退税额按照生产企业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税额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规定:修理修配业务退税问题。

老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修理修配劳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不退税。

对其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按照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适用退税税率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04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有关规定,1994年1月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飞机修理修配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已征增值税款给予退税;而对199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类似业务税务处理问题,未予明确。

对此,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号]第十六条的规定,199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飞机修理修配业务取得的收入,免予征收增值税;国内采购的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按照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适用的退税率办理退税。

财税[2012]39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便于征纳双方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执行出口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近年来陆续制定的一系列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统称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视同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对在实际操作中反映的个别问题做了明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具体是指: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

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的处理规定在对外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已的货物发生销货退回,称退关退货。

一、已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企业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一)如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的,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二、已申报、未办理、退关退货的处理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款在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

同时,企业还应填列“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机关。

三、未申报,退关退货的处理对企业尚未申报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字样。

处理情况国税发[2006]102号成文日期:2006-07-12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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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不同情况做相应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未申报 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二是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 生退关退运;三是退关退运货物发生出口转内销的;四是退关退运货物 进口经修理或调整后又重新出口的。
案例分析 某生产企业 A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出口收汇非重点监管企业 (即在免抵退税申报期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其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 17%,退税率为 16%。2014年 8 月~9月发生如下业务: (一)8 月业务 2014年 8 月 8 日发生一笔出口业务,出口销售额(FOB价)换算成人 民币价格为 400000元,商品核算成本为 350000元,当月单证收齐且信 息齐全。8 月 9 日有一笔在 2013年 12月 4 日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原出 口销售额(FOB)换算为人民币价格为 200000元,原商品核算成本为 160000元。该笔货物当时因出口单证未收齐,只做了外销收入未申请办 理免抵退税。8 月 13日有一笔在 2014年 5 月 10日出口的货物发生退 运,原出口销售额(FOB价)换算为人民币价格为 340500元,原商品核 算成本为 272400元,该笔货物由于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已在当期申请 办理了免抵退税。假设 8 月有材料采购与内销(此处税额略)发生,经 计算其月底产生留抵税额为 8000元。该生产企业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应 做如下会计处理(单位:元,下同): 1.根据出口专用发票 2014年 8 月 8 日的出口业务做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国外客户) 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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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95。 (二)9 月业务 假设 9 月没有材料采购与内外销业务发生,只对所属期 8 月的业务进 行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申报。 1.申报应纳税额。在 9 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确定应纳税额,经计 算当期有进项留抵税额为 8000元。 2.申报免抵退税额。申报免抵退税额分为预申报与正式申报两个步 骤,经税务机关审核预申报与企业数据一致。因此,该企业在增值税纳 税申报期内生成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分别将当月出口的 400000元和退运 的 340500元(以负数)录入申报系统并打印各类报表。此时《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第 10栏“出口销售额人民币”产 生的净额=400000-340500=59500(元)。当期免抵退税额= 59500×16%=9520(元)。因当期留抵税额 8000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 9520元,则当期应退税额为 8000元,当期免抵额=9520-8000=1520 (元)。月末,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审批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进行作 账: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5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520。 假设 A 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如 果 9 月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 9520元,未在次年的 4 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内收汇,应冲减已办理的原免抵退税额并转为免税处理。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关于出口退税税务处理问题解答

关于出口退税税务处理问题解答

关于出口退税税务处理问题解答关于出口退税税务处理问题解答1、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2016年8月15日出口国外一批服装并已申报免抵退税,但10月份客户因质量问题要求赔款3000美元。

请问:这笔赔款在会计与税务上应如何处理?免抵退税是否需要追缴?答:你公司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需支付对方客户赔偿金时,无论会计还是税务处理皆分为两种情况处理:(1)如果此赔偿金是针对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对于销货方而言,所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相当于对购货方销售货物的折扣或折让,应该按照折扣、折让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

对于已办理的免抵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规定,出口货物符合该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本案例适用第2项: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应按会计制度规定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同时冲减当期免抵退税的数据,并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并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即按坏账进行处理;未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申请《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的,按免税处理。

(2)如果此赔偿金是针对货物质量带给国外客户的损失,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不用开具红字出口发票冲减外销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这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可以在税前扣除。

会计干货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会计干货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会计实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不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商贸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由于直接外购货物出口,需要注意如下几点风险:一、进货专用发票(或进口货物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1、品名、单位:采购货物的专用发票/进口货物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货物品名必须与报关单显示的一致;单位必须与报关单显示的单位之一一致,否则不予退税。

例外: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

注意采用该合并品名报关的,最好先经主管税局同意再操作。

2、规格型号:没有退税政策要求进项发票必须开具规格型号,但建议:如果进项发票显示规格项号时,最好与报关单一致,或者直接不显示。

3、进项发票开具时间:没退税政策要求何时开具。

国税公告2013 12号发布后,很多地区的税局把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显示的发货日期理解为进货发票的开具日期,要求外贸企业必须在出口前开票否则不予退税。

因此外贸企业需要关注当地税局对进货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

4、数量、金额:进货发票最好能一票对应一票出口,或多票对应一票出口。

对于一票发票对应多票报关单的,若未在一个申报批次申报退税,需要开具分批单。

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退税的缴款书不要采集比对,否则退税审核系统中会收不到缴款书信息。

要填写《出口货物信息查询表》交税局进项查询。

二、委托加工对于外贸企业采购原材料委托工厂加工的业务,分为一般性委托和进料加工委托,在开具加工发票是需注意:1、一般性委托,即含税原材料委托工厂加工模式。

财税2012 39号对此模式取消了两票退税,改为成品发票退税,即外贸企业在退税时必须提供出口货物的成品名称发票。

这就需要外贸企业把采购的材料转卖给工厂或委托工厂直接进行采购,工厂加工完成后,把材料金额加加工费一并开一张成品名称的发票给外贸企业退税。

增值税退(免)税政策vs增值税免税政策

增值税退(免)税政策vs增值税免税政策

增值税退(免)税政策vs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少外贸企业碰到某项具体出口业务时就有些犯迷糊了,把握不准自己能不能申报出口退税,该业务究竟是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还是增值税免税政策。

昨天,有纳税人给我们留言,向我们咨询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区别。

小编们加班加点,赶紧为大家整理出这份指南,供大家参考!快拿小本本记下来吧。

PART 1:基本含义在我国,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主要适用于三类政策,即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增值税征税政策。

1、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2、增值税免税政策:实行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3、增值税征税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PART 2: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期限1、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业务: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2、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业务: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3、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业务: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6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PART 3:政策适用范围(划重点!很重要)(一)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增值税征税政策规定的外,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增值税免税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规定外,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已使用过的设备。

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退运货物办理流程

退运货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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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无木制包装证明(收货人盖公章,正本) 八. 退税黄联(复印件、盖公章) 九. 出口发票、装箱单、合同(正本) 一○. 实际收货人的名片复印件加盖正本公章 一一.退运登记表 修理协议要点: 七. 修理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 八. 交货期限 九. 费用结算,结算方式 一○. 修理后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一.卖方对修理物品的负责条件,买方验收 一二.违约责任,解决纠纷方式 一三.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国外内托 费(包括 燃油附加
费)
国内运输 费
海运费
免交进口税:
进口费 (THC,运费 ,换单费,报关
费等)
方案2:退运返修
办理条件: 1.需要在6个月以内返修出口 2. 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进口关税+增值税
可以分批出货,但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口并办理退保手续(半年时间),对于未出口的产品, 海关就将保证金转税处理,对已出口的那部分产品可以申请退保证金的。
退运货物 办理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及方案选 择
方案1:退运 需提交的资料 注意事项 费用
○ 方案2:退运返修及费用
需提交的资料 注意事项 费用
202X
• 照章征税
退运货物办理 退运 • 免交进口税 方案选择
退运货物办理 方案选择
退运返 修
方案1:退运-照章征税
• 一、直接退运进口
• 需资料: • 1.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10数备案编码)
进口费 (THC, 运费,换 单费,报 关费等)
关税(税 率依税则 号来定)
增值税 (可抵扣)
退运返修费 用:
海运费
国外内托 费(包括 燃油附加

出口退运(精选5篇)

出口退运(精选5篇)

出口退运(精选5篇)第一篇:出口退运生产企业出口后办理退运的详细流程(2012-12-13 19:28:58)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的流程(一)录入流程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2.第三步-设置单证申报标志-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3.第四步-打印单证申请表-选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4.第五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

企业出口退运若发生在单证收齐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作单证不齐冲减,同时录入退运证明;若退运时,恰好单证收齐,还未在申报系统中作收齐,可进行单证收齐冲减,同时录入退运证明;若退运时,已作单证收齐申报,可作为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录入负数,作当期收齐处理,同时录入退运证明。

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项目的填写1.“所属期”:填写退运的年月;2.“退货计税金额”:填写办理退税申报的出口退税明细表的计税金额;3.“已冲减免抵退”:若是当年退运,已冲减免抵退=退货计税金额X退税率,如果是跨年度退运不需填写;4.“冲减所属期”:若是当年退运,填写记账的月份,若是跨年度退运不需填写;5.“入库日期”:若是当年退运,不需填写,若是跨年度退运,填写实际补税的日期,若没有补税,不需填写。

6.若出口后还没有进行免抵退税申报,要退运,不录入原退税率、免抵退税额、已冲减免抵退等项目。

二、出口退运的帐务处理1.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时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根据退关退运货物调整已结转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注意事项:(1)当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时,冲减的销售收入应按照该部分退运货物的原始出口销售额确定。

不良品退运方案(台湾退运)

不良品退运方案(台湾退运)

东莞沙田直接拼箱至台湾基隆港四大优势不良品退运方案(台湾退运)1.直航,时效快:周二交仓库,周三截关,周四开船,周六到基隆港。

5天到港。

2.符合两岸免关税协议的产品可以享受办理ECFA产证,直航,让台湾货主享受免关税。

3.出口退税。

无进出口企业也可以由我司代办退税及代收外汇。

4.不良品退运操作。

(正规免税,降低成本)具体说明:一:免关税:两岸于2009年签订的两岸框架协议,部分中国产地产品寄台湾可以在台湾享受零关税协议。

具体要求:出示大陆方ECFA原产地证(我司可以代办),直航。

由于外运或金达仓不能完成直航这一项。

所以基本上由大陆出口台湾的不足一个货柜的产品即使符合ECFA协议也无法享受免关税。

这样大大的增加了成本。

例:工业用过滤或净化水的装置大陆HS CODE(税号)8421219990对应台湾税号:84212190,台湾可以享ECFA免关税优惠。

如果不够20GP货柜出口,则可以选择从东莞沙田港直拼到基隆港,国内帮代办ECFA产地证。

台湾货主可以免4%关税。

二:不良品退运:对于无进出口权买单出口至台湾的部分企业,一但遇到不良品退运回大陆,便只能选择小三通方式退运,这样退运多缴了增值税及关税部分。

(进口需缴增值税及关税),但办理正规退运则不再需要缴纳。

产品退运报关方式不同。

对于有进出口权之企业则可以完全按排正规退运之方式进行。

例如:从国出买单出口水龙头至台湾港,台湾客户自行清关缴税。

当累积出现大量不良品时应该如何处理呢?常用的方式选择“小三通”,但实际上出口时用的正规报关出口,可以出示报关单证,那不良品退运时便可以选择:退运进口。

这样国内出口时享出口退税,进口时免去关税及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有申报出口退税后来有做正规进口退运的,会退回相应之退税额。

三:“小三通”出口部分产品也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台湾含税派件。

例如:水龙头:13CBM,国内正常从东莞沙田出口,退税。

台湾统一用我司抬头报关,缴税及派件处理。

关于退运需补交关税与增值税

关于退运需补交关税与增值税

关于退运需补交关税与增值税
问题内容:从国外退回来的产品(之前出口的由于质量问题,原状退回来),不符合哪些条件需补交关税与增值(就是按进口来处理)。

现在听说一个是在出口一年内退回来的产品,可以全免税,不知道还有哪些条件?
答:一、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可按监管方式退运货物申报;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

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所述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主要是指原出口报关单、出口装箱单、收发货人双方的退货协议等,海关认为需要的,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以上答复供参考,具体执行请以现场的实际操作为准。

退运返修进口报关要不要缴税,以及注意事项

退运返修进口报关要不要缴税,以及注意事项

退运返修进口报关要不要缴税,以及注意事项
退运货物的几种情况:
1、发错货退运
2、质量问题退运
3、贸易纠纷退运
4、因为缺少单证等国外无法正常清关需要退运
原出口货物按照“退运货物”申报进口,有哪些好处?
1、不用缴税(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等)
2、可以免除“一般贸易进口”需要提供的部分单证批文
但是,不是所有的出口货物都可以按照“退运货物”申报进口的。

退运进口报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出口未满一年
2、能够提供原出口全套单证(原出口报关单等)
3、能够提供未退税证明或补税证明
要看清楚是“同时满足”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喔!此外,部分关区海关只接受“质量问题”的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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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运需补交关税与增值税
问题内容:从国外退回来的产品(之前出口的由于质量问题,原状退回来),不
符合哪些条件需补交关税与增值(就是按进口来处理)。

现在听说一个是在出口
一年内退回来的产品,可以全免税,不知道还有哪些条件?
 答:一、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可按监管方式“退运货物”申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

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所述“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主要是指原出口报关单、出口装箱单、收发货人双方的退货协议等,海关认为需要的,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出口货物退运已补
税(未退税)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三、以上答复供参考,具体执行请以现场的实际操作为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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