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控规03文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定位与规模 (1)

第三章用地布局 (2)

第四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2)

第五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2)

第六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3)

第七章道路交通及设施控制 (3)

第八章绿化控制 (5)

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

第十章市政工程管线规划控制 (6)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8)

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8)

附表一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一览表 (10)

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一览表 (10)

附表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兵团的城镇化的要求,促进团场与新设市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统筹兼顾,强化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研究完善胡杨河市规划体系,强

化规划管理措施,规范城区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 1995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JJ013-201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的通知》

《拟设县级胡杨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刚要)》(2013-2030);

《胡杨河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有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法规,规划设计任务书等。

第三条规划范围以130团部老城区为主,南至乌鲁木齐路,北至天北第二通道公路,东至217国道,西至公墓以西,总用地面积约366.34h㎡。本规划适用以上范围内各地

块的土地使用,以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第四条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结合规划区的实际情况,并预测今后的发展趋势而制定的。

第五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则”、“附件”构成。其中,文本表达规划控制条文,图则表达规划范围内地块控制指标和分图图则,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

件包括“说明书”、“图集”。

第六条本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国家、新疆自治区及兵团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最终的用地红线范围,在符合本规划所规定的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第八条在本规划范围内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均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第九条本规划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政府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确有需要的时候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

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条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进行深化,需略作修改的,须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一条本规划一经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于规划批准部门。

第二章规划定位与规模

第十二条功能定位:胡杨河市城北组团,城市起步阶段的重要支撑,130团团部。

第十三条形象定位:胡杨河市城区内体现团场小城镇建设历史的特色风貌片区。

第十四条发展策略

空间发展策略——建设宜居的、多层为主的、穿插底层低密度的社区。同时,通过

规划布置片区级中心,强化片区风貌,突出特色。

生态发展策略——严格控制城区绿化率,绿地系统和公园等建设采取“小集中大分

散”的方式,多建设游园等分散绿色空间,均衡辐射各个社区。

业态配置策略——配套团部(或老城区)自身所需的、相应级别的业态,干道沿线

发展商业零售业、商务办公和住宅等物业,提升城市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本次人口规模预测采用土地容量法。规划区总人口规模为25000人。

第三章用地布局

第十六条规划结构:“一心、一轴、六组团”

一心——公共服务核心,集中了办公、休闲、商业、酒店等,形成片区级服务中心,。

一轴——风貌景观轴,沿光明路形成横向的体现兵团小城镇建设风貌轴线。

六组团——公共服务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北部居住组团、西部居住组团、休闲娱

乐组团和工业发展组团。

第十七条用地布局

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58.20h㎡,用地构成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及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

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

第四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十八条地块划分原则上以主干道及自然地界划分为一级地块,次干道、支路划分为二级地块,不同用地性质界线划分为三级地块。

第十九条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方法,由单元代码、街区代码、地块序号组成。其中,单元代码采用英文大写字母,本次规划区共分五个控制单元,代码分别为A、B、C、D、

E;街区代码采用阿拉伯数字,根据道路划分;地块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根据街区

内地块边界划分。其中街区代码与地块序号之间以“-”连接。以地块“A-02-03”

为例,代表此地块为综A单元中,第 2 街区的第 3 号地块。

第五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第二十条本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为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用地划分至中类或小类。

第二十一条本规划图则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和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地与本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

需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

第二十二条在规划区用地开发过程中,地块应以本次规划确定的细分地块要求为依据进行划分。

零散地块开发时,地块的最小面积应按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XJJ013-2012)相关规定控制。

第二十三条用地使用控制

用地使用控制是指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

定。其具体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土地利用兼容性和用地边界、用地面积。各地块土

地利用控制按照地块开发控制图则来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