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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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版自由》读后感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情绪仍在激动之中。约翰.弥尔顿的博才多学,激情慷慨深深的感染了我。一遍阅读下来,弥尔顿的思想的精髓未完全的消化,但仍颇有感想。
《论出版自由》的产生顺应了时代的要求。1643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新的法案。该法案规定:凡书籍、小册子或论文必须经过主管机关或至少经主管者一人批准,否则不得印行。在著作横空出世之前,弥尔顿的一些关于离婚的小册子多次被检查人员打回,并对他做出了处罚。这激起了他的愤怒,并痛切陈词。他指出这项法令的订立时诸位不属于承认的。此外,他还强烈的说明这项法令会使人们的日趋愚钝,宗教与世俗界的学术中的发展也会受到妨碍。它的存在的唯一的作用只是破坏学术,窒息真理。
他提倡说:书籍不应该在出版之前就被秘密的扼杀,而是在出版之后再对其审查。对此,他举了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坏书同坏肉做比较。坏肉,即使使用最合卫生标准的烹饪方法,他也不能产生什么营养。而坏书在这一点上就有所不同:他对于一个谨慎而明智的人来说,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帮助他善于发现、驳斥、预防和解释。这样把一切检查员认为不可以出版的书籍扼杀,这着实是一项重大的损失。被禁止出版的书往往是关于渎神、无神论的,这样是不能达到目的的。与其将它扼杀在摇篮中,还不如拿出来杀一儆百。雅典普罗塔哥的实例就是很好证明。普罗塔哥在他的《论神》一书中开头便说他不知道“有没有神的存在”。于是此书便被阿留坡阁下令焚烧了。烧掉的不仅仅是他的书,一些蠢蠢欲动的无神论者铤而走险的思想也被禁绝。
他还说明了书籍的重要性。他认为书不是死的,他非但包藏着一种生命的潜力,而且还跟作者一样的活耀。他像一个宝瓶把创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纯净的精华保存起来。一不小心,误杀一个好人跟误杀一本好书会一样的容易。但是,杀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理性本身。一本好书是杰出人物的宝贵心血的熏制珍藏,目的是为着未来的生命。扼杀一本后果是失去一个真理,而把这种扼杀放在出版界,就会造成一场大屠杀。真理不能在恢复。因此,对于书籍的出版得万分的小心。
在提出观点的同时,弥尔顿还对严格的审批制和检查员们进行了猛烈的讽刺攻击。当时的出版物出版必定在文章旁标注某某某批准,一连大串。看去十分的滑稽可笑。作者虽然作
品得到了出版但是毫无尊严可言。弥尔顿在与出版商的谈话中层这样问到:“试问谁可以保证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呢?”出版商答道:“国家可以,先生。”然而,国家真的可以么?国家之限于把检查员挑选出来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被选出来的检查员可能比一般的人更贤明,可是面对每天那么多待审查的书籍,他能保证在特定的时间内阅读完制定的书籍吗?若是洋洋洒洒几千页的手稿,那就更加难了。错误的批注也在这个时候产生。单纯的让几个有学识的人去评定,还不如放手让雪亮眼镜的群众来下定论。这些都为争取言论出版自由立下了不朽功绩。
还有很多的精辟分析辩解不能一一罗列。弥尔顿在书中淋淋尽致的展现了自己清教徒的虔诚,时不时的引用宗教的实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虔诚的清教徒样。他的中心论点: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虽然立场不是代表他所谓的一切人民,但是丰富了文章的生动性。全书的语言尖锐,但不是幽默,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弥尔顿1644年发表的《论出版自由》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倡出版自由、反对封建书刊检查制度的著作,也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石性著作。弥尔顿也成为西方新闻自由运动和新闻自由思想发展史上的先驱和奠基人。我们在承认其巨大的积极历史意义时,也要批判地看待其观点中的片面性和虚伪性,本文正是从这一宗旨出发,通过对其著作的分析,揭示其虚伪性的一面。
谁的自由?
弥尔顿开篇说到他的“热情”是代表“每一个渴望自由并设法促进国家自由的人”,希望(上议员、下议员)开明地听取“人民的怨诉”,这样就达到了
“人权自由的最大限度”。
他认为许可制的主要作用“便只是破坏学术、窒息真理”这项法令“首先对于学术和学者是一个最大的打击和污辱”,因为“富于自由精神和天才的人,他们显然生来就易于研究学问……只为上帝和真理服务”、“人民的特权就会被取消,更糟糕的是学术自由又必须在老的桎梏下发出呻吟。”
由此可见弥尔顿的“出版自由”最关心的首先是学术、学者的言论、观点的自由。“出版自由”并不是全体人民的自由,这一点在他随后论述“人民主权”时暴露无遗。他认为“一切人都是生来自由的,但‘粗野的普遍人民’也具有非常坏的本性”,所以,他以为只有从“理智的”、“能干的”人们中间才能选拔出执政人员。不言而喻,这些“理智的”、“能干的”人就是资产阶级新贵族。
谁给的自由?
从《论出版自由》一书中,不难看出,弥尔顿诉求的对象是“神”、“理性”、“真理”、“议院”。
1.弥尔顿认为如果能获得出版自由,“首先应当赞美上帝我们的救主的大力庇佑”,弥尔顿认为上帝给人们自由,并让人们运用理智去从“上帝指定的无法逃避的世界中”自由地选择。李普曼批评了米尔顿所谓的“理智”:“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所高喊的‘理性’是虚假和错误的:‘如果人们不能准确地理解世界,他们的行事如何能明智呢?’大众总生活在‘虚假环境’之中,他们是非理性的,他们对世界的认知是不确切的,不真实的。大众头脑中充塞的图景,往往不过是传媒输送的语词和图像的大杂烩。他们只会通过从权威那里接过的种种归类方法和习见,来观察周围的世界。”
2.弥尔顿为了阐述许可制的无效,认为真理是永存的。
“除开全能的主以外就数真理最强了。她根本不需要策略、计谋或者许可制来取得胜利。”
显然,弥尔顿是想借助“真理永远并且是自动胜利”的说法来论述“许可
制”的无效和“出版自由”的必然胜利。或者说,他认为如果真理依靠理性的选择而不是外部强制,真理能够将市场中的谬误逐出,而了解谬误也有助于真理的获得。而这只是一种空想。
3.弥尔顿诉求的现实对象是议会。弥尔顿希望当时的英国议会借鉴古希腊、罗马的开明,实在是一种“一厢情愿”。因为“一个国家,自有它的国教……一旦发现有一种团体起于国中,……政府当局,为自卫计,自不得不设法制止这种煽惑观念的传布,并宣布那教义是犯罪的。”当时的议会掌权的以长老会派为主的清教教会,他们好不容易推翻了与封建制度密切结合的英国过教教会,树立的自己的权威,巩固政权还来不及,那里敢放开言论,容忍异教呢?
4.自由的本质——带有利益性的意见自由市场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弥尔顿要求的自由并不能代表全体人民的自由,而是代表他所在的阶级和教派的自由,他诉诸的对象也只是神、理性、议院,这就是他的局限性所在。
作为一名资产阶级革命的参加者,弥尔顿在争取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同时,也主张采取手段限制封建贵族、保王党人的言论、出版自由。“他以为只有这样,革命事业才能免遭革命敌人的损害及破坏。”最明显的是,1649年以后,他出任了拉丁文秘书,他自己也成了检查官。
总之,现在回头再看,弥尔顿在整个《论出版自由》中,花大篇幅论述的“兼容并包”的思想,不过是在为自己,或自己所代表的阶级、宗教派别争取“意见自由市场”的一个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