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中心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制度
1.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2.对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
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3.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
1)紧急处理办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黏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被HBV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建议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其后1~3月再检查,仍为阴性可给予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1。
血液净化部感控制度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1.成立血液净化部感染控制质控小组,由主任、护士长、感控医生、感控护士组成,并设立登记本登记。
2.根据血液净化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并治疗室和储藏室分开设置。
3.根据我院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感染控制规范:空气监测不须常规检查。
4.反渗机系统以及反渗水供水系统设专门的责任人员:负责清洗、消毒,清洗、消毒结束后必须监测残余消毒剂浓度,并有记录。
5.每月进行1次透析用水、透析液的细菌培养,抽检率不低于总体的30%。
6.每季度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工作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监测,物体表面采应根据须要进行(有暴发趋势、影响安全的因素与环境有关时进行监测)。
7.各种浸泡、消毒用品应有标志、刻度清楚,每次配制消毒液后监测1次有效浓度,监测结果必须达标。
8.由护长负责监督消毒隔离措施的实施,如有感染及时上报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1.医护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接触病人前后应使用茂康牌玉洁新手消毒液消毒手,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
2.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
并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3.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并离地面有20cm,过期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不得超过24小时。
5.启封的茂康碘有效期为7天、酒精有效期为3天,棉杄小包装打开后要写日期和时间,打开后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6.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送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理。
7.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透析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体液及排泄物等污染时,应立用500mg/L的消佳净及时拖地,拖洗工具使用后立即洗净、再晾干。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
1、血液净化中心应严格区域划分,标示清楚,设立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对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患者进行隔离透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2、室内应保持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环境安静,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3、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
4、进入血液净化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按规定通道出入并更换鞋子、帽子,进污染区必须衣帽鞋穿戴整齐,操作时戴口罩、手套。
离开污染区应脱去衣帽鞋并消毒双手。
5、建立规范合理的透析诊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6.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工作严肃认真,观察、巡视及时。
7、建立透析设备档案,对透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透析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8、血液净化中心使用的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医疗用品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9、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透析病历包括首次病历、透析记录、化验记录、用药记录等。
10、加强医患、护患沟通,按照规定对患者履行告知手续,维护患者权益。
11、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并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实施动态监测,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2、血液净化中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重点部门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
重点部门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一、血液净化中心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配备空气消毒设施。
布局合理,设普通病人血液净化间(区)、隔离病人血液净化间(区),治疗室、水处理室、储存室、办公室、更衣室、待诊室等分开设置。
2、病人在透析前需要做乙肝、丙肝及艾滋病毒感染等相关病原学检查,定期复查.传染病患者应当隔离透析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急诊病人应专机透析。
3、严格遵循无菌技术操作和手卫生管理,加强自身防护,穿防护衣、戴手套;对不同病人进行操作时,必须更换手套.4、血液透析机每班次使用后消毒,严格监测;加强进出透析机的透析液、透析用水等质量监测;常规每季度对反渗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详细记录,备查。
5、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一次性空心纤维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
6、应观察并记录患者每次透析时的临床情况,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管理及监测。
7、废弃的血液透析器应按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严防锐器伤.8、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体检,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9、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进入血液透析室的人员必须更衣、换鞋等,注意手卫生.二、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建筑布局合理,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靠近手术室入口,每一手术间限制一张手术台。
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
功能分区包括:工作人员生活办公区、无菌物品储存区、医护人员刷手区、患者手术区、污物处理区.2、做好各类人员及各种物品在手术室内的出入管理,严格限制进入手术间的人数,手术室的门在手术过程中应当关闭,尽量减少人员的出入.3、急诊手术和感染手术安排在隔离手术间内实施。
4、在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5、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限制进入手术室工作。
血液净化室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净化室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一、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的基本设施二、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的规章制度三、血液透析患者治疗前准备四、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五、透析结束后的消毒六、医疗污物及废物处理七、感染控制监测八、院内感染和传染病上报九、血液透析室(中心)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生规范血液透析室( ( 中心) )感染控制的基本设施(一)基本设施1.血液透析室(中心)的结构和布局血液透析室(中心)应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晰、功能流程合理,满足工作需要;区域划分应符合医源性感染控制要求。
清洁区域: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污染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
进入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和/或者污染区域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2.血液透析治疗室应合理设置供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每一个分隔透析治疗区域均应配置洗手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者设备等。
手卫生设备的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工作和感染控制的需要3.透析治疗室每一个血液透析床/椅间距不小于 1m。
每 1 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等。
4.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手套、口罩、工作服、防护面罩等。
5.透析治疗室应具备通风设施和/或者空气消毒装置,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的Ⅲ类环境。
(二)传染病隔离治疗室/区1.具有传染性的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梅毒及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疾病患者,应在隔离透析治疗室/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也可进行居家透析治疗。
(1)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应在隔离透析治疗室/区进行血液透析:1)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HBsAg (+)或者 HBV-DNA (+)。
血液净化室患者管理制度范文
血液净化室患者管理制度范文血液净化室患者管理制度一、患者的指引与准备1.1 患者进入血液净化室前,接待人员应向患者提供全面的指引和说明,确保患者充分了解血液净化室的治疗流程、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1.2 在指引过程中,应特别强调患者对血液净化室治疗的理解和配合,建议患者提前了解和学习相关知识,以增强其对治疗的认知和信心。
1.3 在患者进入血液净化室前,应先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患者的身体状况适宜进行血液净化治疗。
二、患者的入室管理2.1 患者进入血液净化室时,应先向护士报告,并按照护士的指引,到指定区域进行就座。
2.2 患者进入血液净化室后,应服从护士的指导并保持排队秩序,确保治疗过程有序进行。
2.3 患者入室后,应按要求进行个人物品的存放和安全保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违禁等物品进入血液净化室。
三、患者的个人卫生管理3.1 患者在血液净化室内,应保持个人卫生,按时刷牙、洗脸、洗手,保持身体清洁。
3.2 患者在血液净化室内应穿着整洁、合体的病号服,不得随意更换衣着或穿戴挂饰。
3.3 患者在血液净化室内应注意咳嗽、打喷嚏等行为,遵守咳嗽礼仪,以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四、患者的治疗过程管理4.1 患者在治疗前,应按护士的指导,如实告知个人的身体状况、过敏史、药物史等,以便进行个性化的治疗。
4.2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服从医生和护士的指导和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治疗计划或停止治疗。
4.3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主动向医生和护士汇报自身状况的变化和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患者的室内行为管理5.1 患者在血液净化室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5.2 患者在血液净化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互相打闹或干扰他人的治疗。
5.3 患者在血液净化室内应保持谦和有礼貌的态度,与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和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六、患者的家属陪护管理6.1 患者的家属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陪护,但必须遵守医院的陪护制度和规定,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1.从事血液净化工作的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范。
2.成立感染控制组,由主任、护士长、技术人员等组成。
3.布局合理,血液净化中心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
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复用间。
4.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时,应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
5.为防止交叉感染,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每次透析结束,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6.医务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
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7.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8.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至少每6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
9.治疗室和透析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数应<500cfu/m3。
10.透析单元内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2。
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11.水处理机每2月清洗一次,清洗完毕后用高效消毒剂消毒,每次冲洗后用试纸检测残余消毒液。
12.透析用水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100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的标准化管理PPT课件
4 严格执行一次性物品使用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
5
加强环节控制:手卫生、导管护理、空气物体表面消毒、
污
物处理
布局合理
双
分
通
区
道
治
疗
清洁区
办公室 水处理间 库房
分区明确
半清洁区
治疗室 工作人员同道 透析患者通道
导管感染的控制
• 临时性中心静脉导管感染的发生率 (0.72——14.9/1000导管日)
Kidney Int, 2006,69(1):161-164
我中心2005-2007年导管感染率 12.3次/1000导管日
我中心2008-2010年导管感染率 4.8次/1000导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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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导管感染的管理
• 每次透析前透析室关闭门窗 • 空气消毒2小时 • 全程中操作护士戴无菌手套、口罩、帽子、铺无菌
治疗巾 • 患者带一次性帽子、口罩 • 撤离床旁无关人员 • 两名护士上下机,保证全程无菌操作 • 使用含碘消毒剂优于其他消毒剂
规范化管理的效果
• 2005-2010新增肝炎发病率为0-1% • 2008-2010导管感染率4.8次/1000导管日 • 卫生厅、卫生局院感专项检查合格率100% • 医务人员满意度100% • 患者满意度98%
• 2.长期透析患者定期(每6个月)进行病毒标志物 及肝功能检查,保留检查结果并登记
• 3.新入患者、转入患者上机前进行乙肝、丙肝、梅 毒、艾滋病感染检查,急诊患者专机透析。
• 4.几个注意事项:
——乙肝
——转阴?
——丙肝
——转阴?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福建省血液透析治疗质量控制手册》等有关规范。
二、建立、健全消毒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三、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存。
四、各种治疗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定期保养。
五、做好院感工作计划、总结,定期进行院感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
六、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七、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正确分类与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置黄色废物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医疗废物容器应符合要求,不遗洒、标识明显、正确,医疗废物不应超过包装物或容器容量的3/4。
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闭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
不应取出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时,按医院制订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理,与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并双签字,记录应保存3年。
医院血液净化治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血液净化治疗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开展血液净化治疗工作的科室及人员。
第三条血液净化治疗是指通过各种血液净化技术,清除患者体内代谢废物、毒素、药物等有害物质,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的治疗方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血液净化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血液净化治疗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血液净化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制定血液净化治疗工作计划、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2)组织培训、考核血液净化治疗技术人员;(3)监督血液净化治疗工作的实施,确保医疗质量;(4)收集、分析血液净化治疗工作数据,不断优化治疗方案。
第三章设备与耗材第六条血液净化治疗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生产许可证;(2)具有完善的功能,确保治疗过程安全、有效;(3)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血液净化治疗耗材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生产许可证;(2)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3)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四章患者管理第八条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了解病情,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血液净化治疗方案。
第九条患者在接受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预防感染。
第五章技术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血液净化治疗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相应执业资格;(2)熟练掌握血液净化治疗技术;(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十二条血液净化治疗技术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血液净化治疗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六章感染控制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血液净化治疗感染控制制度,加强感染防控。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血液净化治疗设备、耗材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血液净化中心室规章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血液净化中心的运营管理,确保血液净化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净化中心基本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血液净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专门为患者提供血液净化治疗的医疗机构,主要通过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腹水浓缩回输等治疗方式,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中毒等疾病。
第三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患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人员职责第四条中心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中心的各项工作计划,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中心应当设立医疗部门、护理部门、后勤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第七条中心应当配备合格的医疗、护理、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八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第九条中心应当制定并执行患者入院、治疗、出院等相关流程,确保患者治疗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保障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中心应当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护理管理第十二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确保护理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三条中心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关注患者需求,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四条中心应当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水平,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章环境卫生与感染控制第十五条中心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诊疗环境整洁、卫生,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
第十六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感染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感染控制规范,预防交叉感染。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八条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
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
2023-11-05CATALOGUE目录•引言•监测制度•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异常情况处理•检查与评估•相关文件与附件01引言目的确保医院血液净化中心(血透室)的感染控制工作符合规范要求,降低患者和医务人员发生感染的风险。
背景血液净化中心是医院内的重要科室,患者往往患有慢性疾病且免疫能力较弱,易发生交叉感染。
因此,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对于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和背景血透室内的空气质量、表面清洁消毒情况、医务人员手卫生、患者使用的透析器等相关物品的消毒情况等。
监测范围还包括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如佩戴口罩、手套,遵循隔离措施等。
监测范围02监测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透析室空气患者血液净化前后的体液标本医务人员手部卫生血液净化设备对患者血液净化前后的体液标本进行定期的生物学监测。
对医务人员手部卫生进行定期的微生物学监测。
对透析室空气进行定期的微生物学监测。
采用重量法、容量法等常规监测方法,以及快速、便携式的检测仪器。
对血液净化设备、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进行定期的生物学监测,以及化学和物理学监测。
监测频率每月对血液净化设备、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进行监测。
每次操作前后对医务人员手部卫生进行监测。
每季度对透析室空气进行监测。
每个患者血液净化前后的体液标本进行监测。
03医院感染控制措施为防止患者之间交叉感染,血液净化中心应设立独立的透析室、水处理室、储存室、治疗室等区域,并确保各区域之间的空气流通。
隔离措施血液净化中心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并使用专用的清洁用品进行擦拭和消毒。
消毒措施隔离与消毒措施血液净化中心应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将感染性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处理。
废弃物处理感染性废弃物应进行高温或化学消毒处理,以确保病毒和细菌被彻底灭活。
废弃物分类医疗废弃物处理措施VS医院感染宣传教育措施宣传教育血液净化中心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血液净化中心的管理,提高血液净化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血液净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医疗机构内专门为患者提供血液净化治疗服务的部门,包括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等治疗方式。
第三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诊疗规范,确保血液净化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中心应当加强感染控制工作,预防感染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第六条中心应当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
第七条中心应当加强水质管理,确保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中心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血液净化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中心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一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信息化水平。
第十二条中心应当加强质量控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中心应当加强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第十四条中心应当设立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岗位职责制度。
第十五条中心应当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中心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培训,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
第十七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绩效评估。
三、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十八条中心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净化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程和责任。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管理制度
1 .进入本室工作人员戴帽子、口罩、穿清洁工作服、换鞋。
2 .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要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3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对穿刺部位皮肤应严格消毒,工作人员操作或接触血液时必须戴手套,一付手套只能护理一个病人,接触另一个病人应脱去原有手套,并洗手后另换手套。
4 .对血透病人血透前应常规检测病毒全套,传染病患者血透应在隔离室进行,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5 .透析液的配置、透析机、透析器的消毒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消毒、严格检测。
6 .透析穿刺针应一次性使用,用后必须装入利器盒内。
7 .对透析中出现的发热反应,应及时进行血培养、采集正在透析中的液体,进行微生物监测。
8 .透析室每日通风两次。
9 .透析用水、透析液出入口均应每月监测一次,并符合规定标准。
10 .透析室保持洁净、工作台面、机渊表面、地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抹1-2次,若有污染随时擦洗。
11 .严格限制探陪人员,若病情需要,允许一人陪伴,治疗操作时,禁止探视者入内。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的标准化管理ppt
感染控制措施
1 透析中心结构与布局符合医院感染的要求 2 成立质控小组、制定消毒隔离制度 3 筛查、隔离治疗阳性病人
4 严格执行一次性物品使用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
5
加强环节控制:手卫生、导管护理、空气物体表面消毒、污 物处理
布局合理
双
分
通
区
道
治
疗
清洁区
办公室 水处理间 库房
分区明确
半清洁区
治疗室 工作人员同道 透析患者通道
手卫生的管理
• 严格遵守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规范和 我院制定的手卫生管理制度。
• 配置手卫生设施:水池、非手触式水龙头、消毒洗 手液,干手纸巾及快速手消毒剂。
• 严格遵守洗手指征和手消毒指征进行手清洗与消毒 ,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
• 护士长不定期对医护人员手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定 期对医护人员的手进行病原微生物培养检测
预防导管感染的管理
• 每次透析前透析室关闭门窗 • 空气消毒2小时 • 全程中操作护士戴无菌手套、口罩、帽子、铺无菌
治疗巾 • 患者带一次性帽子、口罩 • 撤离床旁无关人员 • 两名护士上下机,保证全程无菌操作 • 使用含碘消毒剂优于其他消毒剂
规范化管理的效果
• 2005-2010新增肝炎发病率为0-1% • 2008-2010导管感染率4.8次/1000导管日 • 卫生厅、卫生局院感专项检查合格率100% • 医务人员满意度100% • 患者满意度98%
污染区
候诊室 透析室治疗区 污物处理室
建立标准的规章制度
1.成立质控小组,全面质控 2.依据院感要求及SOP制定消毒隔离制度 3.建立透析室物体表面消毒、空气消毒、肾机
消毒、治疗室空气培养、医务人员收卫生检 测登记本 4.建立透析液检测、反渗水硬度及残余氯检测 、反渗水细菌及内毒素检测、化学污染物检 测登记本。执行SOP透析用水检测规定。 5.建立水机滤芯更换、肾机细菌过滤器更换登 记本。 6.依据SOP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加强职业防 护、遵从护理操作的标准预防原则,制定针 刺伤紧急处理方案。
血液净化管理制度
血液净化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我院血液净化治疗的规范管理,保证血液净化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2范围适用于我院血液净化治疗的规范管理。
3职责3.1医院院感部:负责血液净化治疗中医院感染控制。
3.2开展血液净化治疗的科室:规范血液净化治疗。
3.3设备部:负责血液净化设备维护管理。
4要求4.1医院院感部4.1.1组织制定血液净化感染管理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4.1.2负责参与血液净化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4.1.3负责定期对血液净化室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检测,及时汇总、分析检测结果,发现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监督实施。
4.1.4对血液净化室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4.1.5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4.1.6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血液净化室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4.2开展血液净化治疗的科室4.2.1有血液净化治疗规范、血液净化指征评估和操作前再评估制度、治疗知情同意书、操作流程。
4.2.2上岗操作人员有资质认证,由医务科和护理部统一管理。
4.2.3科室应有质量管理制度与紧急处理预案,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4.2.4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紧急处理预案,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4.2.5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符合要求。
4.2.6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4.3设备科按照卫生部《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需作为相关文件附上)定期对血液净化设备维护管理。
血液净化中心传染病患者管理制度
持有部门:血透室
制定人:血透室审核人:严文才
制定时间:2017年10月8日
1、血液净化中心的布局和流程应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2、血液净化中心分清洁区和污染区,有传染病患者专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
3、初次血液透析患者进行输血前九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分配到相应的区域治疗。每6个月复查,根据结果进行调整。
7、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与医务处、护理部对存在问题与缺陷进行纠正与整改,持续追踪评价。
4、根据检测结果分阴性区域、乙肝阳性区域、丙肝阳区域、梅毒抗体阳性区域等治疗区域。所有患者尽可能做到专区、专机透析,固定机器、固定物品、固定护士。
5、在专用血液透析区域治疗区域中,每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不少于3.2m2,环境安全、整洁,通风良好。
6、向患者及其家属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血液透析传播性疾病方面的解释说明,签署肾替代治疗选择血液透析治疗的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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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中心感染管理制度
一、感染监测范围
血液透析是安全易行、应用广泛的一种血液净化方式,依赖血透存活的患者其生存率和生活质量比以往有明显提高,但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大多伴有严重贫血、低蛋白血症、免疫功能低下、严重营养不良等症状,部分患者还需依靠重复输血维持生命,大大增加了患者的感染机会。
感染的致病菌通常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不常见的致病菌。
目前病毒性肝炎仍然是世界各国血液净化中心最重要的感染性疾病,乙、丙、丁型肝炎主要是通过体液传播,含有血液成分的分泌物或排泄物均可成为肝炎的传播媒介。
二、肝炎病毒的监测与控制
1.人体肝炎病毒的检测
(1)所有进行血透前的患者都应进行全套肝炎病毒的监测,并将此作为本底调查,包括甲肝、乙肝、丙肝、戊肝等,工作人员也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每年一次);
(2)透析前预防注射乙肝疫苗;
(3)患者初次透析前三个月应每月进行一次肝炎病毒检测,以后每季度检测一次,连续一年后,改为每半年一次;
(4)有感染症象时随时进行检测,以便及早发现肝炎病毒的感染。
2.医疗用品感染病毒的检测
(1)为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透析管道应专人专用,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需重复用的要严格进行有效的消毒,消毒液必须能杀死病毒肝炎等病原体;
(2)定期对这些物品的消毒效果进行检测,特别是肝炎病毒的检测。
三、细菌和内毒素的监测与控制
1.应重点进行透析用水、透析液、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内瘘针、血路管、双腔管等的细菌和内毒素监测,一般每月一次,要求透析液进水口细菌总数<200cfu/ml,离开透析器的透析液细菌总数<2000cfu/ml,不能检出致病微生物,内毒素检测应阴性。
2.发现感染症象时应随时检测,及早发现感染的可能来源。
3.拿取分流器,插入瘘管针头,更换或拆卸设备,以及抽血等,均应戴手套,为了避免被血液污染,工作人员必要时应穿隔离衣、戴眼罩。
4.预防外瘘管被污染,透析结束后在外瘘管内注入适量肝素,以保持通畅,如发现局部血栓或感染,应尽早拔除瘘管。
5.预热透析液的水箱易污染革兰氏阴性杆菌,可加入适量的消毒剂。
6.使用后的可火化的物品均应焚烧,其余物品也应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