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金融衍生业务规章制度范本

金融衍生业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活动。

第三条金融衍生业务是指以金融工具为基础,通过衍生合约等手段,实现风险管理和投资收益的金融业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金融衍生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政策及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业务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市场调研、产品设计、交易执行、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金融衍生业务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二)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三)具备良好的合规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风险控制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金融衍生业务风险可控。

第八条金融衍生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九条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金融衍生业务风险:(一)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目标、方法和责任;(二)设立风险限额,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量化管理;(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四)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业务操作合规、透明。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审慎经营原则;(三)风险可控原则;(四)公平竞争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进行以下工作:(一)市场调研:了解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情况,分析市场风险和机会;(二)产品设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设计金融衍生产品;(三)交易执行:按照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要求,执行金融衍生交易;(四)风险管理:对金融衍生业务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金融衍生业务监督考核机制,对金融衍生业务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程和实践方法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程和实践方法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程和实践方法金融衍生品交易(Financial Derivatives Trading)是当今金融市场中最为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

这种交易形式的流程和实践方法需要掌握,在金融市场上才能取得成功,并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率。

在本文中,我们将讲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程和实践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金融衍生品的定义。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种金融工具,其价值源于某个基础资产的表现。

例如,股票期权、期货合约、货币市场衍生品等均属于金融衍生品。

这些工具可以用于风险管理、投资、套利等目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投资目标和策略: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需要明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策略。

例如,投资人可能希望通过大宗商品期货合约进行投机;或者以股票期权为基础进行套保等。

2.选择交易平台: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交易平台,这意味着需要考虑交易平台的可靠性、执行速度、手续费用等因素。

一个高效的交易平台可以为交易者提供更好的交易体验。

3.选择合适的金融衍生品:在决定投资策略后,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衍生品。

这需要了解市场的情况,技术指标等。

4.下单交易:当选择了适合自己的金融衍生品后,可以下单进行交易。

下单交易时需要考虑时间、价格等因素。

5.管理风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需要防范市场波动风险。

为此,投资者可以采取多种风险管理工具,例如止损单、止盈单、对冲等。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践方法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者而言,掌握一定的实践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实践方法:1.学习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基本信息:学习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基本信息,例如市场动态、规则、风险等等。

2.了解技术分析:技术分析是一种通过图表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的方法。

掌握技术分析可以帮助交易者更准确地预测市场。

3.掌握基本面分析:基本面分析是一种分析宏观经济基本面,预测市场走势的方法。

掌握基本面分析可以让交易者更准确地判断市场趋势。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则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则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则一、引言金融衍生品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重要工具,它们以某一基础资产为依据,通过合约进行交易。

为了保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交易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则和相关要点。

二、金融衍生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衍生品是指其价值是由基础资产决定的金融合约。

根据基础资产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可以分为股票衍生品、货币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和商品衍生品等多个类别。

三、交易所与场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可以在交易所或场外进行。

交易所交易是指通过交易所撮合买卖双方完成交易,各方需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和要求。

场外交易则是指在交易所之外进行的交易,交易各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约定交易条件。

四、交易规则1. 账户开立和资格要求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交易者需要开立交易账户,并满足相关资格要求。

一般来说,交易者需要满足一定的经历和资金要求,以确保其具备适合进行该类交易的能力。

2. 交易报价和成交交易者可以通过报价的方式表达其愿意出售或购买某一金融衍生品的意愿。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平台会将符合条件的买卖报价进行撮合,达成成交。

成交的价格一般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确保公平合理。

3. 交易保证金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交易者在交易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一般根据相关合约的标准要求,由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平台设定。

保证金可以作为履约保障,以防止交易风险的扩大。

4. 交割和结算在金融衍生品交易达成后,根据交易合约的规定,交易双方需要进行实际的交割和结算。

交割可以是现货交割或现金交割,具体方式由合约约定。

结算一般由中央结算机构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

5.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需要保持高度透明度,确保交易信息的及时披露和公开。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平台负责提供交易数据和行情信息,以便交易者进行决策和风险管理。

六、风险管理和监管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监管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

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若具有衍生产品性质,其产品设计、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客户准入以及销售环节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XX银行自营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流程图

XX银行自营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流程图
R6:止损管理(止损属于我方提前终止的原因之一)。由风险部风控人员负责对该金融工具浮动损益进行每日估值,若发现浮动损益 触发止损预警线,风险经理须及时对资金部相关交易员进行预警;若触发止损点,及时对资金部相关交易员发出止损指令,若短期内 多个产品浮动亏损突破止损点、个别产品浮动亏损迅速突破止损点且数额极大,风管部须及时会同计财部,资金部等部门分析原因, 并将止损情况、分析结果和建议上报首席风险官、风险和业务分管行长、以及资产负债委员会。
8-到期管理
自营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R0
A-交易对手
开始 (搜集衍生品市场
信息)
交易前分析,制定 交易策略
选择拟投资衍生品
B-资金业务部
1-制定交易策略
是否第一次做
是 R1
风险和合规审查
否 是否通过审查

对交易对手是 否有授信?


信用额度预查
2-询价与报价
3-交易准备
交易对手询价与报 价
(向我行询价、报 价)
门进行后续处理 (催缴、诉讼) 否
将相关信息,特别 是发生垫付等信
息,及时反映给部 门主管、部门总经 理、授信管理部等 部门,并进行备案
End
9
10
子流程 - 止损操作流程
A-风险部风控人员
1
开始 (取得金融工具相 关市场信息,获取 盯市价格/盯模价 格,每日监控损益
1
收集拟授信对象的 相关资料
F-总行行长
2
对资料进行整理, 确保其完整性;并 对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调查
是否集中核定 同业客户

根据认定标准填报 《同业客户集中核
定额度审批表》

初步核定客户的同 业授信额度,填报 《同业客户逐户核 定额度审批表》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机制和流程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机制和流程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机制和流程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国内金融机构的不断壮大,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经成为了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那么,什么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它的机制和流程是怎样的呢?一、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什么?金融衍生品是指以某种金融资产为基础,通过合约方式衍生出来、具有独立交易价值的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品交易,则是指通过场外交易或交易所交易等方式,对金融衍生品进行买卖。

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很多,主要有期货、期权、远期合约和掉期等。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机制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交易模式和交易形式。

交易模式:金融衍生品交易通常采用两种交易模式,一种是场外交易,另一种是交易所交易。

场外交易是指交易双方通过电话或电子交易平台等方式进行交易,该模式下的交易对手风险比较高;而交易所交易是指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对手风险较低。

交易形式: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形式按照交易场景的不同,主要有现货与衍生品组合交易、纯套利交易、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程金融衍生品交易流程包括交易准备、买卖双方协商、签署交易合约、履约与结算等环节。

下面我们来分步骤地阐述一下每个环节的内容:1. 交易准备交易准备阶段主要是交易机构对于交易对象的筛选、交易品种的确定、价格的确定等。

2. 买卖双方协商在确定了交易品种、价格等前提下,买卖双方开始协商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合约期限、合约数量、结算方式、合约条款等。

3. 签署交易合约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协议后,需要签署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合同履行的时间和方式。

4. 履约与结算履约与结算是整个交易流程的最后一步。

一方面,交易双方的每个方面都要履行自己的约定,确保交易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交易双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合约的结算。

结算方式有现金和实物交割两种,具体结算方式还要根据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多方面考虑。

总之,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和流程的具体内容会因为交易品种、交易机构等多方面因素而有所不同。

银行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模版

银行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模版

银行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程序和业务行为,根据《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及《银行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定义的套期保值,是指我行为规避信用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本规程所定义的衍生产品交易,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是指由本行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且该类资产或负债为非交易类帐户的资产或负债,该类套期交易按照套期会计规定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第五条本规程所定义的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种类型:(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本行的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本行的损益。

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即本行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

第六条本规程所称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第七条套期工具,是指本行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金融衍生业务规章制度

金融衍生业务规章制度

金融衍生业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保护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依据《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金融衍生业务是指以衍生合约为工具,进行风险传递和管理的金融活动。

金融衍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互换交易等。

第三条金融衍生业务应当遵循合法、诚信、公平、透明、安全的原则,坚持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第四条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监管要求,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和备案手续。

第五条金融衍生业务参与者包括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各类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第六条金融衍生业务的管理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权责关系和内部监督制约。

第七条金融衍生业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风险评估、监管检查、违规处罚等相关工作,确保金融衍生业务稳健运行。

第八条金融衍生业务规章制度应当定期审查,及时修订完善,保持与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的一致性,确保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金融衍生业务的开展第九条金融衍生业务参与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建立完善的资金账户和交易系统,遵循金融交易纪律,开展风险教育和管理培训。

第十条金融衍生业务参与者应当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防范操纵和欺诈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开透明地开展交易活动。

第十一条金融衍生业务参与者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控制仓位、杠杆和信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防范市场波动和风险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金融衍生业务参与者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和合规监管制度,及时披露交易信息、财务状况和风险暴露情况,接受监管检查和处罚处理。

第十三条金融衍生业务参与者在开展跨境业务活动时,应当遵守国际协定、行业标准和监管要求,合理规避外汇风险和法律风险,确保业务安全合规。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原理与操作流程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原理与操作流程
套期保值
通过在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相反的操作,以降低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例如,生产商可以在期货市场卖出期 货合约,锁定未来的销售价格。
投机交易
投资者根据对市场走势的预测,通过买卖衍生品合约来获取收益。投机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性,需要投资者具备 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
03 交易前准备工作
交易工具选择
根据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金 融衍生品,如期货、期权、外汇等。
交易软件使用
熟悉并掌握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软件,以便高效地进行交易操作。
制定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目标设定
01
明确投资目标,如追求短期收益、长期投资或对冲风
险等。
投资策略制定
02 根据投资目标和市场情况,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如
趋势跟踪、套利交易等。
风险控制措施
03
设定止损点、止盈点,合理分配资金,以降低交易风
险。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04 具体操作流程
开户与资金划转
选择交易商和交易平台
01
投资者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商和交易平台,确
保其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合规性。
提交开户申请
02
投资者需要向所选交易商提交开户申请,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
无套利定价原理
金融衍生品的定价应当使得市场不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即无法通过构建无风险资产组 合获取无风险收益。
Black-Scholes模型
基于几何布朗运动假设和伊藤引理,通过构建投资组合消除随机性,得到欧式期权价格 的偏微分方程,进而求解得到期权定价公式。
二叉树模型
假设资产价格在每个时间步长内只有上涨或下跌两种可能,通过构建二叉树图来描述资 产价格的动态变化过程,并计算衍生品的期望收益和价格。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

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操作规程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操作规程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操作规程一、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1.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控和控制。

2.设定明确的风险限额和仓位控制,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要求投资经理和交易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衍生产品的市场特点、价格形成机制、交易规则和风险管理方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4.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和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风险。

5.加强与交易对手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确保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可控。

6.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和仓位,降低风险。

二、客户业务操作1.在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前,必须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产品适合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2.与客户签订明确的合同和协议,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纠纷和争议。

3.严格按照交易规则和风险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4.对客户的投资做出风险警示和风险提示,及时告知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5.定期向客户提供交易信息和风险报告,确保客户能够及时了解其投资状况。

6.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

三、内部控制与合规监督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交易操作、信息披露和投资决策等方面。

2.提高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开展相关合规培训和考核。

3.设立合规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进行风险监控和合规审计工作。

4.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衍生产品业务的相关情况,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确保内部业务操作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6.加强对外部合规风险的监管,包括监测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非法行为。

以上是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作为一家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前需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风险管理。

同时,公司还应不断改进和完善操作规程,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监管的要求。

锦盛新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锦盛新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交易、或者非场内交易的,实质为远期、互换、期权、期货、掉期和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货、期权、远期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第四条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二章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第五条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行为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必须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七条公司须具有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八条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中,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支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金额。

范本: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办法

范本: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办法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股份公司与有权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金融机构以一对一方式达成的、按照交易双方的具体要求拟定交易条款的金融衍生产品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利率衍生产品业务、汇率衍生产品业务、债券衍生产品业务和信用衍生产品业务等。

第二条股份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规范运作的原则,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合约实现规避市场风险、达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标,通过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切实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职责分工第三条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随意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所有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必须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董事会批准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应明确授权管理层及具体部门负责该业务的具体操作和风险监督。

第五条股份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方案设计、风险及效益评估、决策审批、实施操作、风险监督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应符合内控管理规定,分别由不同部门执行。

第六条股份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内控部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授权风险监控,根据业务授权规定,对各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

第七条股份公司应配备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才和相关内部交易管理系统,充分了解和把握有关交易的产品结构及风险特性,并通过内部交易系统的不断完善,满足业务发展和内部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三章操作流程管理第八条股份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应由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投资建议,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财务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股份公司董事会根据可行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就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交易品种、金额、期限、单笔交易金额、敞口和损失限额等)做出决议,并向管理层及具体执行部门下达授权。

第十条管理层及具体执行部门应按照董事会决议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交易,严格按照规定权限逐级审批,不得越权操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

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若具有衍生产品性质,其产品设计、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客户准入以及销售环节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

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

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13.03.15•【文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年3月14日常务理事会第11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3月15日发布)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以下简称衍生品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防范市场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价值取决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等标的物的金融协议,以及其中一种或多种产品的组合。

本规范所称的衍生品交易指证券公司在集中交易场所以外,根据与交易对手方达成的协议,与交易对手方直接开展的交易。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应符合《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并按要求签订协会发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证券公司衍生品交易涉及其他衍生品市场的,应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四条证券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市场化、防范利益输送等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协会授权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场监测中心)对金融衍生品备案和后续监测进行管理。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的人才条件、技术条件、风险偏好以及本公司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并考虑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特征,确定是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七条取得柜台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但应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前向协会提交以下备案材料:(一)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及业务计划书;(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衍生品交易会计制度;(四)主管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名单、履历;(五)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金融衍生品交易流程

金融衍生品交易流程
新交易方式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交易方式不断涌现,如电子交易平台、算法交易等。这些新交易方式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 交易成本。
市场影响
新品种和新交易方式的推出有助于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提高市场效率。同时 ,也需要注意防范新品种和新交易方式带来的风险和投机行为。
THANKS
感谢观看
金融衍生品监管法规
01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02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03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交易所规则和规定
01 02 03 04
交易时间、交易方式和交易机制 保证金制度与风险管理 结算和交割制度
异常情况处理和违规处罚
行业自律组织要求
01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02
,评估衍生品组合的风险承受能力。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止损策略
设定止损点位,一旦价格触及或突破止损点,立即平仓,以控制 亏损扩大。
头寸管理
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合理分配资金和头寸,避免过度 集中风险。
对冲策略
利用相关性分析,选择合适的衍生品进行对冲,以降低单一品种 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04
CATALOGUE
交易后处理
结算交易
确认交易
交易双方需要确认交易的内容、条款和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
计算合约价值
根据交易的合约条款和基础资产的价格变动,计算合约的价值。
支付款项
根据合约的价值,交易双方进行资金转账和支付。
评估交易结果
分析盈利和亏损
根据交易的结果,分析盈利和亏损的情况。
评估风险
评估交易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等。
执行交割
在交割日期到来时,按照合同约定进 行交割,完成交易。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流程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流程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流程金融衍生品是一种衍生自现金工具的金融工具,其价值是基于一个或多个基础资产(如股票、债券、商品等)的衍生品合约。

这一领域的交易流程涉及多个参与方和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流程。

1. 交易双方的确认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之前,交易双方必须确认并同意合同条款,包括基础资产、标的物数量、到期日、价格等重要细节。

这些合同条款旨在确保交易双方对于交易的各项规定达成一致。

2. 交易订单的提交一旦交易双方达成一致,交易订单将被提交至相应的金融交易平台或交易所。

交易订单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姓名、账户信息、交易品种、交易数量等详细信息。

3. 交易订单的匹配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将根据交易订单的信息,尝试将买方和卖方的订单进行匹配。

如果买方和卖方的订单的交易条件相符,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将确立交易关系,形成交易合约。

4. 交易合约的确认交易合约一旦形成,买方和卖方将会收到交易确认函。

交易确认函包括交易的详细信息,如交易品种、数量、价格等,并提供双方确认的机会。

5. 保证金的交付买方和卖方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通常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履约能力。

保证金通常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指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6. 履约或解除合约交易合约的履约或解除取决于基础资产的价格波动情况以及双方的交易意愿。

如果基础资产的价格变动使得买方或卖方有盈利或亏损的可能,交易双方可以选择履约或解除合约。

7. 结算与交割在交易合约期满或提前解除合约时,买方和卖方需进行结算与交割操作。

结算通常涉及到现金的支付和收取,而交割则是基于合约规定的标的物的交付。

8. 盈亏结算与持仓管理交易结束后,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将根据市场行情计算买方和卖方的盈亏情况,并进行盈亏结算。

同时,交易双方可以选择保留所持有的合约继续交易或平仓结束持仓。

总结: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流程从交易确认到持仓管理,其中包括交易双方的确认、交易订单的提交与匹配、交易合约的确认、保证金的交付、履约或解除合约、结算与交割,以及盈亏结算与持仓管理等环节。

SBR操作规程

SBR操作规程

SBR操作规程引言概述:SBR(Selective Business Restriction)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限制特定业务的开展范围,以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SBR操作规程,包括其背景和目的,以及操作规程的五个主要部分。

一、限制业务范围1.1 业务分类: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将业务进行分类,如金融、电信、能源等。

1.2 业务限制对象:确定需要限制的特定业务,例如某些金融衍生产品、特定电信服务等。

1.3 业务限制方式:制定具体的限制措施,如限制业务的地域范围、时间限制或者限制业务参与者的资格条件等。

二、申请与审批流程2.1 申请材料准备:制定具体的申请材料要求,包括申请表格、相关证明文件等。

2.2 申请审批程序:明确申请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材料的递交、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批等环节。

2.3 审批结果通知:及时向申请者通知审批结果,包括批准、拒绝或者需要补充材料的情况,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三、监测与执法机制3.1 监测手段建立: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等。

3.2 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SBR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监测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3.3 执法机构职责:明确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信息公开与沟通4.1 信息公开途径:建立信息公开的渠道,向公众公布SBR操作规程、限制业务范围和相关申请审批结果等。

4.2 沟通与解释: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和关切,解释SBR操作规程的目的和实施细节。

4.3 政策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经验总结,定期评估和调整SBR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

五、评估与效果监控5.1 评估指标确定:制定评估指标,如市场竞争状况、公平交易环境等。

5.2 效果评估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SBR操作规程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5.3 监控与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操作规程,以提高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操作规程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清算中心金融衍生产品操作流程一、掉期交易(一)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业务是指以甲货币交换乙货币,并于未来某一特定时日,再以乙货币换回甲货币的交易。

根据总行规定,我分行办理的外汇掉期业务是进行外汇各币种之间的头寸调整,即在美元头寸短缺,日元、港币外汇头寸较充足的情况下,通过总行叙做将日元、港币换成美元的交易。

业务发生时,资金部应提供“交易证实书”等文件给清算中心,清算中心对交易性质、交易行名称、交易币种、交易汇率、交易本金、交易日、交易期限、有权人签章等要素审查无误后,在旧结算网记帐,并登记台帐.交易日即期部分:借:存放同业——买入币种贷:自营外汇买卖————买入币种(481002)借:自营外汇买卖————卖出币种(481002)贷:存放同业——卖出币种远期部分:借:期收外汇款项——货币掉期应收款——买入币种(168004)贷:自营远期外汇买卖————买入币种(481009)借:自营远期外汇买卖————卖出甲币种(481009)贷:期付外汇款项——货币掉期应付款——卖出币种(238004)货币掉期远期到期交割:借:存放同业——买入币种贷:期收外汇款项——货币掉期应收款——买入币种(168004)借:期付外汇款项——货币掉期应付款——卖出币种(238004)贷:存放同业——卖出币种(二) 利率掉期利率掉期是指交易双方为互换以同种货币表示,以不同利率基础计算的现金流而签订的一种协议。

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交换和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交换两种。

利率互换不存在本金的支付,通常采用轧抵支付差额的方式。

利率掉期的本金要建立备查账,登记备查。

成交日,会计分录为借:619002掉期应收款——利率掉期应收款贷: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借: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贷:629002掉期应付款——利率掉期应付款约定利息付息日时,清算中心根据交易证实书及“交割通知书”,审查交易行、交易内容、利率、交割日等要素无误后,按约定方式和约定利率编制收息或付息的转账凭证,在NOVA系统计帐,可以轧抵支付差额,也可以采用全额收、支利息办法,合约交易结束编制表外付出传票,同时冲销备查账。

会计分录:借:118001 上存总行备付金贷:513102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代客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利率掉期户或,借:513102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代客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利率掉期户贷:118001 上存总行备付金根据市场利率水平调整表外科目:差额=本金×(当期利率-上期限利率)×余下计息期限表外核销已收/已付部分:借:629002掉期应付款——利率掉期应付款贷: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借: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贷:619002掉期应收款——利率掉期应收款表外余下部分调整分录:a.当期应收利率>上期应收利率时:借:619002掉期应收款—利率掉期应收款贷: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 b.当期应付利率>上期应付利率时:借: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贷:629002掉期应付款——利率掉期应付款c.当期应收利率<上期应收利率时:借: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贷:619002掉期应收款——利率掉期应收款d.当期应付利率<上期应付利率时:借:629002掉期应付款——利率掉期应付款贷: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最未一期交割日:借:118001 上存总行备付金贷:513102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代客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利率掉期户或,借: 513102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代客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利率掉期户贷: 118001 上存总行备付金借:629002掉期应付款——利率掉期应付款贷: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借:690102未实现金融衍生产品损益——未实现利率掉期损益贷:619002掉期应收款——利率掉期应收款二、金融远期合约(一)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按照结售汇合同订明的条件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注:自2004年5月23日以后通过NOVA系统签定的美元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帐务由系统自动处理,不需清算中心手工作以下帐务处理)1.清算中心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依据资金部门的“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审核相关内容,调阅相关台账数据,核对一致后,将“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作为附件制作记账凭证,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交易日:清算中心会计处理:远期售汇业务:(外币在旧结算网记帐,人民币需编制转帐凭证在NOVE系统记帐)借:期收外汇款项——代客买入远期外汇人民币贷: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外币贷:期付外汇款项——代客卖出远期外汇外币远期结汇业务:(外币在旧结算网记帐,人民币需编制转帐凭证在NOVE系统记帐)借:期收外汇款项——代客买入远期外汇外币贷: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外币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人民币贷:期付外汇款项——代客卖出远期外汇人民币交易日平仓时清算中心的会计处理:营业终了,资金部门依据当日远期结售汇敞口,将相同期限和币种的远期结售汇敞口头寸轧差后与总行进行平仓。

清算中心或核算中心依据资金部门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平仓交易证实书”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远期售汇业务平仓会计分录:(外币在旧结算网记帐,人民币需编制转帐凭证在NOVE系统记帐)借: 168003期收外汇款项——套期保值外币贷:481008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外币借:481008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人民币贷:238003期付外汇款项——套期保值人民币贷:513102代客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远期结售汇户人民币远期结汇业务平仓会计分录:(外币在旧结算网记帐,人民币需编制转帐凭证在NOVE系统记帐)借: 168003期收外汇款项——套期保值人民币贷:513102代客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远期结售汇户人民币贷:481008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借:481008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外币贷:238003期付外汇款项——套期保值外币交割日:分行清算中心凭资金部门授权交割通知单在ISEE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远期售汇业务交割:借:228101辖内款项存放——辖内存放备付金人民币贷:168002期收外汇款项——代客买入远期外汇人民币借:238002期付外汇款项——代客卖出远期外汇外币贷:228101辖内款项存放——辖内存放备付金外币远期结汇业务交割借:228101辖内款项存放——辖内存放备付金外币贷:168002期收外汇款项——代客买入远期外汇外币借:238002期付外汇款项——代客卖出远期外汇人民币贷:228101辖内款项存放——辖内存放备付金人民币到期交割时,与总行平仓交易的会计处理:分行清算中心凭资金部门“远期结售汇平仓授权交割通知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远期售汇交割会计分录为:(外币在旧结算网记帐,人民币需编制转帐凭证在NOVE系统记帐)借:118001上存总行备付金外币贷:168003期收外汇款项——套期保值外币借:238003期付外汇款项——套期保值人民币贷:118001上存总行备付金人民币远期结汇交割会计分录为(外币在旧结算网记帐,人民币需编制转帐凭证在NOVE系统记帐):借:118001上存总行备付金人民币贷:168003期收外汇款项——套期保值人民币借:238003期付外汇款项——套期保值外币贷:118001上存总行备付金外币(二)、代客远期外汇买卖代客远期外汇买卖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依据委托指示办理远期外汇买卖的交易经营活动代客远期外汇买卖业务的帐务处理在清算中心集中办理,清算中心依据资金部门的”代客远期外汇买卖交易证实书”,审核”代客远期外汇买卖交易证实书”的相关内容后,调阅相关台帐数据,核对一致后,在旧结算网进行账务处理。

并将“代客远期外汇买卖交易证实书”作为附件制作记账凭证。

成交日:借:168002-期收外汇款项------代客买入远期外汇甲币种贷:481009外汇买卖——代客远期外汇买卖甲币种借:481009外汇买卖——代客远期外汇买卖乙币种贷:238002-期付外汇款项------代客买出远期外汇乙币种与总行办理远期外汇买卖平盘的会计处理:资金部门依据当日远期外汇买卖敞口,将相同期限和币种的远期外汇买卖敞口头寸轧差后与总行进行平仓。

清算中心依据资金部门提供的“远期外汇买卖平仓交易证实书”在NOVE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168003期收外汇款项——套期保值乙币种贷:481009外汇买卖——代客远期外汇买卖(平仓)乙币种借:481009外汇买卖——代客远期外汇买卖(平仓)甲币种贷:238003期付外汇款项——套期保值甲币种贷:513102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损益—远期外汇买卖户甲币种交割日:(在ISEE系统进行帐务处理)借:228101辖内存放备付金甲币种贷:168002-期收外汇款项------代客买入远期外汇甲币种借:238002-期付外汇款项------代客买出远期外汇乙币种贷:228101辖内存放备付金乙币种对境外交易行或总行平盘到期交割的会计处理:依据资金部门前台提供的“代客远期外汇买卖境外或总行平盘交割证实书”,审核相关内容(审核要素同即期外汇买卖)无误后,在旧结算网进行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118001上存系统内存款——上存总行备付金乙币种贷:168003期收外汇款项——套期保值乙币种借:238003期付外汇款项——套期保值甲币种贷:118001上存系统内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甲币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