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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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医院医嘱的录入、执行、管理等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医院医嘱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医嘱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二、医嘱录入与执行1.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医嘱信息。

2.医嘱录入应当遵循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护士应当根据医嘱内容,及时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的治疗按照医嘱要求进行。

4.医嘱执行应当有记录,记录应当清晰、准确、完整。

三、长期医嘱管理1.长期医嘱应当由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经过充分评估后开具。

2.长期医嘱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患者的病情变化。

3.护士应当定期核对长期医嘱的内容和执行情况,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四、临时医嘱处理1.临时医嘱应当由医师根据患者的临时病情变化开具。

2.临时医嘱应当及时执行,确保患者的治疗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3.护士应当及时核对临时医嘱的内容和执行情况,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五、医嘱查对与复核1.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当对医嘱内容进行查对,确保其准确无误。

2.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执行的正确性。

3.护士在执行医嘱后,应当对执行结果进行复核,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

六、医嘱执行与记录1.护士应当按照医嘱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执行医嘱。

2.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护士应当及时反馈医嘱的执行情况给医师,以便医师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七、医嘱取消与修改1.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或者需要调整治疗方案时,医师可以取消或者修改原有的医嘱。

2.护士在收到医师取消或修改的医嘱时,应当及时核对并更新执行计划。

3.对于取消或修改的医嘱,护士应当及时告知患者并解释原因,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八、特殊情况下的医嘱处理1.当患者处于紧急情况或者生命垂危时,医师可以开具口头医嘱。

口头医嘱应当及时补录并签字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如夜间或者节假日,当面面见到医师有困难时,护士可以代为记录口头遗嘱,并报告医师签名确认。

用药医嘱相关管理制度

用药医嘱相关管理制度

用药医嘱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用药医嘱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开具用药医嘱的医疗人员。

三、用药医嘱的开具1. 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和医疗需要,谨慎开具用药医嘱。

2. 医师开具用药医嘱时应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并注明具体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频次。

3. 医师应根据患者的肝肾功能、体重、年龄等因素,合理调整药品的使用剂量。

4. 医师开具用药医嘱前应认真查阅患者的病史和药物过敏史,避免用药过敏或药物相互作用。

5. 对于特殊病种或重症患者,医师应当特别谨慎开具用药医嘱,避免药物不良反应或过量用药导致风险。

四、用药医嘱的执行1. 护士应仔细核对患者的用药医嘱,确保用药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护士在给患者执行用药医嘱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剂量,避免药物错误。

3. 护士在给患者执行用药医嘱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规定的时间和方法给药,避免误用或漏用药物。

4. 对于涉及抢救、危重患者的用药医嘱,护士应尽快执行,确保患者的治疗安全。

5. 护士在执行用药医嘱时应仔细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及时报告医师,协助医师调整用药方案。

五、用药医嘱的管理1. 医院设立药事管理部门,负责用药医嘱的管理和监督。

2. 药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用药医嘱管理制度,包括用药医嘱的开具、执行、审核和反馈等流程。

3. 药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师开具的用药医嘱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医院应建立用药医嘱电子记录系统,实现用药医嘱的电子化管理,提高用药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医院应定期对护士的用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用药医嘱的调整1. 医师在观察患者用药效果时,如发现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病情有变化,应及时调整用药医嘱。

2. 医师调整用药医嘱应明确调整的原因和依据,并在医疗记录中进行说明。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一)基本要求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四)口头医嘱1、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因抢救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3、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执行流程护理查房制度各级护理查房应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做好查房记录。

(一)护理查房种类:护理查房包括管理查房、业务查房、教学查房等。

1、管理查房重点查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的执行情况、护理单元的质量管理及节假日、夜班岗位职责的落实等。

2、业务查房主要包括疑难、危重、大手术、特殊个案及开展新技3、教学查房主要包括临床护理教学计划的组织与落实,对教学质(二)护理查房的时间:护理部组织全院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片区每两月1次,护士长组织病房每月1次,节假日查房和夜12、查房时应运用护理程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查房质量。

各级医院医嘱制度范本

各级医院医嘱制度范本

查对制度1.临床科室1.1开医嘱、处芳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1.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2.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

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2.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2.6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3.1配方时,查对处芳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3.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芳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芳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4.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5.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嘱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活动的医嘱管理,包括门诊、急诊、住院、会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嘱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嘱管理组织,负责医嘱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医嘱的开具与执行第五条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时间、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特殊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医生开具医嘱时,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需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时间。

第七条患者或其家属应当认真阅读医嘱,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嘱有疑问时,医生应当及时解答。

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撤销或延迟执行医嘱。

如发现医嘱有误,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并由医生重新开具医嘱。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

第十条医嘱执行完毕后,护士应当及时在病历上记录执行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执行时间等。

第三章医嘱的监控与评价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监控制度,对医嘱的开具、执行、修改、撤销等环节进行监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医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医嘱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纠纷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医嘱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医嘱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对医嘱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医嘱的合理开具。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护士对医嘱执行的准确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嘱管理制度,明确医嘱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医嘱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对患者医嘱的执行,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科室和护理部门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二章医嘱的开立第四条医嘱应由医生依据病患病情和治疗需要进行开立,并在病历上签名。

第五条医嘱应明确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治疗措施、规定用药、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内容。

第六条医嘱应使用规范的医务信息系统进行开立,并确保相应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开立医嘱的医生应对其开立的医嘱负责,并及时进行必需的调整或撤销。

第三章医嘱的转达和接收第八条医嘱应由开立医生通过正式渠道进行转达,包含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

第九条医嘱的转达应确保患者、护士和相关医务人员清楚了解并正确接收。

第十条护士应在接收医嘱后,核对医嘱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若医嘱存在模糊或矛盾之处,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确认和调整。

第十二条护士在转达医嘱时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第四章医嘱的执行第十三条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单,并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

第十四条护士执行医嘱时应确保用药的安全性,遵守药物管理制度,准确计量药物剂量。

第十五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依照规定时间和次数进行,不得擅自转变用药频次和剂量。

第十六条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停止医嘱的执行,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十七条护士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签名和时间标注。

第五章医嘱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医嘱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医务科室应建立医嘱执行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本科室医嘱的执行情况和质量。

第二十条不定期进行医嘱执行情况的抽样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医嘱执行情况显现的问题和过错,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医院住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嘱管理制度为确保医院住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院住院医嘱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院科室,涉及医嘱的开具、执行、核对等环节。

三、医嘱的开具1. 医嘱应当由经过医院规定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签字并开具。

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医嘱内容。

3. 医嘱开具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具体医嘱内容、开嘱人签字、签嘱时间等内容。

4. 医嘱应尽量使用电子医疗系统进行开具,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医嘱的执行1.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当认真核对医嘱内容与患者身份,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

2. 护士应当根据医嘱内容,按时、按量、按要求给药、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医嘱内容。

3. 执行医嘱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当立即向主治医师或医院医务部门汇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4. 对于特殊情况或不明确的医嘱,护士应当主动与医生联系,确认医嘱内容。

五、医嘱的核对1. 医嘱的核对应当由主治医生或经过规定的住院医师进行,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核对。

2. 主治医师应当对医嘱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对于复杂或涉及高风险的医嘱,医院应当设立相关委员会进行讨论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医嘱的修改1. 医嘱一经签发,在没有被执行前,应当由医生书面申请修改,并经过相关审核程序后方可修改。

2. 对于已经执行的医嘱,如需修改或撤销,应当由主治医生出面,并及时告知患者和护士,确保医疗安全。

七、医嘱的终结1. 患者出院前,主治医生应当对医嘱进行终结和总结,并写明患者出院后的饮食、活动、用药等注意事项。

2. 患者出院时,医生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相关用药和注意事项,并开具出院医嘱,确保患者在家中继续治疗。

3. 出院医嘱应当包括用药指导、复诊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患者在家中及时就医。

八、医嘱的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嘱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嘱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为达到治疗目的而下达的医疗措施和药物治疗的指令。

医嘱管理是医疗质量和病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嘱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医嘱的书写与下达第四条医嘱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书写和下达,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等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书写和下达医嘱。

第五条医嘱应当使用规定的医嘱单和病历纸,字迹清楚、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医嘱单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日期和时间等。

第六条医嘱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七条医嘱下达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护士执行。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下达医嘱,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三章医嘱的执行与监督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当向下达医嘱的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或者医嘱有误,应当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医师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嘱的正确实施。

第四章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一条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需要,对医嘱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修改或者撤销医嘱时,应当注明修改或者撤销的原因和时间,并重新签名。

第十二条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经过上级医师的审核和同意。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通知护士执行,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五章医嘱的保存与销毁第十三条医嘱单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2年。

保存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第十四条医嘱单的销毁,应当由医务部门负责,销毁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为规范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二、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三、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依据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四、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顺序、输液速度以及用药途径。

五、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

六、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标签,条码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

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核实并记录。

七、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

开单医生同时对申请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八、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九、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十、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要确定患者姓名、医嘱内容并复述医嘱内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及双人核查无误后主方可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十一、如果临时医嘱开出后发现需要更改,护士未执行的情况下,医生可在医嘱系统输入描述医嘱更改,并确认。

十二、医嘱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科室要进行登记、总结、分析,以便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医院医嘱执行制度

医院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二)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重病人需要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接,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一)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二)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

三、临时医嘱
(一)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二)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
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有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药物敏试验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蓝笔作“-”标记,并签名。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是病人所有医疗和急救的措施实施的法律依据,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得拖延和随意更改。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和重整必须准确,严禁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确认。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书写、执行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4、紧急情况(抢救)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应口述清楚,护士应将医嘱内容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安瓿和物品,经在场二人核对无误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医生及时补记在医嘱本上。

5、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总查对一次。

转抄、重整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6、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书写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8、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住院医师报告。

9、试用期医师及实习医师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后方可执行。

医嘱执行制度(六篇)

医嘱执行制度(六篇)

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____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

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3、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及电话医嘱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之后医师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4、医师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住院号和床号并签名。

5、开写与整理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思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并签全名。

6、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

特殊情况(如无血、无药等)须在病程记录中说明。

7、医嘱要按时执行。

执行医嘱后必须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8、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9、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之后医师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违者责任自负。

10、医嘱录入后应立即核对;每班护士对当班及上一班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大查对医嘱1-2次。

重整医嘱后需经2人查对,方可执行。

11、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12、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

13、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5篇)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5篇)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

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____人核对后再丢弃。

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

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处理长期医嘱时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

八、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九、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内。

应在短时间内执行。

需立即执行的要及时执行。

一般只执行一次。

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临时备用医嘱(sos)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过期未执行则失效,注销时由护士用红笔写“未用”二字。

十一、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十二、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时,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一、本科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医嘱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规范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医嘱录入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医嘱管理制度1. 医嘱系统管理(1)信息中心负责医嘱系统的全面技术支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医嘱系统管理员负责医嘱系统的维护、更新和权限管理。

(3)临床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拥有独立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随意泄露。

2. 用户管理(1)医嘱处理系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用于处理医嘱。

(2)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方可上机操作,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

(3)对医嘱系统的使用范围有严格的授权限定,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医嘱录入(1)录入医嘱要准确、完整,必须经第二人核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2)医嘱录入时间自动生成,不得人工填写。

(3)医嘱录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应立即通知医嘱管理员,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4. 医嘱撤销(1)撤销医嘱需慎重,有相应的规范与程序。

(2)撤销权限通常为护士长或护士长授权委托的护士,其他人员无权修改与变更医嘱。

5. 长期医嘱(1)停止长期医嘱(除由计算机自动停止的医嘱排斥型医嘱外)必须既在机上操作,又在医嘱单上标明日期,两项手续缺一不可。

6. 领药/退药(1)病房用于抢救患者的临时医嘱,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其执行。

(2)用计算机处理领药来不及时,可先与药房联系借取,24小时内要将遗漏医嘱输入计算机。

(3)主班护士每日下班前要核查有无退药,当天退药当天完成。

(4)患者转科之前要完成领药和退药。

四、医嘱规范1. 医嘱书写规范(1)医嘱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医师应签全名。

(3)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2. 门诊病案记录(1)门诊病案记录应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一、医嘱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包括:
(一)临时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 小时内、要求护士在短时间内或即刻执行的医嘱。

临时备用医嘱一般只执行一次。

口头医嘱只适用于临时医嘱,仅在病情紧急需立即处理和抢救时才允许。

(二)长期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 小时以上、要求护士定期执行的医嘱,也包括需要时执行的长期备用医嘱(Prn)。

长期医嘱在医嘱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

二、开具医嘱
(一)医生在长期或临时医嘱单上开写医嘱,医嘱必须有医生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二)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由医生录入计算机,护士及时查询接收医嘱信息,并对医嘱进行审核无误后,即可执行医嘱。

三、医嘱查对
(一)处理医嘱应做到二人查对,护士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医嘱。

(二)取消医嘱必须由医生执行和签名。

(三)执行医嘱要签名,临时医嘱要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和签名。

(四)护士必须记录口头医嘱的内容,并复读给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抢救时护士可将医嘱复述一遍,确认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安瓿,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包括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等)。

每班确保所有医嘱在本班内处理完毕。

(六)据医嘱变更单和项目执行单执行各项医嘱,并签名。

四、医嘱执行:按护理医嘱执行管理。

1。

3.2.1.1开具医嘱制度与流程

3.2.1.1开具医嘱制度与流程

平舆县人民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

医师开具临时医嘱应向护士提醒。

医嘱要按时执行。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述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在6小时内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3.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每日总查对,护士长参与每周大查对。

4.护士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

常规医嘱执行流程
阅读医嘱

查对医嘱

确认医嘱(服药、注射、执行单)

经2人查对无误后

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查对)

疗效及不良反应的观察
模糊医嘱的澄清流程
发现模糊医嘱
↓(护士)
开医嘱医师
↙↘
科主任开医嘱医师核对医嘱
↘↙
核实后重新下达

护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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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医嘱制度
1 目的
规范临床医嘱的管理,提高医疗安全性,减少医疗责任事故。

2 范围
适用于医嘱的下达、核对和执行管理。

3 制度
3.1 下达与执行医嘱的医务人员,必须是医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3.2 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不得涂改,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特殊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3 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核对无误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严禁不看患者下达医嘱。

3.4 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3.5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3.6 无医师下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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