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地区的丧葬习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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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地区的丧葬习俗
棺木盛尸后,称为“灵柩”,将灵柩抬放于长凳之上,叫做“升棺”。棺前垂白幔,幔前放供桌,桌上设“魂牌”(灵牌)、摆供品、置香炉、配蜡台构成灵堂。灵柩暂不下葬,称为“停灵”。其周围满铺干草,孝眷坐卧其上,昼夜不离虔诚护灵,直到起灵为止,意在报答父母生养之恩。守灵期间,凡来灵前祭奠者,孝子必须一一跪谢。
升棺前,孝子的两只鞋是蹋拉着,不穿好,入棺后,才可以穿好。伊川一带讲究踢拉一只鞋,父丧踢拉左脚鞋,母丧则踢拉右脚鞋。男女孝眷头部所戴的孝带和罩头布,都是生白棉布,并且佩带时都是随便一勒,不求整饰,所谓丑孝。这些孝称为“生孝”。带着生孝,不能随便进入别人家门。升棺后,孝眷齐跪灵前,竖香焚箔,将生孝除下,雾上清水,折叠整齐,这叫做“熟孝”,带熟孝时方可进入别人家门。但佩带时比较讲究,在洛阳西郊一带,升棺前后孝带的戴法不一样。升棺前,孝带在头上是从前向后在脑后系结;升棺后,孝带是从后向前,在前额打结分成两条,双双搭过头顶,披在背后,垂于腰部。垂梢要上下错开,切勿两齐,为的是有所忌讳,怕犯“重丧”(再死人)。
成服备葬死者大殓之后,所有亲属按同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分别穿着不同的丧服,叫做“成服”。成服之俗来源于周代的“五服制度”。周代的丧服,按亲疏分为五级,故曰“五服”,即斩缭、齐、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两千多年来,洛阳民间的丧服形制基本上是按五服制度从繁到简,沿续至今。
民国以后,洛阳农村男孝眷头上皆勒白布条,名曰“孝带”。宽度约2.5分米,长度按关系亲疏,最长者可达2.5米(亲生儿子佩戴),最短者仅约1.5米。子辈孙辈,皆为白色,曾孙辈则用黄色棉布或白孝带末稍蘸红。女孝眷裹头用的白孝布口旷罩头布”,宽约5公分,长约1—2米。未出阁之女孝眷,只在头上勒窄带一周,名曰“锅圈”。男女孝衣均为大襟,且都无小领,又因有“丑孝丑孝”之说,故皆松而宽。在男女孝衣上合缝处和边沿处,子、女、媳为毛边,其他则为光边。女婿的孝衣独为对襟,称为“孝褂”,其合缝及边沿亦皆为毛边。中产以下人家,一般只亲生子女、儿媳和孙儿孙女等专做孝衣,其他则皆以租赁之孝衣代之。对于子婿侄婿孙婿等,只是各撕孝布一方(长约2米,宽约5分米)以代孝褂。这些孝婿,亲疏不同,所佩孝布长短各异,佩戴方法也不样。
孝眷男女所穿之旧便鞋,按鞋帮式样覆缀白孝布一层,谓之“裱白鞋”。父母双亡者,子、女、媳的鞋帮满白,单亡者或尚有亲伯父母健在者,鞋帮后部留黑寸许,其鞋口、鞋后及鞋底结合部全为毛边。其他孝眷所裱的白鞋,其留黑的长度,定制是亲者短,疏者长,并且全是留光边。
大殓后,男女孝眷才正式穿上用白棉麻布专门缝制的各种丧服。男女丧眷,皆穿棉布孝衫,男衫长如袍,女衫仅及膝。亲者大领,用料粗劣,边缝皆毛;疏者小领,用料细密,制作齐边齐缝。孝帽是用竹篾扎成,约4公分宽的筐架,糊上白(或红)纸,围成圆圈,用作帽箍,另以半圆圈竖扎箍上,作为帽顶,即成孝帽,俗称“高帽子”。红色孝帽只有亲生子顶戴,其他男眷所戴皆白,曾孙是在白孝帽
上另加黄色纸花一朵。“哀杖”(即“哭丧棒”),是用长约7公寸的柳木细棍,旋转着贴上剪有纸穗的白色纸条即成。孝子持杖,意在镇邪驱凶。
民国时期丧家身穿素衣,臂缠黑纱一匝。黑臂纱无论男女老幼,亲疏远近,均可佩之,既节物省钱,又简单易行。60年代以后,市区多见臂缠黑纱以示有孝在身。
出殡前,为使吊唁、祭奠死者方便,丧家多在门前搭起灵棚,将灵柩由灵堂移置灵棚。凡属喜丧,出殡时向祖先行辞别之礼,周代叫大遣祭。民国时期,洛阳入朝祖时,孝子先在祖先堂行四叩礼跪读告词,告词为:“出必辞尊,幽明一礼,棺重难迁,魂轻易举,衰期功缌,咸萃于斯,礼宜朝庙,兹不敢废。”这天夜里,丧家要雇用乐班,使其尽情吹奏,俗称“闹丧戏”。闹丧戏时,村邻纷纷到来,围立棺边一齐用手将灵柩三抬三放,并一齐以“咳”声相配,表示挽车送行。偃师民间众乡邻此时要抬一面大鼓到丧家门前尽情敲击,俗称之为“攒财”,意取祝贺英灵归佳城,身卧福地,使后辈多多攒财聚宝。夜深人静后,孝子要到近邻各家逐户跪谢,叫“谢灯”。
点主作道场通常是在出殡前一天进行,礼仪是很隆重的。点主是请德高清白之士或阴阳先生,用朱笔在木制的牌位上补足“神”字之竖和“主”字之点以及圈点其他部位的一系列仪式。作道场是有钱有势之家请来和尚道士在家中院内筑坛,围棺为死者念经免灾的活动。成俗于唐代,宋代下令禁止。然后世仍有沿袭,成为讲究排场之家必有的礼仪。民国初年,仅洛阳老城一带富裕之家请和尚道士诵经免灾,建国后此俗不存。
成服后即开始安葬前的准备。首先要请出殡安葬时所需的各类执事人,如点主官、祭道和祀土的“土官”、“阴阳先儿、龙杠头,特别要请一位善于组织、照应的殡仪总管,负责安排各项事务。同时要布置宅院和灵堂,租借各类所需器物如龙杠、棺罩等。富裕之家要准备放置“魂牌”、“神主”的“灵轿”,置死者遗像的“像楼”,供礼宾、土官和病弱孝眷乘坐的轿车、马车,以及铭旌楼、提吊式檀香炉、传锣、伞扇、瓜灯、群灯、彩旗、撑杆等,还要邀请鼓乐队(俗称“响器”,多由女儿出资)、十番社、僧道乐队、军乐队等。建国后,安葬时上述器物逐渐减少。80年代后,洛阳郊县农村请唢呐乐班者又开始增多。
出殡安葬洛阳民间从西周到唐宋,灵柩一般是由牛车拉到墓地的。近代则非常忌用车拉灵柩,一般都是用人抬灵柩到墓地。洛阳周围县区,出殡时是由丧家请来乡邻中年青力壮的小伙子用木杠抬灵柩。民国时期洛阳城区住户死了人,除极贫寒之家外,一般人家都要雇用一副龙头凤尾杠(俗称“龙杠”)抬往市郊祖坟埋葬,丧家出殡事宜一般找他们代劳。龙头凤尾杠为抬送灵柩的专门用具,用坚实硬质木材做成。全杠分杠身、杠架、抬杠和奠棍四部分,全是漆的大红色。杠分十六抬、三十二抬和六十四抬三种。灵柩前后人数相等,一般丧事人家多用十六抬杠。较高级者是三十二抬,租用者较少。所需劳力,概由经营者临时组织。’丧家对抬杠者的待遇,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付租金,或设筵招待,或分赠毛巾、鞋带,以表谢意。民间认为“见丧不利,逢白化吉”,故丧家对抬杠者一般都要各赠白粗布一小方(约9平方分米),名曰“吉利”作为破法。讲究之家还租用棺罩,将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