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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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版本:

成都蜀渝万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成都蜀渝万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号

关于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升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实际情况,特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后。

各部门、单位应当依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职业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年××月××日

主题词:安全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职业病监测防护

报送:董事长总经理

抄送:各部室

共打印份

成都蜀渝万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成都蜀渝万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蜀渝万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3编制依据及术语

3.1编制依据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全文;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二十二、三十一、四十三、五十二条;

(3)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全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二十三号)全文;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全文;

(6)其他依据。

3.2术语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意外伤害险: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

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4职责

4.1机构职责

(1)主管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分管副职领导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3)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3)制定职业健康奖惩事宜。

(4)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业务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企业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要求。

2)制定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并组织各单位实施。

3)负责职业病危害的监督管理和日常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4)负责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

5)负责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信息统计和上报、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7)各职能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

(5)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2)负责与有职业危害作业岗位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合同,参与职业

危害事故的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禁忌症患者,应调整其岗位,并妥善安置。

(6)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管理、防治等日常经费的安排落实工作。

(7)工会: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8)其他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及[企业]要求落实、实施职业健康相关的工作。

(9)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

1)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企业及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负责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检查、检测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档案并日常管理。

5)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2相关人员职责

(1)主管负责人

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2)主管职业卫生的分管副职领导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

验收。

(3)员工职责

1)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

2)发现职业中毒和中暑事故隐患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其他领导。

5内容与要求

5.1职业危害防治

(1)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其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方可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2)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需经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3)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5)各部门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或射线的生产装置前,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6)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企业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8)人事管理部门与已进、新进企业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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