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土地征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土地征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者:丁新务来源:《资源导刊》 2013年第6期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新务土地是人类活动的载体,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最基础、最宝贵的资源。
土地征收事关发展大局、事关农民权益、事关社会稳定,日益成为群众瞩目、社会关注、党和政府关心的热点问题。
因此,全面分析、准确把握理解土地征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得至关重要。
一、我国征地制度的本质内涵土地征收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土地法律制度之一,它对于保障我国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没有征地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就没有土地权益人利益增加的空间,我们要正确理解征地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本质内涵。
(一)征地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所有形式的特殊属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为公有制,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
我国《土地管理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为共同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征收”和“征用”,二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共同之处,都是为了共同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都要落实占补平衡。
不同之处在于,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权改变的是征用。
土地的公有制是我国社会制度的特殊属性,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用于国家建设则是这一属性的具体反映。
(二)征地制度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土地作为人类生活的载体,它不仅是一种资源,还是一种资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更是一种资本。
在计划经济时期,它作为一种资源,发挥了配置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体现的是一种资产,起到了经济的杠杆作用;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它更是一种资本,它可以为政府换来大量的发展资金。
实践证明,政府也只有通过征收和征用,才能有效地把土地作为资源予以配置、把土地作为资产予以盘活、把土地作为资本予以深层次运作,使土地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
土地征用的制度经济学思考
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 应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 11 现行征地制度的法制环境 自 , . 前 我国涉及农地征用制度 的法律主要有《 宪法》 相关条文、 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 《
村土地承包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20 14年的《 3 宪法》 规定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以依照法律 可
摘
要:k b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 了我国土地征 用制度的现状 , 存在的问题及其原 因, 在此基础上提 出了完善土地
征用制度的四条基本思路 : 改革土地产权制度 , 实现土地产权 多元化; 修订征地法律 、 法规 , 实保护农民权益; 切 赋予农
民国民待遇, 完善社会保障体 系; 建立事后救济制度, 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在内的产值补偿。在这种体制下, 国形成了一个混合的农地市场 ; 我 政府凭借对
农地转非农用地的行政垄断权获取城市建没用地, 然后将部分国有土地批租给城市二级土地市场 , 前者为行政配置 , 后者为市场配置。 此外, 现行法律允许在某些例外条件下, 农地可以不经过国家征地程序转为建设用地。一是农 民自 用于办企业、 住宅、 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的土地 , 虽然也是农地转为建设用地, 但可以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是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 、 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 、 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 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通过行政审 批的条件下, 合法将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 12 现行征地制度的制度安排 我国征地制度环境决定了征地制度安排。我国征地制度的基本特点在于, . 农地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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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学报 2 0 ,8 6 :8 0 6 1 ( ) 12—16 8
土地法学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市XX村位于城市近郊,随着城市扩张,该村集体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XX市政府决定征收该村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征收过程中,由于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问题,村民与政府产生了纠纷。
具体案情如下:1. 征收范围:XX村集体土地共计1000亩,其中耕地800亩,林地200亩。
2. 征收目的:用于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
3. 征收方式:政府与村集体签订征收协议,按地类、面积、土地用途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4. 补偿标准: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0万元,林地补偿标准为每亩5万元。
5. 安置方式:提供货币补偿和安置房两种方式。
6. 纠纷焦点:部分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安置房面积不足,要求提高补偿标准或提供更多安置房。
二、法律分析1. 关于征收程序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征收公告、听证、补偿安置方案等。
本案中,XX市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履行了法定程序,包括发布征收公告、召开听证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等,程序合法。
2. 关于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土地的用途、等级、地价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XX市政府根据土地的用途、等级等因素,确定了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部分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理由如下:(1)补偿标准未考虑市场因素。
村民认为,随着城市扩张,土地价值逐年提高,补偿标准应相应提高。
(2)补偿标准未考虑土地用途变化。
村民认为,征收后的土地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标准应高于原土地用途。
针对以上两点,分析如下:(1)关于市场因素,虽然土地价值逐年提高,但补偿标准并非仅考虑市场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土地用途、等级、地价等因素。
因此,本案中补偿标准未考虑市场因素,并不违法。
(2)关于土地用途变化,虽然征收后的土地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补偿标准仍应考虑原土地用途。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我 国是一个农业 大国 。 要解决好 中国的发展 问题 , 就得解 决 好 中国的“ 三农” 问题 , 而要 解决好 中国的“ 三农 ” 问题 。 得解决 就 好农 民的土地问题 。 因为土地是农 民最基本 、 最重要、 最核心 的生
利主体 的地位参与到征用协商谈判 中来 。此外 , 征地过程又缺乏
要规范 了行政主体行使土地征用权 , 而忽略 了对土地征用过程 中 能起到监督作用 的程序。 虽然《 土地管理法》 规定了征地补偿安 置
只有认 识到问题 的症结所在才能制定 出有效 的制度安排 , 所 以我们必须首先来认识一下 , 当前 中国农村土地 征用制度在实践 中存在 的主要 问题 , 当然其 表现是 多方面 的, 下面着重从 以下几 个方面来论述 : l 征用范围不清晰 。 国宪法制规定 : 国家为 了公共利益 的 、 我 “ 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农 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实行征 收或征
再加上在执行过程 中的偏差 。 失地农 民的利益得 不到合理补偿 的现 象也 时有发 生, 使 由此引发 了不少冲突和 矛盾 。 有鉴 于此 。 文总结 本
了目 前我 国农村 土地征 用制度存在的主要 问题 。 用范围不清晰 、 即征 征用程序不规范、 补偿标准不合理、 用制度 不透明和征 用安置 不 征 到位等五方面的问题 。 并利用制度 经济学、 土地所有权理论、 共学择理论和博弈论详 细地剖析 了存在这些 问题的原 因 , 于完善我 国 公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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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柽济 2 7 》 0 年第6 0 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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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 因分析
董永在
(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 部 ,北京 1 09 ) 00 1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研究及思考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研究及思考作者:修晓明来源:《各界·下半月》2020年第04期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此背景下,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日渐增多,与之而来的是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征收单位之间的经济矛盾,甚至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
本文就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在思考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国有土地;土地征收;征收补偿;补偿政策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出台了多部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文件,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规范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工作,切实消除政府部门、征收单位、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
但国有土地征收工作涉及到个人的经济利益,在土地确权、补偿标准、补偿款发放等众多问题上,极易产生诸多变数,由此导致各类问题的出现。
因而在对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研究的基础之上,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更好的推动国有土地的征收工作进行。
一、现行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实行中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公正补偿观念在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中,公正补偿观念曾长期缺失。
我国政府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中明确规定,在征收人民的土地后,地方政府应做好相应的补偿工作,以避免出现失地人民流离失所的情形。
改革开放后,针对新时期下的国有土地征收问题,再次强调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从这些政策中折射出的是公正补偿观念的缺失,即当农民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冲突时,农民个人应服从国家利益,而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一是维稳,而是维持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公正补偿观念的缺失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建设资金缺口庞大,无力在公正补偿的基础之上对失地农民予以征收补偿。
公正补偿观念的缺失带来的是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低,农民失地后易返贫等问题,不利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
(二)补偿标准存在一定的偏差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等一系列关于征收土地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的土地征收工作有了法律依据,日渐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土地交易问题的制度分析
如何对计划和市场的手段进行取舍 以合理 利用 城市土地资源? 要采取市场手段时 , 支撑这种 机 制运作 的条件是 否已成熟 , 如未 成熟如何改进 。 3 制度分析法在研究土地 资源配置 中的作
形式 ,过渡经济形式下的城市土地 利用 系统极 为复杂 , 需要多视角的研究和理解, 为实 践和改 进提供支持。利用制度分析法对此领域进 行研
用
一
1有关土地利用政策的 回顾 14 9 9年迄今 ,中国大陆的 土地政策大体 经历过 两个 阶段 。第一 阶段 (9 9 17 14 — 9 8年 ) , 城 市建设为计划经济体制所决定 ,城市规划作 为实现经济计划的手段 ,具体工作是为计划决 定的项 目进行选址落实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 后 的过渡经济阶段 ,城市建设为经济计划和市
管l j l 理 科 学
科
蠢 土地交 Leabharlann 问题 的制 度分析 王 贺
( 哈市地产交易中心, 黑龙江 哈尔跨 1o0) 500
摘 要 : 市 土 地 利 用 实质 上 是 一 种 特殊 的 城 市 经 济 活 动 即 土 地 交 易的 结 果 。建 议 采 用一 个基 于 制度 分 析 法 的 城 市 土地 利 用研 究 思路 , 最 城 它 初 来源于关于房地产交 易决策的影响 因素的研 究框架 , 将有关规则和制度安排划分到体制、 管治和操作 三个层 面进行分析 , 并研 究不同层 面 因素之
间 的互 动 关 系。 关 键 词 : 地 利 用 ; 源 配 置 ; 度 经 济 学 ; 度 分 析 法 土 资 制 制
33一个基于制度分析 法的城市土地 利用 - 31制度经 济学的观点 . 政策研究框架 主流经济学 因为与社会学及行为科学 明显 影响房地产交易决策的因素或游戏规则 可 由于信息不完全 , 人们不可 能 划分到三个层面 : 体制层面、 管治层面和操 作层 场力量 同时作用 。关于 中国城市土地使用政策 隔离而受到批评 。 无法预测未来 , 现 面 ,而一些层 面内的因素又可以分为规则 和制 的中外研究文献 主要 关注这一 阶段 , 市土地 处理所 有与交 易有关的信息、 城 开 发过程 出现决策分散化 、市场力量带 动以及 实交易存 在不 确定性 。制度经 济学是经济学发 度安 排等范畴。体 制层面的规则确定个体 的权 参 与者违规和 冲突增多的特点 。一个显著特征 展 到一定 阶段 的产物 ,它主要研究经济行为 与 利和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架构 、 范围和性质 , 在 具体包 括法规 、 产权 、 财政政策 、 是 经济计划的角色重要性在减弱 ,市场的力量 游戏规 则的关 系。制度 的形成是交易决策 的参 土地 利用方面 , 在 加强 。对中国规划体系和城市结构重组的研 与者议 价的结果 。在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 制 土地 利用政策 、管治授权 的形式 、建筑规范等 究 ,确认 了过渡经济体制对以往的土地 配置 系 度 被用来 规范人类之 问的互动 ,制度是社会 的 等。 体制层面的游戏规则比较 硬性和稳定 , 要发 统 出现挑战。市场制度不可能在一夜间建立起 游戏规 则, 提供塑造 经济 、 政治 和社会组织 因素 生变 动困难很 大 ,必 须经过复杂的程序且历时 来 ,城市土地使用的决 策体系从计划 向市场转 的整合框架 , 将人类 活动 中的交易成本固化。 制 很久 , 与者影 响深远 。例如 , 对参 在单一 的私有 变 ,两个体系的融合过程产生 相当的含糊性和 度 包括正式规则 如法律 、 章程、 规定 , 非正式 约 产权情 况下 ,影响土地开发 的直接政策限制只 不确定性 。 束 如惯例 、 为规范 , 行 以及上述规则实施的有效 有规划 控制 ,土地开 发者只需通过简单 的交易 2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本质 性。 制度是规 范人类 互动和社会发展 的“ 软件” 行为 ( , 如购买 ) 即可获得土地产权进行开发 。而 21土地资源配置 的方式 . 实 际上 比“ 硬件 ” 可见 的现象 , ( 例如物质 资金 ) 中国土地利用 引人注 目和有特色的一个 基本方 土地具有 自然和经 济的双重属性 。 土地的 更 重 要 。 面是城 市和农村土地为不 同产权性质。城市土 自然性体现在数量 的有 限性、 沃度 的差异性 、 利 32制度分析 法在城市土地利用研究 中的 地为 国家所有 ,农村土地除 已明确为国有的之 . 用方式 的可持续 性和位 置的空间性等方 面 ; 土 有 用 性 外均为集体所有 。 法律规定 , 仅仅 国有土地使用 地的经济性反映在 供给 的稀缺性 、报酬的递减 制度经济学 的制度分析方法作为一种 系统 权可 以转手 。 在这种双重产权结构下 , 土地开发 性、 用途的多样性 和增 值性等方面 。 在一定时期 的方法 , 对获取复杂研究对象的全貌方 面见长 , 过程 受到的重要 “ 干扰” 除来 自 规划 控制 , 还来 内可利用 的土地不可再生 ,在一定的时间内土 这些对象包括社会秩序 、 公共政 策、 资源配置决 自产权 ,即农村集体土地 首先必须转为 国有土 地的总供给量是一定的 ,土地用途在不同性质 策等 , 为理解和驾驭 导致土地配置 ( 将 交易 ) 的 地。 结果 , 涉及 到利用原有农用地进行城 市建设 之间转换 ,一种用途的土地的产生总是 以另一 实际效果的制度因素之间的互 动关 系提供有用 的土地开发过程十分复杂 ,对集体土地进行 开 种土地的减少为代价 。 因此 , 一切土地使用性质 工具。因为许 多因素虽然与常识性 的产 品或商 发必须先通过征地。这里的 目的不在于评价对 的转换都可 以看作是土地资源配置到不同人类 品交换 过程不直 接相关 ,但实 际上确实影响 了 城市 土地利用施与这种控制 的好坏 ,而仅仅在 活动中去 , 即土地交易 。 具体的经 济决策 , 研究这些问题常常采用制度 于说明体制层 面因素形成 的大环境对土地使用 22土地资源配置的机制 . 分析法 。制度分 析法 已引起关注并用于土地制 过程 产生的巨大影 响。有关城市土地利用 的体 资源配置有两种基 本模 式 , 即市场模式和 度研究 , 例如关于西方规划体 系的研 究 ,以及 制层 面的因素 比较直接地将涉及 国家和地方有 计划经济模式 , 中的决策主体 和决策模式是 关 于国际上不 同地 区和体制下 的房地产制度的 关经 济发展 、 其 土地管理 、 市规 划、 城 环境保 护和 不相 同的 , 政府的管制方式也是截 然不同的。 研究 。 自 如前所 述 , 在对城市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 可持续 发展等方 面的政策和法规。土地利用是 由市场模式基于价格机制发生作 用,市场经济 的文献 中,明确 的政策 因素去分析解释实际的 种交 易成本很高 的经济行为 , 由于经 济体制 、 的参与者 以个体利 益最大化为 目标 ,资源为价 土地开发效果的研究不少。然而从制度经济学 法规 、 产权等方 面的因素 , 在我国现阶段 土地开 高者得。 但价格机制并 非一种零成本的机制 , 市 的角 度 , 些 政 策 只 属 于 制 度 中 的 “ 式 规 则 ” 发面临 的情况更复杂 。制度和管治层 面对 于土 这 正 场很容易受人类 行为机会 主义的性质所左 右 , 部分 , 但实际上 , 社会惯例、 道德习俗 、 为规 范 地利用 所产生效益 的规模和分配影 响力 巨大 , 行 产生交易成本 ,当来 自人类本性 的干扰大到一 等等看不见的“ 非正式约束” 在不少情况下发挥 理论上说 ,为建立有利于提 高土地利用效率 的 定程度 , 市场就会失效 。要控制市场失效 , 最好 着巨大作用 ,在没有完善的法 治环境下有可 能 市场机制 ,这两个层面的规则 以及制度安排应 的办法是 大家 都建 立和遵 守一 定 的 “ 游戏 规 更甚。 。事实上 , 过渡经济不是 在简单 的政策决 清晰 、 稳定并且严格、 不偏不倚地执行 。 则” 即一个 由复 杂框架形成 的市场制度 ; , 另一 定下从某个稳定 状态简单 地转 向“ 更合意 的” 状 参考文献 个办法则 是采取 行政 计划 的方式 资源 决定 配 态的经济形式( 例如从计划转 向市场 , 或从不 发 【】 兵 , 市规 划 时 效 论 [ . 京 : 国人 民 大 l张 城 M1 北 中 置。 现实世界里 , 更多 的资源配置方式是以上两 达转向发达)它 不但包 含制度框架 中的有关变 学 出版社 ,9 8 , 19. 种的结合 。土地使用的实际效果反映了当时的 化以适应经济形式 的运行 ,更包括新 旧系统参 【 陈虎 等, 2 】 关于城市经 营的几点再 思考【. 市 J城 】 土地资源配置的体 制和交易机制的作用 。计划 与者文化 习惯 的转变 。由经济形式变化带来的 规 划 汇 刊 ,0 2 20. 经济下建立起的土 地规划政策不一定能适应市 制度空缺 ,以及经济参与者在制度空 缺下的机 场机制所支配的土地资源 配置的要求 。 那么 , 计 会主义行为方式都极难操控 ,历史也 显示需要 划经济和市场经济 机制如何共 同对城 市土地使 多年甚至几十年而非几个月。我国现 今所处 的 用发生作用处在过 渡经济体 制下 的我国城市应 是 由市 场 机 制 和 计 划 机 制 同 时 驱 动 的过 渡 经 济
我国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我国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制度经济学分析内容提要: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村土地由农用地转化为非农用地是必然现象。
由于我国土地制度以及征地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失。
因此,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就要进行制度改革,而改革土地制度和征地制度无疑是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根本,包括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土地制度,赋予农村集体土地完整的产权全能,完善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永久的使用权,加大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力度,设计一套公平、公正、透明的征地程序,缩小征地规模等,同时,要建立失地农民的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机制。
关键词: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制度经济学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6-0050-04一、引言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外企纷纷来华建厂以及人们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提高等这些原因都导致大规模的土地被征用,于是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
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任何一国的发展都伴随着农地的非农化。
swindellt等对尼日利亚地区土地征用情况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1975—1985期间,尼政府的土地征用使大量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导致他们既失业又无家可归,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目前中国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且由于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居多,所以失地农民数量也会更大,形式会更严峻。
相关数据表明,在过去的15年间,我国大约有2 500万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现在失地农民数量已经超过了5 000万人,并且每年失地农民数量仍在增加。
韩俊(2003)根据中国目前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及城市化率推算,到2030年我国占用农村耕地数目将达到5 000万亩以上,而一般每征用0.067 hm2(约1亩)的耕地,就会产生1.5个失地农民,这样计算下来,届时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将超过7 500万人。
政府征地是“低价买高价卖”吗?
资源导刊 2016/0622esear chR研究探索政府征地是“低价买高价卖”吗?◎张趁心近年来,土地征收问题成为广大群众茶余饭后谈论的热门话题,同时也是令各级政府头痛的问题,媒体甚至曝光了一些地方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因为强制拆迁引发的社会问题。
征收前虽然政府按程序进行了公告、公示等,但是部分群众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提出不合理甚至无理要求阻挠拆迁工作,导致拆迁工作缓慢影响项目供地,与此同时也把国土部门推向了风口浪尖;政府认为群众不配合征收,群众则认为政府 “低价买高价卖”,中间价格差距太大,损害了个人的利益而坚决抵制。
一旦政府实行不规范强制拆迁则激化矛盾,造成政府和群众关系紧张,影响社会稳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怎么解读政府征地过程中群众所谓的“低价买高价卖”说法呢?一、土地征收和买卖不是同一种法律关系1.土地征收和买卖的性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具有绝对的权威,一切子法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来,其中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说明政府是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土地征收权是《宪法》赋予政府的一种特殊公权,并且征收和征用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而买卖只限于个人之间,是一种货币与不动产之间的自由交易行为。
2.征收和买卖的用地方式不同什么样的土地制度决定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征收和买卖土地两者虽然有相同之处,但是性质截然不同,主要体现在所有权方面。
我们国家在新中国成立前采取的是土地私有制,土地所有权归个人,管理和使用、处置权也归个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用的土地制度是公有制,也就是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相结合,国家集体拥有所有权和管理权,个人只有使用权。
两者使用权方面是一致的,根本区别在于所有权方面。
3.征收和买卖的计算补偿方式不同征收的定义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政行为。
土地拆迁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因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改造,涉及该小区的部分土地和房屋拆迁。
小区居民李某(以下简称“原告”)是该小区的一名业主,其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
在拆迁过程中,李某与拆迁方就补偿安置问题产生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拆迁方给予其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案例分析:一、案情概述原告李某的房屋位于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小区,因城市规划需要,该小区部分土地和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李某就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拆迁方提出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并提供同等面积的新房进行安置。
李某认为,其房屋位于小区中心位置,具有较好的采光和景观,因此要求按照市场评估价加成进行补偿,并提供同等条件的新房进行安置。
二、法律问题分析1.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在本案中,拆迁方提出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符合法律规定。
2. 补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拆迁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提供安置房等方式。
在本案中,拆迁方提出提供同等面积的新房进行安置,符合法律规定。
3. 补偿争议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本案中,李某对拆迁方的补偿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三、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拆迁方提出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符合法律规定,但考虑到李某房屋位于小区中心位置,具有一定的增值潜力,法院判决拆迁方在按照市场价格补偿的基础上,给予李某一定的增值补偿。
同时,法院判决拆迁方按照同等条件提供新房进行安置。
四、案例分析1. 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了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土地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土地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内容提要公共利益是与征收征用权密切联系的一个词语,土地征收征用中公益性的认定是判断行政征用权合法性的核心,对公共利益概念的准确界定能够促进行政主体对行政征用的公正、有效的实施,更进一步来说,也为私人财产权的存在划定了明确的范围。
本文从公共利益的语义分析入手,通过解读国外对公共利益内涵界定的立法例,试图提出界定公共利益的实体法认定和程序法认定的标准和原则,以期对完善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对公益性认定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符合客观实际发展的方面有所启示。
关键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行政权力物权法草案轰轰烈烈起草,到提案被搁置,始终牵引着社会大众的目光。
“如何明确公共利益的含义,防止征收征用的权力被滥用”作为老百姓关注的九大热点之首,公共利益再次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物权法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由此可知,公共利益是国家征收征用土地的唯一合法性理由,政府行使征收征用行为,必须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以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但很明显,草案未对公共利益做出明确的界定。
土地征收征用的实际操作中,是由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对决定如何理解公共利益做出自由裁量,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和宽泛性,使得行政机关往往对公共利益做出扩大性或偏离性解释,造成土地征收征用权力被滥用,行政权力膨胀而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从而使得一些行政征收征用行为失去必要的法律限制。
特别是当前我国农村响应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某些行政机关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大肆拆迁旧房以及征收征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把之当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现行法律缺乏对扩大公益概念范围的行政权必要的立法和司法限制,成为老百姓忧心的焦点所在,同样也为实践操作带来困惑,长此以往不仅损害社会个体的合法权益,还将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农地征用中的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研究——基于博弈论的视角
【 收稿 日期 】 01 1—4 21-22 【 作者简介 】李长兵( 96 )男, 1 7一 , 湖北恩施人 ,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博 士研 究生, 究方 向: 研 民商法。
性的, 即参 与人具有 完美 的理性思 维 , 始终 以利 益最 大化为 目 标, 并对 自身利益具 有完整 的判 断和决策 能力 , 由于 这一假定 前提对 于一些现象的解释无能 为力 , 以更 现实的假设为前提来 分析 问题 的演 化博 弈论遂受到人们、 民和开 发商之 间 在 农 的博 弈模 型须建立在三个假设条件之上 :1地方政府在征地过 () 程中可以利用公权力采取强制 策略 , 时成本很低 ; 反 , 民 此 相 农 如在征地 过程中选择 抵制策 略时要付 出高额 成本 ; 2 在选择 () 协商策略和强制策 略时 , 地方 政府基于维护稳定等 因素 考虑 会 优先选择协商策 略 ; 民在 自身利益得不到充分补偿 时则会 选 农 择抵制策略 ;3 对本 地投资和外地投资选择 方面 , () 开发 商更 熟 悉本地投资环境 , 同等条件下偏好于选择 本地投资。 在 2博 弈 矩 阵。 照 演 化博 弈 论 的 观点 , 弈 均 衡 应 当 是 达 成 按 博 该均衡 的动态过 程中的一个 函数 , 决策主体在各优 势策略中可 互相转换 。 基于这一理论 , 在征 地过程 中 , 各博弈参与者之问可 以形 成 四个策 略集 , 即政府策 略集 ( 商 , 制 )农 民策 略集 协 强 、 ( 支持 , 抵制 )开发商 策略集 ( 、 本地投 资 , 外地投 资 )政府 策略 ; 集( 市场价 出让 , 低于市场价 出让 ) 。通过对上述 四个策略集 的 组合 , 可形成三个博 弈矩 阵 : 地方政 府和农 民博弈 、 地方政府和 开发商博弈 、 开发商和农 民博弈( 见表 1 ~表 3 。 )
征地过程存在问题
征地过程存在问题浅析当前我国征地过程存在问题及对策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载体,也是城市发展的第一要素。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既要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要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是土地工作的重要政策目标。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要求,对健全完善我国征地补偿法律制度,保护失地农民利益提供了方向性指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当前我国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土地征收范围。
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用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为某个或某些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利益需要,是不能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的。
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如何界定并未做出明确解释和规定。
根据的范围作了大致规定,并不精准,现实操作中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导致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影响。
第三,农地征收程序不规范,农民参与程度较低。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有关征收程序的规定仅仅是针对耕地保护,而没有充分体现出对农民的权利保护。
在征地过程中村民的参与十分有限,有关征地的解释工作过于粗糙,流于形式,造成农户对村委会的不信任,即使是足额补偿仍然心存疑虑。
第四、农村土地征用权的滥用。
农村土地的征用主要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也涵盖了一部分农民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
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也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农民个人的利益。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困局与路径探析
城镇化是所有 国家发展 到一定历史 阶段 的必然产物 , 城镇化本身又是一个 国家经济发展 的战略 目 标, 是促进经济发展 , 改善人 民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 , 也是一个国家经济长期健康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和 力量源泉。成功的城镇化进程不但可以提高人 民生活水平 , 改善人 民生活习惯和居住条件 , 更 能拉动 内 需, 带动多个重要行业的发展 , 同时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因此 , 城镇化无论对于 国民个体还是对于
1 9 7 8 年我国有城市数量为 1 9 3 个, 建制镇有 2 1 7 3个 , 城镇人 口 1 . 7 亿 。到 2 0 1 1 年底 , 我 国城市数量达到 6 5 7 个, 建制镇达到 1 9 6 8 3个 , 城镇人 口达到 6 . 9亿。这一过程 中, 上亿的农 民由农村进人城镇 , 数千万亩 的农地被征收用于城镇化发展 。诺 贝尔经济学奖得 主斯蒂格利茨曾说过 , 影响当代经济和世界的最重要
一
、
我 国城镇 化发展状况 与征 地冲突
毫无疑问 , 城镇化进程显然是我国 目前征地活动频繁的重要时代背景。因为在建 国后 的近三四十年 中, 在各种运动和特定思想的阻碍下 , 我国城镇化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直到改革开放之后 , 随着经济体制
不 断转 型 , 我 国各地 的城 镇化 步伐 才 开始 加速 , 并 在其 后 的几 十年 中取得 了辉煌 的成 果 。公 开资 料 显示 ,
集体所有 , 虽然这种土地制度安排对于当时巩 固新生政权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 但本质上这是 由政府统
的两大因素是美 国的高科技产业和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可见 , 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不仅对中国具有重大意
义, 甚 至 是影 响 到世界 格 局 的重 大事件 。当然 , 城镇 化 是世 界 各 国的共 同 目标 和趋 势 , 也是 各 国未 来 共 同
新中国征地制度变迁历史回顾与改革建议
9 一
资源 ・ 环 境
1 9 6 6 — 1 9 7 6年 , 全 国爆 发 了文 化大 革 命 , 国 内经 济 建 设 基 本
处 于停 滞 状 态 , 征 地 工 作 也 一 度 中断 , 在此期间 , 有 关 征 地 方 面 的法 律 法 规 也 没 有 大 的变 化 。 1 9 7 5年 《 宪法》 明 确 了 我 国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情 况— — 包 括 社 会 主 义 全 民所 有 制 和 劳 动 群 众 集 体 所有 制 . 同时重申 , 国家 可 以依 照 法 律 规 定 的条 件 , 对 城 乡 土地 和其 他 生 产 资料 实 行 征 购 、 征 用 或 者 收 归 国有 。
住宅也通过上交 、 捐献 、 没 收 和 征 收 等 方 式 进 一 步 被 国 有化 。随
着农村土地所有 制的根本变革 ( 由农 民土 地 所 有 制 变 为 劳 动 群 众集体所有制 ) , 在土地征用问题上 出现了严重浪费 的现象 , 根 据河北 、 四川 、 湖北 、 湖南 、 北京 、 浙江 等省市 1 9 5 6年 的 检 查 , 几
地 改革 运 动 。这 一 时 期 的 土 地 改 革 任 务 主 要 是 变 地 主 阶 级 的土
1 9 5 3 ~ 1 9 5 6年 。 国家 对 农 业 、 手 工 业 和 资 本 主义 工 商 业 进 行 了社 会 主义 改造 。 在 农 村 , 从初 级社 、 高 级 社 再 到人 民 公 社 , 原 属 于 个 体 农 民所 有 的 土 地 被 转 为 合 作 社 集 体 所 有 。 城 市 的 私 有
( 1 9 8 6 ) 进 行 了修 订 , 通 过 建 立 土 地 用 途 管 制 制 度 和 耕 地 占补 平 衡 制 度 为保 护 耕 地 提 供 制 度 保 证 。《 土地 管 理 法 》 ( 1 9 9 8 ) 在 征 地
关于土地征用补偿价值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
大) 的 收益 , 但 在 分 享 土 地 的转 让
的侵 蚀 ,所 以具 有 强 烈 的土地 农 民所有 制 的意 愿 。因此 , 若 能从物 权 的 角度 对 承 包 土地 使 用 权 给 予
准 确界 定 ,赋 予农 民 的 土地 就 可
收益 或 增值 时 ,却 往 往 忽视 了被
一
3 0 %。 农 民只得 5 %一 1 0 %。 政 府 和 失地 农 民/ 被拆 迁人 之 间没 有 实 现 公 平 交易 ,利 益 分配 机 制 的缺 失
用 , 使用 性 质 发 生 了根 本 改 变 , 土 地 的价 值 大 幅 提 高 .因而 产 权 界
小 ,因此 继 续 坚持 土 地 的集 体所 有 制是合 算 的 。据有 关调 研发 现 , 多 数 远郊 农 民认 为 进 一 步界 定 农
存 在于 “ 公共 领域 ” 。 随 着 土 地 征
只是 取 决 于 资 源 的 经 济 价 值 , 还
有 其 界 定成 本 大 小 .即 资源 的净 价值 ( 净 租) 。界 定 土 地 产权 的成 本 主要 包 括 : ( 1 ) 会议( 村 民大 会 、
此 ,应 当将 集 体 的土 地权 力 真 正 从 制 度 上 归还 给 农 民 。并 且 与土
征地 农 民或被 拆 迁 人 的利 益 。仅补偿 ,没 有 保 障农 民 随土 地 增 值 而 分享 这 种 收 益 ,引起 了失 地 农 民或 被拆 迁 人 对 政 府 的不 满 。世 界 银 行 的移 民和 社 会 政策 高 级 顾
通 过 产权 的交 易 和分 配 而 分 享 了 工 业 化 和城 市 化 带来 的利 益 。 因
、
产权制度 : 农 民土 地 权 益
新制度经济学案例分析例题和知识点
新制度经济学案例分析例题和知识点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制度与经济关系的学科,对于理解和解释现实经济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知识点。
案例一:产权制度与资源配置在一个偏远的山村,有一片肥沃的土地,但由于产权不明确,谁都可以随意使用,导致了过度开垦和资源浪费。
农民们为了争夺土地,经常发生冲突和纠纷,土地的产出效率也非常低下。
后来,政府对这片土地进行了产权界定,明确了归属权,并制定了相应的使用规则。
归属明确后,土地的所有者开始精心规划和管理土地,采用更科学的种植方法,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土地的产出大幅增加,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改善。
这个案例体现了产权制度对于资源配置的重要性。
产权明晰可以为经济主体提供稳定的预期和激励,促使他们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率。
知识点:产权的定义、功能及重要性产权是指对财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
产权具有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
激励功能体现在明确的产权能够激励产权所有者更积极地投入资源,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
约束功能则是通过法律和规则限制产权所有者的行为,防止滥用权利和损害他人利益。
资源配置功能使得资源能够流向更能有效利用它们的产权主体手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案例二:交易成本与企业边界假设一家服装制造企业,原本自己生产布料、加工服装并进行销售。
但随着业务的发展,企业发现自己生产布料的成本很高,而且质量不如专业的布料供应商。
于是,企业决定放弃自己生产布料,转而从市场上购买布料。
通过这一决策,企业减少了在布料生产方面的投入,降低了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这个案例反映了交易成本对企业边界的影响。
当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的成本高于从市场上购买的交易成本时,企业会选择缩小边界,将某些业务外包出去;反之,当内部生产的成本低于交易成本时,企业会选择扩大边界,自己生产。
知识点:交易成本的构成及影响因素交易成本包括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和监督成本等。
新制度经济学案例分析例题和知识点
新制度经济学案例分析例题和知识点新制度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制度如何影响经济行为和经济绩效的学科。
它强调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通过对各种制度安排的分析来解释经济现象。
以下将为您呈现一些新制度经济学的案例分析例题,并梳理相关的重要知识点。
一、案例分析例题案例一:产权制度与资源配置在一个偏远的农村地区,有一片公共的森林资源。
由于产权不明确,村民们都可以自由地进入森林砍柴、放牧和狩猎。
结果,森林资源遭到了过度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村民们的长期利益也受到了损害。
后来,当地政府实施了一项产权制度改革,将森林的产权明确界定给了一个特定的集体或个人,并制定了相应的使用规则和监管机制。
在新的产权制度下,所有者有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采取了合理的开发和保护措施,森林资源逐渐得到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也为所有者带来了可持续的经济收益。
知识点:1、产权的定义和作用:产权是指对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一系列权利。
明确的产权能够为经济主体提供激励,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保护。
2、公共物品与产权界定:公共物品往往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容易导致“搭便车”行为和过度使用。
通过产权界定,可以将公共物品转化为私人物品或准私人物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产权制度与经济绩效:合理的产权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
案例二:交易成本与企业边界假设有一家制造企业,它需要采购原材料来生产产品。
如果企业自己去市场上寻找供应商、谈判价格、签订合同、监督合同执行等,会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企业可能会选择纵向一体化,即自己生产原材料,或者与少数几个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合同约定来规范交易行为。
这样可以减少市场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提高交易效率。
知识点:1、交易成本的概念和构成:交易成本包括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监督成本和违约成本等。
2、企业的本质:企业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成本而产生的一种组织形式。
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在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滥用征地权力,征收范围过宽,缺乏透明度,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过轻、监管不力,补偿费用不合理、不到位,司法保护薄弱。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完善土地征收立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原则,建立畅通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健全土地征收的司法程序。
关键词土地征收问题立法执法司法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取得私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我国,由于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因而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批准程序,并给予征地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
通过本学期学习《建设用地管理》这门课程和对一些资料的查阅,我就如何规范对集体土地征收,保护农民权益等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意见。
一、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一)滥用征收权力,征用范围过宽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界定。
《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对“公共利益”的规定都是不清晰的,仅出现了诸如“依照法律规定”等一些原则性的提法,对什么是“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界定。
因此,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公共利益”这一本来旨在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立法规定,由于立法本身的漏洞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在征地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弄虚作假的行为,成为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1、伪造、虚报征地申报材料,骗取审批在即使扩大解释“公共利益”也不可能获得审批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伙同开发商、集体组织、村委会篡改、伪造材料骗取审批。
比如,把基本农田区域改成荒地、山地,把工厂用地写成大学用地,将无后备土地的开发写成有后备土地的开发等等。
2、违法越权审批、变相越权审批有些地方政府无视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超越权限,批准自己在法律上无权审批的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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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征地是指政府针对特定用途向原有土地所有者征收土地,并进行补偿和安置。
与私
有土地所有制不同,公有土地归政府所有。
因此,当政府需要用地时,必须征收私有土地。
征地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特权,是政府行使土地管理和保护资源的职责。
本文将从制度经
济学的角度对征地制度展开讨论。
首先,征地制度的存在可以避免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为公共需求提供最
优解决方案的情况。
在城市和农村发展中,如果市场和私人土地交易不能满足公共需求,
征地可通过强制性的土地征收进行规划和建设。
换句话说,私有土地所有制可能会导致市
场失灵,征地可以弥补这种缺陷,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其次,征地制度可以通过鼓励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对土地进行征收时,政府通常要求新业主根据规划,对土地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
这种做法可以实现土地
资源的最优分配,避免土地被闲置、浪费或滥用。
此外,征地制度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转型。
通过征地和土地利用的优化,农村的非农业经济得以发展,提高了经济的多元化和可
持续发展。
然而,征地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是征地对土地所有权和产权产生的影响。
征地
通常会导致土地的资源配置和管理的改变,可能对土地所有权和权属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有些征收农村户口无法得到合适的再安置和优惠补贴,进一步削弱了他们的权益。
因此,
需要制定合适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来减轻这种影响。
第二个问题是征地的目标和效果难以衡量。
征地通常是专项工程的一部分,进行改建
和规划,因此其目标和效果难以量化和测量。
有效地建立衡量指标可以使政策和工程的实
施更加专业化,以保证政策的成功执行。
最后,征地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近年来,政府开始大力推进新
时期的土地制度改革,以实现更加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与此同时,征地制度与土地制度改
革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所以,需要找到一种方法来协调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促进征
地和制度改革之间的良性交互。
总之,征地制度可以推动城市和农村的发展,确保土地资源的最优利用。
但是,它也
存在问题,如对土地所有权和产权的影响以及目标和效果的难以衡量。
为了更好地推进征
地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需要政府和学者积极研究这些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和措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