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时复命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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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时复命制试行草案

令由:总办传达:各部

复命概念:“复命制”又称为“四小时复命制。”即是指上级或部门下达的、协调的任何决策、命令、任务,不管是否按时按质完成,受令人或受协调部门都要在承诺的、规定的时间内向下令人或部门复命。有命必复!完成任务后,受令人要及时向下令人复命。如果受令人在执行任务时发现有不可克服的困难或阻力,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规定的任务,也要立即向下令者复命,并讲明不能完成任务的困难或原因。下令人根据情况撤销原命令或更改命令的内容而成为新的命令,复命的时间一般在受令人或部门确认完成或不能完成起四小时内复命,与完成任务本身的时间无关,故称为“四小时复命制”。

复命出处:“四小时复命制”源于刘光启先生《A管理模式》一书中垂直指挥系统的第四部分,指挥保障措施中,是保障垂直指挥畅通的措施。

复命目的:我们引用并作为推进企业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增强沟通反馈的一种制度。

复命关系:“四小时复命制”用于上下级之间、店内部门与部门之间决策、命令、任务的沟通和反馈。

复命原则:谁下命,谁追踪。受谁命,复命谁。(谁下的命令谁来追踪督办,接受谁的命令则向谁复命,不可转复命。)

复命渠道:短信、电话、面复。(复命需双方确认)

下令格式:某某(部门职位下令者)下令,+下令内容(内容明确具体,注明完成时间及标准)+某某(受令人部门职位姓名)

复命格式:某某(下令者部门职位)您好,+您在某某时间下达的某某任务,+(完成结果,表述是否按下令要求的时间、标准完成),+某某(复命者部门职位),+请检查。

执行层面:“四小时复命制”执行于总经理到各部门领班之间,基层员工暂不执行。

复命涵盖:企业任何事情均可列入四小时复命制,但需要强调的是下令人或部门下令要明确完成的时间和标准。首先要确认受令人或部门是否已接受明白命令或任务,确认后下令人或部门要记录或责受“督办”记录受令人或受令部门承诺完成的时间和标准,并定期督办,直到受令人或部门复命或下令人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取消原令为止。

复命督办: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列入四小时复命制的事项属于安全类或影响正常营运的重大命令均可载入督办系统质检部。要求下令人将命令转到督办人处,督办人根据下令人要求催办所下命令,并将过程及最终结果通知下令人及记录备案于行政例会上公示。受令人完成命令要向下令人交令,下令人再向督办说明已完成,督办则记录完成时间。受令人复命延时所受惩处因该记录取得,若受令人已按时复命但下令人延时向督办说明则下令

人受到惩处。(惩处方法同下)

复命制度及奖惩措施:无论是否完成任务,对未能按时复命给企业造成损失,受令人要负责任或接受惩处。如果受令人已经向下令人复命,但是由于下令人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也要负责任或接受惩罚。具体措施如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下简称下令人)布置的工作,接受任务的员工(以下简称受令人)在接受任务后四小时内给予回复(包括电话、手机短信,面复下同),让下令人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做出决策或调整,同时避免受令人工作被动;

二、下令人布置工作后,若受令人收到命令但不理解命令,不确认能否完成命令,则要求马上恢复(半小时内)。受令人在受到命令,理解命令但确认完不成任务时,应在一小时内给予下令人回复,以便下令人修改命令或重新安排工作,确保工作能有序开展;若受令人收到命令,理解命令能完成命令四小时内回复即可。若中途有特殊原因造成原本可完成变成不可完成不确认能否完成时,则要求受令人马上复命并陈述具体原因,下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命令,或取消命令。

三、受令人完不成任务立即回复时,必须是受令人通过努力克服困难、排除阻力或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确实无法完成任务时才予回复,回复时需说明不可完成的阻力;

四、受令人按时、按要求完成下令人布置的工作后应立即向下令人复命;

五、下令人在接到复命后4小时内必须给予受令人反馈;超时处罚下令人10元/小时。下令人下令后四小时未收到受令人复命应第一时间问清原因,否则超时处罚下令人10元/小时。

六、下令人布置的工作,受令人收到、但不理解信息、不确认能否完成、也未回复者超时处罚受令人5元/小时。

七、下令人布置的工作,受令人收到、理解信息、不能完成、也未回复者超时处罚受令人5元/小时。

八、下令人布置的工作,受令人收到、理解信息、能完成、但未回复者超时处罚受令人5元/小时。

九、下令人布置的工作,受令人收到、理解信息、但未按时完成,也未回复者超时处罚受令人10元/小时。

十、下令人布置的工作,受令人收到、理解信息、按时完成,但未回复者超时处罚受令人5元/小时。

十一、无论下令人下令,还是受令人向其复命都要沟通触底,询问对方是否明确自己表述的内容,因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哪一方未明确哪一方复全责并接受10到200元处罚。

执行日期:

总经理签批:

四小时复命制演示文件

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理解落实“四小时复命制”,切实推进公司沟通、反馈等执行方面的工作,经总办研究决定制作本演示文件,要求各部门认真传达到基层管理者。各部负责人必须先认真学习、理解。

一、如何下令?

下令人要下令前,首先要明确自己所下命令是否表述清楚?是否符合下令要求格式?令中要求谁是受令人、让受令人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要什么结果、什么时间完成等。举例如下:

四小时复命制:人事部刘经理下令,要求各部门将所有管理者姓名、职位、联系电话经行统计后以书面表格于2010年7月15日15:00前送到总办。受令人各部门经理。

刘经理下完令后最关心什么呢?最关心自己所下命令受令人是否完整接受,是否理解、是否能完成。那么受令人就要最快的时间回复刘经理:受到了,理解了、自己能否完成。但考虑受令人可能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处理,不可能强行中断,但刘经理也不能无限度的等,此时即可依据“四小时复命制度和奖惩措施”的要求来做执行依据。

二、如何复命?

受令人复命前要明确理解下令人所下的命令并经过努力后确认不可完成(一小时内)、可完成(四小时内)、或承诺完成有特殊原因造成不可完成(马上)、已完成时才会产生复命。若不理解命令则要马上回复(半小时)四小时复命制:人事部刘经理您好,您在2010年7月15号下达的统计所有管理者姓名联系方式及职位的通知已收到,

☺确认理解可完成。营销部刘经理。(四小时回复均可)

☺确认理解但不能完成,原因是。。。。营销部刘经理。(一小时内回复)

☺确认不理解,不确认是否完成。营销部刘经理。(半小时内回复)

☺确认理解可完成。但中途发生。。。。不可完成,要求延时到。。。营销部刘经理。(马上回复)

☺已完成。营销部刘经理。(完成时回复)

备注:下令者必须保存自己所下的命令,直至收到回复、检查达标后才能删除,以备检查。

两个星期的试行期,两周后正式执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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