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实施参考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实施参考方案
2010年度***县(市)土地变更调查与
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0年度***县(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现势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145号),和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在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县(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县(市)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掌握2010年度***县(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势性;适应“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的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满足土地管理日常业务的重大转变;进一步扩大调查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土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任务
2010年度***县(市)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任务主要包括:遥感
监测外业调查、土地变更调查、调查成果核查、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及数据汇总统计等工作。其中,辖区范围内的兵团农一师用地,由兵团农一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其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遥感监测外业调查
根据2010年遥感监测内业提取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信息,开展外业实地核查工作。确定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真伪和范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变化前后地类;测量新增公路、铁路和管道用地等线状地物宽度;修正图斑地类的分割与合并;补充调查监测时段内遗漏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附件1-1)。
(二)土地变更调查
利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情况,以2010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附件1-2)。全面查清2010年度***县(市)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点掌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等变化情况;结合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中提规划修编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各类土地利用及权属变化调查;建设用地变化调查;新增耕地坡度和类型的调查;新增可调整地类变化调查;基本农田情况。
(三)变更调查成果核查
采用二次调查的工作流程和模式,并结合村、乡(镇、场)土地管理
部门人员,利用遥感监测成果,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开展内业核查。对内业核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抽取部分重点地区、重点地类,组织开展外业实地核实。
(四)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依据外业调查结果,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技术规定,逐地块更新本市二次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形成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县级成果数据包,并逐级上报。
(五)数据汇总统计
以村为单位,利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变更调查数据汇总要求,逐级汇总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结合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总体控制
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为经国家确认的二次调查标准时点调查数据库。二次调查标准时点形成的各类控制界线和地类面积,作为2010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控制,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县级行政区界线发生调整的,将涉及界线调整的,所有调整后的县级
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相关说明材料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作为今年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
2、资料准备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变更调查前,准备相关土地变更调查资料。主要包括: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执行情况资料,负责提供基本农田补划、调整等相关图件、数据等资料;耕地保护部门负责提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基本农田依法批准占用及补划等方面的数据、资料等;建设用地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建设用地审批资料;执法监察部门负责提供本年度违法用地的数据、资料等;地籍部门准备《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等外业记录有关表格,并收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资料。
3、仪器准备
准备调查所需的测量设备、仪器,以及计算机软硬件设备。主要包括GPS接收机、全站仪、钢(皮)尺、计算机及软件系统、交通工具等。
4、制作调查底图
各县利用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通过目视解译,补充和标注土地利用变化信息,结合本县建设用地审批、整理复垦开发以及2009年标准时点调查数据库等相关资料信息,制作土地变更调查底图。
11月30日前,若仍没有接收到国家遥感监测成果及监测底图,则以二次调查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制作土地变更调查底
图,作为外业调查的基础图件。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依据,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保证图、数、实地三者一致。
1、调查内容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实地查清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将变更图斑标绘在土地变更调查底图上,并按要求,将变更相关属性如实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变更图斑面积在数据库中量算。
(1)耕地变化情况
①新增耕地来源: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有关资料,确定新增耕地来源类型。具体分为: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原因增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为本年度补充耕地。
②新增耕地坡度:依据坡度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同时对坡度大于2°的耕地,填写变更调查记录表相应栏目。
③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年度内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成为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为耕地的,作为“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在相应属性表中加“KB”记录。
④可调整地类:对于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变更为园地、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