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义 第47讲_考情分析、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
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
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3) 实行分级幅度税额。国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 幅度税额,不同城镇及同一城镇的不同地段,适用不同的 税额。土地位置好、级差收入多的,多征税;土地位置差、 级差收入少的,少征税。这样,有利于调节不同地区、不 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入,理顺国家和土地使用者的分 配关系,为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一) 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
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
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二、耕地占用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耕地占用税税率 由于在我国的不同地区之间人口和耕地资源的分布极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三、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 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 (二)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
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 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 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 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 准书。
不均衡,有些地区人烟稠密、耕地资源相对匮乏;而有些 地区则人烟稀少,耕地资源比较丰富。
(二) 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
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三) 耕地占用税税额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 其计算公式为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
城镇土地使用税讲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讲义城镇土地使用税讲义主要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第三节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减免税优惠第五节申报和缴纳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纳税人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影响企业所得税。
二、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具体规定如下: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注意: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列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甲企业,有A、B、C三块生产经营用地,A土地使用权属于甲企业,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B土地使用权属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拥有,面积5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各半;C面积3000平方米,甲企业一直使用但土地使用权未确定。
假设A、B、C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5元,甲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A.57500元B.62500元C.72500元D.85000元『答案解析』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1000+5000÷2+3000)×5=72500(元【典型例题?单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A.外商投资企业也应纳税B.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不需纳税。
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双方分别纳税D.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纳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资源种类、开发情况、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等因素进行设定,一般采用比例 税率或定额税率的形式。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国家和地 区的税制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以资源 的开采量或使用量为计税依据,根据 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土地增值额的不同分为四个等级, 税率从30%到60%不等。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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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用途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农业用地转为 非农业用地,以及在农村占用非农业用地建房的税率较高,而城市规划区内的耕 地占用税税率较低。具体的税率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计算方法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占地面积和适用税率来计算的。即:应纳税额=实 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率。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为拥 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土地用途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的税率较高,县城和建制镇的税率较低,工矿区 的税率则更低。此外,对于不同的土地用途,如商业用地、工业 用地和住宅用地等,税率也有所不同。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 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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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导语: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内容吧。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注意:(1)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据以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基数。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1.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即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征收目的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旨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耕地占用税
旨在保护耕地资源,限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
征收对象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进行征收。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征收。
税收优惠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 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等给予免税。
ABCD
税务机关核定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核定应缴纳税 额。
税务机关监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 税进行监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方式
定期征收
按面积征收
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一般按年征收, 每年征收一次。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征收,耕地占 用税按占用耕地面积计算征收。
CHAPTER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 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背景与目标
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面临诸多挑战 ,如税收征管不规范、税负不公等问题 。
VS
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旨在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公 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制度,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强税 收征管,提高税收遵从度。
改革内容与措施
统一税制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合并 为统一的土地使用税,简化税制,降 低征管成本。
调整税率
根据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经济发展 水平等因素,合理设置土地使用税税 率,实现税收负担公平分配。
完善税收优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课件
房产税的申报和缴纳
房产税的申报通常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 报,申报的时间和方式通常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房产税的缴纳通常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缴 纳,缴纳的时间和方式通常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在征收标准上,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标准,税务机关需 要按照规定进行计算和征收。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 优化,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05
三大税种的相关案例分析
房产税的相关案例分析
要点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案例一
上海房产税征收第一案——虹口区居民朱先生房产税缴纳 案例
要点二
案例二
重庆市房产税征收案例——对高端住宅和商业地产征收房 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和缴纳
申报
纳税人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开始前,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土地使用情况、应纳 税额等。
缴纳
纳税人需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应纳税款。
03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概述
耕地占用税的定义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的发展 。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房产征收的税种,以房产为征税 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 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特点是对房产 的持有或使用征税,有利于平衡税收 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使用征收的税种,以土地面 积为征税对象,按照每平方米的税额 向土地使用人征收。特点是对土地的 使用征税,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中国税制 精品讲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 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 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 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纳税期限
全年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 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 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确定。 按规定单位税额和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是年税额,土地使用税规 定的纳税期限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所以在 计算应缴税金时,要注意计算交纳的是年税额 还是季度税额。
(四)税收优惠 1.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 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 不属于免税范围。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 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 至10年。
【解释】
1.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四档地区幅度差别 定额税率,每档最高税率是最低税率的20倍。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济落后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 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 30%。(降低有比例限制)
3.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 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提高有审批限制)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 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 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 产业的发展,对某些特殊用地给予特殊优惠。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考验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案例导入——税种的故事20出头,性别不详。
年轻,充满活力,心地单纯,喜欢新鲜事物,不太爱招惹是非。
房产税和耕地占用税是他的两个哥哥,关系都不错。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老侯提示1】用于租赁的房屋,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老侯提示2】受益人纳税原则,谁使用,谁受益,谁纳税。
【例题1·单选题】(2022年)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B.拥有土地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暂不缴纳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D.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区分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老侯提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例题2·多选题】(2017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的有()。
A.集体所有的建制镇土地B.集体所有的城市土地C.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D.国家所有的工矿区土地『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不包括农村)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课件
• 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三种税的比较分析 • 相关法律法规
01
房产税
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征收的 一种税。
定义解释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总结词
规定了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 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规定等相关内 容。
详细描述
该条例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即占用 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并规定了计税依据为实 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不 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税率和计算方法,以及 减免税规定,为征收耕地占用税提供了法律
税率和计税依据不同
房产税依据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土地面积和 等级计征,耕地占用税依据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
三种税在实际应用中的选择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税种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应选择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 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外,应选择缴纳耕地占用税。对于个人自住房,可以选择缴纳房产税。
根据土地用途选择税种
对于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非农业用地,应选择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对于 住宅用地,应选择缴纳房产税。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种
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免或免征相关税种的优惠。在实际 应用中,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以降低税收负担。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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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相关法律法规
《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本次课程将详细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和征收标准,帮助大家更好 地了解该税种。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种背景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行征 收的一种税种,旨在引导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
相关法规
该税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 法规相关。
征收对象包括房屋、土地出租、销售等, 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等。
3 征收标准
4 纳税申报与缴纳
征收标准通常根据房屋或土地的面积、用 途、地段等因素综合计算。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税 款。
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பைடு நூலகம்
未来可能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范围等方式来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发展。也可能有进一步细分 征收标准和增设税种的可能。
纳税人需要向国家税务部 门申报并缴纳税款,税款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 银行、电子税务局等多种 方式缴纳。
费用减免和优惠
费用减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费用减免政策通常涉及房屋拆 迁、灾害损失、居住公积金、土地改革等方面。
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通常涉及住房保障、科技创新、文化教 育、生态环保等方面。
案例分析
1
个人房屋出租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使用税?
一般情况下出租个人房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如果符合相关减免政策则 可以享受减免。
2
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规定,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标准由当地税务部 门制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内容
1 税种背景
2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实 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点整理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
具体包括: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
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及外籍个人。
征税对象——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税率1.从价计征:税率为1.2%;2.从租计征: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注意:1.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3.房产原值中均应包含地价的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1.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实务》考点精讲讲义第47讲_费用
第二节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出。
【提示】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的借方发生额一般不属于费用,属于损失。
考点1: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服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服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服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友情提示】该内容大部分为前面已学内容,为节约同学们的宝贵时间,部分教材例题不再讲解或者赘述,请同学们自行参阅教材,有针对性地巩固和复习。
(一)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服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期末: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教材例5-10】2×19年5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甲公司已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为226000元,并将提货单送交乙公司;该批产品成本为190000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1)销售实现时:借:银行存款22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90000贷:库存商品190000(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结转至本年利润时:借:本年利润190000贷:主营业务成本190000(二)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业务成本包括:1.销售材料的成本2.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3.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4.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周转材料——包装物期末:借:本年利润贷:其他业务成本【教材例5-14】2×19年1月5日,甲公司将自行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一家公司,该非专利技术成本为240000元,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甲公司每月应摊销2000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重点
第 03 讲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高频考点 2: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具体规定:1.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按实际使用面积〕。
注:用于出租的房屋,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含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全部和集体全部的土地。
注:征税范围不包含农村。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1.税率〔1〕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幅度税额,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 20 倍。
〔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di 税额的 30%。
2.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具体按以下方法确定:〔1〕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四、税收优惠(单项选择题)甲公园位于市郊,2022 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4500000 平方米,其中索道公司经营用地30000平方米。
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每平方米年税额为5 元。
计算甲公园2022 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以下算式中,正确的选项是〔〕。
A.30000×5=150000 元B.4500000×5=22500000元C.〔4500000+30000〕×5=22650000元D.〔4500000-30000〕×5=22350000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公园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ppt课件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节 耕地占用税
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税收优惠 五、申报缴纳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 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 以测定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四、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
◆税率调整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
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条
例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税单位。
(一)征收机关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 (二)纳税期限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
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
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
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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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资源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
资源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
【例6-6】某铜矿山 - 】某铜矿山2006年2月份销售铜矿石原 年 月份销售铜矿石原 矿2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 吨 移送入选精矿2000吨,选矿比为 吨 20%,该矿山铜矿属于 等,按规定适用 元/吨 ,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 按规定适用1.2元 吨 的单位税额,对有色金属矿按规定减征30%,即 的单位税额,对有色金属矿按规定减征 , 征收。 按70%征收。计算该矿山应纳资源税额。 征收 计算该矿山应纳资源税额。
解:(1)修井用原油免税 :( ) (2)原油应纳税额=30×25+20×25=1250(万元 )原油应纳税额= × × = 万元) 万元 万元) (3)天然气应纳税额=50×10=500(万元 )天然气应纳税额= × = 万元 万元) (4)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额=1250+500=1750(万元 )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额= = 万元
资源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
4)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环节 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环节 (1)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 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 代缴的资源税,应向收购地缴纳。 代缴的资源税,应向收购地缴纳。 (2)纳税环节。对外销售的应税产品于销售环节缴 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 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于移送使用环节缴纳; 纳;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于移送使用环节缴纳; 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在收购环节缴纳;盐 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在收购环节缴纳; 的应纳税款,在出场环节由生产者缴纳。 的应纳税款,在出场环节由生产者缴纳。
税法(第3版)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10.1.5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减免税规定
5、煤炭企业的下列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 2)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 地。 3)火炸药库库房及安全区用地。 4)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
10.1.5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减免税规定
1.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
为: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税率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10.1.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 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 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6、对矿山企业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 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 7、对电力行业中火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 、铁路专用线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厂房用地、生产、办公、生活用 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城镇 土地使用税。
10.1.8城镇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 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 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
10.1.9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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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与房和地相关的小税种考情分析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共计6个税种),在每套考卷上的分值约为7分,以小题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大题中涉及1个小题。
最近3年典型考卷题型题量分析表2017年2018年2019年卷1卷2卷1卷2卷1卷2单项选择题6分3分3分 4.5分3分 4.5分多项选择题2分2分-2分2分2分判断题-1分2分1分1分1分不定项选择题---2分--合计8分6分5分9.5分6分7.5分2020年本章“与房和地相关的小税种”部分的考点有以下主要变化:(1)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全面更新了“耕地占用税”的相关内容;(2)更新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3)删除了“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单元框架第1单元耕地占用税(2020年全面更新)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交不交耕地占用税(★★)1.征税范围(1)基本规定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提示1】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提示2】①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②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③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2)关于园地、林地、草地等①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50%。
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提示1】园地,包括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包括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提示2】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提示3】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及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
【提示4】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提示5】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提示6】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以及用于种植芦苇并定期进行人工养护管理的苇田。
②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2.税收优惠(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提示1】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提示2】医疗机构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4)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提示1】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提示2】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5)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依法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3.临时占用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4.损毁耕地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业建设,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自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复种植条件的,依法办理退税。
【经典考题1·多选题】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有()。
A.公立学校教学楼占用耕地B.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C.军事设施占用耕地D.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答案】AC【解析】(1)选项B:公路线路占用耕地,可以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但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2)选项D: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经典考题2·单选题】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是()。
A.占用市区工厂土地建设商品房B.占用市郊菜地建设公路C.占用牧草地建设厂房D.占用果园建设旅游度假村【答案】A【解析】(1)选项A:占用的是“工厂土地”,并非耕地,肯定不缴纳耕地占用税;(2)选项BCD:菜地、牧草地、果园均属于耕地,建设厂房(选项C)、旅游度假村(选项D)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建设公路(选项B)可能涉及减征。
考点2:交多少耕地占用税(★★)1.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案例】甲商贸公司因建设商场需要,经批准占用耕地1000平方米。
已知当地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10元/平方米。
则甲商贸公司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1000×10=10000(元)。
2.税率(1)耕地占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2)具体税率的确定①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法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法定的平均税额。
②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法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③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法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
【经典考题3·单选题】2019年9月甲公司开发住宅社区,经批准共占用耕地1500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兴建幼儿园,5000平方米修建学校。
已知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为30元/平方米。
甲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50000×30=4500000(元)B.(150000-800-5000)×30=4326000(元)C.(150000-5000)×30=4350000(元)D.(150000-800)×30=4476000(元)【答案】B【解析】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可以依法免征耕地占用税。
考点3:怎么交耕地占用税(★)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2)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3)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3.纳税地点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单元考点回顾第2单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单元考点框架考点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规定(★★)(一)征税范围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不包括农村)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经典考题4·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有()。
A.集体所有的位于农村的土地B.集体所有的位于建制镇的土地C.国家所有的位于工矿区的土地D.集体所有的位于城市的土地【答案】BCD(二)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
【经典考题5·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B.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C.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D.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答案】ABCD(三)应纳税额1.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2.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3.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经典考题6·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住宅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0,甲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
A.24000平方米B.12000平方米C.36000平方米D.18000平方米【答案】B【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容积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