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社会政策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
中国社会政策行进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中国社会政策行进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以新型合作医疗政策为例杨团在中国,社会政策是一个学术界都很生疏的新概念,政策就是政策,为什么要加上社会两个字做前缀?非典的教训强化了全民的社会风险、社会问题意识,开始了解要解决社会问题,必须依靠政策改进的道理。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我们找到了政策改进的方向和尺度。
本文以中国目前备受关注的新型合作医疗政策为例,说明笔者对中国社会政策几个基本问题的看法。
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是在非典以前制定的,非典以后出台的。
目前已经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0个县(市)进行试点。
截至2004年6月,覆盖9504万农业人口,实际参加人数6899万人,参合率72。
6%。
全国共筹集资金30.21亿元。
到今年6月,已有4194。
03万人次得到了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报销金额13。
94亿元①。
以时间效率计,这是自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在农村卫生方面效率最高的一项政策。
该项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型合作医疗即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②制度建设的目的是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③该项政策的推行方式,是政府组织、以财政补贴引导、支持农民自愿缴费,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大病统筹为主、以收定支核定医药费报销比例、由县办管理机构支付。
该项政策自2003年开始试点,目标是“研究和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
”④显然,这是一个以政府规划、组织、融资为提供机制、以大病统筹为手段、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为目的的政策。
但是,政策执行中遇到了农民缴费难、地方政府筹款难、经办机构管理难、卫生机构监督难,筹资和管理成本高、报销比例低、合作医疗基金沉淀多,农民受益面小等诸多难题,尤其是没有得到政策维护的受益主体——农民的信任。
第十一章 我国社会政策的基本体系
二、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政策 1.我国公共卫生政策体系 (1)城市 ①卫生监督体系 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农村 预防保健服务简陋 卫生资源明显不足 预防保健网破损 卫生机构设施简陋 卫生人才缺乏 (3)我国公共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对公共卫生缺乏足够的重视 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失当 (4)中国公共卫生体系未来发展方向 加大对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 合理制定公共卫生规划 ,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
(3)改革前中国的教育制度 教育为工农服务 学习苏联 教育政治化和泛政治化 (4)我国教育制度的改革 恢复小学、中学和大学的教育体制和秩序
改革办学体制,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
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中等以下教育实行分级办学与管理
加强高校的自主办学
2.当前我国教育制度的问题与发展分析
(2)住房应该是一个社会福利领域
(3)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和对住房定义的需求都很复杂 (4)住房与健康等其他多项福利议题密切相关
3.当代住房政策的基本模式
(1)住房财政政策:对建房、购房、租房给予财政补贴 政府直接介入住房供给并相应投入财政补贴
政府向住房需求者提供财政补贴
(3)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①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日常生活服务 社区环境和绿化服务 社区治安服务 社区文化体育和社区教育服务 社区再就业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特殊人群服务(贫困、长者、残疾人、 儿童与青少年、优抚对象) ②运行模式 政府支持、社区主办、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
资金政策: 贷款:政府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贷款支持 补贴:每张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补贴; 每月给予收住老年人相应的补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基本问题及其相互关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基本问题。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2、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3、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
4、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部理论与实践就是紧紧围绕这四个基本问题展开的,是在不断探索和科学回答这四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1)邓小平理论初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3)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回答了“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
这四大理论成果既然同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那就必然具有其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内在逻辑联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基本问题相互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基本问题都非常重要,关系到当代中国发展的思想前提、政治主题、根本保证和物质保证。
其中,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这是事关能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前提问题;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必须探索和回答的问题;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问题;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是一个关系到能否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的重大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基本问题密切相连,其中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和态度,是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其他三个问题的思想前提。
对其他三个问题的正确认识和科学回答,只能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认识和科学态度基础之上。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者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根本内涵。
未成年人保护与儿童福利政策
(3)关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 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 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利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在 诉讼中依法维护末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 参加诉讼和辩护的权利;
(4)关于为儿童提供健康的生存环境的政策:改善儿童生 存利发展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2) 儿童生存环境恶化问题。儿童食品有毒 有害严重、艾滋病侵袭。
如:前几年的儿童劣质奶粉,造成的大头娃娃事件
劣 质 奶 粉
爱滋病儿童
(3)儿童受教育机会受剥夺问题。
贫困地区的儿童缺 少良好的教育资源
(4)虐待儿童与侵害儿童的犯罪问题; (5)非法童工问题:童工问题是当今文明社 会最严重的儿童问题之一。
第20章 未成年人保护与儿童福利政策
这是一支值得期待的未来的生力军,在人口结 构优化上,他们将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 进步方面作出关键贡献,我们没有理由不关心
他们的成长。
本章内容: 儿童问题儿童社会政策概述 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
第一节 儿童问题及儿童社会政策概述
一、当代世界的儿童问题 1、世界各国的儿童问题 (1) 儿童的基本生活条件缺乏保障问题。主要是 儿童贫困问题。缺衣少药少食。
(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学校纪律、教育方法应适 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不仅要保护, 而且要教育;教育是更积极的保护,要把保护利教育有 机地结合起来。
2.未成年人保护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 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 定》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和规定;
社会政策概论课件 20 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政策
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儿童的健康和保健 (3)中国重视不断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 (4)中国政府一直把儿童教育(包括残疾儿童、被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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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和因贫困而失学的儿童的教育问题)置于整个教育事 业发展的优先地位
二、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概况
社 會 政 策 導 論
1、中国儿童福利的理念基础
截止到2000年,全世界共有21亿儿童,占全球人口的 1/3还多。每年还有1.3亿儿童诞生。在全球儿童问题主要表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儿童的基本生活条件缺乏保障问题。主要是儿童贫困问
题。
(2)儿童生存环境恶化问题
(3)儿童受教育机会受剥夺问题
(4)虐待儿童与侵害儿童的犯罪问题 (5)非法童工问题
(2)关于儿童的教育政策
(3)关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 (4)关于为儿童提供健康的生存环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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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第二节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
社 會 政 策 導 論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即为成年人,因此我国采 用的“未成年人”概念等同于联合国所界定的“儿童”。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 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容易受到外 界的诱惑和伤害。保护未成年人,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 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 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目前,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比较 完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和政策体系。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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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关法规
1、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
社 會 政 策 導 論
(1)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人身、财产和其 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儿童友好型社会相关政策
儿童友好型社会相关政策儿童是一个社会的未来,为了保护儿童的权益和健康成长,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儿童友好型社会相关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提供儿童所需的良好环境和条件,促进其身心健康的发展。
本文将通过探讨儿童友好型社会相关政策的内容和实施效果,强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教育政策儿童教育是儿童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该制定并实施相应政策,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这包括提供普及的义务教育,改善教育设施和教学质量,推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等。
同时,教育政策还应注重培养儿童的综合素质,关注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和社交能力的培养。
二、保护政策保护儿童的权益是一个儿童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原则。
政府应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保护政策,确保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歧视和剥削。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儿童保护制度,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强化对虐待儿童的打击力度等。
同时,儿童保护政策还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和教育宣传,提高社会对儿童权益的普遍认知。
三、医疗政策儿童的身体健康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基础。
医疗政策应该致力于提供全面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儿童的健康权益。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儿童医疗保健网络,提供免费或者低价的儿童医疗服务,加大对儿童常见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等方面来促进儿童的身体健康发展。
四、文化政策文化是儿童的精神食粮,政府应制定文化政策,保障儿童享有文化参与的权利。
这包括为儿童提供广泛的文化活动机会,支持儿童文化创作和传播,加强对儿童文化产业的扶持等方面。
通过文化政策的支持,儿童能够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中成长,接触到多样化的文化体验,培养自身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五、环境政策健康和安全的环境是儿童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制定并实施环境政策,确保儿童生活在无污染、安全的环境中。
这包括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降低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水平,提供优质的饮水和食品安全保障等。
通过环境政策的改善,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六、参与政策儿童的参与是儿童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特征。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引言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覆盖面不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相对较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和非正式就业人群中。
这导致了一部分人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增加了贫困和不平等现象。
对策一:扩大覆盖范围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大力度推动农村地区和非正式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覆盖。
具体做法包括:1.加强政府对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提高资金支持。
2.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3.鼓励企业为非正式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建立相应的机制和激励措施。
问题二:待遇水平不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些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导致了一部分人仍然处于贫困线以下。
对策二:提高待遇水平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1.调整社会保障金标准,确保达到基本生活需求。
2.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资金补贴力度,提高生活水平。
3.进一步改善医疗保障制度,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问题三:管理和监督不够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管理和监督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和滥用职权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对策三:加强管理和监督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管。
2.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反腐败工作。
3.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
问题四:养老保险可持续性问题我国养老保险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缴费人口减少等挑战,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
这可能导致未来养老金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的问题。
对策四:提高养老保险可持续性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确保养老金支付能力。
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与实施
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与实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对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日益完善。
本文将探讨我国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内容、实施现状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政策内容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
首先是基本生活保障。
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儿童基本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包括提供贫困儿童生活补助、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等政策措施,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其次是健康保障。
政府通过落实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措施,全面提高儿童的身体健康水平。
同时,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确保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此外,教育保障也是儿童福利保障的重要内容。
政府不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普及,还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扶贫政策,确保贫困儿童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
此外,政府还致力于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实施现状目前,我国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政府加大了对贫困儿童的扶助力度,多项救助政策得到广泛落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医疗制度的建立,使得儿童能够享受到全民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我国政府还出台了大量的教育扶贫政策,提供了更多的教育资金和优惠政策,缓解了贫困地区儿童接受教育的难题。
然而,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各地区福利保障水平不均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导致儿童福利保障的公平性有待提高。
同时,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儿童仍然面临较大的保障困难。
此外,一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落地不彻底的问题,导致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未来发展方向针对以上问题,未来我国儿童福利保障的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福利保障水平。
在确保基本福利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儿童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服务质量,使得儿童能够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和资源。
其次,加强政策的落地和监督机制建设。
政府应加强对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执行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机构和监测体系,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让每个儿童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情况汇报一、工作概况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是社会的基本责任,也是国家的法定职责。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建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的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主要包括了教育、健康、生活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1. 教育方面的保障:我国建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了孩子们获得基本的教育权利。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各种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给予资助,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此外,我国还注重发展学前教育,提高了儿童的入园率。
2. 健康方面的保障:我国实施了儿童免费医疗保险制度,对儿童进行免费的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
此外,我国还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儿童获得充足的营养,保障其健康成长。
3. 生活方面的保障:我国建立了儿童福利救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给予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同时,我国还推动建立了儿童公益设施,如儿童福利院、少年之家等,为孤儿、流浪儿等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进展情况1. 教育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我国在推进教育保障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截至目前,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已经达到100%,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均衡。
学前教育普及率持续增加,儿童入园率稳步提高。
此外,各地也不断完善了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进行重点资助,确保其能够接受优质的教育。
2. 健康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我国在儿童健康保障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免费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使得儿童接受医疗保障更加便利。
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全面推开,儿童的健康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同时,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也使得儿童的营养状况得到了改善。
3. 生活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我国在生活保障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儿童福利救助制度的实施,确保了家庭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需要。
同时,儿童公益设施的建立,为孤儿、流浪儿等提供了安全的生活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和挑战1. 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
我国社会政策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并 不 是所 有 的社会 政 策 都 能在 关 照 弱势 群 体 、
( ) 一 和谐 社 会 的 内涵 与社 会 政 策运 行机 制 的 实践 目标 具 有一致 性
缩小两极分化 、 调节社会矛盾 、 防范社会风险中产生 积极的作用 。社会政策要想保证一定群体的利益 , 则可能需要 以限制其他群体 的利益 为代价 , 社会 “ 政策 可能 有意无 意 地 玷 污 、 排斥 或 者 控 制 某 些个 人 或团体 , 从而剥夺他们对于人类福祉来说不可或缺 的个 人 自主 性 ”4(”。社 会 政 策 运 行 机 制 建设 能 [n j
学 长效 的社会 政 策运 行 机 制 , 仅 能够 有 效 保 证社 不
以公正为理念依据 , 以解决社会问题 、 保证社会成员 的基 本权 利 、 善社会 环境 、 改 增进 社会 的整 体福 利 为
主要 目 的 , 国家 的 立 法 和 行 政 干 预 为 主 要 途 径 以 ( 不是惟 一 途 径 ) 制 定 和 实施 的一 系列 行 为 准 但 而 则、 法令 和 条例 的 总称 。 u公 平 正 义不 仅是 社 会政 ”3
20 年 9 04 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目标。20 的 05年 2月 , 胡 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
。
本 文系国家社科 基金 项 目“ 中国社会政策改革与创新的基础理论研究” 项 目编号 :7 S 0 2 的阶段性成果 。 ( 0AH0)
分 。社 会政策 机制 建设 服务 于和谐 社会 的 构建 。 ( ) 二 良好 的社 会 政 策 运 行 机 制 能 够 有 效 地 推
动和谐 社会 建设 进程
、
当前 , 国要 实现 构 建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会 的长 我 远 目标 , 不开社 会 制度 的逐 步改革 与完 善 , 离 而健全 的社会 政 策体 系是 保 障 民生 、 促进 社 会 公 正 的 重要
我国儿童社会政策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
发展型
普 惠型
中图分 类号 : 9 35 文 献标 识码 : C 1. A
新 中国成立 以来 , 国家在儿童教育、 儿童保护、 儿童健康等方面出台实施 了一系列 的法 律、 法规 与政 策 , 显著 改 善 了广大 儿童 的生 存 状况 。但 是 , 随着我 国经济 社 会 的快 速发 展 , 儿 童与国家、 儿童与成人 、 儿童与家庭、 儿童与儿童之间的关 系模式发生了显著改变 , 传统的以 家庭为主的儿童抚育模式 出现失灵。 在这种变化了的社会情境中 , 儿童社会政策的研究与实 践具 有 重要 而 紧迫 的现 实意 义 。 儿童 社 会政 策 的价值 取 向 : 向发 展型 儿童 社会 政 策 迈 长期 以来 , 童社 会 政策 被视 为是 对无 法 从家 庭 、 经济 发 展进 程 中获 得必 要 资 源的儿 儿 从
这个基础上逐步扩大政策受益人 的范围, 发展普惠型儿童社会政策。 在推动儿童福利 事业发展 的进程 中,中国儿童社会政策建设还面临着管理体制与决策模 式的积极转 型 . 文拟对儿童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 本 政策模式、 决策模 式与管理体制等基本 问题
进行 探 讨 。
关键 词 : 童 儿
社会 政策
・
1 .
场, 都无法独 自 有效承担起扶助贫弱、 促进社会公平的责任( 参见梁祖彬 ,04 。 20 ) 对于部分儿
童 的福利 而 言 , 市场 经济不 可靠 , 福利 国家难 以为 继 , 童社会 政策 的创新 迫在 眉睫 。 儿 在 我 国 , 童社 会政 策发 展 的基 础相 对 薄弱 。长 期 以来 , 国儿 童福 利对 象 主要 是 “ பைடு நூலகம் 我 三 无 ”无 法定抚 养人 、 ( 无劳 动能力 、 固定生 活来 源 ) 成 年人 , 无 未 实际 工作 中主 要是福 利 机构 中
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回顾三十年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国家对社会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
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社会建设改革,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建设理论及其实际执行已经非常完善。
事实上,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社会建设中还存在诸多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乡发展不平衡。
这些年来,尽管我国经济总体上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但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三农”问题日显严重。
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实际增长4.3%。
两者的比例,也就是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1。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小华还指出,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和其他因素,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际可达6:1。
比如,1999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中,城市占88.6%,农村仅占11.46%,城市人均413元,农村人均14元,相差29.5倍。
“三农”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尖锐化的产物,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和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这已成为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
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
第二,失业人口持续增长。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就业岗位不足将是长期现象。
尤其是近年来,城镇登记失业率增长速度更快,从而出现了“经济增长”和“失业增长”同时存在的现象。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下岗失业问题日益突出。
从1999年和2000年,我国的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1%左右,2002年至2006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均上升到4.0%~4.3%,2007年仍高达4.1%。
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全面展开,越来越多的下岗人员成了“减员增效”和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就业机会的增加。
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其对策建始县妇联妇女儿童占据总人口中相当大的比重,妇女儿童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制定实施,我县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妇女儿童作为相对弱势群体,在自身发展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当前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我们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现状我县有总人口50.57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4.31万人、儿童7.3万人,妇女儿童占据总人口数量3/5的比重。
历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地取得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领域:1、参政领域。
全县现有女干部2804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34%;有女党员4947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25%;有县级女干部3人,占全县县级干部总数的11.1%,比三年前上升了1.7个百分点;有科级女干部58人,占全县科级干部总数的11.8%,比三年前上升了1.1个百分点。
其中,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75%,有1名女性担任正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70%,有1名女性担任党政正职;83个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有40个单位配备有女干部,配备率为48%,有4名女性担任主要职务。
县十六届人大女代表和县七届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19.4%、32%。
综上数据显示,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明显改善。
2、就业领域。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
截止2008年底,全县妇女就业人数为10.5万人,占全县就业人数的40%。
劳动保障部门实施了对妇女就业再就业政策倾斜,落实了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等政策,不断引导妇女向第三产业和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转移,确保了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提案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提案一、背景与意义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在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的权益,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本提案提出统筹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建议。
二、建设目标1. 实现城乡儿童公平发展:打破城乡壁垒,确保城乡儿童在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公平权益。
2. 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质量,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3.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社会情感、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
三、具体措施1. 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投入,包括资金、政策、人力等方面,为儿童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
2.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儿童权益的保障。
3.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城乡教育、医疗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儿童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4.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促进家庭教育的科学化。
5. 鼓励社会参与: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6. 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建设成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四、预期成果1. 城乡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2. 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3. 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创新能力、社会情感等方面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4. 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格局。
5. 为全球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中国经验和方案。
五、结语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让我们共同努力,统筹推进城乡儿童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国家对其公民提供福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并降低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发生。
然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不够广泛。
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工、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等,可能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被忽视或遗漏。
对策之一是加强对这些群体的救济政策,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经济援助、医疗保险和培训机会等方式来支持这些人群,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
第二个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日益增加的养老金支付压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多种对策。
首先,通过增加养老金的缴纳比例和延迟退休年龄等方式,增加养老保险的财政收入。
其次,鼓励个人进行个人储蓄和投资,以减轻政府的养老金负担。
最后,政府可以采取创新的方式,如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融合,以增加养老金的来源。
第三个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公平性。
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社会保障待遇差异巨大,甚至存在歧视性待遇。
对策之一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和标准化,消除地区和行业间的不平等。
例如,政府可以制定一套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标准,确保每个人在不同地区和行业都能够享受到相同的福利待遇。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公正执行社会保障政策,不偏袒任何一方。
最后一个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效率低下。
一些社会保障事务繁琐,程序复杂,导致申请和享受福利待遇的人们面临不必要的困扰。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简化社会保障待遇的申请程序,减少相关的繁文缛节,提高办理效率。
其次,推广使用现代化技术,如移动互联网和电子政务,以提供便捷的线上申请和查询服务。
最后,加强社会保障事务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政策和程序的了解,使其更好地享受福利待遇。
儿童友好型社会相关政策
儿童友好型社会相关政策儿童友好型社会政策是指一系列旨在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提供适宜的环境、教育和保护,以确保儿童在身心健康、幸福、安全的条件下成长。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儿童友好型社会政策:1.教育政策:儿童友好型社会必须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政府应该投资于教育设施的建设,并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此外,政府还应该推动普及义务教育,并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所有儿童能够接受教育。
2.儿童保护政策:政府应该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儿童免受暴力、虐待和剥削的伤害。
这包括建立儿童保护机构、制定法律和政策以禁止儿童劳动和性剥削,并提供适当的法律援助机构和儿童援助热线,以便儿童和家庭可以向他们寻求援助。
3.儿童健康政策:儿童友好型社会需要确保儿童能够获得全面的健康保护和医疗资源。
政府应该推广预防性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免疫接种和健康教育,以保证儿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此外,政府还应该提供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以帮助儿童处理心理问题。
4.政策针对弱势儿童:政府应该制定专门的政策和措施,保护和促进弱势儿童的权益,如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孤儿和流离失所的儿童。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提供专门的教育和康复服务,提供经济支持和保障,以及为弱势儿童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
5.儿童参与政策:政府应该鼓励儿童参与决策过程,并让儿童的声音被充分听取。
这可以通过成立儿童参与机构、促进学生会选举和建立儿童投诉机制来实现。
儿童的参与有助于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自主能力,并确保政策符合儿童的真实需求。
6.媒体教育政策:政府应该制定适当的媒体教育政策,以保护儿童免受有害信息的侵害。
这可以包括制定法律和准则,限制对儿童有害的广告和互联网内容。
同时,政府还可以支持制作和传播对儿童友好的教育和娱乐节目,以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儿童友好型社会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家庭、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承担领导责任,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
社会政策对儿童权益的保障
社会政策对儿童权益的保障在现代社会中,儿童作为社会的未来和希望,其权益的保障十分重要。
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儿童权益的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阐述社会政策对儿童权益的保障,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途径。
一、教育领域中的儿童权益保障教育是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基石,也是他们接受知识和技能的主要途径。
社会政策在教育方面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社会政策确保了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为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了享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2. 特殊教育的推行:社会政策为残疾儿童提供了特殊教育的机会,确保他们能够接受个性化、专门化的教育服务,提高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3. 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社会政策力求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确保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儿童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
然而,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首先,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导致了城乡差距的加大。
其次,部分地区的教育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儿童全面发展的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社会政策应当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以确保每个儿童都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
二、医疗保健领域中的儿童权益保障健康是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社会政策在医疗保健领域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儿童医疗保险的设立:社会政策推行儿童医疗保险制度,确保每个儿童都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降低家庭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
2. 儿童保健服务的普及:社会政策通过建立儿童保健机构和儿童保健项目,普及儿童保健知识,提供儿童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等服务,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
3. 儿童残疾康复服务的提供:社会政策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然而,当前医疗保健领域对儿童权益的保护还面临一些问题。
儿童福利存在问题及对策
儿童福利存在问题及对策2009年第2期•精彩推荐: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作者:仇雨临郝佳| 最后更新:2009-7-12【摘要】本文首先从政策体系、组织机构和儿童发展指标三方面分析了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然后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儿童;儿童福利;政策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福利状况的好坏是衡量一国福利水平的重要指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各种新老儿童问题日益严峻,如孤残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相关问题。
如何解决孤残流浪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进而推进我国儿童福利的整体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描述儿童福利的概念内涵丰富,范围广泛,内容复杂。
本文试图从儿童福利政策、儿童福利组织机构、儿童发展的相关指标三个维度,对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做一个总结和描述。
1.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概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了许多儿童福利政策,大致可以分为4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
上述法律虽然不是专门为儿童制定的,但其中都包含了儿童福利的相应条款。
在第一层次的立法中,还包括一些以儿童为对象专项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
第二个层次是由国务院出台和相关部委颁发的各项行政法规,涉及到儿童养育、救济和教育等各个方面。
其中属于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以民政部为代表的部委制定的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能有效弥补政府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工作效率方面的不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福利事业的建设中来。
社会政策的缺失和不完善
社会政策的缺失和不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政策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为了满足市民的需求和解决社会问题,政府需要制定和执行各种社会政策。
然而,社会政策在实践中总存在缺失和不完善的现象。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教育政策缺失和不完善教育政策是社会政策中最重要的政策之一。
教育关乎到国家的未来和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素质和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教育政策存在着许多缺失和不完善的问题。
首先,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
有些地区的教育资源丰富,学校环境好、师资力量强,而有些地区则存在着不足和不均衡的情况。
这种不均衡的现象导致了教育上的不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优秀人才的培养。
其次,大量的家庭负担较重的教育费用,这对很多普通人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
因此,政府需要更好地规划、分配和拨出教育经费,制定更科学和合理的教育政策,让家庭不再承担过重的教育负担。
最后,尚有许多的学校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
新教育模式的引入,需要新的学科和专业,但是当前的师资力量并不足以满足需要。
政府也应更多地培养和吸引优秀的师资队伍,才能适应新时期的高素质教育需要。
二、就业政策缺失和不完善就业政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社会政策。
尽管就业局面有所改善,但目前在应对挑战和面临困难方面,政策仍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一部分的毕业生找不到适合的工作,这是就业政策的一大失败。
在许多场合,毕业生的学历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就业。
除此之外,在某些行业中,激烈的竞争和快速的技术发展都会导致职业选择的不确定性,进而造成就业困难。
其次,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工资待遇低,压力大。
这导致了大量的工作机构招不到合适的人才,形成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政府需要更好地规划和利用政策资源,促进各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来提高就业的机会和条件。
三、养老政策缺失和不完善养老政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政策之一。
但是,现代的养老政策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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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儿童教育、儿童保护、儿童健康等方面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显著改善了广大儿童的生存状况。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儿童与国家、儿童与成人、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儿童之间的关系模式发生了显著改变,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儿童抚育模式出现失灵。
在这种变化了的社会情境中,儿童社会政策的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儿童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迈向发展型儿童社会政策长期以来,儿童社会政策被视为是对无法从家庭、从经济发展进程中获得必要资源的儿童的国家保障计划。
在这个意义上,儿童社会政策被看作一种负责消减市场经济发展给儿童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社会开支,是一种“减震器”。
它通过再分配的方式帮助弱势儿童群体获得必要的生存与发展资源,进而在保障儿童权利的同时,实现社会公平,维持社会秩序。
从1940年代至1970年代,随着战后资本主义兴盛发展,儿童社会政策在西方社会取得长足进步。
各种针对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处境困难儿童及其家庭的收入保障政策与照顾服务计划蓬勃发展,成为福利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见张秀兰等,2003)。
也因此,这些国家成为保障儿童权利的典范。
但是,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福利国家的财政负担明显加重,福利国家大厦的基础出现松动,以致摇摇欲坠。
人们日益认识到,无论是国家还是市我国儿童社会政策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杨雄摘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传统儿童抚育模式出现失灵的状况,发展儿童社会政策成为新时期抚育好儿童的迫切需求。
我国儿童社会政策的建设要在价值取向上选择更为积极的发展型儿童社会政策,更加注重儿童社会政策的投资性,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扩大政策受益人的范围,发展普惠型儿童社会政策。
在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进程中,中国儿童社会政策建设还面临着管理体制与决策模式的积极转型,本文拟对儿童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政策模式、决策模式与管理体制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儿童社会政策发展型普惠型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1··场,都无法独自有效承担起扶助贫弱、促进社会公平的责任(参见梁祖彬,2004)。
对于部分儿童的福利而言,市场经济不可靠,福利国家难以为继,儿童社会政策的创新迫在眉睫。
在我国,儿童社会政策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儿童福利对象主要是“三无”(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实际工作中主要是福利机构中的孤儿、弃婴和农村纳入“五保”供养的孤儿(张世峰,2008)。
更多的边缘儿童与普通儿童的福利状况则未进入政策视野。
在社会压力与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儿童社会政策的对象范围与保障水平近年有一定提高,但是相关社会政策的可操作性低,对国家作用的规定不够具体。
相形之下,国家更愿意强调父母与家庭在抚育儿童中的责任,它在发展儿童福利的过程中显得犹豫。
确实,在文化传统上,中国社会习惯于将抚育儿童的责任加诸于父母、家庭、大家庭,把儿童抚育看作是私人事务,公共政策的触角则很少延伸至儿童抚育等家务事之中(程福财,2008)。
譬如,即使我们接受了国际儿童保护的通用标准而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令禁止父母忽视、虐待儿童,但是,长期以来,国家并没有发展出一套有效的操作系统去应对儿童在家庭之中遭遇的忽视与虐待;即使我们在法律上承认抚育儿童是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当儿童因为父母贫困、遗弃、离异、服刑等原因而在事实上不愿或无力抚养儿童时,国家亦没有有效的应对策略去给儿童以即时帮助。
如果说在家庭功能未因社会发展产生失调之前,国家要求其承担起抚育儿童之责尚可接受,那么,在家庭因为妇女普遍加入劳动力市场、家庭结构小型化、婚姻结构不稳定等原因而不能有效承载起抚育儿童的今天,重新划定家庭与国家在抚育儿童中的责任界限就变得紧迫起来。
由上可见,无论是面临沉重福利财政负担的西方福利国家,还是儿童社会政策正在起步的中国,都面临着合理界定国家、市场、家庭与社会在保障儿童福利过程中的关系模式与责任分配模式的问题。
对于国家来说,新模式的建立需要对儿童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进行反思与选择。
儿童社会政策的意义与经济发展政策之间的关系如何?它是否只是经济政策的附庸?是否只是消费型的社会开支、甚至社会负担?社会政策投资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具有积极的生产性功效?社会政策研究者在千年之交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反思,进而提出了积极的发展型社会政策模式(Midgley;1999),引起政策研究与实务工作者的广泛关注。
和传统的儿童社会政策价值理念不一样,这个新模式将社会政策实践看作是一种社会投资,看作是生产力要素之一。
除了社会再分配的功能外,在发展型社会政策倡导者看来,社会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投资功能。
与传统社会政策注重将资源用于减少和减轻人们的不幸和困境、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相比,发展型社会政策更重视致力于消除或者减少那些会使人们陷于不幸或者困境的因素,而不是在风险成为事实后再向他们提供生活保障(张秀兰等,2007)。
作为一种发展理念,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对象不再只是现实中的贫困者或者不幸人士,它主张通过社会资源的再配置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经济和社会能力。
在经历了过去30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中国社会对维护社会公平、社会平等和人权保护的意识大大增强,民众要求政府不断加强和改善社会政策,保障并提高公民(包括儿童)的基本权益与社会福利。
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阶段。
“这就要求我国的社会政策必需坚持福利与发展并重的目标,并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去兼顾福利目标与发展目标”之间的平衡(关信平,2010)。
发展型社会政策是这种平衡的最好产物。
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看来,儿童社会政策是对社会未来的投资,应该成为社会政策发展的最重要任务。
Taylor-Gooby曾指出,只有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本和促进个体经济参与的社会福利开支才是最可行的社会政策计划(Taylor-Gooby,1997)。
对儿童福利的普遍关注,是在最广泛的范围内提升儿童及其家2··庭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有利于提高其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并使成为活跃的生产力要素。
基于这种思考,儿童社会政策的实践,其实亦是促进社会生产力提高的努力。
在社会政策层面增进儿童福利,也意味着在为国家的未来储备人力资本。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思考儿童社会政策的价值时,我们不仅仅要从儿童权利本位的角度出发,也需站在促进未来国民素质提高的高度重视发展和完善提升儿童福利的重要意义。
二、儿童社会政策的模式:建设普惠型儿童社会政策在发展型儿童社会政策价值理念导引下,我们需要重新反思应该选择什么类型的儿童社会政策模式。
社会政策应该惠及哪些儿童?国家责任的边界在哪里?如前文述及,长期以来,我国儿童社会福利政策的范围只是局限于城乡孤儿,政策受益人的范围相对狭小,是一种典型的残余型儿童社会政策。
国家只是通过资金扶持与机构照顾的方式为那些从家庭、社会和市场中都无法获得必要照顾的孤儿提供监护服务。
在家庭与社区能较好地照顾孩童的从前,这种不作为的政策选择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在这种政策架构下,对于儿童来说,即使没有国家的照顾,儿童仍然能够从家庭、亲属体系与社区中获得必要资源;对于家庭来说,它充分承担起照顾下一代的责任;对于国家来说,社会福利的成本降低了。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残余型儿童社会政策模式的合理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
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当前中国社会,家庭的结构微型化了、不稳定了,传统的亲属体系与社区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它们无法如传统时代那样良好地照顾好孩童。
例如,由于城乡社会流动,目前,中国出现了五千万以上的留守儿童,这些孩子不能经常与父母居住在一起,无法如普通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照料;有近二千万的流动儿童,这些儿童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和自己的父母一起来到城市居住,但是父母因为都要去工作却不能很好地照顾他们;有100-150万左右的流浪儿童,这些儿童与自己的家庭基本或完全切断了联系;还有几百万有待康复、面临就学困难的残疾儿童,有几十万服刑人员子女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
这些在新的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处境困难儿童,无法从家庭、社会与市场获得充分的照顾,急需国家力量的介入,急需儿童社会政策的荫蔽。
此外,在妇女大量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后,因为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双职工家庭子女的照顾问题普遍存在于城市社会;而随着育儿成本的不断增加,不少年轻的家长面临较重的经济压力,大众媒体甚至将他们形容为“孩奴”。
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的残余型儿童社会政策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儿童社会政策的边界需要拓展,国家在抚育儿童过程中的角色需要适当调整,消极不作为的被动型儿童社会政策需要改革。
为此,我们认为,儿童社会政策的发展要主动呼应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精神,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儿童的普惠型儿童社会政策。
普惠型儿童社会政策的建立,不只是简单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政治需要,更是回应儿童发展面临的现实,回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强化国家人力资本建设的需要。
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碰到的是战后福利体制无法有效适应后工业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结构性问题,那么作为后发展国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政策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则在于同时面临传统社会风险与新社会风险。
如“十二五”期间,一方面仍有大量人口从农村进城,城市化任务很重,另一方面开始遭遇青年和低技能工人的就业、空巢老人的照顾、儿童的家庭护理等等问题。
但是,坚持社会公平仍是社会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则,离开了公平,社会政策的社会效益将无从谈起。
就目前而言,我国已初步具备了明显提升整个社会福利所必需的财力与物力。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2010年,按照外汇汇率折算,中国的人均GDP将达到4000美元,国家3··的财政收入有望到达8万亿。
可见,国家现在已经有能力建立起一个适度普惠的儿童社会政策体系,较大幅度地提升儿童的社会福利也成为了可能。
推进适度普惠的儿童社会政策已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想不想”的问题。
让我们以上海流动儿童的教育政策选择为例对此加以说明。
近年来,在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上,上海政府面临是否实行“适度普惠型福利”社会政策的选择。
外来人口流入在缓解上海人口老龄化所带来问题、使上海的发展可以获得人口红利的同时,对教育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数据显示,2009年上海全日制公办学校共接纳24.75万名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占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61.61%。
2010年,上海将进一步扩大公办学校招收比例,力争解决90%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
后续面临的问题是,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在完成义务教育后,将希望在上海进一步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据调查,农民工第二代中有2/5是出生、成长在城市,他们与城市已经不可分离,而对农村生活感到陌生、没有务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