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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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和相关资料管理办法,结合公司铁路建设工程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成果反映。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指导施工,验工计价,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实行公司、参建单位二级管理机制,建立公司、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五位一体的技术资料保证体系,确保工程施工一流,技术资料管理一流的目标,实现技术资料管理的标准化。

第四条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施工设计图,说明书及附表资料,变更设计等设计资料;

2.施工规范,验标;

3.承包合同的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答疑);

4.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工程日志、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

5.上级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6.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试验、测量以及检验批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负责全线技术资料的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参加铁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应设置技术资料管理小组,项目管理机构领导层中应明确一人主抓技术资料工作。按照

相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推行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化;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要保持稳定,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并下发全线施工竣工统一表格,对全线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日常工作,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就技术资料的规范填写和规范管理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施工过程中的竣工的填写标准、份数和相关要求,并按照标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职责

1.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要求并执行;

2. 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划、编制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3. 组织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标准、规范和办法,提高对技术资料编制、管理水平;

4. 定期、不定期进行项目内的技术资料的检查,并就检查的问题进行交流,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技术资料数字填写准确、真实,完整整洁且签字齐全,确保可追朔性;

5. 协调各部门的接口工作,确保技术资料对应统一;

6. 领导开展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条资料室的设置

1.各项目经理部、监理项目部设置专用的资料室,资料室必须标识明确,规划整洁,面积适合需要。

2.资料室由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及项目队管理资料分类保管的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的收集、整理

1. 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从施工准备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保证工程竣工时资料齐全、完备。

2. 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由项目经理部各级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各种检查表的填写、报送签认均由各工区完成。

3.设计、监理单位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按规定签署意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设计、监理单位也应形成自己的完整资料。

二、技术资料的传递过程

1.收发文件资料要严格按《收发文登记表》进行记录,填写“呈(传)阅卡”后,及时发至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传阅,签署意见。杜绝文件资料的积压和断传。

凡须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达后,要检查落实结果,并由承办人记录落实情况。

2.参建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有关资料要及时沟通,便于技术资料的及时整理。

施工单位设备物资部收集进场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相关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监理、施工试验室,试验室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登记后实施抽样检验,并在试验报告上填入相应的编号;试验室将各种试验报告书面通知物资、质检工程师(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在填写隐检、程检、验收等记录时,将所涉及试验报告的信息填入;原材料所用的工程部位,物资、试验、技术部门要记录详细,确保材料的可追朔性。

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根据单位情况,相应制定内业资料传递过程。

3.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资料传递时,重点根据竣工的类别进行传递。对于变更设计,根据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检验批、验收记录等,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或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及时签署意见,确保现场施工有序,内业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资料由填写单位进行存档保管。其他技术资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传递处理。

4.工程竣工时,根据原铁道部(2002)8号文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要求,由内业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形成竣工文件,然后归档、移交。

三、技术资料保管、归档、保密

1.资料应按照以下细目分类管理:

(1)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参考图、变更设计、设计图审核、设计图优化和各种规范、验标等;

(2)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工程评定、分部工程评定、测量资料、工程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帐等;

(3)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项目部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等;

(4)工程试验资料:设专门资料室由试验室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包括原材试验检验报告、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试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等。

2. 对于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应建立文件清单,并分别建立受控文件、有效文件、作废文件目录,并在文件上进行标识。图纸和标准图等应分专业存放。

3. 对于过程控制和试验资料,应在资料室按照单位工程独立存放,存放应建立目录。目录按照单位工程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级建立。

4. 每个文件盒的正面、侧面应标明资料名称及档案盒号。

5、每个文件盒内均应建立卷内台帐,应反映目录和资料的份数,记录存放时间、存放档案盒号、归档部门、文件内容、表明是否有效、借阅时间和借阅人及退还时间,对文件进行动态管理。

6、资料室建立资料管理制度、资料借阅制度和保密制度。

7. 无论是管理员或借阅人造成资料丢失的,应自动按照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立即完善,确保资料完整。对项目造成其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8.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按《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的要求,对设计文件等资料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归档。

9.所有建档文件或资料都应建立登记总台帐,并与卷内子目录相互对应,实行技术资料动态管理,

10.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公司和企业的保密

规定要求执行保密要求。

四、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的资料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签字齐全,整洁美观。

2.技术资料要做到及时有序,确保技术资料和现场施工同步,避免事后补填、弄虚作假的行为。

3.技术资料要分阶段、分单位工程收集、整理,并按ISO9000程序要求进行建档管理。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检查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工程部检查评比的意见,结合公司的检查情况,按照信誉评价和内部约束奖励机制给予考核奖罚。

第十三条工程部应结合信誉评价、专项检查等活动,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咨询、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检查情况在完成后报公司备案,同时将检查结果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按月对技术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整改,确保技术资料管理程序化、标准化。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指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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