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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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应编制竣工文件,竣工文件的编制、审核、文整、移交等工作以现场施工管理机构为主体,公司相关单位业务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检查和指导。
第二条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级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本部门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组织者和责任人。
第三条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是竣工文件编制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各级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公司职责
1. 制定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办法;
2. 指导公司范围内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工作;
3. 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竣工文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4. 督促竣工文件的移交和归档;
5. 负责公司自管项目和授权管理项目竣工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子公司、专业分公司职责
1. 根据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具体实施细则;
2. 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工作,联系和解决现场编制竣工文件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3. 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竣工文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4. 督促本单位承建项目竣工文件的移交和归档;
5. 负责本单位管理项目竣工文件的归档及保管工作。
三、项目经理部职责
1. 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下属作业队对竣工文件所需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 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负责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及装订工作;
3. 负责约请业主、监理、接管单位以及行业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装订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
4. 负责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移交工作。
四、当公司自管项目采用项目经理部(指挥部)、项目分部、作业队三级管理机构的模式时,项目经理部(指挥部)、项目分部职责如下:
1. 项目经理部(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组织、协调所施工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日常管理工作;
⑵负责编制竣工文件中应由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统一编制的部分;
⑶指导、督促下属项目分部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检查其
竣工文件编制质量;
⑷负责对下属项目分部所编制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核;
⑸负责约请业主、监理、接管单位以及行业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装订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
⑹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移交工作。
2. 项目分部职责
⑴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下属作业队竣工文件所需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⑵负责施工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及装订等工作;
⑶接受业主、监理、接管单位以及行业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装订质量检查;
⑷协助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做好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移交工作。
五、作业队职责
1. 负责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收集和整理所承担施工项目竣工文件所需的各种原始资料,并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2. 接受项目经理部、分部对所收集和整理的竣工文件原始资料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单位工程或工点完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竣工文件原始资料。
六、区域分公司职责
当分公司作为施工责任主体承担公司授权管理项目施工任
务时,其职责参照本条款“子公司、专业分公司职责”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竣工文件的编制
一、竣工文件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和内容编制。在工程项目开工初期,现场管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有关接收单位联系,了解和明确竣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等。
二、竣工资料的收集是编制竣工文件的基础,要求所收集的竣工资料真实、齐全。在开工前,应根据施工任务,按专业、分工点建立各项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档案,确定要收集的资料内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根据确定的内容逐一收集并及时整理、归档管理。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收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开工报告;
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施工小结;
4.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5. 工程竣工数量表;
6. 工程检查证及附件;
7. 施工记录及附件;
8. 竣工图。
三、单位工程或工点的竣工资料,应在完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编制归卷。
四、竣工验收项目办理现场初验手续前,应编好己完工程数
量报告,整理好已完工程技术资料、竣工文件及地亩资料。
五、现场初验后的新增工程,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编制好竣工文件,以便在正式交接验收时同时办理。否则,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应与相关接收单位协商具体补交事宜,并按时移交。
六、正式交接验收工程前,竣工文件编制单位应提出各项工程的竣工文件及有关资料供交接验收单位查核。
第六条竣工文件的审核
一、竣工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对已完竣工文件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竣工文件是否按编制办法编制,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编制;
2. 竣工文件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无漏项;竣工底图是否标准,透视关系是否正确;对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补充、修改;
3. 对施工小结、工程数量、工程检查证、施工记录、竣工图要重点审查,避免错漏;
4. 工程数量与验工计价是否相符,不相符时应有变更设计依据;
5. 地亩资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数据是否准确无误;界桩表上用地界宽度、面积是否与用地图一致;用地图、协议、补偿清册、界桩表等数量是否相符;申报用地文件和批准用地文件面积是否一致等;
6. 竣工文件是否贯彻执行计量法,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二、竣工文件审核流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司自管项目竣工文件审核应按照项目分部自审,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复审,约请建设单位及相关接收单位终审的流程进行;
2. 公司授权管理项目及子公司自管项目竣工文件应按照项目经理部自审,子公司(专业分公司)或区域分公司工程部复审,约请建设单位及相关接收单位终审的流程进行。
第七条竣工文件的文整、装订
一、经审核、补充、修正后的竣工资料,通过文整形成竣工文件的正式文本后,方可提交晒图,复印副本,进行装订、装盒等工作。
二、竣工文件的装订、装盒以及档案盒的式样等应根据不同接收单位的相关要求严格办理。编制单位在装订、装盒前应与所有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分别明确各接收单位的具体要求。
第八条竣工文件的移交
一、竣工文件文整、装订、装盒完成后,公司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报请建设单位确定移交日期,按时向接管单位逐件交接并办清交接手续。对接管单位提出的问题,编制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不得拖延,以免影响整个工程验交、结算工作。
二、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文件移交签章后,如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竣工财产移交资料,公司现场管理机构应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