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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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小知识

大学生法律小知识

大学生法律小知识在大学期间,作为法律意识的培养阶段,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还能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一些大学生常用的法律小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

一、合同法合同是人们之间进行民事交往的重要工具,大学生在校期间将频繁接触到各类合同。

因此,了解一些基本的合同法知识对于保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首先是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对象和合同的内容等。

当大学生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与对方明确约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是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问题。

当一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前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不会因为违约而导致损失。

二、知识产权法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

大学生作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了解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对于保护自己的创意和成果至关重要。

在日常学习和科研中,大学生可能会生成一些创意、发明或研究成果,这些需要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来确保自身权益。

因此,大学生应该学习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及时申请相关证书以确保自身法律权益的合法性。

三、劳动法大学生在校期间可能会有兼职、打工等经历,因此了解一些劳动法知识对于保护自身权益非常关键。

在就业时,大学生有权享受平等就业、合理工资和安全工作环境等权利。

同时,大学生也有义务按时履行劳动合同,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益。

了解劳动法可以让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自知权益,并及时寻求法律保护,避免遭受不公平待遇。

四、交通法规作为大学生,交通出行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面对的问题。

了解基本的交通法规是保证安全出行的前提条件。

大学生在驾驶、骑车或步行时,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尊重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要了解交通事故的责任和处理方式,以防止出现交通纠纷时无法保护自己的情况。

总结大学生在校期间,透过了解和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可以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大学生实用法律知识--第一讲

大学生实用法律知识--第一讲
• 《民法通则》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 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1)对于与该部分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认 识、判断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自然人可以自己独立的实施;
(2)对于与自己的行为能力(认识、判断 能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 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者在征得其法 定代理人同意之后,自己实施。如果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独立实施的,该行为 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
什么是法律?
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 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 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法的特征
l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l 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 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l 法是具有普遍性和概括性的社会规范
l 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l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自然人与公民
• 公民:具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的规 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是国籍法上 的概念。也是宪法上的概念,但不是民法 上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 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它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 前提条件;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 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 是自然人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 。
• wrong。民通意见第6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 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规定:“18周岁以上 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独立进行 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讲解材料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讲解材料

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 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
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 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旨在保 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公共利益。
02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权利与义务
总结词
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法律素养,对于大学生来说,更是必备的法律常 识。
法律具有规范、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功能,通过规 定人们的行为标准,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在大学生活中的重要性
维护合法权益
大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权益问题,如 宿舍管理、考试作弊、兼职纠纷等,了解相关法律 知识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遵守校规校纪
校规校纪是学校为了维护教学秩序而制定的规章制 度,大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受 到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
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刑罚的适用应当由法律明文规 定,禁止类推解释和适用习惯法。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犯罪人 的罪责相适应,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无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 如何,都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同等的处 罚。
刑罚个别化原则
详细描述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大学生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 同条款,明确合同的内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要了解合同的解除、 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侵权法律常识
总结词
了解侵权法律常识有助于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防范侵权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讲解材 料

大一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大一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大一法律基础知识汇总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本观点现在基本不提)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学生应知的法律常识

学生应知的法律常识

学生应知的法律常识1.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

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违法与犯罪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保护,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4.加强自我防范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

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

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

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在当今社会,法律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律知识的掌握不仅对于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至关重要,对于每个普通大学生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大学时期是一个培养自主思考和独立意识的阶段,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从法律意识、合同法、劳动法、侵权法以及刑法等方面,探讨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

一、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指个人在生活中形成的对法律存在和法治社会的认同、尊重,以及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权、抵制和制止违法行为的观念。

大学生应该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要懂得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明确自己的法律权益。

当面临一些法律问题时,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合同法合同是法律上规定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合同有很多,比如租房合同、网购合同等。

大学生应了解合同的基本法律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

此外,在签署合同之前,大学生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法规。

大学生即将步入社会,就业问题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

因此,了解劳动法至关重要。

大学生应该知道关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四、侵权法侵权法是保护人身、财产、名誉等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大学生应该了解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责任的认定以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比如,在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大学生应该知晓寻求法律救济的方法。

五、刑法刑法是国家对危害社会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范。

大学生要明确自己的底线,知道哪些行为会触犯刑法,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避免涉足刑法犯罪的行为。

总之,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这不仅能够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现如今,法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大学生来说,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大学生们介绍一些他们必备的法律知识,以便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

一、劳动法在大学期间,很多学生会选择进行一些兼职或实习工作,因此掌握劳动法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大学生要了解自己的合同权益,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

此外,大学生还要了解到应遵守劳动纪律,如不得擅自离职、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等。

二、知识产权法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大家都会产生一些学术研究或创新成果,因此了解知识产权法是非常重要的。

大学生应当明白自己的创作成果享有知识产权,并正确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学生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的作品权益。

三、网络安全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网络。

然而,网络空间也伴随着各种安全隐患。

大学生要了解网络安全法,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避免在网上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此外,大学生还要慎重对待网络交易,避免上当受骗。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大学生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与义务。

当我们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了质量问题或者欺诈行为,大学生应当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可以适时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五、刑法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希望不会遇到犯罪行为,但了解基本的刑法知识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大学生要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并且要避免涉及到这些行为中。

另外,如果大学生发现了犯罪行为,也应及时报警,协助司法机关进行侦查和办案。

六、婚姻法与继承法大学期间,一些同学可能会步入婚姻殿堂或者涉及到继承问题。

因此,了解婚姻法与继承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大学生应该明白婚姻的法律意义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继承权益的保护。

以上仅仅是对一些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做了简单的介绍,还有很多法律知识远不止这些。

大学生可以通过法律宣传教育课程、法律类图书或者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途径深化自己的法律素养。

法律基础讲义word版

法律基础讲义word版

《法律基础》讲义第一章法律概述一、法律的分类(一)法的渊源=法律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法包括下列形式的法律规范:1、宪法。

我国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特别程序制定和修正。

2、法律。

分为:(1)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地方法规。

包括:(1)一般地方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首府市、特区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它们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有效。

(2)民族自治区域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作为自治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它们在各自的自治区域范围内有效。

(3)特别行政区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按照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各自的特别行政区范围内有效。

(4)经济特区制定的法。

6、行政规章。

包括:(1)部门行政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地方行政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首府市、特区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7、军事法规和规章。

由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叫军事法规,中央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叫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和规章在武装力量系统内有效。

(二)法的划分标准和分类:(1)制定和实施主体:国内法与国际法(2)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根本法与普通法(3)适用范围:一般法与特别法(4)规定的内容:实体法与程序法(5)制定和表达的方式:成文法与习惯法。

此外民法法系国家中公法与私法之分;普通法法系国家中衡平法和普通法之分;复合制(联邦制)国家中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之分。

(三)法系的概念:具有某种共同历史传统或者某种共性的国际的法律。

分类:1、民法法系=大陆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2、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判例法系(四)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概念。

大学生法律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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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 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
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
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15
打架斗殴
(一)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 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 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 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
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
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4
(一)高校盗窃案件的特点
1、时间上的选择性-- 作案必然选择作案 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 ;
2、目标上的准确性-- 高校中内盗案件比 较多 ;
3、技术上的智能性-- 高校中盗窃案件 一般以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 身就是大学生 ;
4、作案上的连续性-- "首战告捷"以后极 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
3、青少年犯罪团伙邀约到校园内斗殴滋事,从而使围 观或路过的大学生无端遭殃。
4、外来人员或某些法纪观念淡薄的教职工子女与学生 争抢活动场地、喧宾夺主,从而引发矛盾和冲突。
5、一些游手好闲的青少年,把学校变为玩乐场所,在 校园内游逛,或故意怪叫漫骂、吵吵嚷嚷,或有意扰乱 秩序,以搅得鸡犬不宁为乐,显得旁若无人、不可一世, 似乎"老子天下第一"。大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人,与这类 人员发生正面冲突的可能性很大。

法律基础知识(高校版)

法律基础知识(高校版)
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监狱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禁毒法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穗中法行终字第709号行政判决和广 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07)天法行初字 第62号行政判决; • 二、确认暨南大学暨学〔2006〕33号 《关于给予硕士研究生甘露开除学籍处分 的决定》违法。
• • • • • • •
本案所涉及问题 1、什么是法律? 2、法律的效力? 3、法律的层级? 4、校规校纪的效力? 5、诉讼的程序? 贵州民族大学的相关规定同学们了解吗?
• 在学校处理过程中甘露书面表达了自己的 意见,也委托母亲接受了暨南大学的调查 、进行了申辩,暨南大学处理程序并未影 响甘露行使法定权利,甘露认为开除学籍 决定程序违法的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在适用法律方面,暨南大学根据法律授 权制定了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并依照该 规定对甘露作出开除学籍决定,并无违反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 暨南大学的上述规定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制定, 因此不能违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 应条文的立法本意。《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第五十四条列举了七种可以给予学生开除学 籍处分的情形,其中第(四)项和第(五)项分 别列举了因考试违纪可以开除学籍和因剽窃、抄 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以开除学生学籍的情形,并对 相应的违纪情节作了明确规定。
1、宪法
毛泽东在审阅和修改宪法草案
2、法律: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 制定的,其地位低于宪法,但高于 其他的法律渊源。 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 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 法律和一般法律。

大学生实用法律知识教育课件

大学生实用法律知识教育课件
• 1、概念: •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
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 利的法律后果。
• 2、种类: •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
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三)法律制裁的概念及分类
• 1、概念: •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着依
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 1、维护统治阶级统治 •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
• (三)正确认识法的作用 • 反对法律无用论;反对法律万能论;
三、法的起源和发展
• (一)法的产生 • 1、法的产生过程 • 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的出现; 私有制经济
的确立; 阶级、国家产生;
• 2、法产生的根本原因:生产力的发展。
• 3、法产生的规律 • 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 ; • 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 ;
2、违法的构成条件:
• 侵犯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有危害性客体); • 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客观方面); • 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 • 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主体)。
3、分类:
• 刑事违法(犯罪) • 民事违法 • 行政违法 • 违宪
(二)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分类
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
• 如:甲把房子出租给乙,双方签订租赁合
同。
法律关系的客体:
• 概念:
•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
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种类:

物(房子、车子)

行为(运输、代理、演出)

精神财富(智力成果)(著作、 发明、商
标)

(三)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 灭的条件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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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 交换法律形式。
与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常识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劳动法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 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 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 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 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1)乙、丙的抵押权是否都成立?为什么? (2)若都成立,何者优先?为什么? (3)若丙的抵押权成立,在甲到期不能还款时,可否直
接依合同的约定,取得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为什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交通法相关案列
2004年5月9日20时55分左右,行人曹某在宣武 区南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 环主路横过道路时,适有刘某驾驶“奥拓”牌小 桥车由东向西在主路内左侧数第一条车道内行驶。 刘某发现曹某后在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小客车 前部与曹某身体接触,造成曹某当场死亡,小客 车受损。曹某的家人以刘某和华泰为被告向法院 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不能,因为在抵押合同中对抵押物所有权 转移做预先约定的条款称为流质条款,该条款无 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大一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大一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大一法律基础知识汇总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

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

知识产权
指人们对其智力成果所享 有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 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知识产权保护
国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知 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防止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转让
知识产权所有者可以通过 转让方式将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力成果的 使用权、收益权等转让给 他人。
婚姻法律常识
婚姻自由
婚姻应当基于男女双方的自愿,任何 人不得干涉和强迫。
劳动争议诉讼
了解劳动争议诉讼的基本程序和 要求,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04
行政法律常识
行政许可与处罚
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特定活 动的行为。例如开办医院、办学、采矿等都需要事先获得有 关机关的许可。
行政处罚
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常见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 证等。
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
03
劳动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签订
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
熟悉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的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 等。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了解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以及相应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劳动保护法律常识
1 2
劳动安全卫生
止和终结、执行等阶段。
刑事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定义
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追诉犯罪并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程序特点
刑事诉讼程序具有严肃性、规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等特点。

大一民法学重点知识点

大一民法学重点知识点

大一民法学重点知识点伴随着大学法学专业的开启,大一学生将首次接触到民法学这门重要的学科。

民法学是法学的基础之一,它包含了许多重要的知识点。

在本文中,我将向你介绍大一阶段民法学的一些重点知识。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法律是一种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护的行为规范。

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稳定性和开放性等特征。

法律的核心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二、法律关系与权利义务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因具有一定法律地位而形成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法律关系中涉及到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

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合法利益,而义务则是法律规定的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经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以达到法律目的的意思表示或者行动。

法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行政法律行为,其中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济法律行为的核心内容。

四、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个体依法享有权利,并能通过行为来行使、保护和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能力。

行为能力是个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包括事实行为能力和意思行为能力。

五、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其中,自然人是指具有生物性别、国籍和民族的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照法律规定享有部分权利和承担部分义务的组织。

六、民事权利与法律责任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合法利益,具有权利主体的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七、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一致意见,对于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变更和终止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等。

八、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的行为、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取得的无因得利。

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3篇)

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知识已经成为了每一个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

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更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本文将针对大学生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普及,以期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法律基本概念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2. 法律的特征: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特点。

3. 法律的作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大学生常见法律问题及普及1. 合同法(1)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3)大学生常见问题:签订租房合同、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理,避免权益受损。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部法律。

(2)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权、个人信息保护权等。

(3)大学生常见问题: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遇到质量、虚假宣传等问题,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 知识产权法(1)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传播者和其他相关主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知识产权的种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3)大学生常见问题:在创作论文、设计作品、制作课件等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4. 刑法(1)刑法的定义: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犯罪的特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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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必备的法律常识
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基本知识
1、大学生生活——《民法》《刑法》《物权法》

《交通法》
2、大学生就业——《劳动法》《合同法》 3、大学生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大学生学习——《知识产权法》
5、大学生婚姻——《婚姻法》
与大学生生活相关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与大学生就业相关法律常识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劳动法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
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 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 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 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
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 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 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 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 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 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 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案例分析
路边占道停车场只负责为机动车提供租赁场地予
以停放,其收取的费用仅是场地租赁费用而非保 管费,因此路边占道停车场无须承担车辆被盗的 赔偿责任。
以临时占道停车场为代表的场地租赁停车场,除
车主和停车场另行专门约定成立保管关系的特殊 情形外,在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成立的是停车场地 临时租用合同关系,车主交纳的费用仅是场地租 赁费而非保管费,在停放车辆发生丢失、毁损时, 停车场并不承担保为什么?


(2)若都成立,何者优先?为什么?
(3)若丙的抵押权成立,在甲到期不能还款时,可否直 接依合同的约定,取得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为什么?
案例分析
(1)乙、丙的抵押权都成立;因为这两个抵押合
同都是有合同相对双方,在他们正确真实的意思 表示下,以汽车抵押为标的,订立的书面合同, 已经符合合同成立要件。 般动产的以物品交付为生效要件,汽车作为特别 的动产,物权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 第三人,在这两个抵押合同中,双方都进行登记, 所以以登记在先为优先。 转移做预先约定的条款称为流质条款,该条款无 效。
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
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 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 法,制定的法规。 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 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
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
发展。这些宗旨关键词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单位 和执法人员开展运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交通法相关案例
冉先生每天驾驶一辆雅阁车上班,因单位院内车
辆已饱和,他将车停放在离单位不远的一处路边 临时占道停车场,并办理了长期停车证,每月停 车管理费100元。一天下班时,冉先生发现该车 被盗,遂将管理该路边临时占道停车场的停车公 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被盗的损失。
本案小轿车驾驶人刘某在看到行车道上突然出 现行人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刹车、鸣笛、 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遇紧急 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应当说对于交通 事故的发生没有过失,或即使予以苛责,其过 失程度也是很低的,但是曹某却没有反应,仍 我行我素,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无过 失责任原则,刘某即使已经尽到注意义务的要 求,仍未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交通事 故责任,但是受害人曹某有严重的违法行为, 刘某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可以减轻刘 某的责任。
交通法相关案列
2004年5月9日20时55分左右,行人曹某在宣武
区南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 环主路横过道路时,适有刘某驾驶“奥拓”牌小 桥车由东向西在主路内左侧数第一条车道内行驶。 刘某发现曹某后在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小客车 前部与曹某身体接触,造成曹某当场死亡,小客 车受损。曹某的家人以刘某和华泰为被告向法院 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
民法为众法之母,民法是权利法,其主要 内容和精神就是确认权利并运用救济手段保 护权利,由此我们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坚持权 利法本位,构筑以“权利”以及权利变动中 的法律行为作为核心范畴的法律体系,相关 制度以“权利”为核心进行逻辑展开。在具 体立法技术上多采私法自治中的任意性规范, 不采或少采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
(2)若成立,丙优先。因为在抵押合同中,一
(3)不能,因为在抵押合同中对抵押物所有权
交通法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现行法律法规涉及:道路运
政、水路运政、港政、航政、地方海事、公路路 政(包括超限运输管理)等六个方面领域。还有 与这些法律法规配套执行的十多项国家标准和十 多项交通部行业标准。
安全、秩序、环境、能源、服务、管理、权益和
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
物权法相关案例

甲有一辆汽车价值12万元,2008年6月1日甲与乙签订抵押 合同将该汽车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2008年7月5日办理 了抵押登记。2008年6月5日,甲又与丙签订抵押合同,以 该车作抵押,向丙借款6万元,合同中并约定,如“甲到 期不能还款,则汽车归丙所有”,2008年7月4日办理了抵 押登记。问:
案例分析
法院认为:首先,曹某穿行二环机动车主路的行
为违反了《安全法》第61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 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的规定其次, 刘某在紧急状态下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刹车、 鸣笛、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在遇紧急状 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但刘某发现行人时与 行人相距约100米,采取的措施是鸣笛、轻踩刹 车而未及时踩死刹车,避让行人时与行人所行方 向一致,且在采取措施过程中轻信行人可以快速 前行避开其车辆,确有不当之处。曹某行为违法 以及刘某采取的应变措施,共同构成减轻刘某应 负赔偿责任的条件,应以减轻刘某对曹某之死之 责任,承担50%赔偿责任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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