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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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无因管理之债
——“助人为乐”的法定奖励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一、定义: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 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进行管理的行为。《民法通则》 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 支付的必要费用”。这也是一种债的请求。
(2)《民法通则》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 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 见》132条:“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 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 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3)管理人尽力管理之后,仍然无法保障被管理 人的利益,被管理人还是必须偿付无因管理人由此 支出的“必要费用”。
侵权之债
据为己有 拒不返还 数额较大
侵犯他人 财产罪
返还义务 以现存利益为限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赔偿责任
牢狱之灾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 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 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 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 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三、无因管理的效力:
(1)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要尽到一个善 良管理人的义务。
①适当管理 ②通知义务 ③管理人基于故意、重大过失而导致被管理物 损害的,应付赔偿责任,但基于一般过失应免除 或者减轻责任。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
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
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
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2. 无因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即没有法律上的义务。
可以产生法律上义务的情形: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2)职务要求的义务; (3)约定义务;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3. 必须是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① 不需要无因管理者自己亲力亲为,只要他在进 行无因管理的过程中主观上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②具体案件中行为人“主观意思”是判断“是否 构成无因管理”重要指标。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Baidu Nhomakorabea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 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 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 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民法通则意见》第94条: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 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 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其 性质由不当得利转化为侵权,故由此引起的诉讼按侵权 之诉处理。
捡到遗失物
不当得利之债 (善意)
据为己有 拒不返还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二、“无因管理”成立的三个必备条件 1. 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
(1)无因管理的“管理”一词较之于一般管理含 义要广。
(2)“管理的事务”必须是合法的。 ①违法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 ②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进行的行为不
构成“无因管理”。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不当得利之债
——“意外之财”的归属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一、定义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 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 返还受损失的人。”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必须一方获利。 2、他方受损。 3、一方获利和他方受损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4、受益“无法律上的依据”。
的余额是1万元。只取走9990元,不
存在多取一万元的情况,信用社诬告
银行是“不当
得利”发生的重 灾区之一
自己,要求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误 工损失共计7万元。纠纷诉到法院后,
原告提供的取款凭条上的金额确为 19990元,但被告称存折丢失。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三、不当得利的效力
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 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 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 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 李某造成的损失
依受益人主观心态为恶意或善意而有重大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对 已不存在的利益不负返还责任; (2)受益人为恶意的,返还范围应是取得利益时的数额, 对已不存在的利益的返还义务并不免除; (3)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 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民法通则意见》第31条: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 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 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Saturday, August 01, 2020
实务中判断“不当得利”成立与否的关键在于双方 证据的证明力?
[案例] 2002年1月,被告陈某到
原告会泽县待补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取
1万存款。一周之后,信用社称由于
业务员的过失,让被告取走19990元,
多取了1万元,以“不当得利”为由
要求返还该款。陈某称,自己存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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