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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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全文」一、引言为了规范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将对该法律进行详细解读,以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

二、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旨在全面、深入地解析最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精神,为各级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提供准确的司法指引。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 对行政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4. 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 对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6. 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废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7.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废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明确了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包括:1. 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 第三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行政诉讼证据和诉讼程序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详解对行政诉讼证据和诉讼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1.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收集和认定;2. 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进行、中止、终结和恢复;3.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证据的使用;4. 行政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5. 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和解、审判监督等程序。

法考备考中的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的性质、组成、受理、审理、判决等方面的规定。

二、行政诉讼的主体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法院。

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通常是行政机关;法院是行政诉讼的审判机关,可以是行政法院或普通法院。

三、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包括法定主体、法定行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要求。

法定主体是指具有诉讼资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定行为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权益是指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权益应当是合法的。

四、行政诉讼的起诉要求行政诉讼的起诉要求包括起诉状的形式、内容和送达等方面的要求。

起诉状应当采用特定的格式,包括格式、标题、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陈述等内容;起诉状应当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送达给被告。

五、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行政诉讼的受理程序包括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和受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法院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受理,并将受理决定通知原告和被告;受理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合法行政诉讼的范围。

六、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调查取证、举证质证、辩论和判决等程序。

法院应当根据审理的需要,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和陈述意见;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判决,并通知当事人。

七、行政判决的执行行政判决的执行是指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应当履行判决的决定。

行政判决的执行可以采取罚款、强制执行、行政监督等方式,被告应当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

八、行政诉讼的上诉程序行政诉讼的上诉程序是指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上诉状的形式、上诉理由、上诉期限和受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15条

行政诉讼法15条

行政诉讼法15条
摘要:
1.行政诉讼法概述
2.行政诉讼法第15 条的具体内容
3.第15 条的适用案例与解析
4.第15 条对于行政诉讼的重要性
正文:
一、行政诉讼法概述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一部关于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相关制度。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行政诉讼法第15 条的具体内容
行政诉讼法第15 条规定:“当事人对下列事项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三、第15 条的适用案例与解析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例如,对于涉及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的重大事务,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例如,对于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规章,当事
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例如,对于公务员的考核、晋升、处分等决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例如,对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四、第15 条对于行政诉讼的重要性
行政诉讼法第15 条明确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围,对于规范行政诉讼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准备的阶段。尽管在这个阶段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
为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国的诞生奔走呼号的人并不多
(不到100人),但由于其主张反映了现代社会发
展的趋势,因此最终能在中国社会得以实现。
第二阶段:司法实验阶段(1982—1986)
由于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 范围仅限于法律规定,而当时乃至其后两三年时间
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还很少,因此
1982年以后人民法院开始的行政审判尚只是我国行
政诉讼制度的试验阶段,并非已是完全正式的、常
态化的制度运作。
1982年至1986年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由人
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主要有九类,其中除1986年 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之外的八类案件大多数是经济管 理领域的行政案件,在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之前, 这些案件大多是由经济审判庭审理的。
三、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一)列举式 (二)概括式
(三)折中式
四、《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划定行政
诉讼受案范围的方法
(一)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总体标准)。 (二)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 (三)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反面排除)。
五、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特点
第一,肯定规定与排除规定相结合。 第二,与行政行为的分类相结合。
从行政法学来看,大多数行政法学教科书均将 行政诉讼法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写入。行政法 与行政诉讼法总体上都是有关行政的法,教科书的 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实践来看,行政诉 讼法与行政法一样,都是关键的基本法律部门。因 此,将行政诉讼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待, 更为合理。
(三)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行政诉讼特有 的原则) 四、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五、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原创实用版】目录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三、行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四、行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五、行政诉讼的执行与救济正文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主要用于规范和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行政诉讼法对于维护国家法制,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即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原则,即行政行为必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正原则,即行政诉讼必须公正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效率原则,即行政诉讼应当及时、高效进行。

三、行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依法接受并进行审理。

四、行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行政诉讼的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的过程。

行政诉讼的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应依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

五、行政诉讼的执行与救济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行政诉讼的救济,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的救济措施。

行政诉讼的救济包括撤销违法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赔偿损失等。

总之,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维护国家法制,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请或者逾期不作复议决定,原告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即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针对复议机关
不作为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复议机关(即被告)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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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二) 特殊地域管辖
1.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
一、级别管辖 (一) 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
一般行政案件第一审由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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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二)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被告为省、
部级单位的行政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另外,根据《若干解释》,下列四种情形,属于中级
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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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当事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一) 行政诉讼原告 (二) 行政诉讼被告 (三) 行政诉讼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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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1.第三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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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3.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
(1)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
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须是在原、被告的诉讼
程序已开始,未作出判决之前。
(2)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途径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途径有申请参加和被人
民法院通知参加两种。
(3)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第三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享有上诉权,
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摘要:一、行政诉讼法概述1.行政诉讼法的定义2.行政诉讼法的作用3.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概述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实践意义三、行政诉讼的管辖1.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2.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3.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四、行政诉讼参加人1.行政诉讼的原告2.行政诉讼的被告3.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五、行政诉讼的程序1.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2.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3.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六、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1.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2.行政诉讼的判决效力3.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正文:行政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规范。

它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审查原则、当事人选择原则、行政行为效力先定原则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主要包括: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命令、处罚等;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我国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地域管辖是指同一审级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与行政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原告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第三人是指与行政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理;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程序。

《行政诉讼法》课件

《行政诉讼法》课件

共同诉讼人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
被告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其作出 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
行政诉讼的管辖
01
02
03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 级别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范 围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遵循合法、公正、 公开、及时的原则。
证据规则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 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裁判种类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履行 法定职责等。
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 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
03
不受案范围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
事管理行为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共同诉讼人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而依法直接采取的强制手 段。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因某商家占道经营,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商家不 服,认为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局的强制 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判决撤销该行为,并责令城管局重新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诉讼法全文1998年版

行政诉讼法全文1998年版

行政诉讼法全文1998年版(原创实用版)目录1.行政诉讼法的概述2.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3.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4.行政诉讼法的起诉和受理5.行政诉讼法的审判和执行6.行政诉讼法的历史修订正文一、行政诉讼法的概述行政诉讼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一部关于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

该法旨在保障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诉讼法于 1989 年 4 月 4 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经过两次修正,现行的是 2017 年 6 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的版本。

二、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的提起、受理、审判、执行等程序;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诉讼的管辖、起诉期限、证据、审理、判决等具体规定。

三、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诉讼法的起诉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对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20 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 5 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行政诉讼法的审判和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包括:立案、庭审、判决、上诉等环节。

对于判决生效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履行判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行政诉讼法的历史修订行政诉讼法自 1989 年制定以来,经历了两次修正。

第一次修正于2014 年 11 月 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名词解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及其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特征: 1、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2、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3、行政诉讼是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活动4、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法律救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提起刑事诉讼的主体是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自诉),或者检察机关(公诉),而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的目的不同。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提供司法救济,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诉讼的结果不同。

刑事诉讼的结果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是否犯罪和是否处以处罚的判决,行政诉讼的结果往往是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第二章行政诉讼范围名词解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范围”或“可诉行为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可受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能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由法院审查,哪些不能被审查。

简答题:一、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行政处罚案件。

包括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行为罚。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6、抚恤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二、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名词解释1、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讼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问题的中重要诉讼法律制度2、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do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do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因此第二章受案范围第三章管辖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证据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八章执行第九章侵权赔偿责任第十章涉外行政诉讼第十一章附因此第一章总因此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诉讼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因此】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插手。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四条【以事实为依据,以为准绳原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为准绳。

第五条【合法性审查原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六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七条【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因此】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平等。

第八条【使用本民放语言文字原因此】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公布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九条【辩论原因此】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条【检察监督原因此】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一条【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以下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取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分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尽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卫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尽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主体
内容
客体
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同行政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区别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同行政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二、抽象行政行为
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制定发布针对不特定对象、具有反复适用性和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
普遍约束力
对象不特定
反复适用性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行为
四、终局裁决行为
指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的行为。
<3> 它是关于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二、种类
1、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2、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3、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
第二节 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1> 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六、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
七、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
一、合法性审查的含义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二、合法性审查的内容
1、合法性审查针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1、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2、特征
<1> 它是法院之间对行政案件的管辖权限的划分,不包括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
<2> 它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同级法院彼此之间受理与审判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普通法是由无数案例加起来,慢慢发展变成一套系统,整个法系,包括民法、合同法、侵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等,都是综合无数案例慢慢整理出一套法系。

行政诉讼法详解

行政诉讼法详解

行政诉讼法详解引言行政诉讼法是中国在1990年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它为公民和组织提供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

本文将详细解读行政诉讼法,分析其构成要素、诉讼程序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

一、行政诉讼的定义与构成要素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组织通过法院起诉行政机关,要求司法机关裁决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行政诉讼具备以下构成要素:1. 主体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公民和组织。

公民包括自然人以及法人、其他组织等。

在行政诉讼中,公民和组织拥有平等的起诉权利和法律地位。

2. 客体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针对具体个案的、具有强制力的行政决定。

3. 争议行政诉讼需要存在争议。

争议可以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

4. 法院裁决行政诉讼的目的是通过法院裁决,制约行政机关的行为。

法院裁决以法律为依据,对行政行为进行评判和裁决。

二、行政诉讼的程序及特点行政诉讼程序可以分为诉前准备、立案受理、审查调查、开庭审理和裁判执行五个阶段。

1. 诉前准备在行政诉讼程序中,诉前准备是提交诉状的前置步骤。

公民和组织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法院递交诉状。

2. 立案受理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将进行立案受理。

法院将对诉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符合要求,法院会立案并通知被告行政机关。

3. 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阶段,法院将对诉讼双方的意见和证据进行审查和调查。

法院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并可以进行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

4.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行政诉讼的重要环节。

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辩论和申辩,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进行证人传唤、专家意见征询等。

最终,法院将对争议进行裁决。

5. 裁判执行在法院作出裁决后,行政机关需要按照裁决结果进行执行。

如果行政机关不服裁决,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程序具有以下特点:a. 专属性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区别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法概述

行政诉讼法概述

行政诉讼法概述2篇行政诉讼法概述(一)行政诉讼法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措施。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检察、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法治的正常运行。

行政诉讼法的出现,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大进步。

在过去,行政机关享有相对优势的地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争议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很难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有了行政诉讼法,公民和法人等在行政争议中可以依法行使诉讼权,通过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实现公正合理的解决途径。

行政诉讼法的核心是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和法人等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审理。

行政机关的行为经法院判决违法,应当被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一来,公民和法人等在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时,就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使行政机关的运行更加规范。

行政诉讼法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可以受到司法追究,这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一种监督和约束。

行政机关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必须依法合规,不能违法使用职权,否则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这种监督和约束作用,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行政法治的建设。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也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公民和法人等在行政争议中可以依法维权,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

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特点,能够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时,也能够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行政法治提供了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七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九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行政诉讼法维护公民权益的法律途径

行政诉讼法维护公民权益的法律途径

行政诉讼法维护公民权益的法律途径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作为公共权力机构,对公民的权益进行管理和调控。

然而,由于行政机关的行为可能存在滥用职权或违法行为,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行政诉讼法成为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法律途径。

本文将探讨行政诉讼法在维护公民权益方面的作用和应用。

一、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合法性争议解决程序的法律规定。

它包括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的出现和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公民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追究和申诉。

二、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1. 确保公民平等权利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不仅为公民提供了追求合法权益的平等机会,也为公共机构的行为建立了明确的约束和规范。

2. 制约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受到法律的制约,通过行政诉讼法,将捍卫公民权益的主动权交予了公民自身,对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行为有了更加严格的约束。

3. 促进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法的实施,鼓励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的行为更加合法、公正、透明,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的效率和公信力。

三、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应用1. 行政救济程序公民在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发生后,可以采取行政救济程序,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途径,寻求行政机关的内部解决。

2.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改正或撤销其违法行为,恢复公民的合法权益。

3.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纳入法律审判程序的途径,通过法院的审判来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四、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诉讼成本高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一些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不少公民因为经济能力有限而无法参与行政诉讼。

政府可以设立相应的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降低诉讼成本。

2. 时效性问题行政诉讼过程较长,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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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概述
行政诉讼法是指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
议的一门特殊法律规范。

它是行政法与诉讼法的结合,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诉讼权益,维护行政正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
行政。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概述。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及特点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行为,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的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
1.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诉讼的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即涉及行政权
力行使和行政义务履行的纠纷。

2. 双方主体地位不对等:行政诉讼的一方是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权力受制于行政机关。

3.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程序和法律
适用上存在差异,行政诉讼更注重诉讼的公益性。

二、行政诉讼的法律基础
1. 中国宪法规定: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为
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基础。

2. 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
行政诉讼的基本立法,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有明确规定。

三、行政诉讼的程序
行政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起诉阶段:申请人根据行政法律关系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
关证据。

2. 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受理,审查起诉状和相
关材料的合法性。

3. 审理阶段: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听取双方当
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调查相关事实。

4. 判决阶段:人民法院作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判,判决结果具
有法律效力。

四、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
1. 临时行政裁决:司法机关可以对涉及行政争议的案件作出临时行
政裁决,以解决紧急情况下的行政争议。

2. 行政赔偿案件的特殊程序: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导致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受到损害时,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五、行政诉讼的司法保障
行政诉讼的司法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性: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司法公正。

2. 争议解决机构的设立: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设立了行政争议解决
机构,提供专门的解决平台。

3. 法律援助制度:对于无诉讼能力或者有诉讼能力但经济困难的当
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行政诉讼的发展与展望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是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随着社会的发展
和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行政诉讼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公正的法律保障。

总结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它具有一定的
特点和程序,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
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诉讼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为公民和法人提供更加便捷、公正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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