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急救站基本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1、建筑规划
(1)急救中心的总面积应当在1000平方米以上;
(2)采用单层结构及排屋既有利于对病患的集中护理,又不影响急救中心的抢救效率;
(3)病患病房应分为急诊室、恢复室、检查室、手术室、ICU(重症监护室)等,病房的数量和病床数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加以调整;
(4)每个病房内应设置急救设备,包括普通急救设备和特殊急救设备;
(5)在急救中心内应设置室外接收病患的室外道路。
2、人员配备
(1)急救中心应当具备专业的急诊医务人员,包括急救专家、急诊主任、外科主任、急诊医生、护士和医学技术人员等;
(2)必要时,应有可以提供各种急救设备、用品和医疗药品的急救技术人员及其有关职员。
3、建筑设备
(1)严格执行急诊院内建筑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
(2)按照法规要求,设置消防设备和技术设施;
(3)进一步设置空调、运输车辆、急救设备和仪器设备及其它必要设备,以确保急救抢救的快速响应和高效进行;
(4)根据诊疗需要,可以进一步安装计算机及其它医疗设备,以提高诊疗效率及实施电子化管理,更好地保证急救病人的安全。
现行急救站 设计标准有哪些
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有哪些现行急救站的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设施标准:急救站应具备医疗设备室、急诊治疗室、观察室、手术室、备用室、洗手间、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同时需要合理规划出入口、通道、楼梯、电梯等。
2. 环境条件标准:急救站必须保持清洁、安静、无异味的环境,可以通过空调、风扇等设备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和通风,并且要求有充足的自然光线和良好的照明设施。
3. 消防安全标准:为了保证急救站内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急救站需要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如防火墙、灭火器、疏散通道等,并需严格遵守火灾防控相关规范。
4. 应急设备标准:急救站要具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例如心肺复苏设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急救车辆等,以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急救工作。
5. 医疗设备标准:急救站需要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如输液设备、吸氧设备、心电监护仪、血压计等,以及相关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6. 通信网络标准:急救站应具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如电话、无线对讲机等,以便和其他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
7. 人员配备标准:急救站需要配备合理数量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等,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 无障碍设施标准:急救站需要考虑到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通道、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9. 卫生管理标准:急救站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相应的废物处理和感染控制制度。
10. 便捷交通标准:急救站应尽量选择交通便利、路况畅通的地段,方便急救车辆出入,并与公共交通网络相连。
总之,现行急救站的设计标准旨在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急救环境,保证及时救治和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这些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域条件、医疗需求和人口规模来确定,并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
120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120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120 急救中心的设置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组织架构:120 急救中心通常由管理人员、调度员、急救医生、护士和急救车辆驾驶员等组成。
2. 设施设备:120 急救中心需要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急救车辆和急救设备等。
3. 人员资质:120 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医疗资质和急救技能,如医生需要具备医师资格证书,护士需要具备护士资格证书等。
4. 服务范围:120 急救中心的服务范围通常包括院前急救、转运和院内急救等。
5. 调度管理:120 急救中心需要建立科学的调度管理制度,确保急救车辆和人员的快速响应和合理调配。
6. 质量管理:120 急救中心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标准,具体的设置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
120急救中心标准
120急救中心标准在120急救中心,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的医疗服务,以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治疗。
为了提供更加规范化的急救服务,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医疗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急救处理。
首先,我们要求所有医疗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急救技术,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其次,我们要求急救中心必须配备先进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确保在急救过程中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治疗。
我们还要求医疗人员必须熟悉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另外,我们还要求急救中心必须建立完善的急救流程和标准化的急救操作规范,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急救处理。
医疗人员需要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急救操作,不得擅自变更处理方法,以确保急救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此外,我们要求急救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急救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急救过程和治疗情况。
这不仅有助于医疗人员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估,还能为患者提供后续的医疗服务和跟踪管理。
最后,我们要求急救中心必须定期进行急救演练和评估,以确保医疗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应对能力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持和提升。
只有经过反复的演练和评估,医疗人员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治疗。
总之,120急救中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助于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能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急救保障。
我们将始终坚持这些标准,不断完善和提升急救服务水平,为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驾护航。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8年报批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建筑设备标准及救护车的配备第七章相关指标附件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急救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
第五条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
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
第七条急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政策,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新建急救中心应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需求的关系。
现有急救中心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八条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有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九条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
第十条急救中心规模按城市应配备救护车的总数来确定,具体可分为5辆、10辆、20辆、30辆、40辆、50辆、60辆和60辆以上等。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用房包括指挥调度、业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分中心用房包括业务、行政、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直属急救站用房包括业务和后勤保障功能用房组成。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一、急救中心建设总体要求
1、建设急救中心实施技术标准
(1)急救中心的建设或者改造应当符合当地政府建设规划以及医院急救科室的建设标准;
(2)应保证急救中心的建筑室内空间达到相应的安全、舒适、高效、方便的要求;
(3)遵守《急救设备标准》以及其他有关的社会责任和公共安全的规定;
(4)建筑的建设物理结构有完整的布置和正确的空气分配、水系统并与现有的医院设备和设施相连接。
2、建设急救中心外部环境要求
(1)急救中心的建设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要求市政建设保持安全、安全性、出入口的畅通性等;
(2)保证急救中心室外空间宽敞、舒适,采光明亮,设施齐全,室外空间可以围护的安全和安全性要求。
3、建设急救中心内室内空间要求
(1)急救中心应设置一定的抢救室,根据医疗需要,应有足够的诊断空间,以及必要的实验室、药品贮存室、生活设施;
(2)抢救室内室内空间应具备及时快速的抢救用设备和医疗设施,有适当的病人监护室,以便病人抢救,病人诊断及抢救耗费时间;
(3)应设置无菌室,以便提供正规的无菌条件进行手术;
(4)应该合理规划有关血液流动的医疗设施,以及血液检测和分类等;。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标准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标准一、胸痛中心的建设(一)基本条件。
1.设置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关的诊疗科目。
2.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设置重症监护室(ICU)。
4.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和溶栓治疗、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张力性气胸紧急持续性引流及外科手术治疗的相关条件。
5.具备开展急性主动脉夹层的急诊介入治疗和外科手术的相关条件,或与具备条件的医院建立转诊机制。
6.具备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负责、相关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日常管理。
2.建立针对心源性和非心源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小组,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协调机制。
3.与所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区域内院前急救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4.建立专人负责的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随访管理、健康宣教制度,并对胸痛患者诊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改进措施。
(三)建设要求。
1.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2.建立胸痛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胸痛患者。
3.急诊科设置胸痛诊室,建立急性胸痛优先就诊机制。
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胸痛患者,实施“先救治、后付费"。
4.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流程。
5.建立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流程,经院前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转运和基层转诊的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入院后直接送达介入手术室(造影室)。
6.建立针对本院、院前急救中心(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教育体系,提高相关人员的协同救治能力。
(四)服务要求。
1.建立胸痛患者早期快速识别和分诊机制,对胸痛患者进行“早期识别、危险分层、正确分流、科学救治"。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是一个重要的医疗设施,它提供紧急的医疗救援服务。
在建设急救中心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它能够有效地运作并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首先,建筑设计与规划是急救中心建设的重要环节。
急救中心应建设在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地区,以确保患者能够迅速到达急救中心。
建筑物应具备抗震、防火等安全设施,并符合当地建筑规范和法规要求。
其次,急救中心应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器械。
包括各类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吸引器、输液泵等紧急医疗设备,以及口腔气管插管器、骨科器械、外科手术器械等常用医疗器械。
这些设备应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的认证标准,并经过定期的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三,急救中心应具备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
这个团队应包括急诊医生、护士、急诊科医生、外科医生、内科医生、骨科医生等专业人员。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医疗技能和专业知识,能够快速准确地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
此外,急救中心还应有一支专门的急救队伍,他们负责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急救救援。
第四,急救中心应确保患者的隐私和舒适。
在设置病房时,应确保每个患者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且能够提供私人卫生间和淋浴设施。
此外,急救中心还应设立家属休息区,以方便患者的家属等待和休息。
第五,急救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能够追踪和记录患者的医疗信息,包括病历、医嘱、检查结果等。
此外,急救中心还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网系统,以便于患者的转院和医保报销等。
最后,急救中心应有一套紧急情况应对和灾难管理计划。
这个计划包括应急预案、医疗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等。
急救中心应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总之,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涉及建筑设计、医疗设备、医疗团队、患者隐私和舒适、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紧急情况应对和灾难管理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遵循能够提高急救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患者的满意度,进而拯救更多的生命。
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建设标准
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建设标准急救中心是一个关键的医疗设施,用于提供紧急急救和救援服务。
它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建设,以确保设施的高效运作和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建设的标准:1. 建筑设计和设备安装:急救站点应该建在易于访问的位置,远离人口密集的地区,以便快速响应紧急情况。
建筑物应具备耐火、防水和防震的特性。
设备安装应包括呼叫设备、监控设备、通信系统、氧气和吸引设备等。
2. 建筑布局:急救中心的建筑物应具备明确的区域设置,包括接收区、治疗区、手术室、药品库房等。
每个区域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以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3. 人员配备:急救中心应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并且他们应该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认证。
人员配备应根据急救站点的大小和工作负载进行计算,以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提供充足的急救服务。
4. 储备物资:急救中心应保持充足的储备物资,包括药品、医疗设备、消毒材料等。
储备物资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以确保每个物资都处于良好的状况。
5. 卫生标准:急救中心应遵守卫生标准,包括建筑物的清洁、废物处理、医疗设备的消毒等。
定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应进行,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交叉感染。
6. 应急设备和训练:急救中心应该配备应急设备,如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急救药物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的急救培训,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7. 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急救中心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联络和合作关系。
对于一些更复杂的急症情况,急救中心需要能够及时转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总之,建设急救中心急救站点需要满足以上标准,以确保设施的高效运作和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医疗救援服务。
这些标准是基于科学和实践经验的,应为急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
8. 建立有效的通信系统:急救中心的通信系统是急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建立完善的电话、无线电和互联网网络,并确保可靠性和快速性。
急救中心规范及建设标准
3 选址与总平面 3.1 选 址
3.1.1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区域卫生 规划的要求。
3.1.2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建设地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道路; 2 环境安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避免强电磁 场干扰; 3 地形宜规整; 4 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5 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
2.0.3急救分中心First-aid Branch Center 和城市某区域120相连的,满足城市某区域救护呼叫的场所,一般由指 挥调度室以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
2.0.4急救站First-aid Station 在特定的服务半径内配备一定数量急救车,内设急救车库和配备急救 车用品房间组成的急救网点。
3.2.2 急救中心基地内急救车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并应设有环通 的双车道。出入口应直接与城市道路连接。交通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2.3 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并靠近出入口,并应保持与周围建筑的间距。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和机电设计应为今后发展、改 造和灵活分隔预留条件。
4.1.2 办公培训、后勤出入口宜单独设置。 建筑物出入口应分别设 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4.1.3 急救中心的分区和各种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
4.1.4 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1 指挥调度用房宜设在建筑物的顶层,并确保通信畅通,室内环境 安静。
面对新的严峻形势,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 决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的医疗急救机构建设规 划,并且开始新建、改扩建省、地(市)、县各级医疗急救中心,从根本上解决各 级医疗急救机构在设施和条件上的落后局面。
现行急救站 设计标准是什么
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是什么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是指对急救站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规范。
以下是急救站设计的一般标准:1. 建筑布局:急救站应采用单座建筑独立设置,做到独立出入口、道路便利,方便救援车辆出入。
建筑面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保证能同时容纳救援人员、急救设备和伤员等。
2. 救援车辆出入:急救站应设置救援车辆专用通道和车辆停车位,保证救援车辆可以随时进出站点,方便紧急情况下的转运和救援。
3. 包括临时伤员收治区:急救站应设立临时伤员收治区,提供简单但必要的医疗救护设施,保证对伤员进行初步急救,并在必要时迅速安排转运。
该区域设计要合理、布局合理,方便医护人员进行救助工作。
4. 医疗救护设备:急救站应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援设备和药品,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输液泵、急救箱等,以应对不同紧急救援情况的需要。
5. 办公区域:急救站应配备办公区域,以便医护人员进行工作和管理。
办公室地理位置要合理、搭配合理,方便医护人员的工作交流与协调。
6. 洗手间和更衣室:急救站应设有洗手间和更衣室,以便医护人员在工作前后及时清洁身体,更换工作服。
7. 应急电源和通讯设备:急救站应配备应急电源和通讯设备,以应对突发断电或通讯中断等情况,确保急救工作的正常进行。
8. 环境要求:急救站应设有合适的照明和排风系统,保持空气流通和环境舒适。
同时,要做好噪音和灰尘的控制,以减少对伤员和医护人员的不良影响。
以上是对现行急救站设计标准的基本描述。
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有所不同,因此在设计急救站时应根据具体场景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第二章 选址与总平面
第一节选 址 第2.1.1条 急救中心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区域卫生规 划的要求。 第2.1.2条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利于车辆迅速出发。并便 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二、环境安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应设在 易燃、易爆的建筑设施上风(或侧风)向不小于200米以外的位置。 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避免强电磁场干扰,避免通讯信号的干 扰; 三、地形宜规整; 四、宜设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便于发挥急救作用; 五、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六、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
第六节 后勤辅助用房 第3.6.1条 用房的组成 一、必须配备的用房:中心供应消毒间、人员消毒间、各种物资 仓库、设备维修车间、医疗垃圾存放间。 二、酌情设置的用房: 职工食堂、餐厅。
第七节 隔离用房 第3.7.1条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 在基地的下风向,并按有关的传染病建筑设计规范保持与周围建筑的 间距。 第3.7.2条 用房的组成 一、必须配备的用房: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 间。
3
传真 64076617;电子邮件:dxy6080@, dxy6080@),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 258 号;邮政编码: 200041;电话:021-52524567;传真 021-62464200;电子邮件: zhangxj@, baozh@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 考。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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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节能、 环保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独立院前型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其它附设于综合医院内的急救中心可参照执行。
创伤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创伤急救中心建设标准一、设施设备1.急救中心应配备完善的急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急救床、急救药品、心肺复苏仪、氧气瓶、负压吸引器、输液装置等。
2.急救中心应具备充足的床位和转运工具,以满足不同情况下患者的需求。
3.急救中心应具备完善的网络系统和信息化设备,以便进行远程会诊和信息共享。
二、人员配备1.急救中心应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急救员等,确保随时提供高质量的急救服务。
2.急救中心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3.急救中心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以确保中心的日常运营和设备维护。
三、急救技术1.急救中心应具备全面的急救技术,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急救转运等。
2.急救中心应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技术水平。
3.急救中心应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断更新和提高急救技术。
四、通讯联络1.急救中心应具备畅通的通讯联络渠道,以便及时获取患者信息和进行紧急呼叫。
2.急救中心应配备专业的通讯设备,包括电话、无线电、网络等,以便进行快速而准确的通讯。
3.急救中心应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五、区域布局1.急救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区域布局,包括接待区、诊疗区、手术区、观察区等。
2.急救中心应具备清晰的标识和指示牌,以便患者和医护人员快速找到所需区域。
3.急救中心应有合理的交通流线,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出入方便,避免拥堵现象。
六、培训与教育1.急救中心应定期为医护人员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急救水平和应对能力。
2.急救中心应关注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使医护人员掌握最新的急救技术和设备。
3.急救中心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七、质量监控1.急救中心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对中心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急救技术、通讯联络等方面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最新急救站标准规范
最新急救站标准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急救站作为紧急医疗救援的第一线,其标准规范的制定至关重要。
以下是最新急救站标准规范的主要内容:一、急救站的设立标准1. 急救站应设立在人口密集区域,便于快速响应紧急医疗需求。
2. 急救站应配备足够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满足各种急救情况。
3. 急救站应有明确的标识,易于公众识别和访问。
二、人员配备标准1. 急救站应配备至少两名具备专业资质的急救医生。
2. 急救站应有专职或兼职的护理人员,以协助医生进行急救工作。
3. 所有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以提高急救技能和服务质量。
三、设备与药品标准1. 急救站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等。
2. 急救站应备有各类急救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止血药、抗休克药物、抗生素等。
3. 所有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急救流程标准1. 急救站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接到急救电话后能迅速出车。
2. 急救过程中应遵循医疗操作规程,保证患者安全。
3. 急救站应与医院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确保患者能及时转送至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五、信息记录与保密标准1. 急救站应对每一次急救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急救过程和结果。
2. 急救站应妥善保管患者信息,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原则。
3. 急救站应定期对急救记录进行审核,以改进服务质量。
六、安全与卫生标准1. 急救站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急救站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盗等。
3. 急救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七、持续改进与监督标准1. 急救站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评估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急救流程。
2. 急救站应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服务符合国家标准。
3. 急救站应鼓励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服务的持续改进。
结束语急救站作为社会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急救中心、急救站基本标准
急救中心、急救站基本标准
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急救站应至少包括急救科、通讯调度室和车管科。
根据人口密度,每5万人口应配备至少一辆急救车,且至少要有5辆能正常运转的急救车。
每辆急救车应配备警灯、警报器,并在车身两侧后门标记医疗急救标志。
急救车单元应配备一系列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建立急救专线电话。
急救站还需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急救中心
急救中心应至少包括急救科、通讯调度室和车管科。
根据人口密度,每5万人口应配备至少一辆急救车,但至少要有
20辆急救车。
每辆急救车应配备警灯、警报器,并在车身两
侧后门标记医疗急救标志。
此外,还需要至少一辆急救指挥车。
急救中心的急救车单元应与急救站机相同,并配备一系列急救设备和药品。
急救中心还需要开通急救“120”专线电话,并建
立与当地医院急诊科之间的急救专用电话。
此外,急救车和急救指挥车应配备无线电车载台和移动电话。
急救中心应配备至少21名司机和30名急救医护人员。
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
方米。
急救中心还需要建立急救网络,以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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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求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至少配备5辆能正常运转的急救车;
(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后门要有医疗急救标记;
(三)每急救车单元设备:
急救箱(包)简易产包(含消毒手套)
听诊器表式血压计
体温计氧气袋(瓶)
给氧鼻导管(塞)简易呼吸机
口对面罩吹气管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开口器
拉舌钳环甲膜穿刺针
张力性气胸穿刺针静脉输液器
心内注射针20ml注射器
5ml注射器止血带
砂轮片胶布
酒精盒脱脂棉
敷料(大、中、小)绷带
三角巾敷料剪
镊子药勺
针炙针夹板
敷料箱手电筒
软担架移动式担架床
(四)每急救车单元药品:
盐酸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可拉明洛贝林
多巴胺阿拉明
利血平速尿
西地兰安定注射液
非那根杜冷丁
镇痛新复方氨基比林
氨茶碱灭吐灵
阿托品止血敏
安络血地塞米松
解磷定利多卡因
10%葡萄糖酸钙10%葡萄糖注射液安定片潘生丁片
心痛定片扑尔敏片
异搏定片麝香保心丸
复方降压片阿托品片
去痛片心得安片
外用药75%酒精(棉球)
2.5%碘酊(棉球)红汞(棉球)
三、通讯:
应开通急救专线电话。
四、人员:
(一)至少有5名司机;
(二)至少有5名急救医护人员。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急救中心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救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但至少配备20辆急救车;(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后门要有医疗急救标记;
(三)至少有1辆急救指挥车;
(四)每急救车单元设备:与急救站机相同;
(五)每急救车单元药品:与急救站相同。
三、通讯:
(一)应开通急救“120”专线电话;
(二)急救车及急救指挥车均配备无线电车载台,其中急救指挥车必须配备移动电话;
(三)与该市担任急救医疗任务的医院的急诊科之间建立急救专用电话。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司机21名;
(二)至少配备急救医护人员30名。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
六、急救网络:
至少设有3个分站,并与分站及医院形成急救网络。
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