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中心主义”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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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中心主义辨正

【作 者】任

【作者简介】任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合肥 230039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1)01-0030-04

20世纪中叶以来,人们开始强烈地意识到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正在急剧恶化,严峻的现实把一个古老的问题一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凸现在世人面前,并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思考。在我国学界逐渐形成了非人类中心主义派别和人类中心主义派别。我以为,两大派别之所以会产生分歧,主要原因在于其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及其理解未达成共识,故而在使用上呈现出模糊性、混乱性。为了能够克服人类中心主义讨论中的某些局限性并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本文拟就人类中心主义的真实内涵和本质略陈孔见。

从历史上看,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最初摆脱因生产力低下而受到大自然困扰后逐渐产生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随着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状况的跃迁,它本身也经历了由素朴的人类中心观到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性嬗变历程。虽然在16世纪以前,人类中心主义曾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过,即人们依据古罗马天文学家托勒密为代表的地球中心论论证人类是宇宙的中心,但自从乔布鲁诺在其著作《论无限性,宇宙和诸世界》中确立了宇宙中智慧生命多种多样的非人类中心论思想后,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也随之被否定。到了近代,从笛卡尔提出人要借助实践使自己成为自然的统治者,到康德主张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从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洛克主张对自然界的否定就是通往幸福之路,人类中心主义又由一种素朴观念扩张为人是自然界的主人,人能主宰一切的主体主义观念。在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完全被看成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客体关系,且通过理性与实践,作为客体的自然界及其规律对人而言的先在性、基础性被抹煞,而作为主体的人在主、客二分世界中获得的至上性地位成了一种虚纪的存在。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是伴随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和生态伦理学的发展,人类中心主义改变了传统的理论范式,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向。以W.H.墨迪、J.帕斯莫尔和H.J.麦克洛斯基等人为代表的现代西方著名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者明确反对人类统治主义、人类征服主义、人类沙文主义,断言造成人类生存困境的根源不在于人类利益本身,而在于人类对自然认识上的误区,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至此,人类中心主义作为某种立足于人的利益需要及其满足来看待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

价值观念显然已取代了世界观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故我们今天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也不能只局限在传统观念上,更不能偏离西方生态伦理学发展的主流。

若将西方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固有内涵与国内非人类中心主义派别所反思和批判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相比照,我们不难发现,两者似乎存有差异。为了走出人们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误区,赋予其应有的思想内涵,这里,有几个观点,需要澄清。

一、人类中心主义与人类主体主义

近年,有一种观点认为,人类中心主义的根本在于其主体主义预设,它侧重于从主体一级来考察客体,进而走向了以掠夺式征服自然为特征的人类自然界专制主义。然而,事实上,人类中心主义演变至今,它的意向性含义,在其合理形式上,已不是一个关于世界存在的实然的事实判断,而是一个关于人类行为应然的价值判断,亦或说,它并不意味着人是世界存在的中心,而是意味着人是人类全部活动和思考的中心,是人对其与自然界关系及其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价值定位。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价值判断,总体上是必然的、合理的,但决不可以把它当作事实判断,把人类中心主义说成是人类主体主义,则实际上在理论前提上已预制了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混淆。

首先,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之间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价值判断是意义判断,它所揭示的是主体的需要、意愿与客体的性质、功能之间的关系;而事实判断是真假判断,它所揭示的是事物存在的事实、事物固有的客观属性和客观规律性。从事实判断推不出价值判断。就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而言,从本原意义上看,人作为大自然之子,是自然界演化的产物;且人一旦产生之后,自然界就成为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故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事物的总体,它有着自身内部复杂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形成自身发展的规律性。若我们仅从自然生态规律中直接导引出价值,从实然中直接推出应然,则势必会否认人在自然界中应有的价值地位,而走向自然主义和唯生态主义。从价值论意义上看,人和自然的关系本质上是人对自然的实践关系,其价值建构和价值目标的落实都理当以人为中心,人作为与自然物区别开来的具有意识性、目的性、社会历史性等一系列特性的特殊存在物,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必然自觉地与自然界建立起一种目的性的价值关系,并在认识自然界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界的积极能动的实践改造去实现自己的价值需求,没有人对外部自然界的改造,没有物质生产力的现实发展,也就

没有人类社会历史的进步。因而,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态度和人类生存的永恒支点,是不可超越的。

其次,价值判断虽以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为认识取向,但其合理性应建立在事实认知与价值评价的统一之上,而这二者的双向互动只有在人们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实现。所以,人类要维护自己在价值观方面的中心性,就必须倡导一种尊重自然规律的现实的人类物质实践中心,把自然对于人的制约性和人对于自然的能动性协调好,把人对于自然的认识、改造与人对于自身行为的影响的预见、支配和调节结合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合自然发展之规律与合人类之目的的统一,离开对自然本性和规律性的确认,人类中心主义这一价值命题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最终走向极端,走向人类主体主义。人类主体主义由于简单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的限制而恪守价值与事实的分离,只强调人作为实践主体对客体自然的能动的改造作用,而看不到人所属的自然生态系统,看不到人类对自然界的依赖性,忽视人类的目的性活动一定要合规律,其对人的主体性的片面张扬,将直接误导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片面性,客观上也必然助长人类按照自己的尺度对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进行唯意志论的强权统治和随意宰制。显然,与人类中心主义仅从价值观上来确认人类的中心性不同,人类主体主义是要从世界观上来确认这种中心性,它抽掉了人作为主体的生存根基,因此,将人类主体主义看成真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极为不妥的。

二、人类中心主义与自我中心主义

如果说,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上坚持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目的地位,排斥种种形式的自然崇拜、自然目的论,那么它在人与人的关系维度上则强调人类整体、长远的利益高于人们局部、暂时的利益,反对任何自我中心和极端自私自利倾向。人类中心主义这一主张的客观根据,就在于人的生存及其价值需求具有多样性,人类利益就是借助人类的需要或价值来界定的,而人类的需要又是变化的,既有合理的需要(如生存的需要、健康的需要、学习和发展的需要等)也有不合理的需要(如奢侈的需要、权力的需要、占有和支配的需要等),故对人类利益也要区别对待。人类中心主义的主旨恰恰在于纠正人类对利益理解的狭隘性和对利益追求的近视性,坚持从人类及其子孙后代持续、稳定、健康地生存和发展的共同利益出发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也看到,现实世界中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客观事实会导致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多元化

立场和态度,不同的利益主体,小至个人,大至国家,在追求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均因其对自然的不当态度和失范行为,最终造成了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因此,目前的人类生态困境已不仅仅是人类在自然面前的困境,从其内在原因看,这是由人类内部贫富差异巨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价值目标和挥霍式的消费需求所致,且这一切都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生产的短期行为和生活方式分不开。由于发达国家长期奉行自我中心主义,构筑贸易壁垒,实行不平等交往,根本不考虑甚至破坏别人、别国、别民族的利益来满足其一时一地的私欲,从而导致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利益的分裂和对立,导致了集团与集团、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这种对立和冲突又必然导致社会竞争的无政府状态,造成与此相匹配的人对自然索取和占有的无政府状态,造成生态平衡的破坏、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危机。这是一种畸形的社会关系形成的畸形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破坏人类共同利益的个人中心主义、群体中心主义、国家(民族)中心主义所带来的后果。为此,人类中心主义力主从哲学价值论的高度为人类满足自身利益需要的实践活动确立具有整体性和长期性的价值目标,摒弃那种功利层面的具有强烈排他性、短视性的自我中心主义,坚持人类整体的可持续生存利益高于一切。只有这样,才能为人们在实践中寻求克服危机的方略提供方法上的正确指导。#p#分页标题#e#

三、人类中心主义与人类乌托邦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不同于以个人利益或群体利益为根本价值尺度的自我中心主义,也不同于那种仅强调人类利益联系的整体性而淡忘人类利益区别性的抽象整体主义、人类乌托邦主义。它在昭示人类存在统一的全球利益之时,并没有否认人们那些合理的局部和暂时利益存在及其满足的必要性。人类中心主义的人类一词指的是生活于我们这个地球上的一切地方、一切时期的人的总和,既包括个体的人,也包括群体的人;既包括现实的人,也包括未来的人,且这些处于人类复杂系统中的不同层次的人,都有各自的利益需要,所以,我们不能离开客观存在的各种群体(种族、民族、国家、阶级等)之间的利益差异来抽象谈论人类利益。事实上,那种超越各群体间利益差异与对立的类主体并不真实存在,人们依据这种类主体提出的人类行为准则也无法在现实世界得到统一实施。由于现实世界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存在着阶级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的差异,故当代全球性问题不是一个抽象的人类主体与自然界相对立的问题,而是广泛

涉及国际政治、经济、贸易和文化的问题,是涉及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以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矛盾的重大问题。而人类中心主义本质上就是一种在人的个体与群体、部分与全体、族与类、现实与未来的辩证统一中把握和揭示人类利益的价值观,它既强调人类共同的责任,呼唤全球生态意识,又要求人们具体对待人类整体利益问题,反对任何独占人类名分的个人本位行为,尊重各主体对生存利益的合理要求,明确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有区别的环境责任和现实能力。若离开此前提,发达国家仍然会以人类利益为幌子,推行环境利己主义、生态殖民主义。事实也证明这一点,在现实社会中最先意识到生态问题的西方国家不仅没有承担起他们对全球生态失衡应负的主要责任,反而以自身的利益要求代替整个人类的要求,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军事优势,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危机转嫁,严重削弱和剥夺了发展中国家人们的生存利益。迄今为止,在人类利益中,西方仍占据霸权地位,故我们要在实践上真正地走入或践行人类中心主义,就必须从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层面遏制人的贪欲,彻底改变当今那种维护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剥削和控制的国际经济政治关系,建立公正、合理的新的世界经济秩序,通过国际组织的协商和对话,呼吁发达国家尊重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使发达国家承担主要的环境治理责任。如果地球上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每个群体乃至每个人都能树立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自觉地、历史地形成一种健康的类意识,在具体关注人类整体生存状况时,克服和摒弃区域中心主义,那么,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就会成为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 W.H.Murdy,Anthropocentrism:A Modern Version,Science,1975,P.187.

[2] John Passmore,Man's Responsibility for Nature,New York:Scribner's,1974.

[3] H.J.Mecloskey,Ecological Ethics and Politics,Totowa,New Jersey:Rowman and Littlefield,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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