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
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人薪字[2004]319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4.09.27
【实施日期】200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青人薪字[2004]319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后勤物业社会化管理进程,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减轻职工负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将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标准在青人薪字[2003]308号文件标准基础上人均再提高20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