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反馈和纠正措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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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反馈和纠正措施程序
1目的
为建立能够迅速发现检测中的差错和偏离质量文件时的反馈机制,及时予以纠正,并采取补救和预防措施,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中发现检测中有差错或偏离质量体系时的反馈及纠正和预防。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批准纠正措施的执行。
3.2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纠正措施。
3.3不合格发生的责任部门提出并落实纠正措施。
3.4质量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提出纠正要求,填写不合格工作记录,要求不合格责任人改正,并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 工作流程
4.1 不合格工作可以通过下述方法发现:
①质量监督员日常监督工作;
②用户投诉;
③技术校核;
④内部和外部审核;
⑤管理评审;
⑥外部比对试验或能力验证结果;
⑦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审核。
4.2 出现不合格工作的原因,在以下几种:
①人员差错;
②仪器设备差错,校准失控;
③环境条件失控;
④方法差错;
⑤消耗性材料差错;
⑥分包失控;
⑦数据处理上的差错;
⑧样品管理失控。
发现不合格工作要及时反馈给质量负责人以及相关的责任人。
4.3 不合格的处理
4.3.1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按《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的规定处理;
4.3.2 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按《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程序》)的规定处理;4.3.3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检测过程出现差异或偏离质量文件时,提出纠正要求,要求责任人改正。
4.3.4质量负责人组织对严重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提出纠正措施计划,并交由各部门实施。
4.3.5技术负责人审核严重不合格工作纠正措施计划,并组织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协调。
4.3.6 质量负责人对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责成其再次整改。
4.3.7 质量负责人在“纠正措施计划表”上作好验证记录,并将验证结果报告技术负责人。
4.3.8 若不合格工作使检测结果有效性发生疑问,质量负责人应书面通知有可能影响的客户、联系复检。
4.3.9 必要时应根据《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组织内审。
4.3.10 不合格工作完成纠正工作后,在关记录存档保管。
5 相关文件
5.1《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程序》HZJCZX/CX02
5.2《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程序》HZJCZX/CX03
6 质量记录
6.1 纠正措施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