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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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考勤管理。

3.0职责

3.1 人事行政组:负责公司各部门考勤管理。

3.2 其它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管理。

4.0工作时间

4.1 公司实行九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两天,当月休息时间合计不超过两天者算全勤。4.2 公司公休时间安排在每月第二和第四个周日(特殊情况可申请调休)。

4.3 上班时间

4.3.1 常白班制:上午为7:30~11:50,下午为13:00~17:30。

4.3.2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人事行政组另行通知。

5.0加班

5.1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公司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上班亦视为加班。

5.2 因本人原因造成当天安排的工作未完成需要加班的,不算加班。

5.3 员工被指派加班时,应自觉服从公司安排,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按旷工处理。

5.4 计时员工加班可以以正常上班时间1:1申请调休,但每月不能累计,当月有效。

5.5 计时员工加班因工作需要未能调休的,经其部门主管确认后按其本人基本工资的1:1

进行补助。

5.6 计件员工加班以正常计件方式计算工资。

6.0刷卡管理

6.1刷卡是指员工通过人面识别系统记录每天的考勤情况,是每位员工出勤状况的原始记

录,也是核算工资的依据,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刷卡。

6.2员工刷卡时必须按先后秩序排队,佩戴厂证,接受保安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戴厂证

或插队者,保安有权制止,不听从劝阻者,保安将违纪员工工号上报人事行政组,由人事行政组处以违纪员工向员工福利基金乐捐10元/次。

6.3 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刷卡者(如业务员、司机、采购员、外出维修人员、锅炉工等),

1天可刷2次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一次),由其部门主管申请并将人员名单报人事行政组备案。

6.4上班期间因公外出或提前下班者(业务员、采购员除外)须填写《员工放行条》,《员

工放行条》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人事行政组审核。

6.5 员工外出时必须向保安提交有效《员工放行条》方可离厂,《员工放行条》由保安负责

收回保管并交人事行政组。

6.6员工上班因故未刷卡或忘记刷卡,须在当天内填写《补签卡申请单》交直接上司进行

补签,并于当天内将补签后的《补签卡申请单》转交人事行政组备查。

6.7 每月每人因故补签次数不得超过2次,超过者处以责任者向员工基金乐捐5元/次,并

取消当月全勤奖(新员工因办理入职手续、卡机故障或停电而无法刷卡或刷卡失效者除外)。

6.8因卡机故障或停电而无法刷卡或刷卡失效者,经人事行政组查实后由员工直接上司进

行签卡并报人事行政组备案。

6.9刷连卡(两次刷卡间隔少于30分钟)者,按未刷卡处理。

6.10正常上班时间,车间人员需离开工作岗位者,15分钟之内的须向班组长申请(超过

15分钟的向主任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7.0迟到、早退

7.1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1个小时内刷卡上班者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1小时内刷

卡下班者为早退。

7.2 迟到、早退必须按实际时间刷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7.3 迟到、早退20分钟之内的,向员工基金乐捐5元/次;迟到、早退大于20分钟,小于

40分钟的,向员工基金乐捐10元/次;迟到、早退大于40分钟,小于1小时的,向员工基金乐捐15元/次。

7.4 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含)的,按旷工处理。

7.5 凡迟到、早退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7.6 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原因,导致员工无法正常上班,由公司统一调整并公告。

8.0旷工

8.1 以下行为即为旷工:

8.1.1 正常上班时间内无故缺勤者。

8.1.2 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位上班者。

8.1.3 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含1小时)。

8.1.4 因故未刷卡或忘记刷卡,且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补签手续者。

8.2 凡旷工者,每旷工半天(含半天)扣1.5天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以此类推。

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9.0出差

9.1 主任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差三天以内(不含三天)须由部门主任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

经部门部长审核审批后交人事行政组备案;出差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审核。

9.2主任级以上人员(含主任)因公出差须由部长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

后交人事行政组备案。

9.3 出差人员返厂后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员工出差申请单》到人事行政组销差,否则按

旷工处理。

10.0考勤统计与审批

10.1 各部门主管每天须做好书面考勤记录,并于每月2日前汇总核实后交人事行政组。10.2人事行政组根据考勤卡统计员工每月出勤情况,并与各部门提交的考勤记录进行核

对,经核对有误的须查明原因;人事行政组于次月5日前将考勤结果进行公示三天,员工若发现自己的考勤有误,可在2个工作日内到人事行政组核对,逾期者则视为正确。

10.3 人事行政组于次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考勤统计表报总经理审批,并按审批后的考勤

表核算员工工资。

10.4 凡对考勤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处以责任人向员工福利基金乐捐200元/次。

11.0 管理规定

11.1 刷卡后非工作原因不到岗者,处以责任人向员工基金乐捐10元/次。

11.2 旷工而弄虚作假申请补签者按旷工计算标准向员工福利基金双倍乐捐。

11.3 未到下班时间,不得在卡钟旁等候刷卡,否则向员工福利基金乐捐10元/次。

11.4 上班刷卡后严禁外出办理私事,违者向员工福利基金乐捐50元/次。

11.5 凡违反本流程规定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人向员工基金乐捐10-100元/次。

12.0 相关表单

12.1《员工放行条》

12.2《补签卡申请单》

12.3《员工出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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