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业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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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管理制度 (2)

1员工培训制度 (2)

2绩效考核制度 (3)

3.绩效考核办法 (4)

3服务之星评选办法 (5)

4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8)

5北京科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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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管理制度

1员工培训制度

1.员工培训的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2)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2.培训目的

1)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项目处管理水平;

2)挖掘企业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3.组织领导与任务

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员工培训工作的实施。

4.培训主要内容

1)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教育的组织与考核;

3)新员工岗前培训教育与考核;

4)特殊专业外出学习、取证工作管理;

5)其他临时性培训任务。

5.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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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物业有关的政策、法规教育以及与质量环境有关的政策法规教育;

2)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技能和本岗位实际操作教育;

3)管理理论、知识、工作方法及相关的业务知识教育;

4)其他专项教育内容。

6.培训方式

1)短期脱产培训;

2)岗前培训;

3)岗中培训。

7.培训档案

1)建立员工培训档案,为员工的晋升、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2)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2绩效考核制度

1.原则:

结合本项目部的各项目标,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绩效。项目部每月对每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每月个人薪酬挂钩。

2.适用范围:

1)本考核标准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秩序员、消防中控室人员、会议服务员、前台接

待员、工程部人员、文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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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本项目保洁服务的保洁员要执行《保洁服务检查标准》。

3.绩效考核办法

1)项目部经理负责全体员工的最终考核。

2)各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人员的日常工作、出勤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的记录。

3)派遣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项目部经理和部门主管进行沟通后,根据双方评价予以确定评分。(具体包括:员工出勤情况、违章违纪情况、是否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和满意度等)

4)为确保按时向公司上报工资报表,项目部员工每月考核区间段为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为一个考核周期。

5)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对员工每月考核根据《服务之星》考核结果予以排名(每月得分70分以下当月绩效考核“不合格” ,每月得分70分以上的员工,绩效考核为合格),对考核成绩第一名的员工予以200元的奖励,对排名末位的员工给予200元处罚。对季度考核排名第一的员工应予以奖励500元,对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的员工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淘汰。

6)违反公司及项目部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淘汰;

7)甲方提出的本项目不适宜人员给予淘汰;

8)经确认个人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给予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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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之星评选办法

为鼓励员工热爱并投身于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中,提高各项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人员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学术会堂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含外包人员),但不包括入职不足三个月员工、入职不足6个月且请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员工、当月或季度迟到和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员工,不参加评选。

(二)“服务之星”具备条件

模范遵守物业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

1. 综合素质高。具有很好的业务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自律意识强。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监督。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账物清楚,公私分明。

3. 服务质量好。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宗旨,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受到业主好评。

4. 办事效率高。熟练掌握分管的工作、承办的事情,对业主及各部门反映的问题,解决及时,处理得当,工作效率高。

5. 工作业绩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1. 评选工作每月评选一次,每月产生“月服务之星”,每季产生“季服务之星”,每年产生“年度服务标兵”,每次评选1—2人,可以不足规定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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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下月3日前由所在部门(工程部、环境秩管员部、客服部)主管及领班通过部门集体讨论后填写“服务之星绩效评价表”,各部门申报1—2名。

3. 客服主管于下月5日前召集各部门主管及领班讨论后将业绩突出员工上报项目部经理2—4名。

4. 项目部经理将依据部门主管及领班推荐情况及员工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后于下月10日前

确定1—2名员工,可以不足规定名额,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5. 部门主管及领班每季度参评“服务之星”评选工作,由各部门主管及领班进行互评、本季度“月服务之星”对各部门主管及领班进行评比,得分最高者,经项目部经理依据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主管及领班级“季服务之星”1名,可以不足规定名额,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四)评选结果的使用

1. 获得“月服务之星”的员工,一次性奖励200元人民币;获得“季服务之星”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

2. 项目部将对获奖者的事迹进行宣传,“服务之星绩效评价表”将作为员工提职、晋级和其它奖励的重要条件之一。

3. 对于未如实客观地填写“服务之星绩效评价表”的员工及主管,经被评价人投诉,项目部经理予以核实属实的,将给予相关处理。

4. 连续三个月本部门“服务之星绩效评价表”排名最后一名员工,将扣除当季绩效工资200元;一年中本部门两次季考核排名最后一名员工,将予以辞退。

(五)考核打分

1. “服务之星绩效评价表”均分为A、B、C、D四级打分,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每一级含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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