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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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实施方案(指

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油田打造特色管理模式、推进精细管理的要求,大力加强新形势下胜利共青团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着力打造具有胜利共青团特色的精细管理模式,探索构建胜利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胜利共青团工作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导意见适用范围为胜利油田所属各级共青团组织。本指导意见积极借鉴现代企业“目标管理”理论与方法,紧密结合胜利共青团自身实际,以“目标价值”为导向,以“青年分类”为基础,以“价值评价”为依据,旨在通过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目标价值评价体系,实现对油田各级共青团组织行为的导控和激励,优化组织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运行效率,努力实现共青团组织资源创造价值的最大化。

第二条为明确各层级管理职责,在年度工作目标评价上,由管理局团委对二级团组织进行评价;二级团组织对三级团组织进行评价;三级团组织对四级团组织进行评价;四级团组织对45岁以下团员青年进行评价。

第三条本意见为管理局团委对二级团组织推行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油田各二、三、四级团组织可根据本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制定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章目标设定

第四条通过企业实践推动企业青年人力资源向青年人才资源的转化,为企业培养更多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优秀青年人才,是胜利共青团组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根本途径。

第五条油田各级团组织实施“目标价值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管理分析,即在目标设定前,对组织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进行科学的具体分析,以便对其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正确的把握。

第六条鉴于当前胜利共青团的组织资源及生存发展状况,本意见把为企业培养优秀青年、先进青年作为胜利共青团组织的主要工作目标,把培养中间青年、一般青年作为辅助工作目标。

第七条为确保“目标价值管理”的顺利实施,油田各二、三级单位团组织应指导二、三级机关及所属四级单位成立基层青年量化赋分领导小组。首先发放《胜利油田青年自我评价量化赋分表》,组织45岁以下青年按照自愿原则进行自我评价;然后由领导小组结合青年自我评价量化赋分

表,通过对照《胜利油田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青年量化赋分标准》或与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实现资源共享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单位45岁以下青年的基础信息采集。

第八条各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时,不包括45岁以下副处级及副处级以上干部;45岁以下副科级、科级干部可视本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录入。

第九条青年基础信息采集完成后,各二级团组织应指导各三、四级团组织将相关信息准确录入油田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信息系统。依托油田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信息系统对入库青年进行科学分类,形成对青年的分类评价。为便于对青年进行分类和保持良好区分度,原则上将青年分为优秀青年、先进青年、中间青年和一般青年四类。

第十条各单位对青年的分类评价不作为对青年个人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奖惩的依据,只作为各级团组织设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和团组织业绩评价的参考。

第三章目标计划

第十一条在量化分类、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二级团组织科学合理地设定本单位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即本年度为企业培养优秀青年和先进青年的数量。原则上培养优秀青年数量不少于上一年度先进青年数量的10%,培养先进青年数量不少于上一年度中间青年数量的10%。并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二级团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局团委

审核。局团委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工作计划表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保障、时间进度等。

工作目标。即组织所设立的工作目标的具体内容。

工作任务。即组织准备通过开展哪些具体工作或活动来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工作方法。即组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对组织成员工作开展具有原则性、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工作策略、措施或手段。

工作保障。即组织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而做出的关于职责分工、人员安排、资源分配以及相应授权的具体规定。

时间进度。即组织对其所属各基层组织工作开展的启动与完成时间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在制定工作计划表的基础上,应形成更详细、具体的年度工作运行进度计划表,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个月、旬、周。

第十四条各二级团组织应将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由上到下进行层层分解,指导督促所属三、四级团组织尽快相应地制定出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报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各级团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后,应在组织内部进行广泛交流沟通,努力达成共识,并以此对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

第四章目标控制

第十六条目标价值管理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参与的、民主的、价值导向的、自我控制的管理模式,自我控制是目标控制的重要形式。在目标价值管理实施过程中,各三、四级团组织要注意强化组织自律,加强自我控制,始终按照既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日常组织运行。

第十七条在目标控制过程中,由局团委对二级、二级对三级、三级对四级进行监督调控。重点是督促检查三、四级团组织针对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的跟进培养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调控方式是三、四级团组织按照时间要求通过“油田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季度目标计划运行情况报告》和《月度目标计划运行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局团委对于各二级团组织的日常目标控制主要依托“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不定期进行。同时,局团委还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定期对二级团组织进行目标控制:

①将共青团目标价值管理的日常督促调控作为共青团区域联合会各分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各分会主任为本分会所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在每月召开的区域联合会各分会会议上,分会所属各二级单位要详细汇报本单位目标计划运行情况,由各分会主任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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