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三)共4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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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法出借枪支罪 B.玩忽职守罪 C.非法出租枪支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 D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动教养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侦查任务的 检察人员;人民法院及其司法警察;海关 缉私人员;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 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3、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法 律规定,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 物,使枪支处于非依法持枪人的控 制、使用之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应以非法出借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接受枪支质押的人员,构成犯罪 的,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 事责任。
六、丢失枪支不报罪
构成要件: ①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②丢了枪; ③不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④造成严重后果。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 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哪种行 为之一的,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 种制造枪 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枪支 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D.超过限额制造枪支
[答案] ABCD
五、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8条 第2、3款)
依法配置用枪的人员
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专门从事射击 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批准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的营业 性射击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配置猎枪的狩猎场;野 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 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在猎区、 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
违反枪支、弹药管理 规定的犯罪
一、本类犯罪的范围
125——130条 行为方式包括: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存;违规制造、销售;盗窃、抢夺; 抢劫;非法持有、私藏;非法出租、 出借;丢失不报;非法携带
二、涉枪犯罪的对象
《枪支管理办法》:军用枪支、 射击枪支、狩猎枪支、麻醉枪支、 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和钢珠枪。
本罪的发生范围
由于刑法将发生在铁路、航空运输中 由特殊主体违规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 故,单独规定了犯罪,因此,本罪的 发生范围,主要是指发生在航空、铁 路运输以外的陆路交通运输和水路交 通运输中的重大交通事故。
但是,这并不排斥非特定主体在铁路 运输、航空运输中违反保障铁路运营 安全、飞行安全的规章制度可以构成 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一、 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 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 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大损失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即是指交通运输 工具、交通设施的安全以及不特定或 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 的安全。
[答案] A
案例
王某原为公安机关的一民警, 因严重违纪被开除,领导找其 谈话要求上缴此前配备的枪支、 弹药。王某欺骗说不小心丢失, 就是不依法上缴。如何认定王 某行为?
四、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28 条)
(1)主体:只能是依法被指定、确定 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2)犯罪目的:非法销售牟利;
练习:游某到某中学岳父家吃午饭。正吃 午饭时,同事牛某(没有驾驶证)开车找游某。 二人一起吃午饭,都喝了不少白酒。饭后, 游某叫牛某教其开车。游某岳父说不可以, 这是校园,学生多。但二人不听,游某在 校园内行驶了一会儿,正准备拐进教师宿 舍时,由于方向盘打得太死,车子朝站在 教室旁的6名学生撞去。慌忙中,游某抬脚 踩刹车却又踩到了油门,结果4名学生被撞 倒,其中一名女学生被撞成重伤,在送往 医院途中死亡。
1、128条第2款:依法配备公务用枪 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128条第3款:依法配置枪支的人 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 重后果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两个条款有什么区别?
[例题] (2000年试卷二第32题) 某甲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
有枪支。一日,某乙向某甲借枪打猎,某 甲碍于情面;就将枪借给某乙用了半天。 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爆炸物:军用(地雷、炸弹、 手榴弹)、民用的爆破器材。
但不包括烟花爆竹。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 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区 别
1、非法储存: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 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 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
2、非法持有:不符合配备、配置枪 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 法律法规,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 为。
(3)客观方面:①超过限额或者不按 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②制 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③非法 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 的枪支的;(制造上、销售上违规)
区分本罪与非法制造、买卖枪支 罪的界限
区别的关键在于后者是一般主体, 而前者是特殊主体。
本罪是单位犯罪,处罚实行双罚制
[例题] (2019年试卷二第68题)
2、本罪的客观方面
“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在 交通运输过程中或者直接与交通运输 有关。 只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 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才能依照交通肇 事罪定罪处罚。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 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 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 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如发 生在学校、厂区、居民区、耕道等处 的交通事故,一般不能按照交通肇事 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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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藏: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
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
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
律法规,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
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
为。
—— 2019年司法解释
[例题] (2019年试卷二第3题)
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 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 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 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 构成何罪? 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B.盗窃枪支、弹药罪 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 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
[答案] D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动教养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侦查任务的 检察人员;人民法院及其司法警察;海关 缉私人员;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 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3、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法 律规定,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 物,使枪支处于非依法持枪人的控 制、使用之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应以非法出借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接受枪支质押的人员,构成犯罪 的,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 事责任。
六、丢失枪支不报罪
构成要件: ①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②丢了枪; ③不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④造成严重后果。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 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哪种行 为之一的,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 种制造枪 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枪支 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D.超过限额制造枪支
[答案] ABCD
五、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8条 第2、3款)
依法配置用枪的人员
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专门从事射击 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批准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的营业 性射击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配置猎枪的狩猎场;野 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 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在猎区、 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
违反枪支、弹药管理 规定的犯罪
一、本类犯罪的范围
125——130条 行为方式包括: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存;违规制造、销售;盗窃、抢夺; 抢劫;非法持有、私藏;非法出租、 出借;丢失不报;非法携带
二、涉枪犯罪的对象
《枪支管理办法》:军用枪支、 射击枪支、狩猎枪支、麻醉枪支、 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和钢珠枪。
本罪的发生范围
由于刑法将发生在铁路、航空运输中 由特殊主体违规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 故,单独规定了犯罪,因此,本罪的 发生范围,主要是指发生在航空、铁 路运输以外的陆路交通运输和水路交 通运输中的重大交通事故。
但是,这并不排斥非特定主体在铁路 运输、航空运输中违反保障铁路运营 安全、飞行安全的规章制度可以构成 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一、 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 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 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大损失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即是指交通运输 工具、交通设施的安全以及不特定或 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 的安全。
[答案] A
案例
王某原为公安机关的一民警, 因严重违纪被开除,领导找其 谈话要求上缴此前配备的枪支、 弹药。王某欺骗说不小心丢失, 就是不依法上缴。如何认定王 某行为?
四、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28 条)
(1)主体:只能是依法被指定、确定 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2)犯罪目的:非法销售牟利;
练习:游某到某中学岳父家吃午饭。正吃 午饭时,同事牛某(没有驾驶证)开车找游某。 二人一起吃午饭,都喝了不少白酒。饭后, 游某叫牛某教其开车。游某岳父说不可以, 这是校园,学生多。但二人不听,游某在 校园内行驶了一会儿,正准备拐进教师宿 舍时,由于方向盘打得太死,车子朝站在 教室旁的6名学生撞去。慌忙中,游某抬脚 踩刹车却又踩到了油门,结果4名学生被撞 倒,其中一名女学生被撞成重伤,在送往 医院途中死亡。
1、128条第2款:依法配备公务用枪 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128条第3款:依法配置枪支的人 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 重后果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两个条款有什么区别?
[例题] (2000年试卷二第32题) 某甲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
有枪支。一日,某乙向某甲借枪打猎,某 甲碍于情面;就将枪借给某乙用了半天。 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爆炸物:军用(地雷、炸弹、 手榴弹)、民用的爆破器材。
但不包括烟花爆竹。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 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区 别
1、非法储存: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 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 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
2、非法持有:不符合配备、配置枪 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 法律法规,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 为。
(3)客观方面:①超过限额或者不按 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②制 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③非法 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 的枪支的;(制造上、销售上违规)
区分本罪与非法制造、买卖枪支 罪的界限
区别的关键在于后者是一般主体, 而前者是特殊主体。
本罪是单位犯罪,处罚实行双罚制
[例题] (2019年试卷二第68题)
2、本罪的客观方面
“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在 交通运输过程中或者直接与交通运输 有关。 只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 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才能依照交通肇 事罪定罪处罚。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 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 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 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如发 生在学校、厂区、居民区、耕道等处 的交通事故,一般不能按照交通肇事 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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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私藏: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
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
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
律法规,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
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
为。
—— 2019年司法解释
[例题] (2019年试卷二第3题)
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 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 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 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 构成何罪? 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B.盗窃枪支、弹药罪 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 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