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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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规模
班额 6 12 18 24 12 18 24 12 18 24 30 12 18 24 30 18 27 36 45
生均占地面积
(平方米/生)
基本合格
21.6 16.2 15.2 13.6 20.2 16.7 18.3 17.8 16.3 14.2 12.7 17.7 17 17.9 16.5 17.3 16.8 15.1 16.7
3. 九年一贯制学校为 18 班、27 班、36 班、45 班,1
年级—6 年级与小学班额人数相同,7 年级—9 年级与初中班
额人数相同。
(四)学校用地面积应满足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
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的需要。
1.生均占地面积。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标准具体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 学校类别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城市小学
一、校园规划建设 (一)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村镇总体发展规划及中 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办学规模 适宜,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学校选址应满足《中小学 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相关要求,教学用房及 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安全通行与 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二)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按教学、体育运动、 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达到规划结构合理,分区明确,整体 协调。同时也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 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在提高 土地利用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合格
34.00 29.00 23.00 20.00 30.00 29.00 25.00
29 26.9 23.2 20.2 29.8 28.5 25.2 25.8 29.3 23.4 23.1 25.4
-4-
2.体育场地 。学生体育场地面积标准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 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 班额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生均体育场面积 (平方米/生)
-3-
(三)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宜根据生源符合下列规定:
1. 农村小学为 6 班、12 班、18 班、24 班,城市小学
为 12 班、18 班、24 班、30 班,每班不多于 45 人。
2. 农村初中为 12 班、18 班、24 班,城市初中为 12
班、18 班、24 班、30 班,每班不多于 50 人。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推进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义 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 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遵循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实施, 在确定学校用地规模时要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实际 情况出发,新建学校原则上应达到《标准》合格要求,改建和 扩建学校参照《标准》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另行规定。
基本合格
合格
6
农村小学
12 18
24
12
农村初中
18
24
12
城市小学
18 24
30
12
城市初中
18 24
30
18
九年一贯制学校
27 36
45
13.22 8.54 7.95 6.32 10.65 7.47 9.28 8.01 7.6 5.96 4.84 6.96 7.1 8.45 7.43 7.78 8.17 6.72 8.43
16.03 11.92 8.42 6.93 11.21 12.38 9.28 11.92 12.71 10.41 8.7 11.12 12.32 9.28 11.71 13.44 8.96 10.54 8.86
3.绿化用地。绿化用地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 学校类别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城市小学
学校规模
班额 6 12 18 24 12 18 24 12 18 24 30
(平方米/生)
基本合格 4.84 4.34 4.02 4.02 6.01 5.78 5.63 6.61 5.78 5.38 5.12 7.90 7.10 6.70 6.40 6.50 5.80 5.60 5.50
合格 7.85 6.35 5.75 5.66 7.80 7.01 6.66 10.00 8.30 7.90 7.20 11.40 10.10 9.80 9.10 9.30 7.90 8.00 7.80
二、设施设备装备条件 (一)学校设施设备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必须具备的基 本条件之一,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 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学校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 学设备和学校办公及生活设备。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 利规范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 和利用效率等因素。 (二)学校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课程设置方案配备 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时本着科学、适用的原则。课桌 椅的配置应按照《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 3976-2002) 及《学校课桌椅生产技术服务规范》(DB 53/T 107-2003)。 (三)理科实验室设施设备。学校应有物理、化学、生 物、地理、科学实验室,实验室功能、面积、间数、环境、
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不包括学生宿舍和教师周转宿舍面
积)具体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学 校类别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城市小学
城市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规模
班额 6 12 18 24 12 18 24 12 18 24 30 12 18 24 30 18 27 36 45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
生宿舍和教师周转宿舍)
27 36
45
2.00 2.00 2.00 2.00 1.75 1.75 1.75 1.75
6.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五)校舍能够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及教
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相互配套。校舍由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生
-6-
注:城市小学和城市初中每名住宿生学生宿舍 5 平方米, 农村小学每名住宿生学生宿舍 5 平方米,农村初中每名住宿 生学生宿舍 5.5 平方米。
(六)在山区、中心城区(各州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的老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周边建筑已定型,学校无法扩建 又不能搬迁的城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 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标准可适当降低。
生均绿化面积
(平方米/生)
基本合格 1.50 1.50 1.50 1.50 2.00 2.00 2.00 1.50 1.50 1.50 1.50
合格 6.00 6.00 5.00 4.00 6.00 5.00 5.00 6.00 5.00 4.00 4.00
-5-
12
城市初中
18 24
30
18
九年一贯制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规模
班额 6 12 18 24 12 18 24 12 18 24 30 12 18 24 30 18 27 36 45
生均占地面积
(平方米/生)
基本合格
21.6 16.2 15.2 13.6 20.2 16.7 18.3 17.8 16.3 14.2 12.7 17.7 17 17.9 16.5 17.3 16.8 15.1 16.7
3. 九年一贯制学校为 18 班、27 班、36 班、45 班,1
年级—6 年级与小学班额人数相同,7 年级—9 年级与初中班
额人数相同。
(四)学校用地面积应满足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
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的需要。
1.生均占地面积。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标准具体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 学校类别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城市小学
一、校园规划建设 (一)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村镇总体发展规划及中 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办学规模 适宜,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学校选址应满足《中小学 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相关要求,教学用房及 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安全通行与 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二)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按教学、体育运动、 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达到规划结构合理,分区明确,整体 协调。同时也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 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在提高 土地利用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合格
34.00 29.00 23.00 20.00 30.00 29.00 25.00
29 26.9 23.2 20.2 29.8 28.5 25.2 25.8 29.3 23.4 23.1 25.4
-4-
2.体育场地 。学生体育场地面积标准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 学校类别
学校规模 班额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生均体育场面积 (平方米/生)
-3-
(三)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宜根据生源符合下列规定:
1. 农村小学为 6 班、12 班、18 班、24 班,城市小学
为 12 班、18 班、24 班、30 班,每班不多于 45 人。
2. 农村初中为 12 班、18 班、24 班,城市初中为 12
班、18 班、24 班、30 班,每班不多于 50 人。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推进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义 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 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遵循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实施, 在确定学校用地规模时要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实际 情况出发,新建学校原则上应达到《标准》合格要求,改建和 扩建学校参照《标准》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另行规定。
基本合格
合格
6
农村小学
12 18
24
12
农村初中
18
24
12
城市小学
18 24
30
12
城市初中
18 24
30
18
九年一贯制学校
27 36
45
13.22 8.54 7.95 6.32 10.65 7.47 9.28 8.01 7.6 5.96 4.84 6.96 7.1 8.45 7.43 7.78 8.17 6.72 8.43
16.03 11.92 8.42 6.93 11.21 12.38 9.28 11.92 12.71 10.41 8.7 11.12 12.32 9.28 11.71 13.44 8.96 10.54 8.86
3.绿化用地。绿化用地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 学校类别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城市小学
学校规模
班额 6 12 18 24 12 18 24 12 18 24 30
(平方米/生)
基本合格 4.84 4.34 4.02 4.02 6.01 5.78 5.63 6.61 5.78 5.38 5.12 7.90 7.10 6.70 6.40 6.50 5.80 5.60 5.50
合格 7.85 6.35 5.75 5.66 7.80 7.01 6.66 10.00 8.30 7.90 7.20 11.40 10.10 9.80 9.10 9.30 7.90 8.00 7.80
二、设施设备装备条件 (一)学校设施设备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必须具备的基 本条件之一,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 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学校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 学设备和学校办公及生活设备。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 利规范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 和利用效率等因素。 (二)学校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课程设置方案配备 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时本着科学、适用的原则。课桌 椅的配置应按照《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 3976-2002) 及《学校课桌椅生产技术服务规范》(DB 53/T 107-2003)。 (三)理科实验室设施设备。学校应有物理、化学、生 物、地理、科学实验室,实验室功能、面积、间数、环境、
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不包括学生宿舍和教师周转宿舍面
积)具体参照下表:
单项指标学 校类别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城市小学
城市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规模
班额 6 12 18 24 12 18 24 12 18 24 30 12 18 24 30 18 27 36 45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
生宿舍和教师周转宿舍)
27 36
45
2.00 2.00 2.00 2.00 1.75 1.75 1.75 1.75
6.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五)校舍能够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及教
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相互配套。校舍由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生
-6-
注:城市小学和城市初中每名住宿生学生宿舍 5 平方米, 农村小学每名住宿生学生宿舍 5 平方米,农村初中每名住宿 生学生宿舍 5.5 平方米。
(六)在山区、中心城区(各州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的老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周边建筑已定型,学校无法扩建 又不能搬迁的城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 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标准可适当降低。
生均绿化面积
(平方米/生)
基本合格 1.50 1.50 1.50 1.50 2.00 2.00 2.00 1.50 1.50 1.50 1.50
合格 6.00 6.00 5.00 4.00 6.00 5.00 5.00 6.00 5.00 4.00 4.00
-5-
12
城市初中
18 24
30
18
九年一贯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