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城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试点任务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试点地方、部门及试点任务表》附后)。
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国务院部门试点的,由其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试点的,该政府部门为试点单位。
各试点地方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试点。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试点单位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
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法制审核制度
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
第四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事前内部层级执法审核的措施。
法制办负责法制审核的具体工作,履行对重大执法决定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三)以及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重大行政强制是指:(一)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三)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四)取缔、关闭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五)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决定。
第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应当在做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前,报送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核。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未申请听证的,由综合监督科进行法制审核后,按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由法制办组织听证,并进行法制审核,按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做出行政强制决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应当在做出行政强制决定前,报送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核。
重大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审核后,法制科进行复核。
第九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法制审核时应当提交审查报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副件或者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基本事实和适用依据情况;(二)审批和集体讨论情况;(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题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题库一、判断题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是指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答案:错误2、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
()答案:正确3、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
()答案:正确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答案:正确5、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
()答案:正确6、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答案:正确7、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答案:正确8、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可以不用出示执法证件,只需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即可。
答案:错误9、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答案:正确10、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答案:正确11、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答案:正确12、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错误13、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6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全旗各执法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中推行“三项制度”。
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改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需公开以下内容: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经旗司法局审核后公示。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旗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程序、流程、服务指南及监管方式。
编制各类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基本程序、办理时限等。
4.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方式。
在行政机关办公地点、办事场所的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上公布查询及投诉举报方式。
5.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
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它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一条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北京市行政执法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决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可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执法决定。
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制审核。
第四条法制审核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进行;(二)是否已经进行了必要的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是否有充分的依据;(三)是否经过合法、公正、公开的程序,是否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四)是否符合科学、合理的决策原则,是否考虑了各种利益的平衡;(五)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要求,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六)是否符合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五条法制审核应当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的程序、责任和时限。
第七条对于经过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公告,公示决定的依据、理由和期限。
第八条对于未经法制审核的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的内容规定了本办法的施行日期,为了确保北京市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各行政执法机关应该立即行动,制定具体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
行政执法机关在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必须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进行。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进行行政执法,才能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X〕14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X 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X 政办发〔X〕33 号)精神,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X 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X 则1. 坚持依法规范。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2. 坚持执法为民。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3. 坚持务实高效。
聚焦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4. 坚持改革创新。
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5. 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三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三篇为贯彻落实右政办发xx年59号文件精神,按照区法制办关于开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党组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股室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二、完善工作体制,提升工作效率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和监督举报方式等相关内容;建立相应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规定结合右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行政执法领域、类别、层级,以及对当事人、社会影响等因素,界定粮食部门重大执法决定具体范围,建立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并报区法制办备案。
三、认真履职,确保实效为制定并落实好"三项制度",局相关股室认真学习与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粮食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参照对应的自治区、百色市下发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本地区相应的"三项制度",及时在右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并做好台帐的收集及归档。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二篇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城管局积极开展法治城管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基本情况推行"三项制度"以来,我局大力开展法治城管建设,制定开展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2024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范文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决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透明度,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特别是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法制审核制度更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内涵、意义及其实施现状,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内涵与意义1. 内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专门的法制机构或人员对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进行全面审查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2. 意义:(1)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公信力;(4)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现状目前,我国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审核主体:由专门的法制机构或人员负责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 审核范围:包括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决定。
3. 审核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最终审查等环节,确保审查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4. 审核标准:以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对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进行全面评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广泛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1. 审核标准不够明确,导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执法标准存在差异;2. 审核过程不够透明,公众参与度较低;3. 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影响审核质量;4.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导致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未能得到及时纠正。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规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5号)等规定,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社会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启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全部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全部过程记录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拟作出的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活动。
第六条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由相关处室负责实施。
营商环境法规处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办公室配合做好保障工作。
第二章行政执法公示第七条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相关处室应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第八条行政执法事前应当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服务指南、流程图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回避、救济的权利义务等。
第十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结论公开可以采取摘要或者全文公开的方式。
摘要公开的内容:行政执法决定书的文号、案件名称、简要事实、法律依据、执法结论、执法机关名称、日期、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
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总结汇报
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总结汇报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总结汇报根据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做好考核准备工作,我局积极拓展公示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
现将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落实情况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同时,加强了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我局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并公布《X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内容,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一)及时丰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内容我局采取带出去、播出去等具体方式丰富政务公开工作。
重点对机关内部工作、重大决策等,如拆除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市区积水点改造工程、绿化带清理工作、火车站改造工程、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均已事前公示,事中发放通告事先告知,事后执法结果及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二)我们在2017年七月初建立了“xx城管”微信公众号,旨在搭建城管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我们公开了XXX处罚流程图,使执法环节变得公开透明,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实施,同时提供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公示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行)制度,使其更加健全。
城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
城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基本情况(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区城管执法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强化事前公开。
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区城管体制改革方案、权责清单和收费清单等,编制区城管执法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法制机关审核后已于20XX年12月在区政府网公示并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单位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区城管执法大队按照省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样本,制定执法文书,在每次执法活动中都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区城管执法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并且区城管执法大队在日常工作、执法中统一规范着装和标识。
(3)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场所、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都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3、做到及时事后公开。
区城管执法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征收及行政审批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及时在区政府网上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讨论稿)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县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对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及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东政办〔2017〕1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本机关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卫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须经过法制部门对拟作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第三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下列事项:(一)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二)案件情况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三)需经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第四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的启动,由各执法部门提出,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法制部门进行审核,送交审核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二)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三)与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证据材料;(四)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五)经过评估、鉴定程序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六)法制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一项所指的情况说明,包括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适用行政裁量权的情况,调查取证情况,听证、评估、鉴定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法制部门收到执法部门送审的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执法部门及时补充。
第六条法制部门审核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审查:(一)以书面审核为主;(二)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和执法部门的办案人员了解情况;(三)必要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发书面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四)必要时,组织政府法制部门、本机关法律顾问或其他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精选最新2020年山西省行政执法完整考题库358题(含参考答案)
2020年山西省行政执法考核题库358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单选题A.规范化B.信息化C.数字化D.网络化参考答案:A2."关于行政许可设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拟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B.起草单位应当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的C.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公开听证和登报征求意见D.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参考答案:C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单选题A.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B.行政执法管理网络平台C.行政执法评估网络平台D.行政执法监察网络平台参考答案:A4.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水平。
单选题A.执法和教育B.执法和监督C.执法和管理D.执法和服务参考答案:D5.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要畅通立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单选题A.执法B.行政C.决策D.执行参考答案:A6.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
单选题A.思想政治建设B.业务能力建设C.思想道德建设D.法律意识建设参考答案:A7.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制度。
单选题A.管理B.考核C.监督D.选任参考答案:A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
单选题A.管理B.考核C.监督D.保障参考答案:D9.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之一是()、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
单选题A.权责统一B.权责一致C.权责一体D.权责分离参考答案:A1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申论试卷与参考答案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行政执法)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题目一(归纳概括题型)【给定资料】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制度在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公示范围:制定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由、依据、程序、流程、标准等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监督方式等主体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2.公示方式:各级政府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等平台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利用信息公示栏、触摸查询屏等多种形式公开。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1.记录方式:文字记录、音像记录。
2.突出重点:重点记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
3.选择记录:根据法定职责、执法类别、风险等级等因素,可以采用文字形式记录的,不得采用音像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审核范围: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合法性审核。
2.审核机构:由法律顾问或者聘任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制审核服务或者组建法制审核机构。
3.审核流程:行政执法机关起草重大执法决定草案,应当提交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
无法律顾问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公共法律顾问提供起草和法律审核服务。
【问题】1.谈谈你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二、题目二(综合分析题型)假设你是一名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近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工业园区内一家化工厂排放的废气严重超标,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经调查,该化工厂未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且废气处理设施存在严重问题。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市城市管理局有关科室、单位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职责,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和案件运转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包括:日常巡查、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制作行政决定书、法律文书送达、执行等;局法制科负责重大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局执法监督科负责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执法支队内部运转完毕后,送局法制科审查。
法制科审查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执法支队根据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结果,作出执法决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执法案件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对公民没收价值五千元以上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价值二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2、对公民处以五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3、其他对当事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
(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1、查封、扣押公民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或价值5万元以上的;拍卖或者依法处理公民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或价值5万元以上的;2、查封、扣押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价值20万元以上的;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价值20万元以上的;3、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4、其他对当事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第六条办理案件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
最新精选2020年行政执法测试题库358题(含答案)
2020年山西省行政执法考核题库358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
单选题A.公平B.公正C.公开D.正当参考答案:B2.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不得()。
A.缩短行政许可期限B.增设行政许可C.细化行政许可程序D.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行政许可条件参考答案:B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之一是()、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
单选题A.权责统一B.权责一致C.权责一体D.权责分离参考答案:A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制度。
单选题A.法制审查B.法制监管C.法制监督D.法制审核参考答案:D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单选题A.程序B.权力C.内容参考答案:A6.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单选题A.行政征收B.行政征用C.行政占用D.行政借用参考答案:A7.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单选题A.规范化B.信息化C.数字化D.网络化参考答案:A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单选题A.2016B.2017C.2018D.2019参考答案:A9.行政执法主体通过()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单选题A.数字、音像B.文字、影像C.口述、音像D.文字、音像参考答案:D10.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要畅通立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单选题A.执法B.行政D.执行参考答案:A11.各级政府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行政管理日益完善,并逐渐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制审核制度。
这一制度的落实对于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本文将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指的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
例如,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决策都可以被视为重大行政决策。
因此,保证这类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其次,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法制审核制度是指对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的制度。
通过对行政决策进行法制审核,可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决策的依据。
决策的依据应当是立法的明文规定,并且在决策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
其次是决策的科学性。
决策应当基于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确保决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再次是决策的民主性。
民主决策是指决策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民意,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最后是决策的合法性。
决策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得越权、滥权或者违法乱纪。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的关键在于健全法制审核机制。
首先,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各级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应当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审查程序,确保法制审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其次,要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评估。
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决策结果的影响进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再次,要建立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机制。
通过公开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增加公众对决策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实现决策的公众监督。
最后,要健全决策的法律追究机制。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正当权益, 促进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依据《中国行政处罚法》、《中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要求, 结合本局工作实际,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遵照正当、合理、公开、公平、公正标准。
第三条本制度适适用于本局含有行政执法职权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程序实施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在作出决定之前, 由该机关法制机构对其正当性、合适性进行审核, 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未经法律审核或者审核未经过不得作出决定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第五条行政机关根据程序办理行政执法案件, 应该在终止之日, 将案件材料和相关情况向本机关法制机构提交。
第六条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相关材料后, 应该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久限, 应该经本机关分管领导同意后延长, 但延长久限不得超出3日。
第七条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 关键包含以下内容:(一)当事人基础情况是否查清;(二)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含有管辖权;(三)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凿、充足, 材料是否齐全;(四)定性是否正确, 适使用方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五)行政审批结果是否合适;(六)程序是否正当;(七)其她依法应该审核事项。
第八条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以书面审核为主。
必需时能够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说申辩, 还能够会同办案机构深入调查取证。
第九条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后, 依据不一样情况, 提出对应书面意见或提议:(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足、定性正确、程序正当, 提出同意意见。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 提出不予同意提议, 或者提议办案机构撤销案件。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提议补充调查, 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四)对定性不准、适使用方法律不妥, 提出修正意见;(五)对程序违法, 提出纠正意见;(六)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 提出移交意见;(七)对违法行为轻微, 依法能够不予行政处罚, 提出不予处罚意见;(八)对重大、复杂案件, 提议本机关责任人集体研究决定;(九)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提出移交司法机关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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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城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
法决定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
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日。
第七条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二)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五)行政审批结果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八条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
必要时
案件。
(九)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第十条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审核完毕,应当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办案机构。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办案机构收到法制机构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办案机构对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法制机构复核;法制机构对疑难、争议问题,应当向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有关监督机关咨询。
第十三条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经法律审核、本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制作、送达。
第十四条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需要举行听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