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602-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3)56号一、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从事主营业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51) 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48) 人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 人其中:一级建造师(42) 人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3) 人其中:持证上岗人员(44) 人劳务分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6) 人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 人三、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单位详细名称(50)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按“一套表”网上直报规定时间填报3.本表“补充资料一”由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调查单位填报,其他行业调查单位免填;“补充资料二”由有资质的建筑业调查单位填报,其他行业调查单位免填;“补充资料三”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6)13=14+15+16+17 (7)01>47 (8)01=71+72+73+74+75(9)08=76+77+78+79+80 (10)12=81+82+83+84+85 (11)48≠0 (12)01>41(13)01>42 (14)01>43 (15)01>46 (16)43≥44填报说明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培训课件】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一套表讲解(202表)-PPT课件
14.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职工工作业 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 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超额劳动报 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加班工资、生产奖、节约 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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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注意事项: • 1.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 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 如: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 包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 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 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内。 • 2.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 法”计算,因此确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 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 产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 须一致。 docin/sundae_meng
15.福利工资
指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职工福利政策, 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 动消耗,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 (如保健性津贴、技术型津贴、年功性 津贴等),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 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也包括单 位发给在岗职工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 通讯补贴、交通补贴、无食堂补贴等。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 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 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 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 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 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 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 无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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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本工资
•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一年)支付给本单 位在岗职工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 的劳动报酬。在以计时和计件为发放工资主 要形式的单位中,底薪可作为基础工资。包 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培训课件】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一套表讲解(20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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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一套表上报时间及安排
一、试点上报
2011年一季报,单位填报时间:8月8日-11 日;2011年二季报,单位填报时间:8月18日- 22日 二、试点对象
“三上企业”,包括工业、建筑业、房地产、 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
二、注意事项
除了催报单位上报外,对于未建立报表关系 的“三上企业”须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他们,保 证这些单位报表的如期上报。
年平均人数计算公式: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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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 平均拥有的在岗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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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 平均拥有的劳务派遣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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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 平均拥有的其他从业人员数。
• 注意:如果本单位使用的外单位人员,其全部 劳动报酬仍由原工作单位负担,该人员仍由原 工作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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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指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每天平均 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 人数必须以月平均人数为依据,按单 位实际情况计算得到,不得用本季度 或年末人数替代。
• (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天实 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 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
•
月平均人数=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部的人全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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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 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 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
2017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
表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非全日制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二、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文 号:102-1表 号:国统字[2016]125号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有效期至:2017年6月 数量
85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7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2016 年
计量单位 乙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填表人: 代码 丙 01 02 03 05 06 07 71 72 73 74 75 08 09 10 11 76 77 78 79 8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81 82 83 84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
表 号:制表机关:组织机构代码:文 号:
联系电话:
4.“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其分组指标均为计算生成,调查单位免填。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1季度季后4日、2季度季后3日、3季度季后8日前网上填报,4季度季后5日前网上填报; 省级统计机构1季度季后8日、2季度季后7日、3季度季后11日、4季度季后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 验收、上报。
3.本表4季度由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表中带“*”的指标,其他指标免填;其他行业和有劳务分 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免填本表。
分 机 号:
报出日期: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02-1表国家统计局
国统字(2011)82号。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定期统计报表(ppt 61页)
8
三、统计原则
人员统计要执行 “谁发工资 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的原则。
法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人 员,应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 “谁用工谁统计”,无论用工单 位是否直接发放工资。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
人
其中:一级建造师(42)
人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3)
人
其 中 : 持 证 上 岗 人 员 (44) 人
劳务分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6)
人
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 人
三、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计量单 位
乙
—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元 — 元 元 元 — 元 元 元 元 元
数量 1
10
文 号: 国统字( 2012) 84号
有效期至: 2 0 1 3 年 6 月
指标名称
甲
二、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按人员类型分 在岗职工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按职业类型分 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商业、服务业人员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对象
本制度的统计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三、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年报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的全部法人单位,包括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私营法人单位。
季报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法人单位。
四、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调查内容为法人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情况。
五、统计原则
本报表制度以“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动派遣人员除外)”为基本原则,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
法人单位在本地区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人员和工资应包含在法人单位中。
六、数据收集
年报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城镇私营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季报规模以上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通过国家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
报送时间、填报方法及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制度中各项具体说明和规定。
七、数据汇总
年报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数据由基层统计局汇总,通过综合表的形式逐级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年报城镇私营法人单位总体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进行推算,以综合表形式报送,在此基础上汇总全国数据。
季报数据通过一套表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汇总。
八、数据发布
年度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统计年鉴或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公众发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2017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表
单位盖章: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表
组织机构代码□□□□□□□□-□表号:I 102-2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17年年报有效期至:2 0 1 8 年 6 月
补充资料:(1)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52)_______个
(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时间:2017年1月6日前,报送到单位所在地街道(镇)统计办一份。
2、联系电话:石湾镇街道统计办:8331097
3、祖庙街道统计办:82733280、张槎街道统计办:82501081
南庄镇统计办:85391466、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82341019
3、本表由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填报。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季报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有效期至:2 0 1 7年 1 月 计量单位:人、千元
2016年 代 码
乙 — 01 05 06 07 08 09 10 11 — — — — — — — —
手机:
季 指标名称
甲
本季
1 —
1-本季 累 计
2 — — — — —
上年 同期
3 —
代 码
乙 12 13 18 19
本季
1
1-本季 累 计
2
上年同 期累计
3
(一)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2、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3、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单位个数
(个)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明:人数、工资与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季报
表 号:1 2 0 2 — 2 表 号:国统字〔2015〕95号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指标名称
甲 一、从业人员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1、在岗职工 2、劳务派遣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1、在岗职工 2、劳务派遣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 二、工资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201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102-1表织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 157 号补充资料:(1)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指标解释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的参军人员。
(4)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3、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仍保留外省市户籍关系的人员。
不包括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4、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北京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填报指南
北京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填报指南
北京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填报指南如下:
1. 确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等。
这些应按月汇总并计入工资总额。
2. 统计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包括过节费、餐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取暖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不休假补贴、高温津贴、地区津贴、技术津贴、外派工作补贴等。
3. 计算住房费用:住房费用包括住房补贴、可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为员工报销的个人租房费用等。
4. 考虑员工福利:员工福利包括工会经费、工会账户发放的购物卡、充值卡等。
其他购物卡、充值卡等应计入工资总额。
5. 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6. 扣除社保基金及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也应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7. 其他代扣费用:单位代扣代缴的房费、水电费、物业费等也应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8. 填写报表:根据以上计算,填写相应的报表,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9. 审核与确认:完成填报后,应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无误后提交。
10. 保存和备份:填报完成后,应妥善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做好备份。
以上指南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咨询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1(新)
----------------------------精品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I102-2表、I202-2表的指标解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管理人员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
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
在建筑业中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一般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
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指具有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及大学专科以上肄业人员。
统计劳动工资年报表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解释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3、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4、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重点指标区分: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培训课件】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一套表讲解(202表)-PPT课件
报告年内 12 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 或: • 年平均人数=
报告年内 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 4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 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 12个月。
年平均人数计算公式: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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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且 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 四小时的从业人员。
docin/sundae_meng
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指本单位从业人员中现仍保留农 村户籍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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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一套表讲解(20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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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套表上报时间及安排
一、试点上报 2019年一季报,单位填报时间:8月8日-11 日;2019年二季报,单位填报时间:8月18日- 22日 二、试点对象 “三上企业”,包括工业、建筑业、房地产、 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 二、注意事项 除了催报单位上报外,对于未建立报表关系 的“三上企业”须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他们,保 证这些单位报表的如期上报。
平均人数计算原则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日历日数
季平均人数=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3 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或:
报告年内4季平均人数之和 4
管理人员
• 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 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 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 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 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 在建筑业中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 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
I301表
制定机
关:
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12)84
号
有效期
至:
2013年6月综合机关名称:20年计量单
人、千
续表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企业集团(公司)直属全部单位,总
后勤部军队系统所属全部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省级统计机构报送时间为次年3月31日12时前电子邮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企业集团(公司)、总后勤部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30日12时前电子邮件。
3.甲栏按附录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表)目录》汇总。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102-1(2016年年报)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
话:分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指用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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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 号:202-1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组织机构代码:文 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13年 季有效期至:2014年1月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季1—本季甲乙丙12
一、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10—
其中:单位负责人人71—
在岗职工人5—
劳务派遣人员人6—
其他从业人员人7—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8—0在岗职工人9—
劳务派遣人员人10—
其他从业人员人11—
二、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千元12—0 在岗职工千元13—
劳务派遣人员千元18—
其他从业人员千元19—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20—#DIV/0!
在岗职工元21—#DIV/0!
劳务派遣人员元22—#DIV/0!
其他从业人员元23—#DIV/0!
补充资料:
一、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48)人(限规模以上工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二、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用工情况(限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1)人
其中:一级建造师(42)人
劳务分包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现场施工人员(47)人
三、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
单位详细名称(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1季度季后6日、2季度季后3日、3季度季后9日、4季度次年1月7日24时前网上填报;各市统计局1季度季后8日、2季度季后5日、3季度季后11日、4季度次年1月9日12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4季度由规模以上工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填报,其他单位免报。
4.本表“补充资料一”由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调查单位填报,其他行业调查单位免填;“补充资料二”由有资质的建筑业调查单位填报,其他行业调查单位免填;“补充资料三”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5.“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分组计算指标(计算结果乘以1000)。
计算公式为:
(1)20=12/08 (2)21=13/09 (3)22=18/10 (4)23=19/11
6.审核关系:
(1)01=05+06+07 (2)08=09+10+11 (3)12=13+18+19 (4)48≠08 (5)01≥71 (6)48≠0 (7)01>41 (8)01>42 (9)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