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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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娃哈哈的斗争

达能娃哈哈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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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与娃哈哈合资的终结
组长 刘优 10131153 贺晓娜 10131126 李昭君 10131163 刘欣竹 10131114
结构安排
3 1 2 3 4
事件背景
公司介绍
讨论与分析 反思
事件背景:“达娃之争”
1996年,娃哈哈集团宣布,金加投资 有限公司(由达能亚洲与香港百富勤在 新加坡成立,达能为控股股东)与杭州 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共同 组建五家合资公司。 2006年4月达能集团提出以40亿元 的净资产价格并购娃哈哈价值56亿元、 2006年利润达10.4亿的非合资公司 51%的股权,遭遇娃哈哈的强烈抵制, 达娃纠纷爆发。
在中国的企业声誉
公众舆论情绪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断深化开放程度的今天,国际企业与国 际资本持续进驻的过程是不可阻挡的。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的经济高速成长,民族企业企盼着做大做 强、乃至走向世界的愿望也必然是强烈的。在这样的形势下,以何种 方式取得双赢互利,而非两败俱伤,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
百富勤 2% 浙江娃 哈哈 10%
1998年达能控股 香港百富勤 将其在金加投资有限公司中 的股权出售给达能,达能成 为金加公司唯一的股东,从 而获得娃哈哈合资公司51% 的控股地位。
浙江娃哈哈 10% 杭州娃 哈哈 39%
,0
达能集 团 49%
杭州娃哈哈 39%
达能 51%
同行业收购
达能限制娃哈哈不能生产合资公 司竞争的产品,然而合资合同中对达 能没有限制。达能实际上收购了很多 与娃哈哈有竞争的产品的企业。例 如,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蒙 牛,光明,汇源。 所以,娃哈哈认为这个条款是不 平等的,要修改。要么取消对娃哈哈 的限制条款,要么是增加对达能的限 制条款。 在双方的协商中,达能同意修改 条款,增加对达能的限制条款,而且 把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并给娃 哈哈。娃哈哈并不同意,原因是乐百 氏是亏损的,其他两家的效益也不 好。达能承诺可以把它们半年之内卖 掉,但是汇源、蒙牛、光明,达能不 可能撤出。所以这个条款双方最终是 没有谈定。

“达能vs娃哈哈”纠纷之解读

“达能vs娃哈哈”纠纷之解读

◆ 对于这个争议点,杭州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裁决,达能已经败诉,合资公司无法取得“娃哈哈”商标的所有权。
其二,1999年5月18日,合资公司与娃哈哈集团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该商标使用合同诸多地方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办理备案,同年8月份,双方又签订简本《商标使用合同》(许可期限仅以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为限),这两个协议称作“阴阳合同”,应以哪一份为准?
1996年2月,达能集团、娃哈哈集团、香港百富勤订立《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合资设立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娃哈哈集团向合资公司的注资包括5000万元无形资产,即“娃哈哈”商标价值的一半,“娃哈哈”商标价值的另外5000万元则由合资公司出资购买。
《商标转让协议》
1996年2月29日,娃哈哈集团与合资公司正式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娃哈哈集团将“娃哈哈”商标作价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五千万元作为商标转让价款,由合资公司直接支付给娃哈哈集团,余下的五千万元作为娃哈哈集团对合资公司的出资。同时,该《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娃哈哈集团除了可以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娃哈哈”字样外,不得在产品中使用“娃哈哈”商标。“不得将任何商标或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转让予第三方,亦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标或拥有其中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
五、达能之五大致命失误
达能与娃哈哈之战,其本质即是“娃哈哈”商标的归属之争。达能的想法是,其已控股合资公司,如果依据当初的《商标转让协议》顺利的将“娃哈哈”商标过户到合资公司名下,那么合资公司有权不再允许宗庆后的娃哈哈集团及其他下属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这样,宗庆后的非合资公司就只能低价卖给达能了。娃哈哈集团宗庆后则紧紧拽着手里的“娃哈哈”商标,他的想法是,只要商标不被过户到合资公司,大不了无法合作下去,合资公司解散,而其自己则可继续使用“娃哈哈”商标,坐享现成品牌。显然,其双方都有自己的策略并自认为可以“制胜”对手。遗憾的是,目前来看,达能已“初战告败”,处于劣势。

2022年行业分析关于达能娃哈哈之争的调查报告

2022年行业分析关于达能娃哈哈之争的调查报告

关于达能娃哈哈之争的调查报告中国食品产业网:2022年10月,我们和君创业询问公司就达能与娃哈哈旷日长久的这场冲突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现将我们调查的初步状况简要概括如下。

一、娃哈哈有着独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企业文化。

达能亚洲与娃哈哈合资合作十几年,却对这种文化了解甚少并怀有排斥敌意心理,这是双方必定产生冲突和冲突的文化根源。

1、娃哈哈公司1987年创业,1989年已创出了知名品牌,到1996年,娃哈哈已有员工2000名,年销售规模10亿元,年利润2亿元。

公司于1999年被国家工商局授予驰名商标。

因此,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合营,是两家强势企业的强强联合,而绝不是像社会上传奇的那样,娃哈哈是由于缺资金投靠了强大的达能。

双方合作的前提,是娃哈哈宗总提出的四项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由中方掌控。

事实证明,达能与百富勤区区3亿多人民币投资取得的控股地位,虽然以放弃直接管理权为代价,但其投资收益是被今日全部的投资人望尘莫及的。

2、自1996年双方合资以来,娃哈哈在宗总领导下得到惊人的进展。

依据2022年7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按新标准划分的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以销售收入750172万元、总资产593741万元、从业人数4369人,名列全国大型工业企业第89位,连续9年稳居中国饮料龙头地位。

2022年,娃哈哈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制造利润22亿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分别占到中国饮料工业十强的一半以上,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20位,跻身全国大型工业企业百强,中国民营企业第15位。

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我们独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的娃哈哈文化。

3、娃哈哈的企业文化有六大特点:●在战略决策文化上,娃哈哈之所以科学决策力极强,是由于宗总本人确有超常的才智与悟性,又能与企业骨干团队充分地沟通沟通,使公司始终能够遵循科学进展观正确决策,保证了娃哈哈多年来协调持续地高速度进展,全体员工对公司布满信任;●在员工关系文化上,娃哈哈之所以员工分散力极强,是由于宗总和企业领导层以人为本,靠公平待人的风范,建立了企业亲如一家的内部和谐亲和关系,全体员工对公司布满认同;●在企业运营文化上,娃哈哈之所以管理执行力极强,是由于宗总始终提倡效率至上的理念,长期打造培育出一支高效协作的执行团队,形成了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全体员工对公司布满自骄傲;●在管理机制文化上,娃哈哈之所以市场竞争力极强,是由于宗总特别崇尚竞争胜出的原则,用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鼓舞能人,全体员工对公司布满信念;●在福利待遇文化上,娃哈哈之所以利益平衡力极强,是由于宗总坚持贯彻统筹兼顾的公正安排体系,靠一套科学合理的方式发放奖金和安排股份,大大提高了企业和谐进展的整体满足度,全体员工对公司布满期盼。

娃哈哈与达能之争

娃哈哈与达能之争

引进FDI过程中我国民族知识产权流失问题达能收购娃哈哈案例一、公司简介娃哈哈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五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11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

达能集团:总部设于法国巴黎的是一个业务极为多元化的跨国食品公司,集团的业务遍布六大洲、产品行销100多个国家。

1996年集团的总营业额达到839亿法郎。

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

二、事件背景:1996年,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集团、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合资成立了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同时还成立了另外4家以“娃哈哈”为字号的合资企业。

娃哈哈集团中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合资,此后娃哈哈集团又相继建立了一批与达能集团没有合资关系的娃哈哈公司。

在1996年2月9日的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合资合同中,约定了由娃哈哈集团将其拥有的“娃哈哈”系列注册商标转让给娃哈哈合资公司。

故娃哈哈集团与娃哈哈合资公司又于1996年2月19日签订了一份《娃哈哈商标权转让协议》,约定娃哈哈集团将其注册的“娃哈哈”系列商标以对价一亿元人民币独占性地转让给娃哈哈合资公司,然后再由娃哈哈合资公司授权给它其余“娃哈哈”合资企业使用,一亿元转让费中的5 000万元作为娃哈哈集团对娃哈哈合资公司的部分出资,另5 000万元由娃哈哈合资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娃哈哈集团。

因为“娃哈哈”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协议》逾二年未能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娃哈哈合资公司遂又在1999年5月18日与娃哈哈集团签订了约定同一法律行为的两份《娃哈哈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其中一份几乎是《商标转让协议》翻版,内容较为详细,另一份是商标权许可使用的格式文本,内容比较简单,两者都明确了娃哈哈集团授予娃哈哈合资公司专有的和不可撤销的商标使用许可;当时以内容较为简单的一份报商标局备案。

哇哈哈与达能之争

哇哈哈与达能之争
无形的作用-----哇哈哈与达能之争
会计1161 姚香 王宝娇
王玲莉
哇哈哈与达能之争过程 解决的思路 建议的措施 纷争背后的启示
哇哈哈与达能之争过程
1996年,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 司共同出资建立了5家公司,共同生产以“娃哈哈” 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产品。当时,娃哈哈 占到了49%的股份,达能与百富勤加起来占51%。之 后,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将股权卖给了达能,使达能跃 升到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当时,达能立刻提出, 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但遭到 国家商标局拒绝,因此后来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 合同。
纷争背后的启示 全球化造就了品牌经济时代。一个成功品牌往往是 任何有形资产所不能比拟的。但最近几年来,频繁的外 资收购案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对于食品企业理应采 取措施防范于未然。 我国民族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我国企业的投资者应该重视无形资产特别是无 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更重要的是在合资合作中占控股 或者是大股东的地位,更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对合同 的条款不进行认真的分析,导致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权 益纠纷而牺牲了长远利益,更不能为了吸引外资而放弃 自己的品牌。
二是民族企业在与外资合作过程中,应当仔细分析合 作条件,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特别是要重视国际合 作中法律条款的重要性,加大对合同立法的重视程度,要 用法律手段来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话语权,顺应社会法 制化的发展趋势。
三是企业家在合资时,一定要充分的考虑到外来资本 对企业品牌的控制力,因此,通过娃哈哈与达能的股权纠 纷,一定要未雨绸缪,看到资本在企业中的力量和话语权。 所以企业家既要吸引外资合作,又要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 性。可以采取双品牌战略,在用一个品牌与外资合作的同 时,可以同时培育另外一个自己完全可以控制的品牌,形 成既合作又独立的发展格局。在资本与品牌的博弈中,成 为赢家。

达能并购娃哈哈案例

达能并购娃哈哈案例

达能并购娃哈哈一、事件背景: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5家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

娃哈哈持股49%,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达能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

当时,达能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公司未果后,双方改签一份商标使用合同。

正是这一条款,引发了强行收购风波。

二、达能&娃哈哈的婚姻历程:1996年,达能投资4300万美元与娃哈哈建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51%的股权。

2007年,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2007年,4月5日娃哈哈召开了董事会,认为合资合同条款不平等。

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

其中,7项仲裁都是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针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

2007年12月-2008年4月达娃和谈,在两国政府协调下,双方中止了法律程序进行和谈。

达能要求以约200亿的价格将其投资在合资公司的不到14亿元人民币股权售给娃哈哈,价格按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计算,被娃哈哈拒绝。

2009年9月30日,达能和娃哈哈发声明称达成和解: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9月30日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

三、并购结果:失败。

失败原因:这起并购案例属于典型的恶意并购,达能公司在私底下收购了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且在中国大量收购龙头企业的股份,有垄断嫌疑。

达能公司实际上已经对中国的饮料业进行了垄断,严重违背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并购方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境内资产拥有30亿元以上,境内企业超过50家,必须报经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审查规定”。

娃哈哈集团&达能集团的经营战略:1、开发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八十年代中后期,国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们对保健意识逐渐增强。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

Management经管空间0762012年5月 企业冲突管理视角下的“达娃之争”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苏露摘 要: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冲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冲突管理即指在一定的组织中对各种冲突的管理。

在震惊一时的“达娃之争”中,冲突管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本文介绍了娃哈哈与达能公司冲突事件的背景,用企业冲突管理相关理论对冲突进行诊断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达娃之争 冲突 策略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5(c)-076-021 达娃事件背景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在冲突之前,双方合作了10年的时间,且在合作期间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也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娃哈哈在合资公司之外还有一系列非合资公司,这些非合资公司每年也为娃哈哈带来丰厚的利润。

他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抢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收购非合资公司大多数的股权,但是遭到了宗庆后的拒绝。

于是,达能与娃哈哈开始矛盾四起,由昔日的合作伙伴瞬间变成了仇人,不得不对簿公堂,但最终以国内、国外数十起诉讼中达能的败诉而告终。

2 达娃合资冲突进程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达能和娃哈哈作为性质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本来无可厚非,在商品经济中也是没有优劣好坏之分的。

但是,既然双方之间已经了签订了白纸黑字的合同,就必须在“契约精神”的指导下,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样才能使得自己的利益合法,并且得到保障。

2007年4月,宗庆后在面对媒体时将达娃合资企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经营权争夺阶段。

在这个阶段哇哈哈把经营权、控制权抓过来了。

达能感觉钱赚的比较多,回报比较高,也就没什么意见了,但是它也感觉到娃哈哈这个公司是很难被控制的;第二个阶段,虽然效益不是很好,但是达能还是受够了很多娃哈哈的竞争对手,其中也包括著名的乐百氏;第三个阶段,见其他投资企业的项目收益不是很好,所以达能又回过头来欲以低价收购娃哈哈的其他非合资。

企业战略管理(第三版)习题参考答案

企业战略管理(第三版)习题参考答案

《企业战略管理》参考答案注:1.参考答案仅供教师使用,请勿对外发布;2.各章案例答案仅为要点提示,不是标准答案。

应鼓励学生结合所学理论知识,发表个人观点。

第一章企业战略管理概述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战略?简述明兹伯格的战略定义。

答:明兹伯格(Mintzberg)将人们对战略的各种定义概括为5P,即:战略是策略(Ploy);战略是计划(Plan);战略是模式(Patten);战略是定位(Position);战略是观念(Perspective)。

2.企业的战略具有哪些特征?答:企业战略的特征为:全局性、纲领性、竞争性、长远性、风险性。

3.简述企业战略的层次。

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答:企业的战略分为总体战略、事业部(竞争)战略和具体职能战略。

联系:企业总体战略、事业部(竞争)战略和具体职能部门战略这三个层次战略共同构成了一个企业的战略体系,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紧密联系。

如果企业整体要想获得成功,必须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企业中每一层次的战略构成下一层次的战略环境,同时低一级的战略为上一层次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和支持。

区别:(1)总体战略是企业总体的、最高层次的战略,是有关企业全局发展的、整体性的、长期的战略规划,是企业最高管理层指导和控制企业一切行为的最高行动纲领。

从参与战略形成的人员看,企业总体战略的制定者主要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

(2)事业部战略是企业总体战略之下的子战略,着眼于企业中有关事业部或子公司的局部性战略问题,为企业的整体目标服务。

竞争战略制定的参与者主要是各事业部或子公司的经理。

(3)职能战略是指为贯彻、实施和支持总体战略与竞争战略而在企业特定的职能管理领域制定的战略。

职能战略通常由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参与制定。

4.什么是战略管理?战略管理的过程分为哪几个阶段?答:战略管理是根据组织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确定其使命,设定企业的战略目标,为保证目标的正确落实和实现进行谋划,依靠企业内部能力将这种谋划和决策付诸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控制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

最新中外经济合作案例

最新中外经济合作案例

明乳业1.85%股权,股份总计11.55%。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
达到20.01%。
2006年7月法国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
二大股东。
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致力于酸
奶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
专家说法:反敌意收购经典案 例
“这个结果在预料之中”,一直关注达娃之争的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 裁李肃昨天对记者表示,之所以说在预料之中,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国际仲裁,达能必输无疑。双方在中国的 诉讼达能已全部败诉,再不妥协一定是死路一条;第二,如果达能不 让步而输掉仲裁,娃哈哈已经做好准备清算39家合资企业,到那时, 这些老旧设备最多卖出一二十亿元,达能在中国将会一败涂地;第三, 达能本来有更好的选择,比如将合资与非合资两块资产重组上市,由 娃哈哈控股经营,但达能过于好斗,结果堵死了合作之路。”李肃表 示,达娃之争历时3年,涉及收购、兼并的所有领域,是中国企业反 敌意收购的经典案例,也是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直面对抗的成功案例, 值得中国企业认真研究。
分手总比相互攻讦好 “双方先是互相批评,进而互打官司,已经
两年多了也没有结果,这样对双方都不利,分了总比旷日持久地相互
攻讦好”,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表示。
王志乐认为,对于中国的产业发展来说,形成国企、外企、民企
相互竞争的格局是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产业发展不能拒绝民企,排除
外企对产业发展也不利。达能在全球是一家强大的企业,娃哈哈在与
利于娃哈哈发展。
林静认为,双方的官司打了这么久,达能退出是必然的。双方和
解后,娃哈哈会将更多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轻装上阵。目前,在中
国饮料行业版图中,娃哈哈仍然有不错的市场地位。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达能出资4500万美元加5000万人民币商标转让款,占合资公司51%股份,娃哈哈集团占有49%的股份。

双方合作十多年来,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宗庆后在合资公司之外建立一系列由国有企业和职工持股的非合资公司,这些非合资公司每年也为娃哈哈带来丰厚的利润。

范易谋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用40亿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宗庆后拒绝了达能的收购请求。

于是,达能发起了一场针对宗庆后和非合资公司的全面诉讼,但最终以国内、国外数十起诉讼以达能的败诉而告终。

3双方简介娃哈哈集团简介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Wahaha)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这3家跨国公司。

在全国26个省市建有100余家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除台湾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销售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2万名,总资产达 121亿元。

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自动化生产线,以及先进的食品饮料研发检测仪器和加工工艺,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含乳饮料、瓶装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饮料、罐头食品、医药保健品、休闲食品等八大类近10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瓶装水、含乳饮料、八宝粥罐头多年来产销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

200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9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

达能集团简介达能集团(Danone)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总部设立于法国巴黎,全球拥有近9万员工,是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

达能集团历史悠久,规模强大,位列世界500强,业务遍及全世界120多个国家。

由娃哈哈与达能合资纷争案例引发的思考

由娃哈哈与达能合资纷争案例引发的思考

由娃哈哈与达能合资纷争案例引发的思考作者:刘静夏彩云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1年第9期■刘静夏彩云陕西科技大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我国与本土企业进行合资合作,这一合资过程却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娃哈哈与达能的纷争,提出在中外企业合资中,我国企业民族自有品牌保护意识等问题的思考,力图探索在中国市场环境下适合双方企业合资合作的新模式。

一、事件回顾2009年9月30日持续3年的“达娃”之争,最终以达能接受娃哈哈3亿欧元和解费同意出售在39家合资公司里的51%的股权落幕。

这一持续3年的“达娃”之争又是怎样一步步发展的呢?1. 背景:法国达能集团是总部设在巴黎的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产品遍及100多个国家。

在九十年代初开始进军中国,曾拥有乐百氏92%股权、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20.1%股权、汇源22.18%股权。

杭州娃哈哈集团是创建于1987年的一家校办企业,二十世纪中期已经发展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并且成为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

2. 缘起:1996年,娃哈哈由于在国内上市失败,急于寻觅资金,最终与达能及百富勤合资成立五家合资公司,娃哈哈集团以现有厂房、设备、土地出资占49%的股份,香港百富勤与达能以现金出资占51%,后因百富勤破产,达能成为合资公司的最大控股方。

合资公司成立之时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娃哈哈集团同意向合资公司转让价值为1亿元的商标。

其中5000万作投资,另外5000万则向娃哈哈购买商标。

但是,这个商标转让协议不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未能通过政府审核,后来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接下来的几年中,娃哈哈集团先后建立了十几家与达能集团没有合资关系的非合资企业,主要生产饮料和食品,并以“娃哈哈”为商标。

3. 经过:2006年,达能以商标使用合同中娃哈哈集团“不应许可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标”为由,要求收购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成立并且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

从商标权的角度来看哇哈哈与达能之争

从商标权的角度来看哇哈哈与达能之争

此外有观点认为《商标转让合同》已被后来签订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所代替,对此,我认为《合 资经营合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使用许 可合同》三份合同在约定商标权的归属上是一致的, 即娃哈哈集团将商标权转让给合资公司,《商标转 让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都是为履行《合 资经营合同》而产生的合同,双方通过《商标转让 合同》来实现商标权的转让遇到了障碍,才会签订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因此不存在《商标使用许 可合同》代替《商标转让合同》的问题,《商标转 让合同》依然有效。
从商标权纠纷角 度看娃哈哈与达 能之争
1996年,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在新加坡组建的金 加投资公司与娃哈哈食品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了五家公司, 共同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产品。 娃哈哈集团占49%的股份,另一方金加投资公司占51%的股 份。 当时,娃哈哈集团以商标作价1亿元,其中5000万元作为娃 哈哈集团的无形资产投入,另外5000万元由合资公司出资购 买。合资协议中约定娃哈哈系列商标的全部权利归入合资公 司。 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百富勤将金加的股权卖给了达能, 达能因此在合资公司中得到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
在双方随后的合作过程中:
达能收购了乐百氏、正广和、益力,并 参股光明、蒙牛、汇源等与娃哈哈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 娃哈哈集团则建立了39家与达能没有合 资关系的企业,生产标有“娃哈哈”商 标的产品。
2006年底,达能以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 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擅自使用“娃哈哈” 商标违反合同为名,要求以40亿元的价格收购娃 哈哈集团下属非合资公司51%股权。 随后双方在“娃哈哈”品牌的归属上发生剧烈的 争执。 达能认为“娃哈哈”品牌属于达能与娃哈哈的合 资公司,而合资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及其妻女设立 的非合资企业并不具备使用“娃哈哈”品牌的权 利。 娃哈哈集团则认为,中方一直是“娃哈哈”品牌 的拥有者,宗庆后不仅公开拒绝了达能的并购提 议,还指责达能此前对中国一系列饮料企业的并 购和合资行为已构成垄断。

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

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

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一、合资公司达能取得控股权的缘由1996年香港百富勤与娃哈哈食品集团公司洽谈投资合作,随后又拉进战略合作者达能集团一起来洽谈合作,洽谈成娃哈哈食品集团公司与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有厂房、设备、土地出资,香港百富勤与达能以现金出资组建五家合资公司,在正式签订合资公司合同时,改为百富勤与达能在新加坡组建的金加投资公司投入,形成娃哈哈占49%,金加公司占51%的合资公司。

由百富勤的梁伯韬先生出任首届董事,达能方秦鹏与杜海德出任董事。

96年百富勤改派霍建华为董事,98年4月百富勤的董事改由达能方派出的董事替代,事后才知道百富勤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已将股权出售给了达能,金加投资公司变成了达能独家控股公司。

因此,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公司变成了达能控股公司。

当初娃哈哈由于接受了当时一些国有企业合资后丧失了经营控制权与损害了员工利益的教训,重点关注的是经营权与员工的利益,而且亦不懂资本运作那一套游戏规则,因此,百富勤出售股权给达能时,由于其是出售金加的股权,因此,根本不需征求中方的意见,中方亦没有机会取得控股权。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达能当初实际上就是在有预谋地为中方设计了一个陷阱,实现了其资本控制的目的。

二、娃哈哈与达能关于商标权纠纷的真相达能方向媒体申明,当时签订合资合同的同时,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而且是经过政府盖章同意的,因此,合资公司拥有商标的所有权,而由于在商标的有关变更权、商标所有权变更登记没有完全确定下来的情况下,签订了合资企业独家拥有娃哈哈商标使用权的使用合同。

事实上,娃哈哈确实与合资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地方政府亦同意盖了章,但是地方政府盖章同意的权限是同意娃哈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转让,而真正的审批权是属于国家商标局。

娃哈哈报批后,国家商标局从保护自己民族的驰名商标与知名品牌的角度出发,未予批准,因此,该商标转让协议并未生效。

外方也曾到商标局交涉,知道商标局没有批准以及不批准商标转让协议的原因,故其又要求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娃哈哈的“强势”与达能的“刀叉”

娃哈哈的“强势”与达能的“刀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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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的“强势”与达能的“刀叉”
在“娃哈哈”有着“教父”般威严的宗庆后没有想到,他含辛茹苦养大的“娃哈哈”有一天会对他说“不”。

没有了宗庆后的“娃哈哈”还能算是“娃哈哈”吗?拥有娃哈哈合资公司51%股权1040亿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时,宗庆后清醒了,也后悔了,“一旦得逞,中方将丧失对娃哈哈的绝对控股权。


精明的宗庆后失算了吗?没有。

他能在合资公司之外,将“娃哈哈”的业务发展壮大到56亿元的资产足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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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旦哪一天,这些资产演变为“乐哈哈”、“苦哈哈”的品牌公司,这将是达能的“灾难”。

达能的“强制收购”似乎也亮出了它的隐痛。

拥有绝对控股权的达能不能把宗庆后请出“娃哈哈”。

宗庆后是“娃哈哈”品牌的全部,在“娃哈哈”高管层中,宗庆后是“父亲”:威严、神圣、不可战胜。

而达能可以拿出赌的也就“娃哈哈”了。

失掉了宗庆后这张牌,达能10年努力,也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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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达能出资4500万美元加5000万人民币商标转让款,占合资公司51%股份,娃哈哈集团占有49%的股份。

双方合作十多年来,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宗庆后在合资公司之外建立一系列由国有企业和职工持股的非合资公司,这些非合资公司每年也为娃哈哈带来丰厚的利润。

范易谋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用40亿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宗庆后拒绝了达能的收购请求。

于是,达能发起了一场针对宗庆后和非合资公司的全面诉讼,但最终以国内、国外数十起诉讼以达能的败诉而告终。

3双方简介娃哈哈集团简介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Wahaha)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这3家跨国公司。

在全国26个省市建有100余家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除台湾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销售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2万名,总资产达 121亿元。

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自动化生产线,以及先进的食品饮料研发检测仪器和加工工艺,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含乳饮料、瓶装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饮料、罐头食品、医药保健品、休闲食品等八大类近10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瓶装水、含乳饮料、八宝粥罐头多年来产销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

200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9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

达能集团简介达能集团(Danone)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总部设立于法国巴黎,全球拥有近9万员工,是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

达能集团历史悠久,规模强大,位列世界500强,业务遍及全世界120多个国家。

鲜乳制品、饼干和饮料作为达能的三大主要产品,在全球市场销量排名均名列前茅。

达能集团创建于1966年,从九十年代起开始实施积极的业务国际化战略,在短短近四十年的时间成为世界食品行业的巨人,并拥有多个国际品牌,例如:DANONE(达能)、LU和EVIAN(依云)等。

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

4历程1996年达能-娃哈哈联姻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由达能亚洲与香港百富勤在新加坡成立,达能为控股股东)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组建五家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

1997年-1999年商标转让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欲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双方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997年至今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发展娃哈哈集团旗下的非合资公司壮大发展,产品沿用“娃哈哈”商标。

1998年达能控股香港百富勤将其在金加投资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出售给达能,达能成为金加公司唯一的股东,从而获得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控股地位。

2000年-2006年达能收购中国其他企业达能相继持有乐百氏92%股权、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20.1%股权、汇源22.18%股权。

2006年4月达娃纷争爆发达能要求以40亿元的净资产价格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遭遇娃哈哈的强烈抵制,达娃纠纷爆发。

2007年12月-2008年4月达娃和谈在两国政府协调下,双方中止了法律程序进行和谈。

达能要求以约200亿的价格将其投资在合资公司的不到14亿元人民币股权售给娃哈哈,价格按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计算,被娃哈哈拒绝。

2007年5月至今达娃官司2007年5月,达能正式启动对娃哈哈的法律诉讼。

此后,双方进行了数十起国内外官司战,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案件和美国案件是其中的典型。

BVI案:2007年11月,达能在BVI和萨摩亚误导两地法院在被告不在场、未作抗辩的情况下颁布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外方股东资产的冻结令和接管令。

2008年12月,法官识破达能的误导和隐瞒行为,撤销了冻结令和接管令。

此前,即2008年11月,江苏宿迁中院判决达能指定的毕马威在中国境内发送接管性质的信函违法,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

美国案:达能在美国对宗庆后妻女以及毫不相干的另外两家公司提起诉讼,加州法院以不方便审理原则驳回了达能的诉讼,要求其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2009年5月,官司战中娃哈哈以23∶0领先达能。

2009年9月30日达能和娃哈哈发声明称达成和解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9月30日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

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5和解之谜2009年9月30日,达娃双方突然对外宣布达成和解——达能出让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从此退出娃哈哈。

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达能以3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了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权。

而此前其要价高达500亿元。

一个达能以40亿元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商业故事,演变成了娃哈哈的反收购故事。

娃哈哈代理律师钱卫清向本报透露,突然和解并不突然,背后是双方在多个战场上博弈的结果。

达能29宗诉讼无一胜诉随着商战的持续,达能29宗诉讼无一胜诉、商标也被裁定为娃哈哈所有、合资公司的股权面临查封。

在双方合资近13年中,娃哈哈的控制权、管理权、营销权始终控制在宗庆后手中。

娃哈哈逐渐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

两年下来,达能最初制定的争战策略,没有收到成效,反而深陷纠纷的泥潭。

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现在法国达能感到几年争战下来,已身心疲惫,集团内部的“主和派”逐渐占了上风。

巨额诉讼费拖垮达能多年诉讼案中达能花掉了巨额的“公关费”、代理费等。

钱卫清律师称,境外律师的费用非常高,一小时就是几百美金、上千美元。

况且斯德哥尔摩仲裁一审就是半个月,这个精力、时间花不起,双方都有些拖疲了。

达能去年上半年公布的财报中,法律诉讼费用已高达约5.7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久拖不决的争战,已经影响到了达能在中国市场的新投资布局。

知情人士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达能希望早日从此抽身。

范易谋升迁调离2007年底,一直担任达能亚太区总裁的范易谋得到升迁,范的调离被认为是可能和解的信号。

因此,2008年4月起,双方又一次回到了谈判桌前。

斯德哥尔摩仲裁久拖未决达能原本对斯德哥尔摩仲裁寄予厚望。

然而,随着达能在全球各地的29场诉讼全部败诉,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也被一拖再拖、前景显得越来越暗淡。

宗庆后的杀手锏2009年2月,宗庆后放话,如果达能再漫天要价,就解散所有39家合资公司。

也许,这是宗庆后早已准备好一招杀手锏。

2008年6月,哇哈哈在潍坊提起一个解散合资公司之诉,法院已正式立案。

为了促成双方的谈判,娃哈哈从策略上做一个安排——先撤回来,然后择机再起诉。

一旦39家合资公司解散,商标已判为归娃哈哈所有,达能所剩的仅是合资十多年留下的厂房设备。

更紧迫的是,如果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是达能败诉,达能在价格谈判上则更为不利。

而对于宗庆后来说,商标已经重新夺回,市场、人员可以由非合资公司接管,即使合资公司解散,损失要比达能小。

双方势态强弱逆转“和解意味着利益的分割,双方关于对价的谈判更是一场艰难的博弈。

”钱卫清称,当时达能提出500亿元出让合资公司的股权,娃哈哈认为是漫天要价,希望达能提供500亿元的估算依据,或者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后来,达能又改为200亿元。

双方一度僵持。

“我记得有150亿的对价出现。

”钱卫清称。

最终双方于9月30日达成以30亿元人民币的对价换取达能撤出娃哈哈合资公司。

钱卫清称,30亿元的对价参照了此前达能曾要求的以40亿元收购非合资公司51%股权这一价格。

实际上,目前非合资公司数量、规模都要多于合资公司,所以这一对价应该是双方都乐于接受的最优选择。

6关键词握手 1996年,弗兰克·里布接替父亲成为达能集团CEO。

同年,达能投资4300万美元与娃哈哈建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51%的股权。

强购 2007年4月,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交锋2007年4月5日,娃哈哈召开了董事会,认为合资合同条款不平等。

宗庆后回击称,双方的合作是必须平等互利的合作,你再用这种态度跟我们说话,我就跟你终止合作。

“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

”宗庆后提及当年签署的一份合同追悔莫及,“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起诉2007年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

为了这一程序,达能聘请了擅长仲裁业务的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次仲裁事务。

上述仲裁由达能亚洲作为外方股东的直接持股人提起,共包括8项仲裁申请。

其中,7项仲裁都是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针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

反诉针对达能的仲裁要求与起诉行为,娃哈哈表示:“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除了积极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我们要提出反诉请求……我们掌握了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

”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转让娃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娃哈哈注册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国家商标局根据《规定》,均未同意转让。

仲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1日已做出终审裁定,驳回达能关于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申请。

至此,达娃之争中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问题尘埃落定,“娃哈哈”商标归杭州娃哈哈集团所有和解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9月30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

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7达能攻略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了上海酸奶及保鲜乳两个项目,达能占45.2%的股份。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41%的股权,亚洲金融风暴之后,达能拿到51%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

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

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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