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最新研究成果与辩护实务课件
刑法欺骗罪课件18页PPT
![刑法欺骗罪课件18页PPT](https://img.taocdn.com/s3/m/7629ba7ea8956bec0875e308.png)
诈骗罪的认定
• 1与盗窃罪的区别: • 第一:客观上,被骗人是否有处分能力?所有权
人与占有权都有处分权,如果无处分权人实施处 分行为,不构成诈骗,只构成盗窃。 • 如刚刚提到的三角诈骗中提到的让人取衣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2主观上,被骗人是有处分的意图。这里的处分意 图就是交付占有,占有必须是具有社会观念意义 上的占有,而非单纯的控制。下面举俩个例子
• 一个完整的诈骗行为必须有四个阶段:欺骗行为, 陷入认识错误, 作出处分,取得财产。如果缺乏 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不构成诈骗罪或者诈 骗未遂。
1诈骗行为
• 这也就是所谓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不过,需 要注意的是,在一般的交易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夸 张和讨价还价,必须是关乎利益的重要事项的欺 骗,另外欺骗必须是具体的不能是抽象的。
2陷入错误认识
• 注意:机器人不能被骗,无处分能力之人也不能 被骗
3 作出处分
• 这里的处分必须和认识错误有因果关系,如果不 存在这种因果关系,则不构成诈骗罪。另外,被 骗人在主观上应该有交付占有的意思,如果没有 这种意思,也不构成诈骗罪。
4 取得财产
• 取得财产的主体可以是行为人或者行为人指派的 第三人,如果没有取得财物,就不能成立犯罪既 遂。取得的财物包括俩种:积极财产的增加和消 极财产的减少。
• 诈骗罪的主体:一般主体
• 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公私 财物的目的。至于是否自己挥霍,转归第三人, 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特殊诈骗
• 1三角诈骗 • 一般的诈骗只有行为人和被害人,但如果被害人
与被骗人不一致,则可能出现三角诈骗的情况。
• 需要注意的是,在诈骗罪中,虽被骗人和被害人 可以不同,但被害人和被处分权必须是同一人, 当然这里的处分权人只要是社会观念上具有处分 权即可。不一定要求一定是所有权人。如保姆在 观念上就可以将西装交给洗衣店员工。
反诈骗防诈骗主题教育宣传授课PPT汇报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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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预防诈骗 教育 打击违法犯罪
中小学生预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
主讲教师:XXX
YU FANG ZHA PIAN
提高安全意识、谨防陷阱
SCHOOL NAME
目 录 CONTENTS
行动,能让人生放射光彩。陆游说: “纸上 得来终 觉浅, 觉知此 事要躬 行。” 还有人 说,“ 时间给 空想者 痛苦, 给创造 者幸福 。”有 了梦想 ,就要 付出行 动,用 行动来 实现自 己梦想 。 行动,能让人生放射光彩。陆游说: “纸上 得来终 觉浅, 觉知此 事要躬 行。” 还有人 说,“ 时间给 空想者 痛苦, 给创造 者幸福 。”有 了梦想 ,就要 付出行 动,用 行动来 实现自 己梦想 。 行动,能让人生放射光彩。陆游说: “纸上 得来终 觉浅, 觉知此 事要躬 行。” 还有人 说,“ 时间给 空想者 痛苦, 给创造 者幸福 。”有 了梦想 ,就要 付出行 动,用 行动来 实现自 己梦想 。 行动,能让人生放射光彩。陆游说: “纸上 得来终 觉浅, 觉知此 事要躬 行。” 还有人 说,“ 时间给 空想者 痛苦, 给创造 者幸福 。”有 了梦想 ,就要 付出行 动,用 行动来 实现自 己梦想 。 行动,能让人生放射光彩。陆游说: “纸上 得来终 觉浅, 觉知此 事要躬 行。” 还有人 说,“ 时间给 空想者 痛苦, 给创造 者幸福 。”有 了梦想 ,就要 付出行 动,用 行动来 实现自 己梦想 。 行动,能让人生放射光彩。陆游说: “纸上 得来终 觉浅, 觉知此 事要躬 行。” 还有人 说,“ 时间给 空想者 痛苦, 给创造 者幸福 。”有 了梦想 ,就要 付出行 动,用 行动来 实现自 己梦想 。
前言 Supporting text here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对高校师生的诈骗案屡有发生,犯罪分 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强,严重扰乱正常的学校秩序或是 行动,能让人生放射光彩。陆游说:“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还有人说,“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有了梦想,就要付出行动,用行动来实现自己梦想。
《刑事辩护实务》课件
![《刑事辩护实务》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92d200ab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b7.png)
目 录
• 刑事辩护概述 • 刑事辩护实务流程 • 常见刑事辩护策略 • 刑事辩护技巧与注意事项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刑事辩护概述
刑事辩护的定义
总结词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告方的指控,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和辩 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活动。
准备辩护提纲,撰写辩护词。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
整理证据材料,准备质证意见。
出庭辩护
在庭前会议上与法官沟通辩护观 点。
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举证、质证和 辩论。
针对公诉方的指控提出反驳,维 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后续工作
庭审结束后,律师撰写辩护总 结。
根据判决结果,与当事人商讨 上诉或申诉事宜。
详细描述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的反驳和辩解活动。辩护人代表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针对控告方的指控,提出证据和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的重要性
要点一
总结词
刑事辩护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等 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沟通
明确表达辩护观点,注意 倾听公诉人、法官的意见 ,寻找共同点,争取达成 共识。
灵活应变
根据公诉人、法官的反应 ,灵活调整辩护策略,提 高辩护效果。
防止辩护失误的注意事项
熟悉法律法规
确保熟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 ,避免因法律适用不当而导致辩
护失误。
全面了解案情
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 避免遗漏重要信息或误解案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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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最新研究成果与辩护实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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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最新研究成果与辩护实务(课件)一、概述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三、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概述以使自己或者第三人获取非法财产利益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歪曲、隐瞒真相引起或维持认识错误从而损害他人财产的,是诈骗罪。
诈骗罪保护的是被害人的整体财产,属于被害人在行为人影响下进行的自我损害的犯罪。
1、客观构成要件要素:(1)行为人就事实进行欺骗(2)受骗人有认识错误(3)受骗人进行财产处分(4)受害人财产损失(5)客观要素之间有因果关联2、主观构成要件要素:(1)故意(2)非法获利目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一)就事实进行欺骗:“事实”的概念事实,指可以验证的、过去的或现在的具体事件或状态。
(1)非事实:纯粹的价值判断和观点表达行为人相应的表达是否产生或者包含了一定的可以客观化的事实。
(2)内在的“事实”事实可以是外在的,也可以是内在的。
内在的事实,包括内心的确信、认知自己主观目的等:如获取有偿服务的人,都明示或者默示自己有支付对价的意愿。
(3)过去的或者现在的事实未来的事件欠缺确定性以及与当前状态的关联性,原则上不是诈骗罪的要素,但是科学上的、自然规律意义上的将来事实,本质上属于现在的事实。
如谎称某天某地有日食而骗取游客消费的。
因为这种科学意义上的未来事件是以当前的事实(相应天体的位置)为基础。
(一)就事实进行欺骗:作为的欺骗欺骗,指有意识地对他人主观认知进行影响,只有自然人能够有主观认识被影响,机器不能被骗。
(1)作为的欺骗,表现为对事实的虚构或者歪曲明示欺骗:行为人积极地向被害人作出不符合事实的陈述。
默示欺骗:通过自己的行为隐含地虚构或者歪曲了事实。
行为人的举动从社会一般(2)单纯利用他人错误,即未引起他人的认识错误,也未对之加以强化的,不是默示的欺骗(一)就事实进行欺骗:不作为的欺骗负有义务说明真相的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从而导致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造成财产损失的,与作为的欺骗具有等价性。
(二)认识错误认识错误指被害人的主观认识偏离了客观真实,只有人才能陷入认识错误。
网络诈骗识别与防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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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网络诈骗识别与防范的重要性和意义
保障个人财产安全
网络诈骗往往涉及个人财产的损失,通过识别和防范网络诈骗,可以有效保护个人财产安 全。
维护社会秩序
网络诈骗不仅影响个人,还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加强网络诈骗的识别和防范有助于维 护社会秩序。
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发展
网络诈骗识别与防范的不断完善,将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网络 安全水平。
网络诈骗识别与防范 ppt课件
目录
• 引言 • 网络诈骗概述 • 网络诈骗识别 • 网络诈骗防范 • 应对网络诈骗的措施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提高公众对网络诈骗的认识和警惕性
01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公众需要加强对
网络诈骗的认知,提高警惕性。
推广网络诈骗防范知识
02
隐私泄露
网络诈骗常常涉及个人隐 私信息的泄露,给受害人 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社会信任危机
网络诈骗的频发导致社会 信任度降低,影响社会稳 定和经济发展。
网络诈骗的趋势和发展
技术手段不断升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 展,网络诈骗的手段也不 断升级,更加难以防范。
跨境诈骗增多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 跨境网络诈骗案件逐渐增 多,给打击和防范工作带 来更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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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提高警惕
不轻信陌生人的话语,不随意 点击陌生链接或下载不明文件
,谨防上当受骗。
保护个人信息
不轻易透露个人敏感信息,如 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
,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多方求证
在涉及金钱交易或重要决策时 ,应多方求证、核实信息,确 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反诈骗ppt课件模板
![反诈骗ppt课件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6acd6bc1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6f.png)
假冒客服退款:冒充正规电商平台客服,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信息等敏感信息。
假冒客服退款
根据《2019年中国网络诈骗报告》,假冒客服 退款是最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占比达到30% 。
信息泄露风险
在假冒客服退款的诈骗中,受害者需要提供银 行卡信息等敏感信息,这不仅可能导致经济损 失,还可能引发个人信息泄露和金融风险。
06. 网络恋爱诈骗
虚构身份:通过虚构的身份和 生活背景,骗取受害者的信任 和感情。
网络骗子利用虚假身份行骗
据《2023年全球网络犯罪报告》显示,虚构身份的诈骗手段 占比达到40%,其中大部分受害者在建立信任关系后遭受经 济损失。
虚拟生活背景成为诈骗利器 根据美国FBI的数据,70%的网络欺诈案件涉及使用虚假的生 活背景进行诈骗。这些虚假信息使受害者更容易相信骗子的 身份和故事,进而陷入骗局。
刷单诈骗的常见手段 刷单诈骗通常通过短信、电话、社交媒体等方式诱骗受害者为 其刷单,然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佣金,骗取钱财。 刷单诈骗的危害 据2019年的数据,刷单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数亿元,受害 人数超过百万。 刷单诈骗的防范方法 防范刷单诈骗,首先要提高警惕,不轻信轻松赚钱的兼职信息。 其次,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同时向电商平台举报。 对刷单诈骗的法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刷单诈骗的,最高可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ctivities.
同情心
6亿元
损失金额
金钱诈 骗
常见网络诈骗手段揭秘
汇报人:XXX 202X.XX.XX
02. 假冒身份诈骗
冒充亲友借款:通过进行诈骗。
冒充亲友借款手段日益猖獗,成为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法 据统计,2019年中国网络安全报告指出,冒充亲友借款的骗局占所有网络诈骗案 件的30%,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数十亿元。 社交媒体是冒充亲友借款的主要工具,利用信息泄露和人际关系信任进行诈骗 根据中国互联网安全协会的数据,近五年来,超过50%的网络诈骗案是通过社交媒 体进行的,其中冒充亲友借款的案例占比最高。这些诈骗往往利用受害者的信任 关系,通过假冒的联系方式实施诈骗。
2024版防网络诈骗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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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网络诈骗PPT模板•网络诈骗概述•常见网络诈骗手段•识别与防范网络诈骗•应对网络诈骗的措施•企业防网络诈骗策略•总结与展望目录contents01网络诈骗概述定义与特点定义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技术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特点网络诈骗具有手段多样、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等特点。
网络诈骗往往导致受害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
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心理伤害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可能会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进而进行更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
网络诈骗会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和伤害,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030201技术手段不断升级跨境诈骗增多团伙化作案趋势明显诈骗对象更加广泛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的手段也在不断升级,更加难以防范。
网络诈骗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人员,团伙化作案趋势越来越明显,增加了打击难度。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跨境网络诈骗案件也在不断增多,给打击和防范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网络诈骗不再局限于某一特定群体,而是向更加广泛的社会群体蔓延。
02常见网络诈骗手段03防范措施仔细核对网站域名、邮件来源,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下载附件。
01伪造官方网站通过制作与官方网站相似的假网站,诱导用户输入个人信息。
02钓鱼邮件发送包含恶意链接或附件的邮件,诱导用户点击以窃取信息。
钓鱼网站与邮件通过捆绑、伪装等方式传播,窃取用户信息、破坏系统安全。
恶意软件利用系统漏洞或用户不当操作,感染计算机并传播病毒。
病毒攻击安装可靠的安全软件,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补丁,不随意下载和安装未知来源的软件。
防范措施恶意软件与病毒社交工程攻击冒充身份通过伪造身份或冒充他人,获取用户信任以实施诈骗。
诱导泄露信息利用心理诱导、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用户泄露个人信息。
防范措施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制作虚假的购物网站,欺骗用户进行交易。
诈骗罪 刑法课ppt
![诈骗罪 刑法课ppt](https://img.taocdn.com/s3/m/dcc75970a45177232e60a203.png)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 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 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 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 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 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 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 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 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罪 课件
![诈骗罪 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5699895a81c758f5f61f67f8.png)
行为人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产转移 给行为人占有;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被害人减少或 免除行为人的债务。可见,这里的财产既包括有体物,也 包括无体物,还包括财产性利益。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 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的,成 立诈骗罪。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 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 处罚。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本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 私财物,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因为诈骗是通过欺诈骗取被害人信任的方式侵占公私财 物,这样就有可能在不动产不发生位移的情况下,转移不动 产的所有权,如骗取他人信任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 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 据刑法第37条、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 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 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 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 巨大”的标准,并具有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 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本条规定的“其他严重 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本罪与特定诈骗犯罪的界限。侵犯财产罪一章 以外的其他诈骗罪(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 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是特殊 诈骗罪。本罪是普通诈骗罪。诈骗罪与其他各种具体诈骗 犯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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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
这三张牌抓住了人的心理特征和性格弱点, 人们在缺乏冷静分析判断的情况下,往往会在不 知不觉中进入别人的圈套。辨别诈骗最根本的一 条,就是看骗子是否找你要钱,这是骗子们的 “狐狸尾巴”。所以大家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的 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要被来自陌生渠道的“噩 耗”吓得六神无主,不向来历不明的人透露自己 及家人的相关信息,不给骗子行骗的机会。
防范提示
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的手段五花八门且不断升级,令人防不 胜防。但这些骗术再怎么变化,说到底也不过是‘三 张牌’。所谓“三张牌”,第一是“馅饼牌”,如通 知你中了大奖、有发财机会等;第二是“震撼牌”, 如银行账户卷入经济案件、家人遇车祸或突然发病等; 第三是“亲情牌”,如打电话“猜猜我是谁”,即以 多年未见亲友的面目出现来行骗等。
王大爷的女儿得知此事后,连忙和父亲一起来到银
行,经银行工作人员鉴定,这是已经不能流通的秘
鲁币,一分钱也不值。
防范提示
街头诈骗
防街头诈骗,关键在戒“贪”。天上不会掉 馅饼,只要大家不贪图小便宜,不得不义之财, 遇事细心观察,冷静思考,就能立马识穿骗局, 在此不再多说。
三、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
随着网络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网 民依赖于网络,网络聊天、网上娱乐、网 络购物等等。但是网络上也充斥着各种诈 骗分子,网络诈骗无处不在。今天,举两 个跟大家日常生活比较贴近的案例。
可兑换约1400元人民币。
街头诈骗
案
例
随后,他以每张600元的价格买了两张。车上的
二
人纷纷欲买“英镑”,胖子好心地为“傻子”当起
了中间人。当他得知王大爷有心购买“傻子”剩下
的30张“英镑”时,他便为“傻子”做主,将这些
“英镑”以400元一张的价格卖给了王大爷。付出
反诈骗宣传课件
![反诈骗宣传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b9c2f19c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4243e71.png)
反诈骗宣传课件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反诈骗法律法规•常见诈骗手法•诈骗的识别与防范•受骗后的处理与维权•如何提高防骗意识•案例分析目录01反诈骗法律法规1反诈骗相关法律法规2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0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的法律责任01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遇到诈骗行为,可以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电话进行举报。
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如何举报诈骗行为02常见诈骗手法短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短信或定制彩信的方式,利用受害人的安全意识不足和贪图小利的心理,以中奖、贷款、银行卡消费等名义实施诈骗。
电话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冒充熟人、公检法、银行等单位或机构,以各种紧急情况诱导受害者转账、汇款、购买虚假理财产品等实施诈骗。
网络电话诈骗利用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远程操控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以虚假信息诱骗受害人上当受骗。
网络购物诈骗01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商品信息,以低价、特殊渠道等为诱饵,诱导受害者进行交易,再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或要求受害者支付额外费用。
网络贷款诈骗02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贷款信息,以低息、快速审批等为诱饵,骗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和资金。
网络投资诈骗03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冒充正规投资平台或发布虚假投资信息,以高回报、低风险等为诱饵,骗取受害者的投资资金。
面对面诈骗假冒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银行、社保局、医院、政府机关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或财产。
街头博彩诈骗犯罪分子在街头设置博彩游戏或抽奖游戏,以巨额奖金等为诱饵,骗取受害者的钱财。
诈骗法律课件ppt
![诈骗法律课件ppt](https://img.taocdn.com/s3/m/71dac59c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00.png)
精神损害赔偿
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诈 骗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其精 神上的创伤。
公开道歉
为了挽回受害者的声誉,诈骗者可能 需要在公众场合或媒体上公开道歉。
行政处罚
警告和罚款
吊销执照
对于轻微的诈骗行为,相关行政机关可能 会给予诈骗者警告或一定金额的罚款。
对于那些利用职业便利进行诈骗的人,相 关行政机关可能会吊销其从业执照。
诈骗法律课件
目录
CONTENTS
• 诈骗法律概述 • 诈骗的常见形式 • 诈骗的法律制裁 • 诈骗案例分析 • 如何提高防范意识
01 诈骗法律概述
CHAPTER
诈骗的定义与分类
总结词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诈骗手段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电 信诈骗、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多种类型。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轻易透露个人 信息和银行卡等敏感信息。同时,定 期更新和修改密码,以降低被盗取的 风险。
05 如何提高防范意识
CHAPTER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 息,如身份证号、银 行卡号、家庭住址等 。
保护好个人电脑、手 机等设备,安装安全 软件,定期更新系统 和软件。
定期更换密码,使用 复杂且不易被猜测的 密码。
网络投资诈骗
以高回报、低风险等为诱饵,骗取受 害人投资资金。
金融诈骗
信用卡诈骗
通过盗刷信用卡、伪造信用卡等方式,骗取受害人财产。
贷款诈骗
以低息、快速贷款等为诱饵,骗取受害人支付高额手续费或 担保费。
合同诈骗
虚假合同
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受害人支付定金、预付款等费用。
合同违约
以履行合同为名,骗取受害人财物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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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最新研究成果与辩护实务(课件)一、概述二、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三、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概述以使自己或者第三人获取非法财产利益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歪曲、隐瞒真相引起或维持认识错误从而损害他人财产的,是诈骗罪。
诈骗罪保护的是被害人的整体财产,属于被害人在行为人影响下进行的自我损害的犯罪。
1、客观构成要件要素:(1)行为人就事实进行欺骗(2)受骗人有认识错误(3)受骗人进行财产处分(4)受害人财产损失(5)客观要素之间有因果关联2、主观构成要件要素:(1)故意(2)非法获利目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一)就事实进行欺骗:“事实”的概念事实,指可以验证的、过去的或现在的具体事件或状态。
(1)非事实:纯粹的价值判断和观点表达行为人相应的表达是否产生或者包含了一定的可以客观化的事实。
(2)内在的“事实”事实可以是外在的,也可以是内在的。
内在的事实,包括内心的确信、认知自己主观目的等:如获取有偿服务的人,都明示或者默示自己有支付对价的意愿。
(3)过去的或者现在的事实未来的事件欠缺确定性以及与当前状态的关联性,原则上不是诈骗罪的要素,但是科学上的、自然规律意义上的将来事实,本质上属于现在的事实。
如谎称某天某地有日食而骗取游客消费的。
因为这种科学意义上的未来事件是以当前的事实(相应天体的位置)为基础。
(一)就事实进行欺骗:作为的欺骗欺骗,指有意识地对他人主观认知进行影响,只有自然人能够有主观认识被影响,机器不能被骗。
(1)作为的欺骗,表现为对事实的虚构或者歪曲明示欺骗:行为人积极地向被害人作出不符合事实的陈述。
默示欺骗:通过自己的行为隐含地虚构或者歪曲了事实。
行为人的举动从社会一般(2)单纯利用他人错误,即未引起他人的认识错误,也未对之加以强化的,不是默示的欺骗(一)就事实进行欺骗:不作为的欺骗负有义务说明真相的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从而导致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造成财产损失的,与作为的欺骗具有等价性。
(二)认识错误认识错误指被害人的主观认识偏离了客观真实,只有人才能陷入认识错误。
1、分类:(1)被害人积极地形成了不同于客观事实的印象,(2)被害人潜意识里理所当然地觉得一切正常。
被害人对行为人表达的事实将信将疑时,不能否定认识错误的存在。
刑法恰恰应当对那些欠缺生活经验、容易轻信他人甚至是智力低于常人的被害人加以保护。
如以驱魔为名骗取财物的。
如果被害人对行为人所表达的“事实”的真实性漠不关心,以类似间接故意的心态容忍了相应“事实”为假的可能性时,不属于产生了认识错误。
(三)财产处分1、概述财产处分,指任何直接导致经济意义上的财产减少的法律或事实性的作为、容忍和不作为。
与民法上的处分有交叉,但没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在民法上没有处分效力的儿童对财产的事实性处分,也是诈骗罪意义上的处分。
财产处分要素是诈骗罪与盗窃罪区分的关键所在。
在存在骗术的情况下,行为人如果通过被害人或其他受骗人的财产处分获取了财物,就是诈骗罪;如果是违背被害人意志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财物的,是盗窃罪。
2、与财产损失的关联作为自我损害型犯罪,财产处分必须与认识错误之间存在条件因果关联(必要条件,不需要是充要条件)。
为了打发纠缠不休的假乞丐快点离开而给钱的3、“自愿性”(1)在错误认识的影响下处分财产与客观归责中的被害人自我答责不同,自我答责是因为完全出于自主意志放弃了利益。
(2)知道自己有选择余地被害人如果误以为只有交付财物,此外别无选择时,只能认为被害人屈从了行为人的意志,而不是自愿做出了财物处分。
如行为人假扮警察抓嫖抓赌,收取罚款的,成立招摇撞骗(或敲诈勒索)而不是诈骗罪。
4、处分意思(被害人认识到自己处分了财产)(1)对有体物的处分意思骗取有体物时,只有当被害人认识到了相应有体物的存在时,才能认定被害人对之有处分的意思。
但是对于具体内容存在较大争议,如在A商品的包装中塞入B商品的,认可整体性处分的,成立诈骗罪,不认可整体处分的,成立盗窃罪。
另外,当被骗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占有了相应财物时,也无法认定其进行了财产处分。
地铁乘客看见他人遗落的钱包,问行为人是否是他的,行为给予肯定回答,不成立诈骗罪。
(2)对无体财产性利益不需要处分意思如行为人将免除自己债务的申明谎称为其他文件让受害人签署的。
5、直接导致财产损失(1)财产损失对财产总量上的总体评价,处分行为所获得的对价也应考虑在内。
(2)直接无须行为人采取进一步的举动就足以造成财产减损。
如果被害人的行为只是使行为人取得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机会或者可能性(占有弛缓),则不能认为被害人处分了财产。
6、三角诈骗受害人与受骗人并不是同一人时,称为三角诈骗,与盗窃罪间接正犯的区别是:受骗者的行为能否被认定为是对被害人财产的处分。
阵营说:受骗人事前可以被归属于被害人的阵营,与被害人有临近关系,并且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具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可能性,其行为就能够被认定为财产处分。
对无形财产权利也可以成立三角诈骗。
雇员或者作为被害人代理人,向善意债务人收取债款的,就是受骗的债务人处分了债权人的利益(四)财产损失:概念1、不同的学说(1)法律的财产说财产,是财产性权利的总和,不为法律所承认的主张或者利益,不能被认定为财产。
(2)纯粹的经济财产说财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物或者利益,即使通过非法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获取的。
(3)法律——经济的财产说被法秩序所承认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或利益。
2、判例的立场:(1)原则上,有经济价值的物或者利益都是财产:金钱、合法请求权、所有权、民法所承认的其他权利,对物的占有本身只要具有经济价值也是财产,一般只有当存在相应报酬才会提供的劳动或者服务,获利的预期如果已经相当确定,依照经济领域的观点足以被赋予经济价值,也属于财产(如彩票的中奖可能性)。
但是国家的罚金和没收不具有财产属性,是施加报应或者进行预防。
(2)在特别场合基于法律限缩财产的范围:不是“财产”的内容: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尤其是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有偿劳动或服务,如雇凶杀人;民事法律上无效的“请求权”,如嫖债。
认可为“财产”的内容:非法获得的占有,他人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序良俗目的的财物,属于财产,如毒品交易。
(3)等同于损失的财产风险特定条件下,当行为人导致被害人的财产陷入紧迫的具体危险时,就可以认定被害人财产受到了损失,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既遂。
这种危险必须基于已经确定的事实产生,并且导致被害人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阻止这种危险最终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概念1)信贷诈骗:若借贷人欠缺用于偿还的足够财产或没有偿还意愿,则被害人在提供信贷时就已经使自己陷入了足以评价为损害的紧迫危险,遭受了财产损失。
虽然被害人享有让行为人还款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无法实现,不具有经济价值。
无力偿还的行为人骗取银行的信用卡以便在透支额度内消费。
如果存在充分的、被害人无需配合即可直接支配的担保,则在信贷时不能认定被害人受到了财产损失。
2)善意取得:被害人受到行为人的欺骗善意取得相应财物所有权的场合,以被害人在个案中承受诉讼风险的大小为标准判断其财产是否陷入等于损失的风险。
行为人将借来的汽车连同车辆的法律文件一并出售给买家,汽车的真实所有者很难通过证明买家不是善意取得而追回财产;但是,如果只要车辆却没有法律文件出售的,原所有人可能在诉讼中主张被害人并非善意取得,从而要求被害人返还汽车,应当认定为行为人使得被害人的财产陷入了等同于损失的风险。
财产损失:计算1、整体财产减损诈骗罪保护的是财产,而不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自由。
以被害人进行财产处分的时刻作为确定损失的时间点,对比被害人财产处分前后的整体价值,确定其整体财产是否有所减损。
如果被害人处分财产但却获得了相同价值的补偿,只是改变了被害人财产的存在形态,原则上不能认为存在财产损失。
甲出售衣裤时,谎称裤子是纯毛的,乙并不需要这条裤子,但觉得划算就买了。
乙发觉上当后起诉甲,称如果甲不说那是纯毛的,自己就不会买;甲则辩称该条裤子就算不是纯毛的,也值那个价,乙并没有损失。
由于受到欺骗而伴随处分财产产生的法定请求权,并不能被认定为是对被害人的补偿,这些权利旨在事后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对认定诈骗罪没有影响。
2、特殊:个别财产标准行为人所履行的债务完全无法实现被害人订约处分自己财产欲达的目的,或无法期待被害人通过其他的方式对之加以利用时(目的落空),采纳个别财产标准来确定财产损失。
如假冒小学教材销售小学生看不懂的专业书籍。
但是,单纯的目的不达不能认为被害人的财产就受到了损失,只有当未能实现可以客观化的、蕴藏在具体财产处分行为中与经济价值相关的目的时,才可能认定财产损失的存在。
单纯的善意等目的,只能被认定为动机错误,不能被评价为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
(1)被害人单方面无偿将财产处分给行为人:例外地认为即使被害人有意使自己财产减损,也可以认定行为人成立诈骗罪。
如乞讨诈骗和捐款诈骗。
(2)被害人与行为人订立合约,互担对价义务:只有当被害人所获得的补偿完全无法满足被害人订约处分自己财产欲达的目的,而且无法将其转为他用或原价转让时,才肯定财产损失的存在。
行为人兜售货物,货物的说明上提示,收益的一半将捐赠于福利事业,实际上全部归入自己荷包。
需区分货物售价与市价相当,货物售价明显高于市价两种情况。
3、行为人骗取国家为实现特定政策性目的所提供的公共资源,并且违反上述目的对这些资源加以利用:虚构或者隐瞒与分配规则有关的关键事实骗取各种补贴或福利、低息贷款的,使得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无法在既定规模上得以实现,造成了政府财产损失。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一)故意1、直接故意:知道自己提供虚假信息,希望对方会相信自己而交付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使得对方财产出现损失。
2、间接故意:知道自己提供的是虚假信息,认真地认识到了这种行为会使得对方交付财物并使对方的财产受到损失的可能性;或者认真地认识到自己提供的可能是虚假信息,并且认真地认识到会使对方基于错误的信任而交付财物并处于受损失的可能性之中,即放任对方的财产出现损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变为集资诈骗罪的案件中,出现明显的间接故意的案例:许以高利,拿后人集资款本金支付前人集资款利息,同时投资高风险项目,主观故意就是放任集资(存款)人的财产处于风险之中。
(“择一故意”,即一群人中必有一个最终会受害)(二)非法获利目的1、蓄意追求非法获利目的体现为一级直接故意中的蓄意追求。
认识到必然会获得利益的二级直接故意心态,并不成立诈骗罪,如剽窃文章发表,同时必然获得稿酬。
2、素材同一性行为人所追求的非法利益与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之间必须具有素材同一性,必须是同一个财产处分行为所导致的,是互为表里的关系。
行为人帮出版社推销专业杂志以获得提成,于是行为人谎称订购合同是调查问卷,欺骗根据其知识水平无法理解该专业杂志的客户签署了合同,而后从出版社获取了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