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代理商的管理细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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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代理商的角度来说,既完善了公司经营的产品系列,又增加了竞争力,还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润。

7、帮助代理商树立正确的价格与价值理念。价格是代理商与我们合作过程谈的最多的问题,比如遇到价格竞争啦,某某叉车价格下降啦,自己赚的利润少啦等。价格战是我们中国人最喜欢做的事情,通过低价格来占有市场。但是低价格往往不利于品牌的打造,也不利于长期利益的增长。因此,我们要教会代理商做一个好的价格,通过多渠道,去做宣传产品的价值的工作,如果一味的去拼价格,那么既不利于他们自身的利润获取,也不利于产品在当地的品牌形象。

案例:温州的柳工代理商,2010年以低价格的方式,将工厂的返利全部贴进去赔本销售,价格甚至低于工厂给其的代理价,走了大概200台的量。最后,完成了量拿到了返利,但是这一年他的利润是没有的,而且由于现在叉车产品的通用性,售后与配件也没能给他带来多少利润回报。2011年,因为各种外部原因,柳工涨价2000,一下子将这位代理商的计划打乱了。他的产品已经在市场形成了一种低价位,在客户的口碑相传中,或者第一次购买的客户,他们心里已经认定,这就是柳工的价格,柳工就是这种低价的产品,同时他们也并不认为柳工叉车有什么高附加值。现在如果代理商不涨价,那么他就要亏本200 0,如果涨了,客户不接受了。

结果一、涨价,销量下滑,销量下滑完不成任务,年底就拿不到返利。代理商亏本。

结果二、不涨价,维持销量,亏本销售,即使拿到年底返利,也是零盈利或是亏本。长期下去,公司亏损必然导致倒闭。

结果三、代理商中断合作,制造商受损,两败俱伤,但是受损最大的还是代理商。柳工继续寻找其他代理商,但是唯一不变的结果就是,柳工在温州市场就是这么一种低价位的产品形象了。新的代理商不能获取好的利润,销售难度很大,市场占有率必然下滑。

所以,建议代理商要明白一个道理,做产品要做一个好的价格体系,不要图短期利益,更不要将获取利润的渠道单一的建立在制造商的身上。如果制造商一旦上调价格,或变更政策,就会对代理商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代理商要树立正确的销售价格理念,通过宣传产品的价值来获得好的销售价格,而不是用低价格去树立一个低价值的产品形象;不要做拔苗助长的事情,要做蚂蚁搬家的事情;要从工厂获取返利回报,但更要主动从市场去获取利润回报,这才是长久之计。

8、帮助代理商建立客户档案和销售台账,同时建立自己管辖区域内各个代理商的销售台账。有一部代理商不会有效的管理客户,叉车卖到哪里去都在他们的脑中,但是脑子再发达都有忘记的时候。所以,我们要帮助代理商养成一个客户管理的习惯,建立客户档案和销售台账,这样我们才能知道我们叉车的走向和客户群所在,也能为以后的重复购买和回访创造机会。到了年底,企业都会根绝代理商的年度业绩来结算返利和服务费等,我们有很多代理商此时就会因为这些费用和公司产生了矛盾,因为帐对不上了。这是因为,代理商没有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都是根据脑子中的概念来的,有时多了几台少了几台也弄不清楚。所以,建立一个完整的销售台账不但有益于客户管理,也是到年底结算自己返利等费用的一个依据。业务员自己也要建立客户档案和销售台账,以便三方对账。

9、业务员自身和代理商都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无论是业务员,还是一个经营着小型企业的代理商,你可以记不住法律条文,但不能没有法律思维。一个字之差可以损失几百万,一个生词可能弄垮一个企业,一句啰嗦的话会让对方的“背信弃义”光明正大,签订合同如何保障公司利益等。比如,欠债的一方因为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如期付清合同款,工厂方面为了合作,又不好撕破脸皮,于是让欠债方出具一份《还款承诺书》给债权人。

案例一、还款承诺书

本公司杭州叉车物流有限公司今欠到贵公司货款计人民币6万元(陆万元整),付款期限应为2011年5月21日,现因资金周转困难,本公司承诺最迟于2011年8月21日前偿还贵公司全部货款。

欠款人:王小五

2011-5-21

表面上看,这份《还款承诺书》没有任何问题,十分诚恳。但是,细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既然王小五声称只是因资金周转困难,而不是不守信用,那么就应该以个人名义为公司担保。二,虽然承诺了还款日期,但是并未给出具体的还款计划,也不能排除到期仍然不能偿还的可能性。那么如果继续违约了怎么办?其实,这种还款承诺书就是一个还款协议。

所以,这份还款承诺书应当这么写:

还款承诺书

本公司杭州叉车物流有限公司今欠到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货款总计人民币6万元(陆万元)整,付款期限应为2011年5月21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本公司现承诺,最迟于2011年8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货款。王小五本人愿意以个人财产为公司此项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承诺到期时如仍未按时偿还,则按照违约部分每日1%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还清为止。

特此确认。

杭州叉车物流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王小五签名

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表人签名

2011年5月21日

如果是分期偿还的,则还应该加一条“如果任何一期还款逾期,则债权人有权要求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

案例二、合同争议

一般签订合同,都会约定是在“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仲裁争议。那么合同履行地比较难界定,因为关系到送货、提货、货交承运人、交货地点等不同,所以现在都以合同签订地为准。比如我们的销售合同,一般因为签约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因此如何界定“合同签订地”。如果客户没有异议,我们都会写上工厂为签订地,如果客户有异议,一定要将他的所在地定为签订地,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问题,如何维权呢?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客户欠款了,一旦出现法律纷争就得在客户所在地起诉,我们这样就比较被动了。

其实,合同法中规定,如果签约双方不在一个地点的,一般以后签约地点为合同管辖地。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做,先让对方签字盖章,然后我们将其中一份合同带回公司,比如江苏靖江,再签字盖章,同时签上一个玩几天的日期,这样合同的签订地就是在江苏靖江了,合同纷争也就是在江苏靖江法院管辖了,主动权就在我们手里,风险也就降到最低了。

10、销售员切忌与代理商发生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和经济纠纷。我们有的业务员也时会借助代理商的名义做一些自己的订单,以获取自己的私人收入。这些经常表现为:一、以代理商的名义与工厂签订订单,客户是业务员自己开发的,利润是业务员自己获得;二、帮助代理商买卖二手叉车,获取中间利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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